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不是志玲!
不可能是志玲!
首先,志玲姐姐不可能还是处女!一个已经三十几岁的女人如果还是处女,只能说明这个女人不是性冷淡就是实在是没人要的那种。而志玲姐姐风情万种,绝不可能是性冷淡,说没人要更是没天理!
其次,志玲姐姐没有这么年轻!因为这少女充其量只有二十三四岁的样子,至少要比志玲姐姐年轻十岁以上。她更像是年轻版的志玲姐姐!
可是天底下竟然真有这么巧的事,这少女长得实在太像志玲姐姐了,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34c的胸围,曲线玲珑的身材,尤其是一张脸,简直就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如果走在大街上,一百个人绝对有九十九个会认为这就是林志玲!而且是风华正茂时的志玲姐姐。
这少女对凌云盈盈一礼,“听凌先生!”
连声音也是嗲嗲的,和志玲姐姐一般无二。
凌云不由暗暗惊呼,天,连声音都这么像!如果她去参加超级模仿秀,绝对比志玲还志玲!
大概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会被选为金花魁的吧!
凌云伸手拾起这金花魁的手,放在手心。“志玲姐姐”羞涩的低下了头。
她的手似春葱,柔若无骨,皓腕凝雪、玉臂生辉,仅仅是一只手,拿在手里便令凌云某个部位蠢蠢欲动了。凌云一时也不由得看得呆了……
玉姐儿仿佛看到了凌云流出的口水……
“怎么样?凌先生?这个还中意吧?”玉姐儿似对这个少女的魅力很有信心。
凌云点点头,“嗯”了一声。
“那凌先生是不是有意……也一并……呵呵,那个……收入府中呢?”
凌云看了看玉姐儿,笑了笑,“当然,这个我也收下了!”
“凌先生,您也看出来了,这金花魁是我们三大花魁当中最出色的一个,这价格嘛……您看……”她那意思是:当然不能比前两个低吧!
凌云没有理她,他的手从“志玲”的手一路往上,滑上了她香肩。
“志玲”似已羞得说不出话来,脸扭向一边,似雪的香腮泛起一抹红晕……
她颈项修长、肌滑如玉,凌云的手一路往上,抚到了她香颈。
那娇嫩的随着凌云的抚摸似也微微晕红。
凌云的手托住了她的下颔,手指在她的香腮上轻轻滑动,他的另一只手则揽住了她的腰……
凌云把头凑过去,“志玲”竟然轻轻的闭上了眼睛,她的整个身躯都似在微微颤抖……
可是,凌云却并没有吻她,他轻轻的靠向“志玲”的耳边,那耳边细细的处女茸毛似会发光一般,晶莹透亮。轻轻一嗅,一股沁人心脾的处女幽香直入心肺,令人心旷神怡!
这感觉,太迷人了,凌云不由得又深深的吸了一口,这才离开“志玲”的耳边,然后,“啊”的长舒一口气,赞道:“如此佳人,非我莫属!非我莫属啊!!”
凌云此话出口,玉姐儿立即大喜过望,“对啊对啊,除非了凌先生这样的人儿,还有谁配得到金花魁呢?”
凌云把手插向“志玲”耳边的秀发里,她秀发如锻,柔顺无比,入手丝丝顺滑,凌云手向上轻轻一挑,那秀发便从他的指缝里偷偷滑落……
“好!!真妙!!!”
凌云又赞了一声!
玉姐儿喜上眉梢,仿佛凌云这声赞叹就是夸得她一般。
“那么,凌先生,你看这价格嘛……呵呵……”
价格?
凌云听到这个词,不由心里暗暗冷笑。
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凌云肚子里好笑,之前是卖方市场,买得多,卖得少,价格自然会往上涨。现在嘛,呵呵,说不得,现在可是买方市场,买家只有老子一个,而你的一个花魁……除了卖给老子还能卖给谁呢?
所以凌云笑道,“价格嘛……当然是……没有价格!”
“呃?!”玉姐儿一愣,有些不太明白,问道:“不知道凌云先生是什么意思?!”
“没听懂么?我说这个——金花魁——没有价格!”
“没有价格?!”玉姐儿重复了一遍,还是没听明白。
“当然,如此丽人,其价值当然应该是无价的,既然是无价的,当然就不会有价格,如果在这样的佳人面前谈论价格不是太大煞风景了么?”
“哦~!”玉姐儿不由得笑逐颜开,哈哈,无价呀!赚大发了!这小子还真不愧是个超级冤大头啊!玉姐儿仿佛再次看到了“piapia”往下掉的金子。
可惜他却忘记了凌云在竞拍银花魁时的作派。
“所以这个金花魁我要了,没有价格!”
玉姐儿笑不出了,“我不太明白凌先生的意思。”
凌云笑道:“我说过了,如此佳人,不能谈论价格。不能谈论价格,所以就是无价;无价的意思,当然也就是没有价,既然没有价,我当然也就不用出钱。所以没有价格的意思就是,这个金花魁我要了,但是我不给钱!”
玉姐儿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自己遇到流氓了。
“凌先生在开玩笑吧?”
“没有开玩笑!之前说好的,玉花魁和银花魁一共是三千六百万,现在是金、银、玉三个花魁,还是三千六百万!”
玉姐儿第一次明白肉包子打狗是个什么意思!
“凌先生,您……您这算是什么意思?”
凌云嘿嘿冷笑了一下,“我的意思么……这个人!”凌云指了一下“志玲”,“算是个搭头,送给我了,三千六百万,金、银、玉三大花魁,我全要了!”
“啊?!”玉姐儿的嘴一个张得有两个大,“这怎么可以?凌先生您在开玩笑吧?您要我们最精彩的金花魁只当个搭头?”
凌云的脸看上去很有一丝流氓的风采,“呵呵,不可以么?不可以的话,那也行,不过如此一来,呵呵,三个花魁……我可就……一个也不要了!”
玉姐儿感觉自己再一次被又大又毒的蝎子蜇到了,跳了起来,“凌先生,你怎么能这样?”
凌云没有看她,他在看天,好像那天上正有几个美丽的不穿衣服的天使在飞来飞去……
“要么答应,要么不答应,你给个痛快话。如果答应,就这个数,三个全要。如果不答应,我就一个也不要。反正这三个人,我一个也没碰,大不了你再来一次花魁拍卖仪式!也没什么损失!”
玉姐儿一阵气苦,再来一次?开什么玩笑?已经拍出去的花魁了,就算你没碰,可有谁还会相信她们还是处女?谁能给她们证明?这可是掉进黄河都洗不清啊!
玉姐儿头一次后悔:卖银花魁已经吃过一次亏了,干什么把还要把这个金花魁介绍给他?!
…………
床!
好大的床!
好大好香的床!
女人!
好多女人!
好多好看的女人!
这张床上,莺莺燕燕的至少有几十个少女横陈!
伴魁!
这些少女全部都是伴魁!
现在这些伴魁全部都属于凌云了!
可是凌云却没有看她们。
因为在她们之后,是三个更加美丽绝伦的女人——花魁!
凌云第一次知道:人,竟然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
而且,无耻到这个地步的人竟然还没有吃亏!
事实上,不但他没有吃亏,就算那玉姐儿也没有吃亏。
上次花魁竞拍,夺魁时的价格只有区区两百万而已。只不过这次多了凌云这么个超级买家,价格才会一路攀升。
一个花魁买两百万的价格都是大赚特赚的,何况三千多万?平均一个花魁一千两百万,天价了!
所以,凌云不但要求了三个花魁,连那几十个伴魁也一并收下,而价格,依旧是三千六百万!
玉姐儿会答应吗?
她没有回答,她用行动进行了回答。
相对于花魁,伴魁只能算搭头,既然是搭头,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区别?何况凌云又没有为这些伴魁赎身的打算?
凌云打算就在这里解决了她们!
一般来讲,在此处夺魁了的人都会把花魁带出去,另找地方共度春宵。这个地方对于经常光顾的人来讲,实在不是一个枪毙花魁的好地方。
可是凌云没有出去。因为他不想出去,也不能出去。
首先,他不知道该到什么地方去。对他来说,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如果不坐计程车,他恐怕还有可能会转向。这种情况下,自然无法出去。
其次,留在这里,他还另有用意。
相对于伴魁,花魁是另一个级别的。如果有人能够得到花魁,没有人会选择伴魁。对于这万金难卖而且难得一见的花魁,凌云如果一口气就在这个地方解决三个……
嘿嘿,不用说,任何一个听说此事的人都会对自己这个人感兴趣的。如果顺便再把那几十个伴魁一并解决,其中若是还有田憾同志相好的某一个或几个的话……
相信田憾同志是一定会对自己有兴趣的!
所以,别无选择的凌云只有,也只能采取这个办法了。
偏偏他心里还在默念:没办法啊,我这也是为国献身啊!!
凌云选中的第一个女人,是金花魁——“志玲”姐姐!
没有人能取代志玲姐姐在广大色友心目中的地位!
凌云也是色友!
所以凌云决定先品尝一下这个还是处女的志玲姐姐的滋味。
这种事情,想想都让人激动啊!
凌云不是齐宣王,喜欢听合奏。凌云是齐湣王,更喜欢独奏!
所以这里只有一张床。
床上只有一个女人!
金花魁!酷似志玲姐姐的金花魁!
不是凌云无力一次对付多人,也不是凌云不喜欢或者多飞,而是因为,花了巨大的代价买下了三个花魁,如果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般一口气吃下,那非但别人会看自己不起,就连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所以,凌云要一个一个来,一个一个慢慢品,一个一个慢慢享受。反正这件事情非做不可,反正非献身不可,为什么不把这件事变得更享受一些呢?
是哪位哲人曾经说过来的?如果你不能避免被的话,何不慢慢享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