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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
    但这通让楚淮南撂下会议的重要来电,内容却稀松平常。
    “我今天有事儿,要出门一趟,不在家吃饭,你不用特地赶回来。”
    “家”这个词,让楚淮南微微笑了起来。这是通报备电话,出门知道要报备,是个值得称赞的好习惯。
    光听声音,沈听都能想象出,楚淮南那双可恶撩人的桃花眼,此刻肯定正在乱放电。
    “你还伤着呢,别总到处乱跑。”
    楚淮南的这句,明明是句责备,可口吻却很温柔,顺带还理直气壮地查岗:“下午去哪儿啊?”
    沈听很想半开玩笑地顶一句:去哪儿,你管得着吗?
    可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去见个人,处理点事情。”
    他打这通电话,本来就是为了和楚淮南提一提天汇的事。
    楚淮南听到电话那头,明显地静了一静。对方情绪不高,语气里还带着点儿少见的低落:“唉,你既然调查过我,那应该知道,前阵子我哥出了意外,现在不省人事。”
    仿佛是犹豫着究竟要不要说,他的声音微微一顿,而后才继续道:“其实,有人想趁机彻底改朝换代,也不奇怪,人嘛,总是利己的。”
    沈听微微叹息,语气无奈却又坚定:“我这次回国,就是想要和那帮狼子野心的家伙争上一争。虽然我也知道,不是人人都有本事,能像你一样,年轻轻轻就握了公司的实权。但就算我不是块做生意的料,也总得挣扎一下吧!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直姓宋的天汇,就这么拱手让他人。”
    楚淮南当年“肃清异己”,独揽大权的事迹,在江沪市的商界,被传得都有些妖魔化。
    虽然歌功颂德的很多,但在暗地里指责他无情利己、不留情面的也不在少数。
    楚淮南一向不觉得在他这个年纪就手握实权,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相反,这种形式的大权在握,仿佛时时刻刻在提醒他,楚家家长的早逝。
    从某种程度上看,沈听和楚淮南都是心理比生理更早熟的典范。在如今这个年代,“早熟”似乎变成了一件,特别值得骄傲的事情。
    而“少年老成”、“稳重持礼”的年轻人,往往会被许多同龄人当做楷模标杆。
    可实际上,人的成熟程度和人生阅历紧密相关。
    一个永远生活在蜜罐里的年轻人,哪怕他读过万卷书,并且能够敏锐地从文字里,窥探别人的人生,并吸取教训,得到经验。可那毕竟只是纸上谈兵。思考出来的道理和实践得到的“真知”,到底分量不同。
    也曾有人,把人心比作一个苹果,说心智成熟的过程,其实就是苹果被氧化、逐渐腐烂的过程。
    一个人,有着远超同龄人的心智,其实一点都不值得骄傲,相反,这是一件相当可悲的事情。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印证着他所经历的苦难。
    往日里,但凡有人当面提起“年纪轻轻”、“掌握实权”这样的词,楚淮南都会下意识地生出不悦。可今天,他却只觉得沈听说的那句“不是人人都有本事,能像你一样……”听起来格外顺耳。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不可理喻。
    明明最不喜欢被设套,被利用,却居然很喜欢听对方跟他明着诉苦,暗着奉承。
    这算不算得上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共享烦恼呢?
    第48章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几句话, 心思通透的楚淮南便完全了解了这通电话的真正目的——大树底下好乘凉, 对方是想要把他的支持, 作为争夺天汇实权的筹码。
    做什么都至少要共赢, 最讨厌被人“免费”利用的资本家,态度体贴而自然, 主动问:“所以,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沈听打这通电话, 本来是想点到为止地跟楚淮南透个底,再试探一下对方的口风。心里早做好对方完全不接招的打算。——毕竟,他们“分房而寝”的这点交情, 远不到“不分你我”的程度。
    逐利的资本家, 大多不见兔子不撒鹰。还没尝到甜头, 就要出力气,这不符合科学逻辑。
    但感情就是这么不讲道理,楚淮南见对方迟迟没有应声, 语调温柔,哄骗般地“嗯?”了一声。
    压得低低的声音, 魅力十足, 透过电话,震得鼓膜发痒。
    不是“十指连心”吗?怎么连耳朵也连着心,光听这一句“嗯”,胸口便微微有些发烫。
    不过, 沈听对疼痛和痒的容忍度一向很高, 他对自己胸口升起的那一丁点热气浑然不觉, “楚总真仗义啊,不过目前我应该能搞得定。”想了一想,又补充道:“要是往后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我不会跟你客气的。”
    电话末了,楚淮南提出让司机张叔回棠城滨江接送他,被沈听果断地拒绝了。
    他的胳膊、肩膀本来就都没事儿,躺了几天更是生龙活虎,更何况虽然宋家的那点财力,在楚淮南面前只是沧海一粟,但车和司机还是养得起的,哪儿用得着楚淮南给他另外指派。
    中午和林霍吃了餐便饭,又顺便聊了这几天董事会的动向。
    沈听看得出来,林霍的心情很好。
    谈话间,这个说话文绉绉的宋诗心腹,特别高兴地告诉他,几个本来并不赞成他经手公司业务的董事,都纷纷主动示好,表示年轻人早一点进班子里历练历练是很有必要的。这无疑是给宋辞进入天汇的管理层,开了一路绿灯。
    在去见贝爷的路上,林霍反复叮嘱,说贝隆疑心重,活到这把年纪就更怕死了。进他的门天王老子也要先搜身,这是板上钉钉的铁规矩。
    而在他身边伺候着的几个小姑娘,旁人更是不要多看,最好连看都不要看。
    “哎哟,他的女人是金子做的啊?看一眼是能磨损还是怎么着?”
    林霍瞪了一眼又开始耍嘴皮子的宋辞,语重心长:“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你都得敛着性子,不要跟对方起正面冲突。毕竟贝隆的辈分在那儿,作为晚辈,几分薄面还是要给的。”
    沈听吊着眼梢,很不屑地笑话他:“这话你都说了第三遍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俊朗的脸上,满脸写着『我明白、我都懂』,“等会儿,他要搜身就让他搜,他的女人不给看,我就不看呗。”
    ……
    贝隆约着喝茶的地方,是他在徐流区的一栋小洋房。
    看得出来主人很会享受,屋子被打理得很好。四周围了一圈小花园,目测不到四百平,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在寸土寸金的旧租界,也已算得上奢侈。
    院子里满园鸟语花香,连修剪花草的花匠,都是长得眉清目秀的小姑娘。
    车刚到门口,就立刻有人前来引路,一前一后地押队,一路领着他们,一直送到小洋房二楼的书房门口。
    书房门口的保镖认得林霍,但依旧要求搜身。
    林霍被象征性地检查了口袋。
    在确认里面除了一把防身用的64式手枪外,并没有其他枪械后,保镖朝林霍冷淡地点了个头,让他在一旁等一等。
    可连枪都没带的宋辞,却被搜得格外仔细。
    负责搜身的,是个满身腱子肉,一脸凶相的男人,他态度礼貌,动作却很粗鲁。在反复检查了口袋、又把宋辞浑身都搜了个遍后,竟连大腿内侧也不肯放过,犹豫了一下,便伸手来摸。
    沈听知道,这八成是因为能抗事儿的宋诗倒了,老爷子想给接手小朋友的来个下马威。
    按照江湖规矩,初来乍到是要忍的。
    但“宋辞”一向拎不清,从被摸胸口的那一瞬间起,年轻的脸上便已隐隐有动怒的前兆,当对方的手伸向大腿内侧时,他终于忍无可忍,勃然大怒地一拳打向对方的鼻梁,骂道:“老子裤裆里的枪,你长成这样也配摸?”
    另一个握着枪的保镖,立刻举枪对准了他。同一时间,林霍也举起枪瞄准了对方。持枪的两路人,脸上都浮起互不相让的冷冽杀意。
    剑拔弩张时,门后传来低低的笑声。
    苍老粗哑的声音里,有种特别没诚意的假好心:“小朋友难免不懂事,放他们进来吧。”
    保镖闻声收了枪。林霍却刻意放慢动作,黑洞洞的枪口在对方的眉心刻意多瞄准了几秒,才悠悠地把枪放了下来。
    满脸不爽的沈听,一进门就看到了端坐在书桌后的老头。老头的身后除了一名孔武高大的保镖外,还站着一个四十岁上下,一脸谄媚巴结的中年人。
    这个老头少说有六十岁了,穿着一身青灰色的唐装,右手手腕上盘了串凤眼菩提。和林霍给他的照片一样,很瘦,脸上都是褶子,戴着副镜框很小的圆框眼镜,看人的时候像眼镜蛇盯住了猎物。
    他身旁围着仨看上去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一个正为他捏肩捶背,另一个正动作娴熟地在连着书桌的茶海上,泡茶布水。还有一个则蹲在他腿边,青葱般的手轻柔地按着他瘦得跟竹竿似的腿。
    女孩们很年轻也水灵,却都穿着一袭不符年龄的高领开叉旗袍。特地设计过的一抹低胸,配上一路叉到臀部的开叉,衬得这些稚气未脱的姑娘们个个妖娆玲珑。
    沈听厌恶地磨了磨后槽牙,用不着靠近,隔着七八米远,他都能闻出对方身上那一股子人渣味。对这么小的女孩子,都能下得去手,这种猥琐而作恶多端的老头,建议逮捕后原地枪毙。
    林霍脸上浮现出读书人特有的斯文笑意,他朗声跟贝隆打了个招呼。
    贝隆虚应了一声,却连看都没看他,眼神一直锁在“宋辞”身上。
    被眼镜蛇般的一双眼紧紧盯住的沈听,挂着一脸没心没肺的笑,一点犯怵的样子都没有。
    如果把犯罪者比作眼镜蛇,那作为刑警的他,大概就是合法的捕猎者。再毒的蛇,拔掉毒牙,取出蛇胆,也不过是一滩冷血的骨肉。
    “以前就常听阿诗提起你,今天见了面,才知道什么叫‘百闻不如一见’。”
    “是吗?以前我也常听我哥提起您,坊间总有误传说您老身体不太好……”沈听的眼神扫过正趴在贝隆腿上为他轻轻揉着腿的小姑娘,若有所指道:“今天见了才知道,贝爷老当益壮,不减当年。”
    老头闻言发出的爽朗的笑声,前额到眼角的褶子,皱得像朵棕红色的菊花。他用干树皮般的手,拍了拍半蹲在腿边的小姑娘,揉腿捏肩的两个女孩立马都停了手上的动作,一脸乖顺地垂眼站在了两旁。
    那个负责泡茶的女孩娇俏地笑着,将已经泡好的普洱倒进并列放着的三个金黄色的小杯子中:“请爷喝茶。”
    三个杯子呈冷金黄色,行家细看便会知道,是早已经绝品的紫砂黄金段六方杯。
    贝隆的这一套做派,倒挺像封建时代的员外老爷。沈听在心里不齿地啐了一口。大清朝亡了一百多年了,这种还做梦“一树梨花压海棠”,专门祸害小姑娘的封建余孽,真该早点抓起来关死牢。
    “阿辞,坐。”贝隆不知道眼前这个颇有胆色的青年人正默默在心里给他量刑。他和善地抬起棕红色的手指,指了指面前的太师,椅示意对方入座。
    椅子只有一把。仿佛在暗示,身为秘书的林霍在贝隆面前不配占一席之地似的。
    林霍也不恼,握着枪无声地跟在沈听的身后,客气又戒备地站着。
    “阿辞,阿诗的情况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托您的福我哥的情况一直挺稳定的。就这么稳定地一睡不起,也不是不可能。要不然,今天也轮不到我来陪您喝这杯茶。”斜勾着嘴角的年轻人特别江湖气地曲起手指,用食指指节在茶海上敲了三下。——以手代首,这便算是第一次前来拜谒喝茶的晚辈,向长辈磕过头了。
    贝隆神色欣然地看着他,这个宋辞和传闻中不太一样。虽然浑身都透着痞气,嘴角也勾着散漫的笑,但眼神骗不了人。极黑的瞳孔,冷漠中带着点草菅人命的傲。用不着开口,便散发出一种——“恕我直言,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的不可一世。
    看来,宋诗确实把这个弟弟护得很好。小朋友不仅不懂规矩,更不懂得要收敛光芒。这样一个把野心写在脸上的青年人,一钓上楚淮南便急着亮出底牌,倒也不奇怪。
    沈听拿捏着表情,眉角眼梢都是戏。斜着睥睨他人的眼尾,是个锐利的、锋芒毕露的锐角。对宋辞这种城府不深的纨绔子弟来说,韬光养晦是不存在的,针尖对麦芒,才更符合宋辞的智商。
    论心智成熟程度,沈听一向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人生在世,本该一层层地去体验世情。不同的年龄段都有独属于这个阶段的快乐。
    但在沈听的成长过程中,父亲沈止一直忙于工作,本来就有角色上的缺失。而母亲又是个温婉柔弱的家庭主妇。
    小孩子就应该有小孩子的样子,这句话对沈听来说,非常的奢侈。
    他从小就被教育,要成为一个稳重的、懂事的、凡事能自己消化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还记得,小的时候曾被同学们扯进过顺口溜里。
    『沈听的爸爸是警察,每月工资二毛八,买不起鸡买不起鸭,沈妈妈气得想自杀。』
    他气得张牙舞爪,把起哄得最厉害的胖小子打得哭着求饶。
    沈妈妈擦着眼泪,带他去人家门上道歉,后来还反复叮嘱他,作为警察家属,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得学会忍。不要动不动就以暴制暴,简直像个流氓。
    从那一刻起,那个“忍”字,便被懵懂的孩子与委屈的辩解一起咽进了肚子里。那是妈妈流着眼泪叮嘱的“忍”啊。
    不“忍”不行的“忍”。
    后来,父亲因公殉职。命运为少年的成长又一次按下了加速键。残酷的苦难在摧毁天真烂漫、透支人生的同时,也用千锤百炼,让他忍出了一颗刀枪不入的心。
    因为学会了忍耐,学会了掩饰自己真实的情绪,沈听得以冷静地做一个生活的旁观者,他揣摩人心,深谙世事,能演好每一个任务里的角色。
    贝隆所谓的喝茶,不过是想借机摸底,顺便敲打。继刚刚门口的下马威之后,喝茶时他又来了一出“忆苦思甜”,特别感慨地提起了许多旧事。开口闭口都是“我跟你哥打天下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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