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如今又多了一个大管事,这个大管事以前叫阿呆,现在自然没有人这么称呼他,丁府其他的管事和一些有资历的老人叫他丁浩,其他的年长者叫他丁管事,年轻人则不管比他长着几岁还是小了几岁,一律都叫他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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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哥的差使很杂,他是丁家解库(当铺)的盘库巡察,需要不定时的巡察丁家开在霸州城里的几家解库,督查他们的经营,这样的特权可不小,以前除了丁大少、丁二少,也就只有雁九才有这样的权利,仅这一条看来,他就是丁府新贵了,一跃成为丁老太爷的心腹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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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还兼着丁府内宅的采买差使,管采买可是一项令人眼热的肥差,后宅里的姑娘们,如今见了阿呆那是一口一个浩哥儿,叫的声音甜甜的、腻腻的,就像发春的猫儿,叫人听在耳里,好像挠在心上,偏又搔不得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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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又传出风声来,说是今年丁家放种粮的差使要交给丁浩主持。丁家每年春天都在丁家祠堂东墙外的角门房里设一个点儿,把优质粮种赊给佃户,佃户们画押签收,秋天从他们上缴的粮食中扣除粮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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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采购、储存优质粮种,春天分发给佃户,是为了保证种植质量,免得秋后粮食欠收,佃户受损,东家也没有好处。再加上这粮种又是赊来的,远比自己掏钱去买合适,所以佃户们都爱用丁家的种粮,为了自己能多分一些粮种,能分一些好粮种,对掌管放粮种的管事,佃户们都是极尽巴结之事的,如今这风声一传出来,丁浩不但是丁府新贵,而且俨然成为全村百姓眼里的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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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浩做事很认真,并不因为他已打定主意离开丁府而随意敷衍。要么不做,做就要做好,这是丁浩一贯的态度。同时,他也把丁家的这些事务当成是对自己的一种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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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通,百法通,世间万事都有相通之理,现在多些历练,自己独自闯荡时,就能多一些经验。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小事不懂得如何做好,那样的人能做大事么?所以他对自己负责的事情总是斟酌再三,尽量把手上的事情安排得井然有序,丁家大宅许多管事虽然眼红妒嫉他的受宠,但是对他的老练也是暗暗点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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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的差使比较随意和轻松,代表东家进城去解库(当铺)盘库时或者采买日常用品时,他也时常带上母亲,请城里有名的郎中诊治看病,开药调理。不知是因为儿子的出息让杨氏喜在眉梢,还是那些药汤真的管用,杨氏的病渐渐有了起色,脸上也多了几分正常的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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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的病有了起色,丁浩也就放下心来。这段时间,丁浩正忙,病情有了起色的杨氏更忙,忙着给儿子张罗个称心如意的媳妇儿,只是丁浩整日在外奔波,对这些事儿还毫无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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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杨氏和李氏老姐俩儿正盘膝坐在炕头上,逐个品评着村里适嫁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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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姐,你说老赵家那闺女怎么样啊?她在你身边跟着做针线活的,你应该熟悉,我看这孩子挺老实的,话也不多,是个本份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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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那闺女……怕是不行,我给你说了,你可别给人家张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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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是那样的人吗,什么事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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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那闺女有腋臭的毛病,还挺严重。冬天还好点,夏天一出汗真熏得人喘不上气儿来,要不她咋不大跟人说话呢,你不到跟前可闻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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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算了,要不……刘家那闺女?啧,就是岁数小了点,过了这个年才十一吧,那还是毛岁,就算定了亲,至少也得两年后才能圆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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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姐沉吟道:“霍家那闺女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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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杨氏断然道:“那闺女长得五大三粗,跟女张飞似的。上一回村西头的那个泼皮高二调笑了她两句,让她几巴掌就给扇沟里去了,看着吓人。我家浩儿虽说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孩子,可那孩子……心气儿有点高,霍家那闺女他一定看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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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这适嫁的闺女不少,要找个合适的还难上了,你说这事儿……,其实要说合适,陈家那闺女就挺合适,人生的俊,手又巧,可她家多少也趁着百十亩地,是个小康人家。就算小浩儿如今有出息了,做了管事头儿,只怕人家爹也是不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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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姐,开油坊的刘晓不是有个侄女儿?上回来丁家庄串门儿,我见过一面,听说还没许人的,今年刚十六吧,岁数正合适。长相虽不是特别出色,身段儿可顺溜,而且听说还是个认得字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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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娘恍若未闻,杨氏道:“姐姐,我说的话你听到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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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娘有些为难,慢吞吞地道:“妹子,咱们老姐俩这么多年的交情,要是说点啥不中听的,你可别见怪,虽说要娶媳妇的是你家浩儿,可你毕竟是他娘啊,婆婆是人家的家奴,这身份说出去不好听,有点身份的人家……嫌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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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听了脸色一黯,不作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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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娘迟疑片刻,说道:“妹子,我倒是想起个人儿来,今早你家浩儿进城时还在村口遇见过她,我瞅你家浩儿看人家那眼神,就跟猫儿见了耗子似的,定是见了人家的俊俏模样心里有些馋的,要是她的话,你家浩儿肯定喜欢,就是不知道你这当娘的是啥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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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一拍大腿道:“嗨,媳妇儿是给他找的,他要喜欢,我这当娘的有啥不喜欢。姐姐说的是谁家的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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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娘道:“就是董家那个守寡的罗冬儿,你觉得那孩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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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一听李大娘的话就有些不乐意了:“李姐,那可不成,董家娘子是个心灵手巧、模样俊俏的好闺女,可是……我家浩儿是童男子,她可是许过了人的,要搁以前,能娶她这样的媳妇,那还是我家浩儿高攀了,可现在……我家浩儿大小是个管事,一个月光月例钱就有十六贯,怎么不得娶个黄花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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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虽有贞女不更二夫的说法,但仅仅是有人提倡而已,并不似明清理学走火入魔后那般严重,女人夫死再嫁、亦或被休再嫁在当时一如现代一般寻常。卓文君不但再嫁而且跟男人私奔;蔡文姬嫁过三次,其中一个丈夫还是匈奴的左贤王;李清照再嫁不说,婚后没多久还跟丈夫打起了财产官司,其行为在现在也算一桩街坊间的一桩奇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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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在当时都是体面人家的大家闺秀,尚且可以如此,民间对妇人再嫁自然更持宽松和理解的态度。不过正如现代一般,一方是头婚,一方是二婚,家长心里总是有些不乐意的,好像自己孩子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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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娘便道:“赵家闺女、霍家闺女,我就看不出她们哪儿比董家娘子更让人喜欢。那初红能指着过日子?我说妹子,你可别犯糊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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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看杨氏脸色,见她没有动怒,又说:“冬儿这孩子性情乖巧,人生得俊俏,能操持家务,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是个安份守己过日子的人。要说,她也命苦,自小没了爹娘,她那个舅舅,把她养大了本就是想货物卖了的。董家那孩子是个病秧子,从小搂着药罐子过日子,只要眼睛不瞎的,谁看不出他活不长?结果她舅舅收了人家的聘礼,就愣把那苦命的闺女给扔进了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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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摸挲着膝盖沉默不语,李大娘苦口婆心地又劝:“冬儿那孩子许过人是不假,可是为人、品性、相貌都没得挑,十里八乡的有几个闺女比得上她?要说过日子,这样的媳妇儿你还不放心?你不是想拴住儿子的心嘛,如果娶个不可他意的闺女,只怕他更要往跑了。可要是冬儿这样的小女子,那股子俊俏劲儿能甜进男人心里去,你还怕不能把浩儿的心拴在你家炕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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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有些意动,迟疑道:“你说……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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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有啥不成的,妹子啊,我说你就别犹豫了,冬儿那孩子,又翘又结实,一看就是个能生儿子的体相,要是把她娶回来,我看明年春天,你就有大孙子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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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噗哧”一声笑了,仔细想想,那闺女除了许过人,还真是没有一点可挑的。许过了人的就不是好女人了?她便半推半就地道:“那……要不说说去?就是不知道董家的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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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娘道:“她儿子已经死了,媳妇儿再嫁关她这做婆婆的屁事,我去说说,有些好处给她,还怕她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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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休妻,只要他本人同意,双方父母同意,并经街坊作证,休书便可生效。如果女方要求自休,而男方不同意,则须由当地官府判决,但是官府一般是偏向男方的,除非十分充份的理由,否则不会批准。但是如果男方已死而女方要改嫁,虽也需要男方户主代死者写下正式的休书,可是男方户主若强留寡居女子不使再嫁,那官府的判决则十有是要尊重女方意见的,所以李大娘说的十分笃定,料那董氏不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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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就麻烦姐姐去说和一番,这事儿若成了,你就是浩儿的大媒人,我是一定要好好谢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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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看你说的,”李大娘一偏腿下了地,风风火火地道:“咱们姐俩儿是什么关系,你家浩儿那也是我看着从小长大的,能给他说个称心的媳妇儿,我也高兴啊。哈哈,行了行了,你身子骨不大好,就别下地了。我先回去,下午我就跟董家的说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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