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文菁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的時候,整个人都傻了,呆呆地望着他,粉嫩的小嘴儿张成了“0”型她感到意外,想不到他会突然这么说,之前一点预兆都没有,这个惊喜也实在太大了?
文菁紧张地捏着自己的衣角,白嫩的脸蛋红到了耳根,心跳早就失去了频率,激动的情绪溢于言表,极度的甜蜜中夹杂着丝丝酸涩的滋味,这段感情当真苦尽甘来了?她是真的要成为他的妻子了吗?还没等她开口求婚,他已经这么快做出了决定,并且是如此地笃定,坚决。book.ruokan./若看[本书来源比奇]这巨大的幸福来临,她才发觉自己的喜悦远远超过预期她幻想过自己的婚礼是什么样子,她穿上婚纱会不会好看,她担心他会不会等病好了之后才肯和她结婚?
但的事实证明,他没有像她想的那么固执,这才是最让文菁感到开心的。其实如果换做是以前,翁岳天一定不会选在自己患病時提出结婚,可是这些年,在感情上经过了不少的磨折,悲悲喜喜,迂迂回回,辗转反复,一件一件大大小小的事情加在一起,使得他的爱情观在逐渐地发生着变化,确切地说,是在完善着他的爱情观,人生观。爱一个人的方式有许多种,除非是事过之后,也许在当時,我们分不清楚究竟怎样去爱才是最佳的,所以我们時常会迷茫,彷徨,甚至会做出一些不可理喻,不被理解的举动。翁岳天最开始一直都隐瞒着自己的病情,他不想拖累文菁,不想在她面前病死,不想他死后,她还活在他的阴影里无法自拔。vexp。
当他在医院碰到文菁,被她逮到時,她所说的那些话,她的反应,她的眼泪,她的拥抱,让他顿悟了,更加深刻地懂得,爱一个人就不要总是替她做决定,尤其是在瞒着她的情况下。他应该说出来,把自己的苦和痛都呈她眼前,然后让她自己选择,究竟是放弃还是继续着段感情。
他总是认为,爱她的方式就是他独自背负起一切的压力和苦痛,可他忽略了,她是如此特别的一个女人,她爱了就会付出整颗心和生命,对于她来说,最大的痛苦不是眼睁睁看着他死去,而是如同那段日子里一样成天只能提心吊胆地猜测着他是死是活。那种煎熬才是她最不能承受的。
今天亚森向翁岳天汇报了文菁的行踪,先是去珠宝店,然后去花店,买回来的那一束玫瑰还在被她偷偷藏了起来。他哪里会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呢,六年前的今天,是他将她从养母家里带走,从那天起,彼此之间开始了无休止的纠缠,并且还将继续纠缠下去,如两条紧紧依附着彼此而生长的蔓藤。
文菁圈住他的腰,仰着小脸,紧张中带着几分羞涩,小声地嘟哝:“你那个真的决定娶我了?不会后悔的-?你真的考虑清楚啦?”
翁岳天笑而不语,苍白的脸颊上始终保持着沁人心脾的微笑
娶她,这个念头是从什么時候开始的,他无从追溯,但是他能感受到自己内心强烈的**,想要让她的名字冠上他的姓氏,想要她和孩子都出翁家的户口本儿上。这一次将她接回翁家之后,翁岳天明显地感到文菁和他更像是一家人了,亲切感更胜从前。每天醒来睁开眼睛就能看见她温柔的笑脸,每晚入睡前她都会在他脸上或者额头留下亲昵的一吻,每一次他洗澡都是在她的细心照料中完成的因为他能吃的东西太少,胃口难开,所以她煞费苦心地为他做各种不同口味的饭菜,每天她都会按時提醒他吃药,每一次他从疼痛中醒来時,除非她睡熟了不知道,否则她都会陪着他,尽量将一些开心的轻松的话题来转移他的注意力。她原本是一个迟钝又有点呆板的人,能做到这样,是因为她時常在网上搜罗一些搞笑的视频和笑话,凭着她惊人的记忆力,她记下来那些笑话,随時都能将给他听她无微不至地关怀他,照顾他,她是欢乐的小喜鹊,更是暖暖的太阳,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输送着暖意。
由于患病,他不如之前那么英俊了,他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而她从来没有过一句不耐烦和怨言,从她的眼神里,他能感受到的就是满腔的爱意和温情,她爱的不是他那一副绝世的好皮囊,她和他一样的,看中的是表象之下的那一颗至诚的心。
直到他懂了,为什么有人说,爱情到了最后都会演变成亲情。那不是意味着爱的消失,而是意味着对方已经成为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彼此融为一体,不可或缺。
微凉的薄唇在她柔嫩的唇瓣上轻轻一啄,唇齿间溢出的字句犹如宣誓一般:“你准备好了吗,陪伴着我,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文菁眼里早已是热泪盈眶,喜极而泣,一个劲地点头,抱着他,窝在他胸膛上咿咿呀呀地啜泣着,嘴里不停地在叨念,至于说的什么,反正就是“”之类的话,她自己都高兴得语无伦次了。
翁岳天刚刚才换好的衣服又被她哭花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根本不在意这个,只要他的小女人能感到幸福,流着欢喜的泪水,一件衣服算什么,就算是限量版,就算是价值几万,十几万都比不上眼前的她一个小小的手指头。
他的爱,曾经深埋在心底,如一座隐匿的火山,而,他的爱就是洋洋洒洒的春风,笼罩在她的世界每个角落。宠着,爱着,疼着,宝贝着,仿佛怎么都不够。怎么会够呢,还有一生的時间要度过
文菁哭得差不多了,情绪稍微稳定了,这才从他怀里抬起头,红通通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我们去民政局,那要不要准备一点东西啊?”
“什么东西?”翁岳天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眼底藏着一抹异色。
文菁窘了,他忘记了结婚戒指吗?
“就是那个那个我们就空着手去民政局吗?”文菁眼巴巴地看着他,欲言又止,她想到了自己包包里的东西,要不要拿出来呢?可是她本来准备晚上拿出来的
翁岳天轻笑着,爱怜地刮了一下她秀挺的小鼻子:“既然你已经买了戒指和玫瑰花,那我就不用再买了。”
文菁轻吐着小舌头,惊愕不已,原来他都知道了。
翁岳天脸上的笑意不减,但却多了几分凝重,略显粗糙的手指抚摸着她嫩滑的脸颊,无限眷恋的眼神紧紧锁住她:“文菁,轮到我问你了我有病在身,无法给你一个隆重而浪漫的婚礼,你愿意跟我这个病人结婚吗?”
“我愿意?一百个愿意,一万个愿意?我可以不要热闹的婚礼,我只要你能健健康康的?”文菁丝毫没有犹豫,干脆,坚定。成为他的妻子,就是她最美的愿望,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值得骄傲和珍惜的一件事?
一瞬间,他就听见了幸福花开的声音他和文菁之间的爱情,与外表无关,与家世背景无关,与身体健康无关,唯一能左右他们的只有两颗至诚的心。
在去民政局之前,翁岳天和文菁先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公墓。文启华和阿芸都在这里安息。
文菁这不是第318章:“快给陶勋打电话”话音刚落,文菁雪白的身体上赫然出现猩红色的液体是翁岳天流出的鼻血滴到她身上,而他的身体也往旁边一倒他发病了?这本该是喜庆的夜晚,一霎间变得异常悲凉(已更7千字,白天还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