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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几个小说配角(一)
    1《汉风》中的陈炫华
    在书中,陈炫华的职务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应该说是蛮吓人的了,不过在中,他只能是个配角,而且该说是个反角。
    对他的印象,是从他阴谋开始败露那刻开始的。在那之前,陈炫华的官虽大,可中国家主席,总统,首相,都是一把一把的,没啥稀奇,而陈炫华给我仅有的印象,完全符合他的职务,标准的军人形象,正直,严谨,机智,但又不失幽默,总体上来说,该是个很普通的配角。可随着西南山区一个百姓的冒死“拦轿喊冤”开始,一个天大的阴谋渐渐被揭开了,而陈炫华这个共和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腐败份子,也渐渐浮出了水面,自然的,我也对他开始厌恶起来。
    不过,作为反面角色,陈炫华并不象别的中的反派那么单纯幼稚,他的各种表现,完全符合了他这个身份,完全说明他爬上这个高位靠的不是侥幸。当专案组层层揭开这张错综复杂的腐败网后,各种线索直指陈炫华,可他却表现得滴水不漏,由国家主席全力支持的专案组竟然查不出他的任何把柄,从一切迹象来看,陈炫华都是清白得不能再清白了。当然,事后我们也知道,陈炫华确实没有自己拿过一分钱,这也是专案组查不出什么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陈炫华,我可以说是厌恶到了极点,要是他纯粹的贪污,纯粹的腐败,那还稍微好些,最好还是那种单纯的受不了诱惑而腐败,单纯的为了金钱,这样的人,一般也是比较容易对付的,可陈炫华不同,他不但贪污了国家数以千亿计的巨大财富,给国家带来几乎无可弥补的损失,而且还因为他的上下打点,几乎各层官员都被他腐化了,而这些腐化的官员自然给国家带了更大的危害,给百姓带来更深重的苦难。更重要的是,由于陈炫华发现事败后,密谋政变,这使正在千里之外指挥大军与美国人作生死决战的总指挥心神不定,不但让这从不关心政治的军人分心打听京中局势,甚至还逼迫他考虑一旦国家混乱,后勤中断,他怎么才能就地解决后勤问题。可以说,若不是这个将军有足够才华,那这场本该胜的仗就会不明不白地输了。
    终于,陈炫华图穷匕现,中计发动政变。当然,他掉了一个陷阱中,政变自然失败了,而按我的想法,这个人物也该在书中消失了。可是,没想到的是,陈炫华不但没有在一声枪响中从该书消失,反而更为活跃起来,而且,竟然渐渐博得了我的好感。
    首先改变我印象的,是陈炫华逼宫失败的一刻。当他意识到自己中计后,果断地放弃了无谓的抵抗,大大方方地承认了失败,并交代了一切。拿得起,放得下,是条汉子,这是我那时的想法。要知道,当时若他不顾一切,想要拼个鱼死网破的话,凭他的势力和军中威望,造成的国家损失将无法估量,至少当时阻止他的老总理就会因他而丧命。可陈炫华没有这么做,在他放弃抵抗的那刻,也赢得了我的尊重。
    然而,接下来的一段情节,我还是万万没有想到。书中是这么写的。
    老总理点了点头,然后两眼紧紧逼视着陈炫华的双眼问道:“第二个问题是,在2.18大案中,你自己有没有问题?你有没有从中做手脚?”
    陈炫华脸色一下子涨得通红,他忽地一下站起身,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老总理,激动地说:“总理,我陈炫华当兵当了五十年,没有拿过一分不干净的钱,这一点请你放心!至于您的问题,我明白您说的是什么!我可以告诉您,广州的那两个户主不明的银行账号,确实是我授意设立的,我从徐松他们每年的黑钱里边提走四成四,然后汇入这两个账号,广州军区的同志对此毫不知情,因为这钱一分钱他们都没见着!”
    老总理大惑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呢?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再有,这些钱都跑到哪里去了?这么大的数字,你把它们弄到哪里去了?”
    陈炫华平静了下来,伸出食指一指:“这些钱都在那里呢!”
    老总理和蒋联杰愕然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却发现他指的竟然是放在会客厅里西边陈列栏里的“中华”号航母模型。
    只听陈炫华声音颤抖地道:“总理呀!你是知道的,我们的经费太少了,太少了!军队不让经商,每年的预算维持三百万人吃饭穿衣就已经不宽裕,再从国外购买一些先进的武器,就更加捉襟见肘了!以这样的军费来实现国防现代化,那简直是开玩笑呀!
    那年修泛亚铁路的时候,我一问地方干部才知道,西南的电竟然充裕到了这种程度,那一年我刚刚接手总部工作不久,就动心了。这实际上是让东南亚几个小国家为咱们的国防科技工作贡献资金呀!我就向当时的工程副总指挥,贵州省前任省委书记商云义打了个招呼,安排了专人和他联系。后来商云义病死了,继任的林大庆只知道广州有两个账户每年必须打点,他也不知道这两个账户究竟是谁的。为了保密,我没有和广州军区打招呼,其实严伍同志只要问一问沈辰就会明白,这钱其实全都到总装手里了。沈辰搞嫦娥计划,名义上国家拨了700亿人民币,实际上700亿只是个零头,总共是1700亿。造“中华”号,总体造价是320亿人民币,实际上是850亿,这上头的钱都是从这两个账户里拨过去的!这样也好,让外国人知道这些钱被贪污了总比让他们知道这些钱造航母了要好!”
    想不到这个巨贪是这么一个人,看到这里时,我竟有些想哭的感觉,姑且不论陈炫华的做法是否正确,至少,他确实是全心全意为国家考虑,为国防建设考虑,而他自己,也的确如他所说,没有多拿过一分不该拿的钱。这个时候,再回过头去看看陈炫华先前的所言所行,感觉就完全不同了,对他的一股敬意由衷升起,可是,这么一个一心为公的老人,就让他从占据了多年的高位跌下,进而身败名裂吗?这一票,是投给法,还是投给情,相信每个读者都会感到很矛盾吧。
    再看下去,事情竟然渐渐有了转机,陈炫华承认失败后,态度异常的好,而主角等一批人,不说既往不咎,却也对他表露出一种和解之意,还让他戴罪立功,主持抗洪工作。由于对陈炫华的观感已大有不同,当看到他不顾自己七十高龄,淋着大雨站在抗洪第一线,当看到他不顾性命危险,以老迈之躯亲自轮起大木锤,当看到他以国家最高级别的官员身份,向一个成了抗洪英雄的年轻县委书记下跪时,当看到他在得到国家主席等人的谅解后,为了维护党和国家的威信,坚持递上那份措辞激烈的检讨,让自己在退休之前留下这么个永不能抹去的污点时,我对他的好感,甚至超过了书中的主角。
    一个配角,甚至是反角,能做到这个地步,该能感到自豪了,或者说,本书的作者该为此感到自豪。这么个人物,可以说是完全的写活了,闭上眼睛,我可以想象出这么个身着军装的白发老人,标准的军人姿态,一脸的威仪,偶尔也会象普通人那样开开玩笑,甚至能看到他满胸的勋章下,那颗火热的心灵,而最后悲剧式的收场,最后在萧瑟场景下孤单单远去的老人,更平添了几分悲壮之情。
    与别的书中单纯是为了主角而生,为了体现主角的英明神武而出场的木偶般配角相比,陈炫华可以说是个完完全全有血有肉的人物,而且可贵的是,他并不喧宾夺主,在该书中,主角还是主角,并没有因陈炫华而失去他的光彩。感觉上,在最近看的书中,这是个最成功的配角。
    2《变形虫战记》中的迪
    这个家伙入选的理由纯粹是因为我觉得有趣。不过,与别的搞笑书不同,这本书中的人物,处处透露出一种可爱,而且,竟然还给我一种温馨的感觉。
    说起来也怪,给我温馨感觉的,一般都比较怪异,比如说《我就是流氓》,那本书本身没有什么怪异的,但给我温馨感觉就值得奇怪了,一本打打杀杀,充斥着暴力血腥的,竟能给人温馨感觉?我也奇怪,不过事实如此,主角和同伴间那种似淡似浓的感情,让我很是羡慕,甚至一度冒出改行当流氓的念头来。
    好了,言归正传,说回这本吧。不知为什么,这些本该很令人恶心的低级爬虫,在作者的笔下,竟变得如此的可爱,如此的招人喜欢。就说那个迪吧,他是主角所在的史莱姆家族的上任族长,作者对它的描述是“一个又圆又大只知道吃的家伙”,应该说,这是种绝对贬义的描述,可在我脑海中出现的,却是个圆滚滚胖嘟嘟的可爱家伙。
    很快,作者就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描述它了。能长得这么肥胖,自然是因为能吃,而因为它的贪吃,使觅食的那队史莱姆走得太远,被一只远比他们强大的血虎盯上,而又因为它的肥大,自然而然的成为血虎的首选目标,接着,又一个原先没有注意的描述词起了作用,那就是族长,在作者笔下,史莱姆家族是靠比吐口水来选族长的,身为族长的迪,自然胜人,不,胜史一筹,一口黏液吐中血虎的眼睛,给了大家逃生的机会。
    在一开始,迪是作为一个只知道吃吃睡睡的废物出场的,以致后来主角让史莱姆们回忆自己的苦难时,书中是这么写迪的:
    迪板着脸,我想它一定是想起了那只想吃它的血虎,那次的事件可以说它一辈子都忘不了。(反正它这辈子也没有什么值得记的事情)
    对于中出现的括号说明,我向来是很反感的,总觉得它们破坏了我的心情,每次遇到有大量括号的我几乎都是直接删除了事,不过,这本书是个少有的例外,那些括号里的文字,使我感到更为有趣。比如说上面这个,本来说它想到血虎也没什么奇怪的,但配上这个括号说明,我却忍不住想笑。
    而当史莱姆们学会思考后,事情也渐渐变得有趣起来。比如说迪这个家伙,仿造人类模式,组建了一支骑士团,一支没有马,没有武器的骑士团,想象一下那些史莱姆骑士空手步行着绕林巡逻的情景……
    不过,出乎我的预料,迪后来竟然成了真正的骑士,而且还是个龙骑士,下面是迪和熊怪决斗的一幕。
    但迪一上场,熊怪那边的口哨声就此起彼落,(熊怪还吹口哨?)因为迪骑着它那条速龙旋风一样的刮进了战斗场地。
    “抗议!”对方的长老顿时坐不住了。“战斗对手多了一个!不公平!”
    伤脑筋,比波告诉我迪参加的条件就是要带速龙一起上场,现在对方认为不公平,这可麻烦了。
    没办法,我只好去和迪商量。
    “什么?!要我不带宝贝!没得商量!”(最近它连那只速龙的名字都不叫了,直接叫宝贝。虽然在我看来那只速龙并不是很愿意有宝贝这样一个听起来有点恶心的名字。)
    “别这样,你想想,你骑个这么大的家伙上场,等于对方得一个打俩,换了你能答应吗?”
    “你啊,真是太不了解我。”迪看看四周,把我拉近了些,“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料,平常吓唬吓唬那些野猪什么的也就算了,我又不是比波,今天如果不骑着宝贝上场,我肯定三分钟不到就被那只熊怪坐扁了。”说完它还注目了一下那只独眼熊怪……
    ……战斗开始了。
    迪看着对方嘿嘿笑着,从身后拿出一根四尺多长的细铁棍,不过铁棍的一端被磨得尖尖的,使得这根铁棍看起来……看起来就象一根针!无语……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龙枪吗??
    铁棍粗的另一端还有个把手,不过这也让我认出了迪武器的真面目,是一个冒险者以前掉在森林里的手杖,因为要当武器用,所以是铁制的。但迪竟然花时间将它磨成了一根这么细的铁棍,而且还把一头磨得和针一样细。
    不提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迪表现出来的智谋,光看这些,就知道迪已经不是原先那个只知道吃和睡的笨蛋了。事实上,把人物描述得聪明些并不是什么难事,难的是将一个笨蛋一点点描述成聪明人。
    在书中,由于那个高级史莱姆的加入,整个种族会因此而进化,也就是说,迪的智商提高是必然的。本书中,迪并不是突然就变得那么聪明的,而是一点点进化过来,从开始那只肥大的好吃懒做家伙开始,到他学会变身,变成只八脚马狂奔逃命,到对着落日说出句饱含哲理的话,再到它一改懒散作风,整天带着他的骑士们外出巡逻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再到后来它建小屋,编衣服,磨枪……一条进化轨迹清晰可见。而贯穿其中的,是本书的幽默风格。
    说真的,看了这本书,真想自己也变成个史莱姆,和那些小家伙们一起吃吃睡睡,一起参加吐口水大赛,拟态大竞技,骑速龙赛跑……一起建设那可爱的家园。
    3《紫川》中的帝林
    这个人物似乎不用多介绍了。在我看来,这几乎是个完美的人物,唯一的缺点,就是锋芒太盛,甚至主角都盖不住他了。
    紫川三杰,毫无疑问,任何一个都是人中之龙,可三人中,我觉得最出色的还属帝林。
    首先是他无与伦比的大局观和远见。无论是斯特林还是紫川秀,如果仅仅打一场战斗,或者一个战役,那无疑会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但战争之后呢?恐怕这两人想的都不多吧?如果换了帝林,表面上战斗的结果或许不如前两者辉煌,但事后回过头去看,却会发现,那是最好的结果。
    本书的主角,紫川秀在少年时就初露锋芒,率八百骑兵大破流风西山,表面上看,其才华无人能及,可事实上,少年紫川秀却差点为此丢了性命,可以说失败到了极点。若是换了帝林,那就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后来,以帝林的实力和手段,很难想象那个罗明海能一直作为最大的对头与帝林唱对台戏,罗明海不会是帝林的对手,相信每个读者都承认这点,那为什么罗明海能在帝林虎视眈眈下,始终安然无事呢?恐怕只有帝林自己知道了。当然,我们也能做出些猜测,甚至可以猜测,罗明海的家人之所以被误杀,并不是帝林的疏忽,相反,是他有意为之,有意为自己树立这么个敌人,或者说,树立这么个挡箭牌,毕竟,有哪个臣下一枝独秀,无人能够制衡,那是任何一个君主都不愿看到的。
    帝林的大局观和远见,可以说是该书中的第一人,至少,是紫川家族的第一。当雷洪叛变,以及远东叛乱时,在不同的局势下,帝林都作出了事后被证明完全正确的预测,并提出了以最小代价化解危机的方法,可惜,除了帝林,紫川竟没一人能看出未来的局势,包括紫川秀和斯特林。我想,这已经能说明问题了。而之后,一系列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了这点。
    比如说当紫川秀从远东回来,三兄弟再次相逢后,紫川秀详细介绍了他在远东的情况,令斯特林和帝林都大为震惊,可不同的是,当斯特林与紫川秀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时,帝林却敏锐地发现了其中几处关键的疑点,并提出了可能的危机。事实上,帝林又对了,他仅仅听了紫川秀的一席话,就看到了紫川秀亲身在远东那么久都没能发现的问题,而他的分析,更让紫川秀出了身冷汗。
    这样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
    比起两个兄弟,帝林处理问题手段明显高上一筹,往往更为简单更为直接,同时却更为有效。举个例子,当斯特林一下子抓了十多个严重腐败的高级官员后,反而不知所措了,只好向两个兄弟求援。显然,紫川秀比他高明一些,大惊之后,给了他两个建议,全部放了并向他们道歉,或者全部杀了不留活口。而令紫川秀和斯特林头痛万分的问题,帝林却根本没当回事,只派了一个军法官,堂而皇之地将人提走了,这让斯特林大舒了口气,但也还是花了几个晚上写了个详细的诉状,这张诉状,被那军法官拿来点烟了,而那些有深厚背景的官员,一出地头就被集体吊死了,并在事后被追认为烈士,于是皆大欢喜,甚至斯特林也免去了良心上的谴责。
    而帝林另一个可大可小的优点是他的创新能力,比如他的信鸽系统,给他的情报网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又或是他的风筝传信。而反观斯特林和紫川秀,却少有这样的发明。
    比起两个兄弟,帝林几乎在任何时候都是那么的冷静,而这份冷静,显然有助于更好地处理问题。当然,这种冷静,也往往被说成是冷酷,冷血,事实上,对帝林的批评,比对他赞扬更多,大多数人认为,他的缺点,和他的优点一样明显。可我不这么认为。
    对帝林的批评,第一点该是他的残暴奢杀。的确,死在帝林手下的人不计其数,可是,有没有人想过,如果这些人不杀,会有什么后果?又有多少人会死?如果回过头来分析,那我们就该发现,如果没有帝林,死的人肯定会更多,国家肯定会更糟。当然,帝林所杀的,绝对包括了大量的无辜,可同时,他却又使更多的无辜免了灾难。有一段对话可以说明这一点。当面对帝林造就的尸山血海时,罗波指责道:“你这个阿修罗——家族近两百年七代人熬心沥血在远东创立的基业要被你一手毁掉了!”而帝林却正色回答:“下官正在为家族开创千年的基业!”
    这段对话本身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帝林却用实际行动,更用事后的种种事实,证明了他所说的正确性。别的不说,若是没有帝林,斯特林和紫川秀恐怕就要双双在帕依命归黄泉了。在一系列的营救活动中,帝林表现出了诸多的缺点,但正是因为这些缺点,他的两个兄弟,包括本书的主角,才能继续活下去。
    比如帝林及时得知他两个兄弟的困境,原因是私阅了前线官兵寄回的家书,而且,还是命令如狼似虎的宪兵从前线带信回来的英雄身上强搜出来的。这个举动,不仅违法,而且还无耻到了极点,可若是没有这个举动,帝林就不能及时知道两兄弟的困境,后果孰难预料。而他的奇兵突进,更是完完全全表现了他的残暴,为了严守秘密,帝林见人杀人,过村屠村,绝对不放过任何一个活口。无辜惨死的百姓,应该不计其数,可若不是这样,只要走漏一点风声,他的那支轻骑兵,恐怕在魔族百万大军下,会被吃得连骨头都剩不下一根,而紫川秀等人多半也会在弹尽粮绝后壮烈殉国。一边是无数的百姓,一边是国家最精锐的部队,两者孰轻孰重,帝林所为,是功是过,自有后人评价,但至少我是很欣赏的,因为再怎么说,那些软弱百姓对国家的贡献,怎么也比不上那身经百战的士兵的。
    帝林的残暴,不仅是对敌人,对部下也是一样。所以他手下军队的勇猛,就是斯特林的中央军和紫川秀的秀字营,恐怕还是比不上的,因为帝林的士兵知道,如果他勇敢前进,那也许是丢了性命,可若是他敢后退一步,下场肯定会比死更可怕百倍,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做出当英雄还是当懦夫的选择,而且,因为平时不断的杀戮,帝林的每个士兵,哪怕是新兵,都见惯了血腥,不会象别的部队那样,出现初上战场不适应的情况。因此,当帝林带兵转了一大圈后回来,突破魔族大军的防线时,瓦伦要塞的司令林冰简直看呆了,她从没见过哪支人类部队能如此勇悍的,竟压得以勇猛善战著称的魔族士兵不住后退。而更让林冰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她竟没发现帝林的部队中有运送伤员的医护队。对此疑问,帝林只是淡淡的一句:“我的部队没有伤员。”当然,任谁都不会相信,在敌方势力下转战二十多天,经历无数次战斗的部队会没有伤员,也任谁都知道,抛弃伤员,对于行军速度有很大帮助,对在敌占区的行动也很有必要,可真的那么做,而且是那么不假思索的,理所当然地去做,除了帝林,也不会有多少人了吧。可明显的,如果帝林不这么做,他的部队只怕没人能活着回来。
    帝林的冷静还在另一方面得到体现,那就是他能够轻易做出抉择,只要认定是对的,认定是有利的,那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做,哪怕为此牺牲的也极为重要。比如为了救下两个兄弟和他们手下的精锐部队,帝林不惜将整个远东割让给魔族。若论丧权辱国,恐怕没有比这更甚的了,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无论是谁,恐怕都会被无数人在背后唾弃,可帝林为了那些精锐士兵,更为了他的两个兄弟,还是这么建议了。而事实上,除了名声上的不好外,紫川并没有真正多损失什么,正如大魔神皇所说的那样,远东本来已在魔族囊中,不存在割让的问题,真正换回中央军的,是那个魔族公主。
    另外,在这次事件中,帝林还表现出了无比的勇气。在三兄弟中,帝林相貌最是俊美,或者说,最是女性化,可相比为救难民而主动吸引魔族主力的斯特林,以及在魔族大本营斩杀叛徒的紫川秀,帝林在勇气上毫不逊色。当魔神皇君临帕伊城下时,他一个人的杀气,盖过了几十万的士兵,尽管只是随便的一站,尽管是远远的在城下,却让所有人类将士感受到了那种无比的压抑感,连斯特林都不得不提功运气,才能镇定下来,而紫川秀更是差点走火入魔,当然,紫川秀主要是因为看到雷洪这个叛徒,可魔神皇带来的压力,也无疑是个诱因。可在此之后,帝林为了救他们,亲赴魔族大本营谈判,在魔神皇面前,在他刻意散发气势下,却仍然苦苦支撑住了。
    除了帝林的残暴,还有人批评他冷漠而不近人情,这的确有些道理,毕竟,对着这么个杀人魔王,谁都无法保持着平常心。不过,这还是回到了帝林杀人的问题上,而非是他的待人接物。事实上,帝林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如果留心一下,本书中的笑话,有不少就是出自帝林之嘴,而且,作为帝林的朋友,那绝对是件幸福的事,尽管局内人未必能体会到。就说对付杨明华这件事,三人中,需要有一人去做卧底,无疑,那是个危险的角色,可最后承担这个责任的,不是紫川秀,不是斯特林,而是帝林。
    嘎嘎,不说了。本来说不用介绍太多的,妈的,一不小心,废话还是说了不少。
    4《恋光明》中的鲁肯
    这本书其实很不错的,而且又是全本,可惜似乎知道的人不多。所以,介绍人物之前,有必要简单说一下该书的背景。这是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人类与精灵,矮人等种族并存,当然,有各自的势力范围,并且长期下来,基本上达到一个平衡的状态。在各个种族中,人类是特殊的一族,因为其它种族都有自己的保护神,能从它们那儿得到力量,人类却没有,因为人类不是神创的产物。大致就是如此。
    鲁肯在书中,大部分时间是作为一个反面角色出现的。事实上,作者对他的描述,很多时候都是正面的,可我和主角一样,还是对他很反感,在主角看来,那不过是种伪善的做法,而我也有同样的想法,并且,更重要的是,他是我所喜欢的主角的敌人,我自然会把他给恨上了。
    可以说,鲁肯是影响了主角大半生的人。在本书开始,也就是主角少年时,鲁肯为了得到那把号称最强的魂焰剑,唆使半兽人进攻人类城市,并凭着骑士规则,向昔日的最强骑士,现在的年迈老人提出挑战,最后当着主角的面,将主角最敬爱的恩师杀死。正是这种卑鄙无耻的行为,正是这种无比的仇恨,使年幼的主角立下誓言,并在今后的人生里,始终以打倒鲁肯,为恩师报仇为目标。
    事实上,不仅是主角,对鲁肯恨之入骨的人不计其数,包括了几乎所有的种族,甚至包括了高高在上的众神。在鲁肯出生时,各族神谕都显示出强烈的不祥之兆,甚至原先一向尊重自由意志,很少开口的精灵女神也指明道姓地说祸根就是鲁肯,若非真实之殿的牧师极力维护,里恐怕就没这个人物了。不过,鲁肯终究还是活了下来,而真实之殿后来也几乎完全毁在鲁肯手里。
    可是,尽管恨他的人不少,鲁肯却一直活得好好的。最主要的原因自然是他那无人能及的武力。当主角和仇视鲁肯的种族谈起他时,那些种族固然对其恨之入骨,却在目睹了鲁肯的强大后,再也兴不起报复的念头,甚至是主角也一样,他尽管日思夜想要找鲁肯报仇,可当他亲眼看到仇人的力量后,悲哀地发现,那是他苦练一辈子也达不到的境界。甚至在多年后第一见到鲁肯,见到他和沙巨人首领决斗时,别人因为沙巨人的惊人实力而替鲁肯担心,主角却反而毫不怀疑鲁肯会取得胜利。
    鲁肯对上沙巨人的原因很简单,沙巨人要吃人,鲁肯则不让他们吃人,杀巨人想和鲁肯谈判吃人的数字,鲁肯却坚持一个人也不能吃。而鲁肯提出解决的方法也很简单,那就是用暴力解决,力强者胜,谁赢了听谁的。事情的结果同样简单,鲁肯赢了,沙巨人首领尸骨无存,沙巨人从此不得吃人。
    光是从这件事来看,至少对人类来说,鲁肯是站在了正义的一方,而且,不管怎么说,鲁肯处事尽显豪气,表现得光明磊落,与多年前那个卑鄙的鲁肯全然不同。这让主角感到困惑,因为不仅是这次的事件,前前后后一系列事件,鲁肯的表现都是如此,甚至让他的仇人也不得不佩服他做得漂亮。至于鲁肯身边的人以及在他保护下的人类,更是把他当作守护神一样看待。
    这里引用鲁肯杀死沙巨人首领后主角他们的一段对话。
    鼙桑远远的看着鲁肯一个人慢慢地走回部队阵地,缓缓吸了口气对班尼说道:“也许,因为鲁肯大人拥有我们无法想像的力量,所以我才会对他感到莫名的害怕吧。人都会对未知感到害怕的……”
    山穆说道:“他拥有这种力量,遇到事情就很自然的会想以暴力解决。你们警卫队要小心啊,靠力量建立出来的政权是很危险的。”
    鼙桑摇头:“大人平时绝不是这个样子的。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最近他似乎急着想要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掉……”
    班尼没有像他们两个想那么多,他心里只想着瓦沙最后死亡的画面。他握剑的手松开了剑柄,隐隐地颤抖。他开始了解到,自己就算不眠不休的锻炼到鲁肯寿终正寝,只怕也接不下他随手一拳。要对付鲁肯,不是用剑可以办到的……
    如上文所说,主角明白自己与鲁肯的差距,不会贸然出手,同时,鲁肯的行为也使主角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而之后与鲁肯的一席话,更是动摇了主角的意志。当面对主角的质问时,鲁肯毫不犹豫地承认了错误。
    “小班尼。冲动会腐化理智,力量能蒙闭人心。当年我不满真实之殿保守作风,急着培植自己的势力,满心以为大地给了我不凡的力量,就是要做不凡的事。是邪恶,是良善,在我心中并没有多大的不同。那时候的我,的的确确是个没有良知的恶魔。你那时候还小,并不知道底里厄斯对我有多大的恩情。杀他,其实是我做过最后悔的事。”
    班尼抬起头来,静静的听着。
    “你恨我是没有错的,你为了恨我而走过的一切也都是我的错。你想要杀我报仇,没有错,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我很抱歉让你经历这一切,而我也没有办法做出任何补偿。你记住,不要因为我后来做过什么事,而让你在报仇的时候感到手软。底里厄斯爵士是我凭着邪恶的心态杀的,我做再多的善事都不能填过。有一天等你实力够了,就来报仇吧。”
    就这一番话,打翻了班尼二十年来信仰的一切。连一个恨上了二十年的邪恶魔鬼到头来都能变成不知道该不该杀的人物,世界上还有什么是能够确确实实肯定的?班尼看看天,看看地,看看手,看看剑。他看看鲁肯,又看看自己。他不禁要想,在碎骨地有多少的半兽人是想要来找自己报仇的?他能够告诉每一个找上门来的半兽人,他们来报仇是错误的吗?什么是是非?什么是善恶?什么动机?什么目的?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是肯定的对了。
    鲁肯见他动摇,说道∶“不要想了。我将要做的事,也是你一定会来阻止的。其实那事是对是错我也不能肯定,只知道那是我一定要做的。我会给你阻止我的机会,只希望到时候你有这个能力。去吧,找个地方让自己静一静吧。”
    在言谈中,鲁肯透露了他将要干一件大事,许多人都在猜测他究竟想要干什么,而不久后,鲁肯自动揭开了谜底——他要永远地赶走众神。
    事实上,许多人都知道,各族都是神创的,他们能从神那儿得到力量,在开始一段时间,几乎人人都有移山倒海的能力,而几次战争也差点毁了这个世界。为了保全世界,众神将他们所在的异界与人间隔开,这样各族只能得到他们一小部分力量,不会造成太大的危害。而鲁肯抢夺的那把圣剑,真正的用途正是控制这个异界通道的开闭。
    鲁肯认为,世间纷乱的根源,正是因为神力的存在,对力量的滥用,终将毁灭这个世界。对于已经封闭的异界通道,鲁肯认为,人们不应该蒙上眼睛,假装危机永远不会到来,封印通道不是根本的办法,而要解决存亡问题,必须彻底,而要彻底地解决问题,就要让众神的力量永远不再影响人间。
    “诺瑞斯是我们的世界!我所谓的我们不单是指人类。我们都不是诸神的玩物,我们有权利要求自己的方式与道路!神将各族创造成有自我思考能力的生命,同时却以有形的魔法力量与无形的宗教信仰去影响其子民的生活方式?这是错误的。生命不是诸神的宠物;大地也不是诸神的游乐场。我们要追求崇高的自由意志,任何试图剥夺这神圣权力的力量,就算是神,我们也应该将其摆脱。”
    “因为我们的主人是我们自己,不是神!”
    “是否我太过理想?是否我太过疯狂?鲁肯不才,已私下决议将于三日后正午于西康茫地巫师塔开启仇恨异界传送光。我将亲入异界,与英努怒克面对面商谈迁徙事宜。之后,滋长异界、力量异界、恐惧异界等我都将一一拜访,直到诸神全数离开,或者我死为止。这是我毕生的志愿,是为了天下大利抑或是一己之私便留待各位观信者良心评判。若是无法认同,判定我的行径不可代表诺瑞斯各族心声,便请三日后在西康茫地一叙。阻止我会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事,但您若坚持您的信仰值得您洒血捍卫,鲁肯恭候大驾。”
    事实上,对鲁肯的行为,不管他最后的结果如何,我是持反对态度的,因为那毕竟太危险了,要知道,鲁肯是拿全人类的命运在赌博,如果他赢了,自然为人类赢得了自由,可若是输了,后果却难以预料,很有可能带来的便是人类的毁灭。而对于敌我双方的实力对比,鲁肯并不清楚,但不管他多自信,以凡人之躯,对抗众神,恐怕赢面都不会大。对这样的赌博,我是反对的,可是,对鲁肯,我又是赞赏的。
    在鲁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或者实际点说,是为了他那个和全人类命运有关的理想而奋斗时,他的对头,考虑的却是如何争权夺利,如何在最佳时机捡便宜,当鲁肯光明磊落地迎接世界上几乎所有强者的挑战时,那些平时不可一世的家伙却显得一个比一个卑鄙。对鲁肯,我欣赏他无敌的力量,更欣赏他无比的豪迈和无上的勇气,要做这样的大事,鲁肯几乎是孤单一人,不但要面对所有人的责难,还要面对出自自己的质问,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顶住了压力,一个人跨入了异界。当鲁肯消失在传送门时,不管他是生是死,都已经从一个我所憎恨的反派,变为我最喜欢的几个配角之一了。
    5《射雕英雄传》中的裘千丈
    听起来有些搞笑,但裘千丈确实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配角。对这个人,我想大家该是耳熟能详了,而且,应该都把他看成一个一无是处,品格低劣,出尽洋相的小丑类人物,对这个,我不得不说,确实如此,可是,如果透过这些表面现象看本质,我们就会发现这个家伙并不是那么无能的。
    首先说说武功。一提起裘千丈,一提起武功,恐怕每个人想到的都是低微这个形容词,用这个词来形容也没什么错,但前面要加上一句——和东邪西毒,和真正的裘千仞相比。从书中看,裘千丈的武功确实不高,可那是在我们看了黄药师,洪七公,周伯通等人的武功后下的结论,和这些人比,裘千丈自是远远不及,甚至还比起武功大成前的郭靖,也还是颇有不如。可是,那时候的郭靖,真是弱者吗?江南七怪,真是弱者吗?假如放到江湖上,假如不碰上那些超级高手,江南七怪这样的人物也算是高手了吧?而裘千丈比起江南七怪自然还差了好大一截,但从他和郭靖动手的情况来看,至少在花拳绣腿上还是有一套的,能托着那么个假缸平稳地过木桩,说明他内力也有一定的基础,比上不足,比下是有余了,如果不是遇到郭靖,光凭他的真功夫,在江湖上都能去混混了。
    不过,裘千丈主要靠的并不是真功夫,而是他的头脑。虽然在书中裘千丈演出了一次又一次的闹剧,可很不幸的,他的对手是黄蓉和朱聪,几乎是全书中最聪明的人物,吃些亏在所难免,可抛开那几次,裘千丈在江湖上行骗了大半辈子,也逍遥了大半辈子,可见其成功,就是见多识广的陆乘风,包括开始时的黄蓉,都着了他的道,可见其骗术之精。甚至在后来,连黄药师欧阳锋这样的老江湖都被他摆了一道,让他在眼皮底下生生溜走,不可谓不厉害了。而且,与一般的所谓聪明人不同,裘千丈不仅能显些小聪明,还能把它们化为实际,获得切实利益,这种创新精神,实践精神,绝对是我们这些现代大好科研青年的榜样。
    当然,裘千丈最不能被人所接受的,是他的品格。可是,想必裘千丈定会眼泪汪汪地问一句,我容易吗我?这里,我也要帮他问一句,他容易吗他?那个年头,可不是够勤奋就能出头的,高深的武学,大部分人也许一辈子也没真正见过,更别提学了。郭靖生下来就有江南七怪悉心教他武功,之后马钰,洪七公,周伯通等高手又全成了他名义上或事实上的师傅,这样的机遇,固然和他本身的品格分不开,可同样也离不开那份运气。而裘千丈,虽然铁掌功夫天下闻名,但要知道,那并不是裘家家传功夫,裘千丈并没有学到那个,他所会的,只不过是些不入流的家传武功罢了。练那些东西,不管裘千丈多勤奋多聪明,武功都只会与他那当了铁掌帮帮主弟子的兄弟越拉越远,这叫他如何不灰心丧气?而裘千丈所擅长的奇技淫巧,在那个时代,显然也无法得到足够的重视,看着兄弟成为人上人,自己却只能做个人下人,这叫裘千丈如何甘心?选择靠他的旁门左道功夫骗饭吃,自然成了裘千丈的首选。唯一不该的,是他生错了年代,不该和主角共存于同一片天下,如果裘千丈是个现代人,也许能当个科学家吧。
    6《五胡战史》中的张宾
    《五胡战史》这部,全书六七十万字,说起来也不算很长,可书中出现的英雄人物却是众多,而且每个人都有血有肉,形象丰满。看完该书,我自是感慨万千,而回过头来想想,给我印象最深的,竟不是主角王绝之,不是的暗线主角石勒,也不是武功天下第一的轩辕龙,而是那个擅使阴谋诡计的张宾。
    张宾,字孟孙,是个汉人,却在胡汉交战之际,投奔胡人中的英雄石勒,为他出谋划策,不但对石勒忠心耿耿,产生的作用也是难以估量,张宾才学、奇计冠绝天下,号称“机不虚发,算无遗策”,石勒之赫赫军功,倒有一大半出于他的计策,是以石勒尊称他为“右候”。所以有“要破石勒,先杀右侯”之说,可知张宾在石勒军中的分量之重。
    书中说:“据说他有三项天下第一的绝技:智计第一、轻功第一,至于第三项第一究竟是什么,却是无一得知。但他的智计、轻功,都是人人得闻、人人畏惧。六年前,石勒与刘聪麾下大将的征东大将军王弥不和,张宾潜入千军万马,于帐中“偷”掉王弥部大将刘暾的脑袋,刘暾在睡梦之中,懵然就砍,当时亦无人知道是张宾所为。
    王弥失了大将,势力大减。不久,王弥与晋国大将刘瑞大战,两军相持不下。石勒正与陈午对阵,却听从张宾的计谋,弃守阵营,回兵相助王弥,斩杀刘端于战阵中,从此王弥视石勒为恩人。石勒遂请王弥到自己军营庆功,王弥欣然前往,来到军营后,石勒二话不说,一刀砍杀了王弥。
    事后果然一如张宾所料,刘聪知此事,怒不可遏,派使者斥责石勒“擅杀公辅,有无君之心”,但是王弥死了之后,演变成无石勒不行,唯有加封石勒为镇东大将军,督并、幽二州诸军事,兼领并州刺史。从此张宾智计、轻功之名,传遍了天下。石勒倚重张宾,展开奇计,建功无数,所向无敌,可以说没有了张宾,就没有了今日显赫威名的石大将军,从此石勒尊称张宾“右侯”而不名。”
    张宾第一次出场,是“清风道骨,羽扇纶巾,坐在一辆形式古朴的木头车上,如若把他搬上戏台,活脱就是一名诸葛亮。”不过,与孔明不同,张宾这次出场既不是献策,也不是舌辩群儒,而是趁人不备,对主角王绝之发起偷袭,不但使的暗器歹毒,本身武功也着实不弱,与他相比,中先前出场的那些高手就如同儿戏一般了。
    当然,张宾可不是那种徒逞勇力的莽夫,他攻击王绝之,是要试探对方的武功,然后以安排他和仇人石勒公平一战为诱惑,让他去杀死石勒手下第一大将,与他这“右侯”齐名的“左将”石虎。原因是“石虎暴虐无道,狼子野心,偏生武功高强,用兵勇猛,将军帐中无人能及。此子不除,终成将军心腹大患”。为了石勒的最终利益,张宾觉得除去石虎有利,但他知道石勒不会同意,所以想用借刀杀人之计。不过,从张宾凶狠的招式来看,如果他有机会,也会毫不犹豫地除去王绝之这个潜在威胁的。
    就这么一小段文字,张宾的形象基本上已经出来了,首先是他的外形确实符合他谋士身份,而他的计策也确实管用,为人又不择手段,注重实际利益,说话真真假假,很容易让人上当。
    而随后张宾的几次出场,使他这个形象逐渐丰满起来。对王绝之的巧妙责问,表明了他的口才,对姬雪姓名的怀疑,则显示了他鉴言辨色的能力,而将合作者千娇百媚小仙女杀死,既体现了他的“机不虚发,算无遗策”,也使他“吃人不吐骨头”的脾性显露无余,而一箭数雕的结果,也说明了他把利益最大化的习惯和本领。
    这样的人,才能是不用怀疑了,但他的人品,却大是值得商催。不过,再一想,他的所为,虽然大多卑鄙,却全是为了石勒的军事政治利益,也可以说是战争的延续,如果把它们放到两军交锋的情况下看,却完全可以理解了,正如张宾自己所说:“行军打仗,以奇胜、以多算胜,就算诸葛亮也不得不用计谋。可是江湖结交,讲究的是一诺千金,我张孟孙出身草莽江湖,对于言诺之义,却是不敢或忘的。”从这点来看,他倒也无可厚非。
    不过,张宾的另一个问题是投奔异族,有汉奸的嫌疑,不,该说他已经是个当时最大的汉奸了。对这个,我开始时很不理解,因为从张宾的言行来看,他并非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物,即使是,凭他的才能,到哪儿都能受到厚待,或者说,倒哪儿都能凭他的手段明争暗抢,得到一片天地,完全不用做那种受尽辱骂的事,而且,从后文也可看出,张宾对石勒的忠心,不是一点两点,而是全心全意投了进去,“要破石勒,先杀右侯”,既是说张宾对石勒的重要性,同时也是在说张宾的忠心,若石勒有难,张宾无疑是会舍上性命相救的。
    看下去,稍微有点了解,也对张宾的不良印象有了些改观,因为“石勒本来杀戮甚盛,每到一地,必定尽屠百姓、尽抢其庄稼财物,自从收纳了张宾作为军师后,学会了减少杀戮、收服民心,由于张宾是汉人,他亦给予面子,少杀了汉人。”而且,张宾不仅只是劝规石勒这么简单,石勒统治一方后,军威所至,政令所行,反比豪强并起时更为安定,百姓的安全反而有了保障。
    而在石勒出场后,我终于明白了原因,主角王绝之也知道了张宾投靠石勒的原因,因为如果不是与其有杀父之仇,王绝之自己也要投靠他了。见识了石勒的人格魅力后,张宾的投靠自然不再是个疑问,不过,当他在石勒面前展现的另一面,还是让我吃了一惊。书上说,“他平时虽是既自信、又嚣张,可是面对石勒,却是恭谨小心得犹如名忠心的仆人,主人要他赴汤蹈火,也是毫不犹疑地往汤火里跳。”那种必恭必敬的样子,完全没了往日羽扇纶巾的风范。
    而后来,“只见张宾满身浴血,也不知是自己的血还是敌人的血,想来二者皆有。氐兵的目标是在石勒而非王绝之,攻击全集中在石勒的身上,张宾不欲领上羌人党的情,一心独力保护石勒突围,血战之下,也受了不知多少外伤内伤。但他此刻跟着石勒,鲜血哒哒滴下,哼也不哼半句,更没有费神包扎的意图。因为石勒就在他的身前,而且受了伤,他必须全神贯注,保护石勒。要杀石勒、先杀张宾,张宾绝不能让石勒冒上一分一毫的险!他宁愿不顾性命,也得保护石勒!”
    这种行为,与他往日无所不用其极的脾性大相违背,不欲领上羌人党的情,一心独力保护石勒突围,若放在向来耿直的忠仆身上,并没什么奇怪的,可对于人手充足时还想着借刀杀人的张宾来说,却怎么也不象他的作风。但联系到石勒,张宾的异常举动似乎也不再显得奇怪了。而他的这一面,倒是让我加上不少印象分。
    当然,张宾对石勒的忠心越甚,得罪的人也是越多,想要将他抽筋扒皮的各族人不计其数,可长久以来,张宾却始终活得好好的,甚至主动投身仇人老巢,都全身而退。
    在张宾的献计下,羌人在石勒手下吃了无数次亏,众多要人高手惨死在张宾手中,可张宾还是只身来到羌人阵营中,还把守城的羌人戏耍了一番,而且面对重重包围,张宾毫无惧色,可他阴森森的一句“杀光这里十三万羌人”,却让所有人为之一凛,只因为他是那种“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息”的霸道人物,对他的大话,谁都不敢认为仅是个笑话。事实上张宾也差点突围成功,只是由于对他武功极为熟悉,身手又不在他之下的王绝之相助羌人,张宾才放弃抵抗,束手就擒。
    这次事件中,张宾不仅显示了过人的勇气,更再次证明了他的“机不虚发,算无遗策”,他不但来前就安排好了保命符——对方被擒的首领,以及退路——随时揭竿而起的四万多名赤亭羌人,最后还给智计同样出众的羌人首领留下了个大大的问号,为什么他仅被软禁一天,就把城内的赤亭羌人收编得服服帖帖。
    当然,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张宾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每次都能料尽先机,不过,正所谓有了足够的实力就谈不上勇气,每次都能料尽一起,固然可贵,却也显不出其机变的本领,张宾的几次失误,倒是给了他这种表现的机会。
    比如说张宾谋害刘粲那次。他在石勒军中时,朝夕相劝石勒,让石勒谋取刘粲,石勒却以英雄自居,不愿取而代之,张宾知道此时四方动荡,乃是取而代之横扫天下的最好时机,是以前去平阳谋杀刘粲,可光是杀了刘粲,张宾还不会放心,刘粲死了,尚有其子,若其子立,石勒依旧没有借口起兵,是以张宾费尽心机,不惜弄险布局,借刘粲之手,逼他杀死靳环,又故意让人通知靳准,让他瞧见。靳准这人虽然无情,但与靳环却是父女情深,激怒之下,必除刘粲以泄己愤,如此这般,靳准纵是老谋之狐,明知时机对他不利,也不得不废刘汉而自立了。
    这连环计本来天衣无缝,但张宾还是料错了一点,靳氏父女竟然都是不世出的高手,女儿靳环还好,至少高不过张宾,虽然她轻功出众,可张宾临时用计,装出武功不高的样子,引诱靳环上当,一举将其擒下,完成计划的前半部分,可随后赶来的靳准,又让张宾失算了更大的一次,这靳准竟然是个超级高手,远胜张宾,最后逼得张宾使出自制炸药,才得以脱身。
    可在归途上,张宾正在谋算着石勒下一个敌人时,却落入重围之中,包围他的众人,无论是丐帮帮主,还是武林至尊的妻子,或是天下第二剑,任一人都是江湖上最顶尖的高手,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人物,被这些人包围,可以说再无幸理了。张宾的这次失算,终于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过,张宾却也没让对头好过,漂亮地耍了一次众高手,回到车上取出炸药,在把自己也算进去的同时,也拉上了五个跺跺脚就能引起江湖震动的顶尖高手,为石勒扫清了不少障碍。
    在《五胡战史》中,死去的英雄不少,活下来的也不少,但唯有这个张宾,最受我的欣赏。若论原因,他的计谋算是一个重要原因,“机不虚发,算无遗策”,这八个字代表的是何等的境界,而且不同于诸葛亮,张宾也不是个文弱书生,单论武功,能胜过他的也没几个,当然,张宾一般是不会给别人公平相搏的机会的,这是我欣赏他的更重要因素,就是他的不择手段。
    宋襄公这样的人物,我向来是看不起的,对敌人讲究仁义道德,或者讲什么骑士风度,那无疑是对自己人的残忍,不过,如果真如恐怖分子一般,什么都不顾,我也极其厌恶这样的行为,如何在其间把握个度,大有学问。不过,在我看来,张宾却是做到了这点。他为石勒献计,赢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杀了一批又一批的敌人,也伤害了众多的无辜,甚至自己人,但同时,他又劝石勒不要滥杀,尽量避免可以避免的伤亡,尽量不去伤害与事无关的无辜。而在对待他的火器之技上,张宾一直是把他作为秘密武器封存的,一方面是出于战略目的,保持其出其不意性,而更重要的则是张宾也觉得此物威力过大,一旦流传出去,天下的杀戮必将更重,所以他不到生死关头,一直没用这般威力巨大的武器。
    当王绝之说起张宾诡计多端,为他所不喜时,石勒苦笑道:“你乃慷慨豪侠,所行之事俱凭心底,根本不会顾忌是否有利,而他乃权谋之臣,凡事以我石家军为先,又哪里能顾得上虚名,他倒也曾对我说过,若是他顾忌清名,便不会从中丘赶到军中寻我了!他为我谋,不知遭了天下多少汉人咒骂,他心中也很难受,只是从未表露,老实说,我觉得你们汉人委实迂腐,嚷什么胡汉之分,张宾、竺佛图澄俱是对汉人有大恩大德之人,若不是他们,依胡人惯例,中原汉人至少要多死一半!”
    这种为了胜利,为了理想不惜声名,也似乎不顾一切,但又不会肆意妄为的人物,永远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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