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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儿子
    老金是村里唯一一个没有儿子的男人。
    就在我和老金那次蹲在田里钓黄鳝的时候,昂着头路过的三哈斜着眼睛轻蔑地瞟了我们一眼,他轻蔑的眼神通过老金折射到了我身上。当时我并没有感觉到有多少异样,只是不喜欢三哈那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感觉就像是一只螃蟹在那里张牙舞爪,惹人生厌。我想老金也一定不喜欢三哈,不过当时因为某种原因,他还是要表现出对三哈很热情的样子。
    多年之后,我才知道老金因为没有儿子这件事情遭受到了多少冷嘲热讽,不管是在整个家族中,还是在整个村庄里,老金都可以成为被随意嘲弄的对象。那个时候的老金就像是低人一等的贱民,不管他如何努力,不管他做得有多好,其他的人都不会把他放在眼里。老金在村里失去了被人平等对待的资格,我不知道老金是如何忍受这样的耻辱的,在我的印象中,他只会表现得心事重重,习惯性地把所有的不痛快都潜藏在心里,整日落落寡欢。
    不过老金偶尔也会反抗。人的忍耐终究是有限度的,老金也不例外。老金的暴躁脾气一直让我对他心存痛恨与惧怕,好在他在我生活中出现的时间并不多,因此我的心里没有留下什么阴影。而且,老金这次冲动地维护自己的尊严让我对他又多了几分尊重与敬佩。村里总会有一些不怀好意者用拙劣手段来揭老金的伤疤,他们鬼鬼祟祟,阴阳怪气,说三道四,就算是老金装傻充弄也知道他们心怀鬼胎。这一次,老金因为有人说了一句“断子绝孙”,就提起一把菜刀,想要去和他拼命。那人起初以为老金只是吓唬他一下,还不知好歹地叫嚣,哪知老金却是动真格的,因此吓得他飞快地逃跑了。老金不肯罢休,想奋力追赶,还是几个旁观者害怕闹出人命便把他拦住,事情才不至于恶化。最后,老金狠狠地在梨树上砍了一刀泄愤,此事才作罢。因为震动,梨树像极了一只发怒的野兽,沙沙作响地咆哮了几声,怒不可遏,而老金制造的那道伤口面目全非地留在了上面,结成了一个疤痕永远都不会消逝。这件事情之后,大家开始对老金刮目相看,觉得不应该惹怒老金。
    老金的这次发威,我是亲眼目睹的。当时我就站在老金的身边,看见他两眼气得通红,不停地喘着粗气,怒气由内而外散发出来。我预感到会有大事情发生,果然老金转身去厨房里拿起一把菜刀就冲向那个人,一场混乱拉开帷幕。被众人阻止下来的老金喋喋不休地开始恶毒地咒骂,此刻我发现老金并非真的不善言辞,因为他骂人的水平的确很高,极具技巧性,可以和泼妇媲美。这也是我唯一一次见过老金表现地如此高调。
    几年之后,老金还是有了一个儿子。
    也就在我和老金那次钓黄鳝后不久,胡贵宝造访了老金家,让老金家蓬荜生辉,太阳光线经过梨树上叶子的折射,四处散发出耀眼的金光。那是一个艳阳天,阳光洒进老金的家里,我看见蓬头垢面的胡贵宝趾高气昂地对老金说:
    “姐夫,我这儿子就过继给你了。”
    我知道这句话对于老金而言意义重大,这意味着他多年来的梦想终于可以实现了,此生可以无憾了,也意味着老金终于可以抬起头堂堂正正地做人了。老金憨厚地咧着嘴,不停地用手抚摸着那个婴儿的脑袋,掩饰不住内心的高兴。这是我见过老金为数不多的几次轻松快乐时刻,那一刻我发现老金的笑容原来也可以这样阳光灿烂,原来老金也可以如此和蔼可亲。
    当时也在现场的大荣后来回想起这一天的情形的时候,说他真的替老金感到很高兴。大荣最有发言权,因为他深知这个世道,明白老金这么多年所受到的委屈。老金所遭受的到一切,大荣都一一看在眼里。
    我问大荣:
    “你高兴吗?”
    大荣回答我说,他很高兴,但更替老金高兴。
    老金是一个堂堂的七尺男儿,没有儿子是天理不容的事情,不管是村里的其他人还是老金自己都这么认为。一生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的老金始终认为上帝是公平的,相信上苍有成人之美,觉得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只可惜他的老婆并未实现他那伟大的梦想。老金曾经有过三个女儿,其中一个不幸夭折,剩下的两个女儿无论如何也是满足不了他的心愿。
    其实早在我刚出生的时候,老金就想用他的女儿去换一个儿子。我能想象到老金当时的兴奋与欢呼雀跃,整个晚上老金都在幻想自己抱回来一个儿子,处于睡梦中的老金还不忘失声地笑了起来。对于一个有儿子妄想症的人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儿子更为重要了。“儿子”成为了老金一辈子的心病,注定了永远无法痊愈。
    一大早,老金就去买了一斤猪肉往他大姨子家奔去。这个时候的夜色并未完全褪去,梨树上的露珠正在形成,马路还笼罩在一片黎明之前的暗色之中,但所谓的黎明前的黑暗阻挡不住老金前进的步伐。老金心情舒畅地行走在这一条高低不平、起伏不定的道路上,哄着小曲,带着音乐的衬托通向他幻想的美妙之城。
    在鲜红的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老金就到了胡白梅家。胡白梅家已经属于另外一个村庄了,距离我们村有近两个小时的脚程,处于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段。老金走路的速度是惊人的,他一路快走加上小跑,很快就到了胡白梅家。也许是因为太高兴了,还没来得及进门他就嚷嚷起来:
    “她大姨,我给你送女儿来了。”
    刚刚起床的胡白梅莫名其妙地迎了出来,她很诧异老金会如此早早的到来,一时还摸不清楚来龙去脉。对于老金,胡白梅向来是充满着尊敬与同情的,因为她看到了这个男人身上的品质与不幸。胡白梅很热情地招呼老金进屋,然后仔细询问老金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当明白了老金的真实来意之后,这个已经有了三个儿子的女人立马拉下了脸,断言拒绝了老金的无理要求,已经发福的身体手舞足蹈地述说着此事的不可能。胡白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对老金说了很多,她说她知道老金会对他们家老三很好,老金也会给他们家老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是老三毕竟是他们自家的亲骨肉,舍不得啊!胡白梅还说,她虽然也很想要一个女儿,毕竟有儿有女才算得上是完美,但是如果要用他们家的老三去换一个女儿,那就太不划算了,除非是把二丫送给她。最后,胡白梅很清楚地告诉老金,她是不会把老三同他交换女儿的。
    很难想象当时老金被拒绝时的形态,可能老金觉得胡白梅说得很有道理,同时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过分,便不再过多的言语,只是默默地坐在那里,偶尔发出几个单音节的字,以表示对胡白梅的认同。在幻想瞬间破灭之后,老金已经没有什么理由与脸面再留下来,他毅然地起身离开了胡白梅家。
    出门后,这个时候的太阳已经冉冉升起,老金被太阳耀眼的光芒刺痛了双眼,他把眼睛眯起来,迈着很大的步子往家的方向走去。一路上,老金先前的心情舒畅一扫而光,心中的郁闷无处宣泄,他只好对着地面连吐了好几口口水,并骂道:
    “妈的,太不痛快了!”
    老金此行的缘由在于胡白梅的一句戏言,类似这种场面上的装饰用语没有人会在意,老金却信以为真了。就在二丫出生的时候,胡白梅看到了自家妹子的再次不幸,安慰性地说:
    “要是我有一个女儿该多好啊!”
    一旁的老金就这样被彻底感动了,这个世界上毕竟很少有人能够对女儿表现出如此浓厚的兴趣,于是他异想天开地想用二丫去换她家的老三。老金的这次失败是注定的,在世俗的观念里,廉价的女儿怎能换取昂贵的儿子呢?俗语中的女儿就是“赔钱货”,至于“千金”的说法已经是后来的事情了。一时糊涂的老金很快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有着自知之明的老金果断地放弃了他这个不切实际的愚蠢想法,此后再也不提用二丫去换儿子的事情了,但倔强的老金并未就此放弃自己伟大的理想。不过,如果老金以后能够知道老三的那副德性,他也许会感到庆幸,事实证明并非所有的儿子都能成为父母的骄傲与依靠。
    不过,那个时候的老三还是他父母的骄傲,排行最小让老三获得了他父母更多宠爱。老三自小就长得很好,婴儿时代的老三就已经被包围在一片啧啧声之中了,白嫩的眉宇之间早早地显露出未来美男子的潜质,这让所有见过老三的人都不免心生羡慕之意,遗憾自己为何生不出这样如此漂亮的孩子。那时胡白梅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天到晚抱着她的小儿子到处招摇过市,以赚取别人虚伪兼嫉妒的夸奖,从而获得心灵上的愉悦感。这样一种感觉恐怕也是老金所梦寐以求的,只是老金从未感受过。
    我是和老三是一起长大的,虽然老三比我年长一岁,但是从小学到初中我们都在一个班上,有着漫长的同窗之情。不过我和他关系绝不仅仅只是如此,换言之,是有着更为亲近的关系。小学生时代的老三在老师的引导与教育之下,严守男女大防,一条三八线竖在了我与他之间,因此,尽管我们是同桌却很少交流,只有在我超过了三八线,抑或是他向我借橡皮的时候才会直唤我名讳。不得不感慨,那时的我们都是一群很纯情的少男少女,纯情地如同一眼泉水,不存在有任何私心杂念,不过后来老三还是让我平淡的生活之中产生了不少的漪涟,如同戏剧般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在老三身上发生的一些事情,即使是自认为阅尽沧桑的老金也未曾遇见过。
    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都升入了高小,来到了新的学校,有了新的老师,还有了新的同学。我对新的环境一直保持着向往的心态,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享受日常生活中所缺乏的新鲜感,还可以摆脱之前生活的无聊与厌倦。不幸的是,这种改变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又回到了之前的生活,到处充斥着无意义、矛盾与厌烦,便只好寄希望于下一次转变,如此循环。
    新学期伊始,因为新任班主任是我们的语文任课老师,同时也是个文学青年,因此,他在开学的第一天就毫无悬念地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作为家庭作业。写作文是中小学生的必修课,因为语文课程考试试卷的最后一部分就是作文,而且分值颇高,所以每个语文老师都会强调作文的重要性,并且还会开设专门的课程来训练学生的写作能力。甚至有些变态的老师还强制学生写日记,并且检查批改,完全不顾及自己侵犯了他人的**权。
    如今想来,我的这个语文老师应该是个真正的文学爱好者,厚厚的眼镜片下掩藏着文人所特有的病态。在繁重的考试体制之下,他并没有给我们限制作文的题目,甚至连作文的范围也没有限制,只是把手一挥,说:
    “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表达什么就表达什么。”
    对于这样的自由发挥我们很不适应,僵化的思想愚昧地抵触所有的改变,哪怕只是一点点。很多同学在老师离开教室之后,开始窃窃私语起来,纷纷表示不知道要写什么。当时我也真诚地希望这位老师能够像以前的老师那样给我们一个题目,就像什么《开学第一天》、《理想》之类的,以免摸不着北。
    回到家之后,我望着梨树的方向把笔头咬了半天也想不出来自己到底应该写什么。我一边做苦思冥想状,一边间隔性地发出哀叹声,引来了大荣的好奇与关切。自然,之后我就把所有的抱怨与不满通通发泄给了大荣,大荣的主意很烂,他说就写“我”吧,大荣的意思是以“我”为题写一篇作文。我说自己有什么写的,还是写别人吧。母亲和外公都已经写过了,那就写父亲吧,于是我很快确定了作文的题目——《我的父亲》。这篇作文完全是虚构的,我写了自己和父亲的感情是如何的深厚,父亲对我的爱是如何的深沉而宽广,最后我还抄了冰心的一句话,“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觉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
    第二天,当我捧着艰难的自由创作来到学校之时,新班主任已经在讲台上恭候多时了。除了一些必要的寒暄之外,他迫不及待地与我们讨论起我们的作文来,甚至连同学之间的自我介绍他都没有顾及。往往在这样一个新的陌生环境下,总是有一些人会很小心谨慎,极力掩藏自己;同时也有一些人会急于表现自己,唯恐落于人后。于是,当老师提议谁愿意把自己的作文大声地念出来之时,出现了一片短暂的沉寂,那些有着浓厚表现**的人开始蠢蠢欲动,极切地想要博得他人的好感与认同。
    我把低着的头抬了起来,看见一位女同学正端端正正地举着手,抬头挺胸、斗志昂扬的,有着那种慷慨就义时的勇气与舍我精神。似乎所有的人在看到这一幕之后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刚紧张的气氛得到了解禁,我也有着逃过一劫的感觉,之后便打算思维涣散地看这位新同学的精彩表演了。
    不得不承认,这位女同学的文笔很好,细腻,委婉,深情,遣词造句华丽而优美,极富诗意,比起我粗糙平淡的文字表达来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她用略带矫情的唱腔声情并茂地朗诵着她的得意之作,甚至还配套了一副自创的丰富面部表情,感天动地,那一刻,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浑身起着鸡皮疙瘩的状态中沉醉了,被她带入了她所创造的文学世界中。
    这是一篇关于描写黄山的散文。开头说了黄山是如何如何的风景优美、景色宜人,迎客松、怪石、云海等等经典的黄山美景悉数数来。接着引经据典,罗列一些名人雅士对黄山的看法,然后抒发自己的情感,最后抑制不住地要表达自己对黄山的喜爱,她念道:
    “黄山啊,我爱你!你的绝世容颜让我爱慕,你的奇特身姿让我沉醉,我愿意化作天上的白云静静地守候你一生一世,我也愿意成为地上的流水紧紧地萦绕你永生永世。”
    当我听到如此深情的表达时,顿时诧异地慌乱起来,心脏遭受重重一击,开始心律不齐地乱蹦起来,随后表现在脸上时,便出现了两颊绯红。“我爱你”这句话对于我们这个年龄层次的人来说,是个禁忌。我们可以爱祖国、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但绝不能只爱一个个体,尤其是同龄异性,这很容易就会成为老师再教育的对象。我向那位女同学投射去犀利的目光,仔细分析了她的面部表情,发现并没有出现丝毫的羞涩与尴尬,淡定的表情让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大胆勇猛与离经叛道。停顿了数秒之后,我马上去搜索老三的身影。只见老三把头深深地埋在课桌底下,尽管看不到他的脸,但我相信他一定和我一样,面红耳赤。
    在老金有了儿子的时候,老金家的三丫已经死了。我记得三丫死的那个下午,她静静地躺在床上,太阳的余晖映红了三丫惨白的脸,呈现出紫红色。窗外的梨树异常地安静,不再发出任何响声,好像是不忍打扰三丫一样。一言不发的三丫平静地等待着死神的降临,微弱的气息从她的鼻孔里流出,她根本就没有任何力量与力气来反抗,此时此刻的三丫仿佛已经知道自己的大限到了。
    老金没有关注过这个瘦弱多病的女儿,也许他也有想过,但是实在是来不及了。这个世界上只有胡青杏才会为这个女儿潸然泪下,伤心难过。在三丫死去后的几天里,我看见胡青杏总是无精打采、唉声叹气,时不时地偷偷流泪。但三丫很快就随着时间的流逝,像她的生命的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殆尽。
    几个月前,得知胡青杏再次怀上了孩子的时候,老金表现地异常开心,天天眉开眼笑,逢人便说她老婆怀孕了。老金很自信地对别人说,这一次一定会是一个儿子,因为事不过三。而且老金还相信老天爷不会如此不公平,他这一辈子又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凭什么就不能有儿子。因此老金坚信,这一次他一定会梦想成真,心想事成。
    中国人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在我们村里得到了无以复加的体现。有儿子的接二连三地还要生儿子,没有儿子的还是要接二连三地生,直到生出儿子为止。很多家庭都会有三、四个孩子,前面的都是女儿,最后一个一定是儿子。唯独老金是个例外,他和大家走得是一样的程序,只是结果却不尽相同。也就是因为这样,老金基本上被排斥到了村庄的边缘地位,人人都觉得老金异于常规。老金自己一生都在试图改变这种尴尬的境况,但却无能为力。
    我看见老金多次摸着胡青杏凸起来的肚子虔诚地祈祷:
    “希望是个儿子。”
    这事关老金之后的命运。
    老金为了这个想象中的儿子加倍地努力工作,更加奋发图强。老金自有一门技艺,在我出生以前老金就自己买了一台锯木机进行木材加工,现在已是技术娴熟,在附近的几个村庄里颇有口碑,生意兴隆。为了能够挣更多的钱,老金这一次受邀要去更深的山里帮一个老本加工木材。
    龙湾山几乎处于马路的尽头,那里到处是崇山峻岭、人烟稀少,但资源丰富。当地的居民都比较富有,他们靠山吃山,每年光凭卖山上的树木就能获得不少的收入。请老金锯木的当地老本比较有经济头脑,他把原木进行简单的加工,就能获得更加丰厚的收入。
    老金是和他的搭档福明一起去的。福明和老金在一起工作了很多年,是老金值得信任的伙伴。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老金和福明的勤劳与努力就获得了老本的青睐,很快就在那里站住了脚跟。老本总是“师傅师傅”的称呼老金,还给老金改善住宿条件,不过老金的条件是一天三餐的伙食要好,老板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就在老金顺风顺水地发展自己辉煌事业的时候,胡青杏的早产让老金不得不从龙湾山里赶回来。那原本只是一次很平常的回家,但还是有很多的意外伴随着老金,由此让他的生命轨迹发生了些许变化。
    胡青杏是在距离预产期还有两个月的时候生下三丫的,当时胡青杏还在菜地里锄地,突感到一阵阵痛,便马上回到家里,唤人喊来村里的接生婆。我记得当时胡青杏痛得大呼小叫,吵得几乎所有人都不能入睡,整整折腾了一个晚上才把三丫从肚子里生了出来,不过当时接生婆瞥了一眼三丫就断言:
    “这孩子活不了。”
    三丫生下来的时候还没断气,胡青杏死活都不相信三丫会死,不停地给三丫喂奶,期望她能挺过来。但娇小瘦弱的三丫根本无法呼吸,弱小的生命承载不了过多的希望,那个下午如接生婆所愿,早早地死去。胡青杏看到这个从她肚子里刚刚蹦出来的孩子如此匆匆地离去之后,伤心地哭泣起来。之前一直未曾露面的婆婆黄氏这个时候及时出现了,她认为这是很不吉利的事情,便骂骂咧咧地把三丫的尸体扔出去埋了。
    只活了三天的三丫没有给老金见面的机会,一个月之后,当憔悴不堪、伤痕累累的老金回到家里,他只问了一句:
    “埋哪了?”
    这次回来之后,老金就没有再去龙湾山,大半年都呆在家里,他常常一言不发地坐在梨树下抽着他那廉价的烟,一脸的忧郁,好像在思考着什么。那段日子,若有所思的老金突然对我和善起来,以至于还带我去钓黄鳝,让我慢慢地介入他的生活。他还开始考虑我上学的问题,时不时地引诱我回答一些老师可能会问的问题。例如我叫什么名字?爸爸妈妈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诸如此类。
    老三学名黄山。
    两年之后,我和老三都升入了初中。初中与小学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它不仅意味着年龄层次已经发生了变化,同时也意味着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已经接近尾声,处于这个阶段的人们开始与社会接轨。这个时候的老三已不再是当年那个面红耳赤的纯洁少年了,历经时间的成长与蜕变,老三俨然已经不同于之前的老三了。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不良少年的成长轨迹。
    从老三那里,我知道了“黑社会”这个词。
    后来大家分析老三“变坏”的原因,有人认为是胡白梅太溺爱老三了,才导致他天不怕、地不怕个性,最终演变成无法无天;有人则认为是老三交友不慎,天天与一群流氓为伍,哪有不变坏的道理,近墨者黑吗;还有人认为,老三的天性如此,注定要走上这条不归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看着老三周围的一群贼眉鼠辈,流氓地痞,就知道老三已经不再属于善类,成为了人人喊打喊杀的另类与异类,真人版的过街老鼠。
    一提到老三,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表现地咬牙切齿、义愤填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老三身上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同了,他就像是人民群众的敌人一样,罪无可恕。接着各类言语式的矛头就会齐刷刷地指向他,恨不得要把他万箭穿心,打入十八层地狱,觉得这样就能替天行道了。但是,老三最终没有被这些唾沫星子给射死或淹死,看着老三无不伦比的顽强生命力,众人只好众口一词说,让他自生自灭好了,反正已经无可救药了。不过,在这种异常失望的情形之下,还是有公道的人会说,凭良心讲,老三很讲义气。
    讲义气是混迹江湖的必备条件,老三之所以能够在江湖上得到大家的认同,获得一定的地位,原因正在于此。同时,老三之所以成为被人们唾弃的对象,教育失败的典型也在于此。正所谓成也义气,败也义气。有时候,人太纯粹了并非好事,还是要学会中庸一点得好,老祖宗的那一套东西能够长盛不衰,自然有它的道理。老三似乎没有学会这个,老金也没有,而我更是如此。
    十四岁的老三已经是学校里风靡一时的“大哥”了,他组织的“帮会”可以庞大到让老师都头痛,个个恨得咬牙切齿。在后来我看到台湾的偶像剧《斗鱼》时,就会想到老三也曾有于皓那样的风采,留着长发,后面跟着一堆小弟,相当有气势。这是老三人生中一段极为光辉的历史岁月,凭借帅气的外表和所谓的哥们义气横扫整个校园,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男生和女生都臣服在老三的脚下。
    老三的确长得很帅,只要他骑上白马,几乎就是童话故事中传说的白马王子。当时老三在我所在的初中校园里横行的时候,所有情窦初开的女生都会对他投去很花痴的目光,然后春心荡漾,引得尖叫连连,而我则自然成为了老三的信使。老三的情书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袭转而来,我被请求或被威胁忙碌地把一封封情书转交给老三,然后还会负责重点告诉他哪几封是对方几十甚至上百次来信了。不过我知道老三一般是不会看这些信的,他还是像以前一样比较排斥女生,后来我才知道他这样做只是觉得比较酷而已。当然,这些信件也不是一无是处,它们成为了老三周围一帮兄弟消遣娱乐的工具。他们一边念着情书,一边无情地嘲弄。
    作为“大哥”的老三罩着一堆狐朋狗友,他们打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旗号,在老三的身边骗吃骗喝。此时不可一世的老三像只领头羊一样,指挥着他的兄弟们跑步迈进黑社会。不过,这个时候,非法的勾当,善良的老三并没有涉及,他们最多也就欺负一下不识时务的男生,调戏一下长相漂亮的女生而已,当然这种小儿科的游戏还不是老三真正的人生。
    但这一切在所有的教育工作者看来,已经是十恶不赦了,他们都对老三深恶痛绝。经常有老师在讲台上指桑骂槐,以此发泄他们对老三他们的不满。谁让老三降低了他们的教学业绩呢?有一个老师在讲到臧克家的《有的人》的时候,就借题发挥,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说的就是那些害群之马,对社会不仅没有什么用,还祸害别人的人,他们是社会的毒瘤,可耻,可恨,一颗老鼠屎打坏一锅汤。说完之后,便有意无意地往老三坐着的方向看了一下。只不过,从来不认真听课的老三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甚至还摇头晃脑地表示认同老师的观点。
    老三的种种恶行不可避免地要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也是厌恶他的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像留校、抄写作业、罚站等等这些经典项目已经被老三屏蔽了,根本就起不来任何作用,只有将项目升级优化,才能体现出对老三的重点打击力度。
    作为“大哥”的老三,其主营业务是吃喝玩乐,副业是表演拳脚功夫,带领着一帮人对着另一帮人喊打喊杀。这次因为要帮身边的一个“小弟”出头,去教训一个不识时务的第三者,结果带了一身的伤凯旋。老三亲自出马倒没有多少意外,只是好奇对手的强大,拖延了时间,导致事情的败露。
    自信满满的老三仍然对他的“小弟”说:
    “哥们,这事今天大哥替你了了,以后还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
    这个“小弟”对老三感恩戴德,说老三是他的再生父母,以后要好好孝敬老三。老三很享受这种被人尊重的感觉,这让他回味无穷。可惜的是,这种感觉很短暂,老三很快就被人架到了学校的校务室,我记得当时老三被人带走的时候,胳膊上的伤口还在流着血。
    学校终于抓到了老三的小辫子,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批判乃至处分老三了。几个负责此事的老师首先对老三展开一轮言语上狂轰乱炸,让老三像个罪犯一样受审;接着就是找家长谈话,让老三再次像个罪犯一样接受家庭教育。总而言之,老三的此次暴力事件伤害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破坏了社会的安稳秩序,是一场性质恶劣的校园打架斗殴事故。原本,学校的初衷是要开除老三,但是权衡各方利弊,决定还是对老三宽大处理,给老三记了一个大过。
    同时,学校也不会放过这个教育学生的好典型,他们把老三的照片扩地很大,放在学校公示栏最醒目的位置,旁边还附带有老三的悔过书,意图告诉所有人,老三就是一个王八蛋,现在遭到报应了。老三的事迹轰动了整个校园乃至社会,老金偶尔也会听说老三的恶劣事迹,我不知道老金对此作何感想,也许老金认为这只是一个少年在叛逆期的表现而已。至于老三之后的恶名昭彰,老金已无法得知。
    那个秋天,小四如期而至。对于这个从天而降的儿子,老金自然欣喜万分。从他和胡贵宝的对话中就可以看出。
    “这个儿子是你的了,以后要打要骂随便你。”胡贵宝一脸的无所谓。
    “自家的孩子谁舍得打啊?”老金表现的是无尽的爱惜。
    胡贵宝还大放豪言:
    “这儿子保证给你光宗耀祖。”
    “当然。”老金也认为小四会为他光耀门楣。
    接下来的日子,老金很快就忘记了他那个素未谋面的女儿,把小四视为己出。他常常抱着还是婴儿的小四坐在家门口的梨树下 ,咧着嘴挑逗不谙世事的小四。那段时间,老金好像释怀了,他不必再忍受他人异样的目光,可以堂堂正正地做人了,但这个结终究是没有解开。
    三哈挑着一担猪粪路过老金家的大门,扯着他的大嗓门嘲弄似地说:
    “呦,有儿子了!”
    三哈的老婆拥有丰功伟绩,给他生了四个大胖儿子,使他成为村里说话最大声的人。三哈常常昂着他的那颗秃头,在村里肆意横行,大话连篇,由此引来很多人的不满。有很多次我都听到老金在梦里诅咒三哈断子绝孙,让他尝一下没有儿子的滋味。对于老金的恶言,我向来视为戏言,因为我知道老金并不希望三哈那四个无辜的儿子真的死去。此时心情舒畅的老金并不在乎的三哈的闲言闲语,对于此刻的他而言,外界的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
    不久之后,老金的七叔蛮子携带着他新婚不久的妻子老秋走进了老金的家门。那次老金参加了他七叔的婚礼,他还和福明一起去给他七叔接亲,见过这个年轻的七婶。当时的这位七婶穿着红色的嫁衣,不苟言笑,老金还以为是新嫁娘比较紧张和害怕所致。不过,这个时候老金还是仔细地比对一下他的两个七婶,觉着还是之前的那个要好。
    我听大荣说过,老金之前的那位七婶是喝农药自杀的,原因就是她嫁过来七年之久都没有生孩子,还得天天忍受公婆和丈夫打骂,最终受不了就自杀了。我很喜欢大荣对她的评价:郁郁而终。
    大荣还告诉我,她当时把自己关在房里一天一夜,还在房门背后系了一根麻绳,赴死之心已决。在大家都以为她会选择上吊自杀的时候,她却选择喝农药自杀。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感到很奇怪。我问大荣为什么,大荣说估计是上吊太辛苦了。
    蛮子的这次娶亲纯粹是为了延续香火,以防止无人送终的尴尬现实。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蛮子终于有后了。不过蛮子可能想不到,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之后,他自己很快也就消失了,似乎冥冥之中早已注定了一切。
    “这次七婶准给你生个儿子。”有了儿子的老金很善意地说。
    “我们去庙里求了,准生儿子。”蛮子对于这个新婚妻子充满希望。
    后来老秋真的生了一个儿子,为了感谢白石庙里的送子观音的保佑,老秋还让她刚出世的儿子认了庙里的庙祝做干爹,蛮子自然欣然允许。根据迷信的说法,认庙祝做干爹可以得到菩萨的保佑,之后人生就会一路绿灯,好活好命。
    白石庙之所以叫白石庙,是因为里面供奉的菩萨就是白石大王,至于观世音,土地公,还有什么罗汉之类都是后来才供上的,乔村人民需要太多神仙的保佑。
    蛮子这次带老秋去老金家其实是为了能粘粘喜气,这个时候的老秋还没有怀上,他们希望小四这个男孩能够给他们带来下一个男孩。据说,老秋一直在四处寻找生子秘方,但无论是大医院的医生还是走村串巷的江湖郎中,都没有什么效果。后来大家都说白石庙里的送子观音很灵,让老秋去试试。果然,老秋在深夜时分去庙里求了几次观音菩萨后,很快就传来了喜讯,小四因此也成为了人人歌颂的大功臣,大家都说是小四带来的好运。
    不过,此刻还是老金的骄傲的小四,在若干年之后离开了这个家,回到了他亲生父亲胡贵宝那里,这是老金所不能预料到的。小四直到两岁才开口讲话,这个智商偏低,行动笨拙的小男孩并没有给这个家带来想象中的欢乐,而是笼罩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对于这个外来者,我有足够的理由讨厌他,年龄上的优势常常让这个男孩常常臣服于我的脚下。我对小四非打即骂,从来都不给他好脸色,而小四对我也是怨恨不已,经常恶语相向,我们两人之间的这种敌对状态一直持续着。
    随着小四年龄的增大,老金也对小四的拙劣表现表现出了反感的情绪,毕竟不是亲生儿子,没有人能够忍受他人的愚蠢。渐渐地,老金对小四失去了新鲜感,他开始用质疑的眼光审视小四,不过,无何奈何以及别无选择的老金还是在他的有生之年里对这个儿子寄予了厚望。
    在小四可以离家出走的时候,他真的离家出走了。那次他诬陷我之后,被老金打得半死不活的我拒绝进食,想用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并以此来惩罚老金的处事不公。铁石心肠的老金自然是没有任何伤害,我却被饿的两眼昏发,浑身乏力,一天的持久战之后,自作自受的我立场开始不坚定,不想再证明自己的清白了,觉得还是活命最要紧。最后在老金的威胁下得到解放,老金告诉我:
    “如果不吃饭,就给我滚出去!”
    我知道我自己无处可去,且饿的已经滚不出去了。
    我的这次愚蠢行为小四自然看在眼里,但他并没有从我这里学到教训,而是在几年之后步了我的后尘。小四开始因为小小的责骂常常绝食,不过最初的几次在老金的软硬兼施之下很快就妥协了下来,可是渐渐地越来越严重,后来发展到离家出走,小四不再给任何人规劝的机会。他会在屋后的山上呆上一整天,其间不是爬到树上去掏鸟窝,就是去寻挖兔子洞,累了就躺在草丛堆里呼呼大睡,玩得不亦乐乎。可是,当黑夜降临之时,小四还是不会自觉地回家,他的这种任性行为不仅害苦了他自己,同时也害苦了他人。这个时候,老金就会在焦虑的等待之中思索,他不想背上恶意伤人的罪名,只好亲自上山搜寻。尽管每次小四都能平安归来,但自以为是的小四开始恶名昭彰了,他成为了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危险人物,没有人愿意过多地接触小四,因为会在不经意之间轻易地得罪他,而这同时也就意味着一大串的连锁事件,谁也不愿背负这个始作俑者的罪名。
    看透世事的大荣浏览了数次这样戏码之后,语重声长地说:
    “不是这家人的种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四还热衷上了偷鸡摸狗。他开始从老金的枕头底下拿出一角两角的人民币,然后飞快地跑向村里唯一的杂货铺,当他出来的时候,嘴里就包着一颗糖。我一直不明白小四嘴里那颗糖的来源,直到有一天发现了他的作案过程,我才恍然大悟。
    六岁的小四已经胆大包天了,他的作案金额已经不再纠结在一角两角的毛票之间,而是高达一元的块票,不用思考也可以预料得到,这个数字是随着小四的年龄数字成比例增长的。那天我正躺在睡椅上闲暇地翻阅着一本,突然发现一直在我身边吵吵闹闹的小四已经销声匿迹了。不一会儿,无意之间感觉老金的房里有动静,传来鬼鬼祟祟的脚步声,这让我充满了好奇之心。我满腹嫌疑地走近老金的房门,透过开着的门缝,发现小四正蹑手蹑脚地往老金的床上游动,然后在床头乱翻起来。小四很熟练地就找到了老金藏钱的所在处,一打钞票整整齐齐地摆放在那里,旁边散落着一些零散的钱财。小四在五角与一元之间犹豫了一下,提起了那张一元的钞票,迅速塞进自己的口袋。
    目睹小四的这次作案过程,让我兴奋地仿佛自己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一样。当时在人证物证俱在情形之下,我迫不及待地推开门,跳进房里,幸灾乐祸地提醒小四:
    “你偷钱。”
    小四为自己的技术不佳深表悔恨,他错愕地看着我手舞足蹈,耀武扬威,眼神之中难免流露出一丝慌乱。我知道此时此刻自己站在了一个绝对的战略至高点,只要稍稍动动手指,随意呼叫一声,小四就得向我跪地求饶。
    我很想看到小四可怜衰气的样子,便阴阳怪气地威胁他说:
    “你就等着挨打吧。”
    小四知道我不可能庇护他,且一定会说到做到,不久之后这件事情就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传到老金的耳里,到时他就避免不了一顿挨打的事实。小四自然也深知老金的打人功力,为了免受皮肉之苦,他带着哭腔苦苦哀求我说,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老金。
    小四真心实意的哭泣与悲哀状不会唤起我的怜悯之心,以前就不会,这次也不会。我铁石心肠地告诉小四,这是他自作自受,自寻死路,做错了事情就应该得到惩罚。正义感肆意膨胀的我此刻还认为自己道德高尚的样子没有完全呈现出来,便道貌岸然地扬言绝对不放过一个偷盗之徒。言辞之决绝,就像是宣誓一样,否则就会被天打雷劈。
    小四终于知道,对于我而言,一切哀求都是廉价的,而继续僵持下去,局势将对他很是不利。最终,小四只好使出他的杀手锏,忍痛割爱。其实,成败的关键也就在此一举。对于小四的此次大出血,我大感意外,但我还是招架不住金钱的诱惑,至于之前要坚持的所谓的正义感在瞬间也被彻底瓦解了。
    “我给你五角,好不好?”小四对我说。
    小四的这次贿赂非常有效,他成功地用五角钱收买了我,我刹那间转移立场,变成了小四的共犯,这是自小四那次陷害我以来我们的第一次志同道合。事后,我也并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觉到有任何羞愧,且还为这次得到的意外之财沾沾自喜了好一阵子,甚至有时候我还想告诉小四,让他下一次行动叫上我,可是我最终还是克制住了自己,因为不想被小四看不起,更害怕老金的发现真相的那一刻。
    很幸运,小四的这次偷盗行为在我冒着被天打雷劈的危险的维护之下没有曝光。那段时间里,小四对我无故亲昵起来,他常常会把一些好吃好用的东西先让着我,而我也礼尚往来,对小四转变了之前的态度。这是我们相处最为愉快的一段时期,尽管时间并不是很长。
    当时小四和我平分的那五角钱很快就去杂货铺换成了糖,当他明目张胆地磕着各种水果味的糖时,我免不了会为小四担心,害怕我们的事情曝光。而事实也证明了,纸始终包不住火,那些糖散发出来的水果味最终还是陷害了小四。
    小四屡次作案,且累教不改,终于招来了应有的惩罚。一段时间之后,老金发现了自己的钱财会莫名其妙地减少,于是他怀疑起自己的儿女们手脚不干不净。在杂货铺老本所提供的线索中,老金很快就把导致他金钱减少的嫌疑犯锁定到了小四身上。一个晚上,老金把小四叫到自己的面前,问他是不是偷了他的钱。小四高估了自己了辩论能力,他的死不承认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之下毫无交架之力,不允许欺骗的老金这次对小四大打出手,小四理所当然地逃了出去,这一次他还是去了屋后的山上,躲了整整一天一宿,直到通过一系列复杂的家庭程序才平息了这场风波。不过,后来小四开始真正意上的离家出走的时候,有了新的更远的去处,这是老金所未想到过的。
    小四挂着老金儿子的名义在这个家庭持续了长达十几年之久,多少让老金心存了几分安慰,不至于让内心泛起永久的遗憾。但小四终究不是,之后的事实也证明了老金是没有儿子的,这是早就注定了的事实,同时也成为他一生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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