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在一个城市,相见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我们都忙,加班是家常便饭。他来过烟雨楼六次,每次都带着一群朋友,他的朋友们对烟雨楼喜欢得不得了,但他们说更喜欢的还是烟雨楼主人做的饭菜,他们说烟雨楼和烟雨的饭菜,都像烟雨这个人一样清新可人有韵味。不知道是不是在哄我,但我依然偷偷地开心,并开心得脸上阳光灿烂。由此可见,烟雨不仅肉麻而且虚荣。
男人已经喝了六小杯酒了,看起来很书生味的他却很海量,曾有过喝八两五粮液依然上台给千人作报告条理清晰没有半点结巴的记录,当时惊出一身冷汗的反倒是他的秘书。兴许这也是他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喜欢看男人喝酒,喜欢感受男人喝酒的气氛。男人喝得大醉时常常有真性情展露,那真是本色的男人,具有足够的男人味。一个没有被酒熏陶过的男人,我以为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男人,就如同一个没有被爱情滋润过被男人开启过提炼过的女人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女人一样。他喝酒时慢条斯理,一小口一小口,感觉他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品酒。我们有大概六分钟没有说话,我在一边喝咖啡,一边很专注地研究对面这个有可能将是我未来岁月同床共枕要携手白头的男人。
咖啡很甜,我从小就特别爱吃甜食,这习惯一直保留到现在,不知道肉麻的风格与我爱吃甜食是不是有些许的关联。即使有关联,我想我也绝对不会因为要改变肉麻而改变我爱吃甜食的习惯。
他偶尔抬头,会看看我,笑笑。我喜欢看他笑,他的笑宽容亲切,多情中又带着点漫不经心。这样一个男人,我想象不出他从前的女人怎么肯轻易放过他。他很少言及自己的婚姻,只是简单告诉我,离婚六年了,一直没找到能让他愿意再把自己关进笼子并再作困兽之斗的女人。至于为什么离婚,他不说,我也不想知道——那是假的,谁都有好奇心——只是我不想很三八地问当事人这样愚蠢的问题。
我有些感叹,六年的单身生活把一个中年男人打磨得色泽凝重内容厚实,只是我不知道能不能完全解读出那些内容。
"想什么呢?"他突然问我。
我吓了一跳,差点儿打翻了咖啡杯。
"没什么。时间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
"哦。那我们回家吧。"他是个很干脆的男人,这一点也让我喜欢。这样看来,他身上我喜欢的东西真是不少了,不知足不足够让我爱上他并且愿意在他说嫁给我的时候立马欢天喜地地答应他?
他开车送我,一路无言,看上去心事重重。我开了车内的音乐,是一首老歌,"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车内有爱的气息弥漫。我觉得这首歌是自欺欺人,爱情是最容易疲倦的家伙,这家伙严重缺钙,直接导致了世界上最经不起考验的就是爱情,如今车内坐着的两个人,便是铁一样的证据,这证据很全面,男人有,女人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