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边的是高一三班的女生李思思,她还有个另外不为人知的身份,和硕市公an局长的女儿。看到父亲的下属将西门带走,她心急如焚,好不容易等到下课,到室外给老爸打羚话,希望他能把抓走的人给放回来。
此时听到父亲李铁山询问,李思思即把当初学校老大薛光东想要对她非礼,西门挺身而出冒着很大风险将她救下来的事情述一遍。
李铁山听了这些话,心里对西门看法中不由自主的增了许多好感,忙:“既然他对你有恩,老爸答应你,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会尽量帮他的。”
“嗯,那谢谢老爸了。”
“你这孩子,谢什么啊,跟老爸还气。行了,我还有事,先挂了。”
“老爸拜拜。”
“拜拜。”
李铁山刚挂断电话,迎面走来一个身量不高长有猪肚子脸的警官,笑呵呵的:“李局,忙着呢?”
“我安排点事,老袁,有事吗?”
这猪肚子脸警官叫袁成汉,是副局长,他笑mi眯的:“李局,你过来下,我跟你点事。”
李铁山上前两步,“老袁,有什么事你就吧,弄得这么神秘?”
袁成汉瞥了一下,见走廊里没有旁人,压低声音:“李局,我听姜他们抓了个学生,叫西门的,据跟裘公子那宗伤害案有关,审完了吗,他跟这案子到底有没有关系?”
李铁山:“还没审呢,这不审讯室里出零意外,那子把负责审讯他的几个警察给揍了。”
“啊……那子也太嚣张了。”饶是袁成汉从警多年,也是第一次听有疑犯在审讯室里面把警察给揍了,这纯属稀奇事。
“可不是吗,那子很桀骜不驯的。”
“那行了,我也没别的事,就是随便打听一下,李局你忙吧。”
“那行,我进去处理一下。”
李铁山走进审讯室继续处理刚才的袭警事件,袁成汉则回到自己办公室,来到办公桌后面坐到椅子上,抓起电话拨了个号码,“喂,是芷缘侄女吗?”
接电话的是夏芷缘,她此时躺在卧室里的床铺上,觉得下面还是传来阵阵隐隐的疼痛,心中不由自主的暗骂,那个混蛋,自己倒是舒服了,害老娘疼了一上午,完事还不肯负责任,真是不折不扣的畜生!
可是,就是这头长着长尾巴弄得自己十分疼的畜生偏偏让夏芷缘记挂着,刚才她接到死党孙莲琪的电话,知道那家伙被警察带走以后,十分焦急,思来想去,私自给跟老爸关系不错的袁成汉打了个电话,让他帮着打听一下,究竟因为什么抓人。
如今袁成汉把电话打回来,她忙道:“袁伯伯,我是芷缘,怎么样,事情搞清楚没有,他能不能放出来?”
“侄女,事情有点棘手啊,你的那个朋友被怀疑跟一宗伤害案有关,暂时放不出来了。要命的是,他还在审讯室里面把警察给打了,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听到伤害案这三个字,夏芷缘心里咯噔一下子,她马上联想到西门把裘龙玉手筋脚筋给挑断这件事,起来,她也有份的。不过,那个笨蛋居然在审讯室里面揍警察,这也太嚣张了!
夏芷缘恳求:“袁伯伯,您帮下忙,把他给放出来得了,那子是我最好的朋友,为人很好,至于什么伤害案,肯定跟他没有关系的。”
袁成汉跟夏芷缘父亲交情匪浅,是夏龙威勾结的官方人物,义和帮所开设的地下赌场等非法买卖都由他来保驾护航,投之以李,报之以桃,夏龙威当然没有亏待这个保护神,大笔的钱财送过来揣进他的腰包。他为难的:“侄女,不是我这当伯伯的不帮忙,实在是那宗案子太大了,局长亲自接手调查,旁人根本无法插手,所以,这个忙我确实帮不上,只能看你朋友的造化了。”
夏芷缘心里也清楚,市委书记的公子被人挑了手筋脚筋,公an局的压力可想而知,人捞不出来也正常。她怀着最后一线希望问:“袁伯伯,那么,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帮我那位朋友吗?”
“现在还是调查取证阶段,公an局并没有足够证据指证你朋友为犯罪嫌疑人,你可以搜集一下证据,证明你朋友昨晚的去向,如果他没有作案时间,这案子自然不是他所为,人就能放出来。”
“谢谢你,袁伯伯,我知道怎么做了。”
和硕市公an局审讯室内桌椅重新摆放整齐,李铁生坐在桌子后面,旁边是负责记录的江晓语,很破例的让汪志军站在后面。前方嫌疑人专用椅子上坐着的是西门,右面是姜飞晨和四个灰头土脸的下属。
李铁山一脸严肃的问:“吧,为什么跟他们发生?”
“是他们先打我的,我当然要还手。”西门回答。
李铁山皱眉,扭头问:“你们动手打他了?”
姜飞晨等人自然不承认,“没有,李局您别听他胡,我们作为执法人员怎么能动手打人。”
“这子就能狡辩,是他先动手打我们的。”
“就是,我肠子都让他踢拧劲了……”
李铁山疑惑的目光重新落在西门身上,“你是不是撒谎了,他们都是你先动手的?”
西门一声冷笑,“我可没病,在审讯室里先动手打警察。这几位仁兄到学校找的我,怀疑我与一宗伤害案有关,把我带到这里来接受调查。但是,刚一进审讯室,就有人先给我来个下马威,要揍我。我也没犯罪,你们警察凭什么这样对待我?”
刑讯逼供在局子里不算是什么新鲜事,对于这个李铁山自然是心知肚明,觉得这伙子的很可能是真话,因为自己手下动粗而反抗,以至于出现刚才的袭警事件。
李铁山沉吟一下,:“飞晨,你们几个先出去吧,挨打的到医院检查一下,看有没有受内伤。”
姜飞晨答应一声,恶狠狠的目光在那子脸上扫过,领着四个警察走出去。
PS:今日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