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南方山区监狱……
“嘿,起来拉,起来拉,妈的,一个个睡的像死猪一样。”一个狱警手里拿着根警棍,边敲打着牢房的铁门边骂骂咧咧的向前走着。
“他妈的,都不想吃饭了,都起来给我干活。谁要是再不起来,我把他拉出去毙了。”说着在‘哐’的一声之后,打开了牢房里最里面一扇门,然后皱着鼻子走了进去。
为什么皱鼻子呢?监狱的情况都是这样的——吃喝拉撒都在里面,想一想就明白那味道了。
狱警走到一个熟睡的囚犯前面,用手中的警棍照着屁股就是狠狠地一下,“刘云,收拾你的东西到所长那里去。”
那人像杀猪一样惨叫了一声,却不敢还手——除非你想死!
另一边一个已经穿好了衣服的囚犯说道:“老李,我在这呢,又打错人了吧,哈哈,你怎么每次都这么笨啊?每次都打错?”
牢房里光线并不是很好,也不知道那狱警的反应,本来以为他会发怒的,那知道……只听他说道,“少罗嗦,快去。”
等他们出来了,这才发现那个狱警并没有发怒,只是可怜兮兮的嘀咕着,“我昨天晚上明明看见他睡在这里的,怎么今天早上就变了地方呢?”
估计这小子有后台,要不就是在监狱混的很开,否则,谁敢这么嚣张的和狱警这么说话啊?
后面出来的可能就是那个刘云吧,看年龄,最多也才20,长白白地,瘦瘦地,很是年轻,虽然相貌很平凡,但纤细的身材,高高的个头,不管怎么看都觉得怎么顺眼,可是……也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平凡!
“刘云啊,希望这次出去你就不要进来了。年纪轻轻的什么不好做,怎么偏偏做贼呢?以你的才华应该不会是因为生活而做贼吧。”
“知道拉,我保证。”刘云举起手说。
“那就好……”老李话还没说完。
“我保证,下次一定、一定小心一点,绝对、绝对不会呆着不走了,那么老实的让你们来抓我。而且,就算再抓住了,我也一定想办法跑路算了。
因为……喂,老李啊,这里的伙食实在是太差劲了,两三年了就没有改进……哎呀……”
老李气的一警棍打在他屁股上,“滚,不要再让我看见你。不然我一定杀了你。”
刘云大笑着跑了。
啊?原来,这个给我们感觉还不错的人竟然是个小偷?而且还是一个正准备释放的小偷?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不明白他为什么在监狱混的这么开!没有进过监狱的人是不知道的,在监狱里面也有分三六九等!
第一等当然是那些在外面就混的很开,甚至是老大级的人物拉——兄弟多!
第二等就是那些因为砍人而进来的,或者是非常彪悍的人物——拳头大!
再其次,就是那些什么抢劫啊,打架啊,赌博啊之类的一般混混~——都是道上的嘛!
而那些虽然得不到尊重,偶尔还能受到点欺负的,但也算是有个好名声的~也就是那些顶罪的傻包子——活该!
属于中等的就是那些犯了经济罪的,不过,他们自成一派,偶尔会受到那些‘老大’们的欺负,不过,也不会太打击他们就是,还需要他们孝敬呢——钱多!
属于最下等的,当然就是那些淫贼、变态、色魔之类的人了!一般都是犯了什么强奸啊,卖淫啊等等,他们经常就是受欺负的对象——不欺负他们欺负谁?
而比他们的地位高那么一点点,也就那么一小分的半等,也就是小偷了!他们经常不是受欺负的对象,就是被使唤的命运!因为他们一般都很机灵,善于观察,嘴巴也利索……——BS他们!
“叩叩~~”
“请进。”
“所长,我来了。”高云走进去之后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样子很随意,就像到了老朋友的家里一样。
“恩,在这签个字吧。”所长递过一张纸,不厚,不过材料倒是不错。
刘云拿起桌子上的笔——还是那只,都用了几年了,怎么都没有坏掉啊?
“小云啊,我们认识已经有五年了吧,从第一次我们在少年犯看守所认识到现在……应该有五年了吧!”所长对正从扫描器里走出来的刘云说道。
刘云低恩了一声,没有说话。
“你现在又可以出狱了,不过,我还是想说一句,虽然这句话我已经说过无数遍了,但还是想说:改过自新,从头做人。我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劝戒你的。”老所长叹了口气,说道,“你现在已经成年了,虽然犯这么点小事不算什么,但是案底在这儿并不是好事,出去做事,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而且,你总不会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吧,你也不小了,也快结婚了吧。”
刘云站了起来,难得的严肃,“所长,我知道你为我好,在这里,很多人都对我很照顾。因为我是孤儿,因为我有绝症,都可怜我,同情我,但是我不需要。”
刘云走到门口,没有回头说:“我想,我们是没有缘分再见面了,虽然我每次出去之后,不到一个月就会再回来!但这次不会了,因为医生说我只有半年的寿命了,我不想自己死在这里,所以,我想出去后四处看看,看能不能找个安静的地方慢慢的……您保重。”
说着,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门关上了……
外面的走道上站着那个老李,可能是送他出去的。
“老李,以后喝酒我请客,记得来找我啊。”刘云拍拍老李的肩膀,像好哥们样。
“滚吧你,这牢房有你都不安身。”对着监狱的大门,一脚向他的屁股踢去,可惜闪开了。
沉重的监狱大门在刘云背后“哐铛”一声关上了。刘云耸了耸肩膀,拍拍身上的尘土,没有一丝留恋的,径直向前走去。很快就上了公路。
在路上等了半天车,竟然都没有遇到,最后只好坐上自己的11路了(双腿)。
唉,以现在的科技,竟然还有治不好的病?说出去真是无法相信啊!可是,这是不争的事实!
说起来也简单,也就是血样变异,也就是和普通人不同,本来嘛,如果是别人,像这么类似的病,简单的换换骨髓,换换血浆也就OK了。但是……他的不同,换那里,那里就瘫痪了,不要说制造新鲜的血液了,竟然自己的细胞就坏死了!所以,只好把他的东西再换回去,那知道,换回去就好了!
而换血浆?那还不是一样?休克了三天,三天后,自己制造的血液足够多了,才又活了过来……
你说骨髓和血浆一起换?那还不如直接让他死吧!
后来,知道这事的人越来越多,有些知名的名医都曾找过他,竟然要求他去做小白(白老鼠),天拉,竟然还弱智到花钱来买!
难道不知道他是孤儿吗?钱给谁?给他?那也要他有命活下来花啊,而且……难道不知道他是神偷吗?神偷会缺钱花?
真是一群弱智!!
现在该干什么呢?真的出去云游世界?当然钱是不用愁的,随手就能“取”来,但是去那里旅游呢?对了,上次偷的那只戒指还放在自己的秘密仓库里,上次因为时间紧急,还没有看呢。
刘云这样想着,不禁加快了前进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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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看着眼前的戒指犯迷糊了,也没有是特别的啊,只是金黄色的外表却在中间镶了个水晶(不是钻石哦,钻石刘云见的多了!水晶嘛,基本上来说,也就是石英),不过,这水晶有点奇怪,以刘云的眼光竟然不认识!应该是那种很稀少的品种!
刘云自从跟着师父以后,各方面都学到了很多,像有名的玛雅之王后、众神的祝福、天空之鹤等等,都是水晶里面的佼佼者!它们都算是特殊的稀有品种了,但是……和这枚戒指上那个小小的水晶比起来,仿佛有些相似,更多的还是不同!
这枚戒指从外观来看,像是只飞鸟,而那枚水晶就在鸟背上,仿佛驼着它一样!而整只鸟身都是金子做的,白金!只有鸟嘴和鸟眼睛又用的另一种不知名的矿物金属制作的!
看不懂并不奇怪,用刘云师父的话说就是:这世界上我们不懂的事太多了,何时能一一都清楚啊?只是……这枚戒指仿佛有一种魔力,当刘云第一次在古玩店看见它的时候,竟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使他不能拒绝拥有它的想法。所以,当时就顺手牵羊地带了出来。
可是,还没有来得及仔细看,警察就找上门来了(以前的案子犯了,并不是戒指的主人报警抓住的),幸好事先得到了消息,没有当一回事的他,只是惋惜的把这枚戒指扔到秘密仓库里去了。
现在终于能仔细看看了,可是……看了半天,也还是不清楚,只是觉得隐隐约约中,它吸引着刘云,儿中仿佛也有个声音:戴上它,快戴上它……
算了,就当是一个纪念吧,既然决定从此退隐江湖了,就把这个最后偷的东西当做一个纪念品吧。
这样想着,刘云把它戴在左手上,而且感觉还刚好合适。
把玩了一会,刘云也就失去了兴趣!可是,突然从戒指里面凸出了一些尖刺,狠狠地扎在手指上,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刘云慌了,连忙抓住戒指想摘下来,但是……轻轻一拉,手指就破皮了,好象那些刺很尖锐,一下子就刺进肉里了,顿时血就流了出来。
刘云怔了一下,忽然就感到……全身的血都像喝了兴奋剂一样,开始沸腾起来,哗哗地往手指上流,到了手指就往外流,但是……血并没有流到地上,也没有像喷泉一样喷洒出去,而是全部都被戒指吸收了……竟然是一枚吸血的戒指!
这些还不算,在破皮以后,戒指开始吸血之后,刘云就觉得自己浑身都开始麻木、僵硬起来!而且根本想动都动不了了,全身僵硬着靠坐在椅子上,默默的感受着,心脏像擂鼓一样咚咚的挣扎着,全身的血液都像赛跑一样从手指破皮的地方往外涌,然后全部都被戒指吸收……
刘云心里像五味瓶打翻了一样,不断的涌出酸、甜、苦、辣、痛、伤心、沮丧、恐惧、无力、兴奋、刺激……
慢慢的,血液流动的速度开始慢了下来,并不像刚开始一样那么兴奋了,而且,麻木和僵硬的感觉也没有了,刘云又恢复了自己的行动力。
但刘云觉得更加无力了(血流过多的人都这样),脸色苍白的跌坐到了地上!长时间血液的流失,即使是铁人也坚持不住了,但他还是咬紧牙关坚持着,希望快点结束,应该不会因为流血过多而亡才好……
刘云有点呆呆的盯着戒指看着,心里犹豫着,是否要砍了这根手指,免得因为流血过多而……
眼前那个本是白色的水晶已经变成了鲜红色,好象血一样!而那鸟的眼睛却变成了一片蔚蓝,像蓝天,像大海?不!像一双真正的眼睛!
慢慢地,那个水晶越来越红,越来越亮,而且慢慢地笼罩了一层红色的薄光……
突然,从那个水晶上射出了一道强烈的红光,而这时候,刘云只觉得血液流速突然猛力加快,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抽空了一般,而后一停——附带的刘云的心脏也是一停,随着一声清脆的鸟鸣声,终于……刘云昏了过去……
:一般监狱都是在市郊,比较偏僻的地方,离城市有段距离,是为了避免逃犯潜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