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亲去世三年之后,我站在梨树下,看见母亲和一个男人走在一起,那个男人就是老根,也就是取代了父亲的人。老根叔是个屠夫。和所有人印象中的屠夫一样,老根叔长得又矮又胖,其貌不扬,因此在母亲嫁给老根叔之后,大家都一致认为,老根叔比不上父亲,就像猪肉比不上牛肉一样,这是我获得的唯一的心灵安慰。
屠夫应该是一个很古老的职业,源远流长,占据了职业排行榜的一席之位。至少在乔村就是这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能看到屠夫四处摆的猪肉摊,如今这一职位依然欣欣向荣。小四也曾有机会成为一名屠夫,但由于其离家出走的原因,也就丧失了这个机会。老根叔是一个专业级别的屠夫,在乔村有着深远的品牌效应,只要是有人需要买猪肉,都会风雨无阻地跑到老根叔的摊位上来买。很多次黄昏即将晚上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在即将来临的夜色中专门走到我家门口的那颗梨树下问老根叔:
“乔本根,明天杀不杀猪?”
这个时候,老根叔就会挪动着他那矮胖的躯体,对来人说:
“杀。”
老根叔杀猪的时辰很早。凌晨五点的时候,那还是一段黎明前的黑暗时期,太阳都懒得起床,所有人都躲在被子里养精蓄锐,我就会在睡梦中听到一阵猪的嚎叫之中,潜意识告诉我,老根叔在梨树下的那条水沟旁边杀猪了。不过这样混乱的声音总是很短暂,凌晨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我也继续回到了我之前的梦中,不过隐隐约约还是听到了老根叔骑着摩托车,载着猪肉远去的声音,其间还夹杂着老根叔带有余音的叫卖声:
“猪肉……”
这是近几年才流行的一种猪肉营销的方式。以前,至少在老根叔娶我母亲之前,老根叔是有固定摊位的,他每天只要坐在家门口,等着有人上门来买肉就行了。可是,随着更多的人挤入这个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也变得越来越大,因此演生了流动式营销模式。不过必须得承认,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这种送货上门的服务,体现了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
老根叔是和村里的几个老屠夫一起合作的,这样就垄断了乔村的猪肉市场,并且他们还把销售范围扩展到了临近的几个村庄,因此这种强强联手还不至于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凭借着几十年的信誉兼江湖地位,老根叔的猪肉卖得很快,通常会在早晨八点之前就销售一空。这个时候,我就会在睡梦中听到有人开车回家的声音,不经意间感觉这和当年父亲开车回家时声音如此相似。
我常常为之一震,感觉竟然如此地真实,如同回到了当年。当年我也是在睡梦中听到父亲开车归来或离去的声音的,这种感受熏陶了我很多年,几近形成了一种潜意识,只要我听到类似熟悉的声音,就会产生条件性的发射,十年来都是如此。错觉再次发生,我没有了沉睡的感觉,睁开眼睛看到一缕耀眼的阳光,神经质地眯起了眼,确认的确是新的一天了。这个时候,我已经彻底清醒,明白之前的感受只不过是幻觉而已。
家里拥有一个屠夫的好处就是吃猪肉不需要花钱去买,但也有一个坏处,就是大部分时间里都会吃猪肉,导致我对猪肉会产生阶段性的反感。从猪头到猪尾,从猪皮到猪心,猪这种牲畜身上几乎所有能够食用的部位,我都吃过。其中我最喜欢食用的还是猪肾,俗称猪腰子,这是除黄鳝之外,我最钟情的一道菜。黄鳝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了,关于它的味道还停留在父亲烹饪的那个阶段,久久地让人回味。我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再次吃到这种味道,但长时间的等待并没有换来我想要的结果。习惯等待,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懂得等待,是我对待生活的一种方式,如此,我等来了另一种美食。每次我回家,老根叔为我准备的第一餐饭里面就会有辣椒爆炒猪腰子这道菜,由此诱发我无限的食欲。在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我还会轮流吃到猪心、猪肚、猪脚、猪肝、猪肠等等这几道菜。
如果说沐沐还和我有一点相似的话,那就是好吃,从早晨到晚上,我们可以一直吃各种零食,以夏季的零食为例,包括梨子、苹果、香蕉、桃子、葡萄、西瓜、冰棍等等,其过程还不落下三顿饭。在这方面,我和沐沐是最志同道合的,可以拥有无数可供讨论的话题,例如我们会争议是葡萄好吃还是西瓜好吃,探讨冰棍吃多了会不会拉肚子的问题,商定是先吃梨子还是先吃香蕉等等。
沐沐最喜爱食用的则是猪尾巴,还一度痴迷如狂,走火入魔。老根叔总是会为沐沐准备若干根猪尾巴,然后把它们放在冰箱里,冻成像僵尸一样的硬度。等到沐沐到来的时候,老根叔就会像献宝似拿出来,扰得沐沐口水直流。这个时候无论沐沐在做什么,她都会把注意力转移到猪尾巴的身上,然后跟随着老根叔去厨房里烹饪猪尾巴,直至出锅。以沐沐的食量,一次基本上是解决两根猪尾巴,在这个过程中她不允许任何人打扰。有时偶尔我也想尝一下猪尾巴的味道,都会被沐沐不留余地地一口拒绝。等到吃完擦嘴之后,沐沐就会要求老根叔下一次还要做猪尾巴给她吃,如此循环,乐此不疲。
其实沐沐后来还喜欢上一样食品,那就是方便面。璐瑶对方便面的喜爱也绝不亚于沐沐,她曾直言不讳地指出,她这辈子最喜欢吃的就是方便面,由此引来福明的不满。璐瑶的确没什么口福,似乎对肉类天生地排斥,只吃青菜萝卜,由此视方便面为绝味美食。沐沐与璐瑶吃方便面的方法不同于一般人用开水泡着吃,她们习惯干吃,首先把面饼捣碎,然后再打开包装取出调料,放上一袋调味的盐,用手抓着塑料袋摇晃几下,就开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沐沐似乎吃不了辣,但对方便面里的调料包例外,每次吃得嘴唇红肿,也照样不亦乐乎。
璐瑶尽管在辈分上高于沐沐,但就年龄性情而言,完全可以划为同一个等级。每次璐瑶与沐沐发生争执的时候,由于她长辈的身份自然而然地就会落于下风,吃方便面就是如此。有时候家里只潜藏着一袋方便面,璐瑶就会无理由地让给沐沐,否则沐沐生气的样子会引发很严重的后果。沐沐生气的时候,会出现一系列系统的动作,她首先把手放在背后,脸迅速地转向一边,嘴巴撅起来,眼神流露出不懈的神情,也就是翻白眼。一般而言,只要沐沐出现这种形态,她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要求,对手都会依了沐沐。璐瑶尝试过拒绝了一次,结果换来一家人一阵子对她的数落,让她有苦难言。
因为有了沐沐,因为有了璐瑶,家庭的气息更为浓厚。曾经那种冰冷的家庭气氛让我深恶痛绝,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几度窒息,直到时间慢慢拨开了了清冷的阴霾,才让我慢慢地进入了正常的生活之中。沐沐的出世标志着一个大家庭的完整,有着重大的意义。尽管她从未见过父亲,而且还没有意识到父亲曾经的存在,但事实已经无法改变了,我们在有沐沐的日子里感受到了曾经有过的家庭温暖。我不知道父亲生前有没有预想过这一天,当他年老的时候,含饴弄孙,是何等的惬意,何等自足。璐瑶同样如此,但她的意义更主要的是之于福明,福明对家庭的渴望不亚于父亲,而璐瑶很好地实现了福明的愿望。在一个新的时代,沐沐和璐瑶较之我们的更为幸运,性别的歧视虽然还存在,但已经缺乏战斗力了,因此她们的父亲不需要再来一次什么换儿子,领养儿子之类的闹剧了。
老根叔除了对猪颇有研究之外,对狗也是如此。在老根叔杀猪的时候,旁边就会围绕着两条狗在那里捡拾从猪身上掉落下来的骨头及肉片,一只白颜色的,一只黑颜色的。我们家在近几年内出现过很多条狗,尽管换了一批又一批,但称呼上没有发生什么变化,白颜色的一律叫小白,黑颜色的一律叫小黑,黄颜色的则一律叫小黄。
小黑是一条杂种的狼狗,拥有硕大的体格,犀利的眼神,貌似凶狠残忍,威风凛凛,因此只要把小黑拴在家门口,几乎无人敢擅自闯入。每次有人出现在我家家门口,都会先看一下小黑的脸色,等得到家里的主人确认之后,才敢迈入脚步。可是根据我短时间的观察,发现小黑是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的最佳阐释,原本以为小黑只是顺从主人的意愿不随意出声,后来才明白即使有陌生人随意出入,小黑照样可以视而不见,怡然自得地躺在那里打哈欠、升懒腰。我从来没有听见小黑发出过咆哮的犬吠声,一度还以为它是一只哑巴,可是偶尔在与小白挣食的过程中,它又会吝啬地发出几声狗叫声。
我很想训练小黑恢复它的狗性,看到它正常的狗的样子,于是在炎热的中午,小黑沉睡的时候,我就会悄悄地移至小黑身边,然后以超大分贝的音量对着小黑的耳边大喊:
“小黑……”
这个时候,小黑就会条件反射式的跳起来,表现出受到惊吓之后惊慌失措的样子,迅速地远离我而去。小黑是在长大之后才见到我的,因此对我不是很熟络,平常见到我使唤它的时候只会应付式地轻轻地摇摇尾巴,不会走过来靠近我,对我相当地不信任。当时我还很害怕,以为小黑会被我的恶作剧激怒,然后以犬牙法则来报复我。可是,小黑比我现象中要善良得多,它只是选择尽量地远离我。看着小黑远离我时表现出来的无奈眼神,我只好表现出自己和蔼可亲的一面,以免遭到它的记恨,我对它柔情地呼唤道:
“黑,黑……”
向来我的叫唤对小黑就起不来什么作用,这种情况之下更是如此。我只好失望地转身离开小黑的据点,坐在屋里为自己刚才的恶行检讨一下。小黑去外面绕了一圈之后很快又回到它之前躺着的那个地方,距离家门口那颗梨树不远的一个清凉地,继续它的没梦。看到这种情形之时,我又会邪念增生,故技重施,轻轻地走过去,在小黑身边跳起来大叫一声,这次小黑又会反映敏捷地站起来,像躲瘟疫一样地又一次远离我而去。
我对小黑乐此不疲的几次魔鬼式训练没有起到丝毫效果,小黑就是死活不愿意开金口,对犬吠之声提不起任何兴趣。而且小黑还误会了我的好意,它对我产生了敌意,开始有意地躲避与排斥我。当小黑远远见到我迎面走来之时,它就会选择绕道而行,即使我讨好地呼唤它,它也不再应付式的摇尾巴了,更加不会走近我。看是我对小黑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不过,小黑的这种小人作风让我很是生气,我很气愤地预言:
“小黑说不定哪天会被人偷走的。”
果然,小黑突然有一天消失不见了,它确实被人偷走的。日常月久,周围的人都知道小黑只是空有一副花架子,外表彪悍,内心温驯。所有出入我家的熟人都不再需要看小黑的脸色行事,不过还是有人感慨,小黑的确是太大了,大得有点让人害怕。换个角度又可以说,小黑体形硕大,肉也多。
我是在一次放假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小黑消失的,那一刻之前我还在极力搜索那个巨大的黑影,可是未果。老根叔告诉我,小黑估计是被人偷去吃了。可以想象小黑那身健壮的肌肉曾经引起了多少人的觊觎,它的确可以让人好好地饱食一顿。怪只怪小黑太不不懂得保护自己了,住在旁边的老南说,小黑被人牵走的时候没有发出一点点声音。根据我对小黑的了解,它的行为反映的确会如此,因此这也就注定了小黑的悲剧宿命。小黑的丢失让我难过了那么一下,好在小白还在。
老根叔有四个孩子,三女一男。他的大女儿曾和姐姐是同学,二女儿和我同学过,三女儿则比我小一岁,至于他的小儿子,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如今,除了三女儿,老根叔其他的孩子都去了大城市,在那里落地生根,很少回来。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就听小叔说过,老根叔的老婆是在大城市里做生意的,有着万贯家财,她是我们乔村赫赫有名兼名副其实的女强人。就连父亲谈论起她来,都说什么巾帼不让须眉之类的话,羡慕之意表露无疑。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位传说中的女强人,当时大概是年龄太小了,即使浮光掠影过,也难以留下什么印象。
在我小学结束即将初中的时候,就听众人纷纷议论,说老根叔和他老婆离婚了。但没有出现什么大张旗鼓的喧闹之声,也没有发生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故,老根叔和他老婆是在非常平静的状态之下分开的,毕竟两人隔得如此之远,难以碰撞出什么火花与血光。这种很平静的离婚状态在乔村是极为少见的,一般夫妇离婚都会上演一场波澜壮阔、情节曲折的剧目之后才会落下帷幕,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离婚。法院最终把老根叔的大女儿和小儿子判给了他们的母亲,二女儿和三女儿则被判给了老根叔。随着他们婚姻的解体,姐姐和我曾经的同学都远离了乔村,去到了大城市,至于老根叔的小儿子,估计从出生之日开始就没有在乔村出现过,只有他的三女儿留了下来。
离婚后的老根叔仍然继续着他杀猪买肉的营生,生活并没有发生什么翻天覆地的改变。不过,每次母亲打发我去老根叔的摊位上买猪肉的时候,我都看见老根叔在买卖的间隙和一群人在那里打牌,这是之前从未出现过的现象。小叔有时候也会出现在那里,他每次都是满载而归,赢得心花怒放,然后嘲笑老根叔的牌技差。那几年,老根叔的确输了不少钱,不过,经过岁月的磨砺,老根叔的牌技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至少不会每次都是在输了。
老根叔和我们成为一家人的时候,我正在紧张的状态之中备战高考。突然有一天,姐姐告诉我,母亲要和老根叔结婚,问我是持什么态度。我说,我没有什么态度,只要母亲觉得合适就好。经历了父亲的去世,我仿佛长大了很多,明白了很多事情并不如自己所想的那样,只能去承受。尽管心目中父亲的位置无人可以取代,但是母亲这些年所遭受的苦楚使我不得不放手,让父亲退回到了最心底的角落,这也是最永恒的地方,我个人认为。我没有刻意去追究母亲是什么时候有再婚的想法的,毕竟意义不大,但也知道母亲对再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至少在选择结婚对象上,母亲就有意地挑选过。老根叔屠夫的身份虽然不至于光鲜显赫,但也足以养家糊口,衣食无忧。
我第一次见到身份转变之后的老根叔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尴尬情景。我很自然地称呼老根叔为:
“叔。”
至少在称呼上,我没有背叛父亲,这也是我为自己设置的底线,这么多年从未改变。
家里突然多了一口人,绝对不只是加了一副碗筷那么简单。当年小四意外闯入之后,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勉强接受他,勉强承认他是我的弟弟。但这个时候我没有多少时间与精力计较这么多了,事已至此,况且,对于此时的这个家庭而言,老根叔的加入百益而无一害。
那一年的春节,虽然苦涩的味道仍未褪去,但还是拥有了一丝温暖的阳光,这一切与老根叔不无关系。自父亲去世之后,我就很害怕过年过节之类的事情发生,可是这样的日子总是如期而至,我们根本逃无可逃。在很多个家人团聚的节日中,我就会感觉到那种彻入心骨的冰冷,仿佛堕入冰窟的深渊,然后不得不假装置身事外,把自己裹藏起来。看着母亲形单影只准备的年夜饭,我没有一丝胃口,甚至会很厌倦过年这个节日;听到母亲半夜十二点独自起来放鞭炮,我就会很厌恶这种还附带着释放出刺鼻硝烟味的噪音。可是我却不得不生活在这种的生活中,无法避免地要面对一切。
老根叔的加入,的确是让这个原本死气沉沉的家恢复了一点生机。那一年的春天来得似乎比较早,梨树上开满了雪白的梨花,如同覆盖上了一层白雪,纯洁无瑕。梨花的生命很短暂,花开花落,无法逃脱的自然规律。但我望着满树的梨花出神,如此美好的一切,还是想尽可能地多记住一会,多留恋一会。
大年初一,天还只是蒙蒙亮,母亲就会把我们从床上叫起来吃早饭,说一会就要到二叔家去拜年了。这已经是很多年的惯例了,以前父亲母亲不会去,只有我们姐弟三人提着一挂鞭炮去给祖父祖母拜年,尽管体现不出什么热闹劲,但还不至于感到伤感。而且,过年对于还是小孩子的我来说是一件人生盛世,压岁钱自不必说,还可以穿新衣服。母亲每年过年都会为我们准备一套新衣服,红色是母亲的大爱,大红、粉红、玫红、桃红,只要是与红有关的颜色,我的衣服上都出现过。因此,对于母亲为我选定的这款颜色,我意识里总是不自觉地会倾向于于此,身上披挂的也总是大红大绿的布料。
到了一定的年龄,我已经不再稚嫩地在过年的时候还要添置新衣服了,对过年这样的重大节日也表现得激情全无,但还是不可避免地要随俗过年。老根叔手里提着鞭炮,母亲手里提着糖酒之类的东西,我们三姐弟尾随在他们身后,浩浩荡荡地向二叔家走去。这个时候,我发现过年并不是那么糟糕。乔村的冬天通常都是阴冷的,湿冷的空气加上寒风足以让人嘴里抽风,嘶嘶作响。这一年似乎是暖冬,不仅感觉不到太多的寒气,甚至还艳阳高照,阳光明媚起来。母亲一出门就说,出太阳一点也不像过年的样子。我也是如此觉得,最好是还要下雪,那才叫有年味。记得以前过年的时候,总是在大雪天,我们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兴奋地在过年。
我们一行人非常悠闲地走到了二叔家,二叔家全体出动,站在外面,迎接我们。这么多年了,二叔对我们说得第一句话永远都是:
; “新年快乐!”
随后还会附加一些很吉利的话,例如身体健康、前程似锦、生意兴隆等等,以便来年大家有个好兆头。二叔总是很注重礼节,表现得如此彬彬有礼,即使是亲人之间也不例外。我是从来不会说这样冠冕堂皇的话的,对二叔如此热情的表现方式只是报以轻微的一笑,由此让热闹的场面冷却不少。不过,亲人团聚时的那种喜悦是不需要的任何华丽外表包装的,我们欢聚一堂。
小白是一只土狗,体形上自然是比不上小黑,但是狗性纯正,是个看家护院的好帮手。有很多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我独自住在这所房子里的时候,小白就成了我最大的安慰与依靠。因为只要有任何风吹草动,小白就会发出尖锐的狗叫声,以至于我不会在沉寂的黑夜中显得孤独寂寞。我很喜欢和小白独自呆着这所房子里,因为小白不会干涉我的生活,更加不会干预我的思想,当我独自一人冥思苦想的时候,小白就会躺在我的脚下静静地陪我,这种陪伴对我而言是必要的。有时候厌烦了这种孤寂的状态,就会把小白招致身边,肆意耍弄一番,充满了无穷的乐趣。
小白是在很它小的时候见到我的,而且我还救过它,因此在它的意识中,我就是它的主人。那还是小白刚满月来我家的时候,正直冬季,一个晚上,小白不慎掉入了池塘,本能地发出娇弱凄厉的呼救声。我在睡梦中听到了小白的呼救声,便不顾寒冷,连罩衣都没来得及穿,就去把小白从池塘里捞了出来。此时的小白浑身滴着水,冻得瑟瑟发抖,眼睛里透露出无限悲哀的目光,让人不忍抛弃。我赶紧把小白放在火盆旁边,还盖上一件脏兮兮的毛巾,以帮助小白取暖。得到温暖之后的小白很快就安静地下来,我一边摸着小白,一边眼泪簌然落下。我不明白自己为何会为一只狗落泪,可能是因为小白的孤苦无依让我心生怜悯,在它身上看到了我自己的些许影子,同病相怜起来。
长大之后的小白是一只很聪明的狗。它从来不偷食老根叔案板上的猪肉,只会用渴望的眼神眼巴巴地望着老根叔,等待着老根叔扔下的一块骨头或肥肉。当然,小白自己也会捕食,我就曾见它嘴里叼着一只野兔子,找寻偏僻的地方独自享用。有时候,小白也会去捉老鼠,不过成功的机率不是很大,但总比光看着那些老鼠明目张胆地四处游走要好。家里的那只懒猫就是如此,从来没见它捉过老鼠,有时候见到老鼠快速闪过,它也会装着没看见。
不管隔了多长时间,小白都能认出我来。每次隔半年时间回家,和母亲一起出来迎接我的总是小白。它摇着尾巴直往我身上扑,不管它腿上的泥土,惹得母亲大声喝斥,才能浇灭一下它的热情。小白永远都是那样让人亲近,只要我随意呼唤一下,小白就会摇着尾巴出现在我面前,任我抚摸拍打,不会像小黑那样流露出嫌弃躲闪的神情。
沐沐也很喜欢小白。她每次来到我们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小白,而这个时候小白总是会很及时地出现,迎接沐沐的到来。有时候小白出去玩耍了,一时半会没有出现,沐沐就会站在家门口的梨树下对着空旷的田野大声地叫喊:
“小白,小白……”
即使是在很远的地方,只要是小白听到了沐沐的呼唤之声,就会狂奔着跑回来。小白身手之矫健,速度之神速,它的迅速出现会让沐沐开心不已。沐沐对小白的喜爱不亚于我,我们常常因为小白与他人发生争执,只要有人对小白态度不佳,我们就会同仇敌忾,一致对外。
这只小白最终是被老根叔溺死的。那个时候小白已经两岁多了了,正处于青壮年的黄金时期,获得我们全家人一致的宠爱。只是不幸的是,当时村里爆发了一场狂犬病,染病后的疯狗见人就咬,由此狗在那段非常时期成为了村民众志成城所要消灭的对像,并且还展开了一场规模颇大的灭狗运动。小白本来可以避免这一场浩劫,它被老根叔用铁链子栓在柱子上,理论上这样就可以避免对他人的伤害,可是小白还是遭了殃。在一次短暂的放风期间,小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咬伤了一个路过我家家门口的无辜者,由此大祸临头。我们赔了一笔巨额的医药费不说,小白还被村里的人要求处以极刑,他们的理由是狗命哪有人命值钱。
那天老根叔解开了拴在柱子上的铁链子,小白还以为老根叔要放它出去自由了,一个劲地摇头摆尾,兴奋地用舌头去舔老根叔的手。老根叔牵着小白向屋后的池塘边走去,在靠近池塘的时候,小白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它的四肢停止了移动,僵在那里一动不动,最后的几米路程是老根叔硬生生地拖过去的,还留下了一道不深不浅的拖印。池塘还是父亲挖好的,本来只是一块水田,父亲花了几天的时间挖出了一口池塘来,每年养上几尾草鱼,就可以解决每年吃鱼的问题。没过多久,这口池塘的鳝鱼也多了起来,于是父亲经常会在池塘里钓黄鳝,我也渐渐地学会了。
处死小白的过程很简单,老根叔把小白扔进池塘里,用一个箩筐罩住小白,使劲按住,以防止小白逃生。也就是我去了一趟厕所的时间,小白湿漉漉的尸体就被摆放在了池塘边上一块平板的石块上,我扫视了一下小白的尸体,闭着眼睛,嘴巴微微张开,很平和的样子。
老根叔用他极其专业的屠宰技术把小白杀死之后,开始处理小白的尸体。首先是用开水去毛,把小白身上的毛全部刮尽,一根不留。我看见没有毛包裹的小白,就像没穿衣服的**一样,一览无遗。小白尸体的肤色呈惨白色,且白得耀人眼球,上面还出现了类似青颜色斑状的东西。之后,老根叔对小白进行开膛破肚,他熟练地用刀把小白的腹部切开,将里面所有的内脏都如数掏出,有心脏、胃、肠等等。这个时候,小白就真的就只剩下一具躯壳了,而且还是一具没有生命的躯壳。我是看着老根叔杀死小白的,知道自己改变不了什么,便装着满不在乎的样子,不过真地不忍心看着小白落得如此下场。
狗肉向来被人们视为补品,天下的狗生来就背负着强人体魄的使命,小白也不例外。那一顿狗肉所有人都吃得很香,毕竟这样的美味佳肴并不是时常就能轻易吃到的。我则有所顾忌,迟迟不愿意下口,但最终还是忍不住吃了起来,毕竟我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俗人,无法神圣起来,不过还是感觉如果不是小白而是其他的狗就更好了,至少我不会如此提心吊胆,胆颤心惊。沐沐也吃了很多狗肉,不过她大概还不明白自己吃得就是小白,只是感觉肉鲜味美,令人回味无穷。
我问沐沐:
“好吃吗?”
沐沐点点头,说:
“好吃。”
便头也不抬地吃了起来。喜食狗肉,这一点大家都不例外。父亲当年也喜欢吃狗肉,他经常和福明去周围的村庄卖狗肉回来吃,还会亲自下厨,做出一顿色香味俱全的狗肉火锅来。但父亲从来不杀自己家里养的狗,这一点和老根叔稍显不同。
小白被我们吃掉之后,沐沐一到我们家还是会先找小白,见小白没有出来迎接,便会站在门口的梨树下对着空旷的田野大声地喊叫:
“小白,小白……”
沐沐的声音穿透了整片田野,直抵不远处的山边。可是,这一次没有出现小白像往常那样不要命地狂奔而来的情景,只有沐沐的回声在空旷的田野上回荡,久久不愿意离去。沐沐始终不明白之前乖巧的小白为何不听话了,跑出去玩就不知道回家了。她跑过来问我:
“小白哪里去了?”
我告诉她:
“小白已经死了,不会再回来了。”
沐沐似乎还不明白死去的意思,她之后照样去门口呼喊小白,但小白始终没有出现过。就这样,沐沐在呼喊了几次之后,似乎也明白了死去的含义,她逐渐习惯了小白的不存在,不再去找小白了,小白也就这样在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
隔年之后,老根叔又带回来了一只狗,这只狗的毛色呈白色,因此被我们唤作小白。这只小白后来生了四只狗崽,一黑一白,还有两只黄狗。黑狗送了人,白狗丢了,剩下了两只黄狗。沐沐问我它们叫什么名字,我说就叫小小白吧,因为它们是小白的孩子。这个名字来源于台湾的一个童星,小小彬,因为他的父亲叫小彬。不过这个我自以为得意的称呼并未得到普及,大家还是随了这两只狗的毛色,于是小黄就这样叫开了。/>
狗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每次回到家里,总是忍不住要对此类动物又摸又抓,偏偏狗对不熟悉的人警惕性很强,因此我很少有得逞的时候。倒是家里的那只猫会与我亲昵起来,可以缓解一下我当时的尴尬。猫有一个很好的作用,就是吓唬老鼠,现在的猫抓老鼠应该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吓唬一下老鼠的功能倒还是有的。不过,这对我来说应该是莫大的帮助了,老鼠是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动物之一,尽管我的属相就是鼠,可是我却发现自己根本就容不下这种生物,只要一见到老鼠浑身就会起鸡皮疙瘩,浑身不舒服。
还有一种动物会让我产生此类感觉,那就是蛇。我从来就看不到这种动物的可爱之处,眼睛里一向充满的都是厌恶与毛骨悚然。在父亲死后不久,家里的一块空地上突然堂而皇之地出现了一条黑蛇,一般的蛇稍有动静就会溜之大吉,可是这条蛇却连赶都赶不走。于是,祖母就说,这条蛇是父亲变成的,他回来看我们了。祖母信奉迷信之说,相信白石庙里的菩萨会显灵,每逢初一十五就会去庙里拜佛。对于祖母的鬼神之说,我本来应该嗤之以鼻,可是那一刻我无论如何也理直气壮不起来,尽管知道这是无稽之谈。
我一直很好奇,人死了之后究竟会不会真地变成鬼,抑或是幻化成各式各样的动物,就像祖母所说的那样父亲死后变成了一条黑蛇,科学的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但我却存有某种幻想,认为父亲会以某种方式介入我们的生活。当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巧合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就会联想到父亲,揣测是不是父亲的灵魂在起作用。这种弱智的想法让我自己都认为自己过于不切实际了,但是还是死性不改,继续会如此这般。
上了大学之后,我离开了乔村,去到了小叔梦寐以求的大城市。原本以为远离家乡会让我很开心,因为这样我就可以不必窒息地生活,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发现自己始终最思念的地方还是在乔村。每年我只有在寒暑假时期才会回到这里,在家里耗上二十至五十天不等,看着这个地方的芸芸众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似乎已经是一种很幸福的生活状态了。乔村的生活十年如一日,看着熟悉的一切,我不觉又回到了从前,当年六岁的我也是以这样一种状态审视桥村的,只不过当时有小叔,还有父亲,而如今这两个我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人都已做古,物是人非。
我的每次回归对于这个小家庭而言是一件盛事,母亲和老根叔会在很多天以前就为我的回家做好准备。母亲历来就担忧我在学校的食堂里吃不好,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因此利用此良机,和老根叔商量,想做一些好吃的东西给我吃,以弥补我在学校里流失的营养。不过,母亲和老根叔所认为的好吃的东西无非就是猪身上各种器官,这是一个屠夫家庭的惯性思维,无可厚非。
我回到家里最初的几天,老根叔炒菜时都会征求我的意见,他问我:
“小梨,今天下午吃肠子,好不好?”
我说:
“好。”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吃猪肠子,尤其是猪大肠,感觉又腥又脏,根本就不会碰。不幸的是,这次老根叔炒的就是猪大肠,尽管用料丰富,火候得当,但我始终没有吃一口。
第二天,老根叔炒菜的时候还是会问我:
“小梨,今天吃猪肝,怎么样?”
我回答说:
“好。”
猪肝尽管没有猪肠那么难吃,但对于我而言,也并非什么美味佳肴,我只是象征性地夹了几筷子,便不再理会那道菜了。
第三日,老根叔炒菜的时候,还是会问我:
“小梨,今天炒猪腰子,行吗?”
我说:
“好。”
辣椒爆炒猪肾这道菜真的不错,口感极佳,能够激发我的味蕾,可以与父亲当年炒得辣椒爆炒黄鳝相媲美。那一顿饭,我吃了很多,老根叔像发现宝藏似的开心不已,不停地往我的碗里夹菜。我的食量向来很大,堪称实力派选手,只不过会对食物区别施展我的实力。从此之后,老根叔的猪肾一般会为我留下来,有时候即使有人需要购买猪肾,老根叔都会说此为非卖品。
除了猪肾,老根叔自认为有益人体健康的猪的部位,例如猪肚、猪心,都会将之烹饪给我吃。虽然就市场价格而言,猪肚与猪心要远远高于猪肾,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吃猪肾。不过,为了不辜负老根叔的好意,我还是会吃老根叔准备的各类猪补食品。
不得不承认,老根叔之于这个家庭的意义越来越重要了。有时候老根叔偶尔外出会造成这个家庭残缺不全的现象,很多事情都无法协调。我应该是在很早以前就无意识地将老根叔视为了自己人,尽管他无法与父亲的地位相比,但毕竟是一个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暖的活生生的人物。还是在高考模拟考试的一篇作文中,我就以自己和老根叔为原型,杜撰了一个继父在一场火灾中不顾牺牲自己勇救继女的悲剧故事。当时语文老师给了我最高分,他说他被故事内容感动了,还问我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我告诉他,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老根叔和我的关系的确是继父和继女的关系,不过我们家根本没有发生过火灾,在老根叔身上更加没有发生过什么舍己救人的轰轰烈烈的大事件。
这篇作文的灵感来自于我小时候对一场火灾的深刻记忆。那时母亲已从中学调至中心小学任职,我们就住在了乔村的家里。某一天深夜,听到母亲语调急促的呼唤声,我和姐姐便从床上无奈地爬起来,开门抬头一看,顿感震惊。天空的一端被染成了异常耀眼的火红色,把我们目力所及的景象都给予了足够的亮度,异常波澜壮阔,我由衷地感慨,好美的晚霞!姐姐不认同我的说法,她纠正道,应该是早霞才对,说完便去厨房淘米准备煮饭了。
这时马路上杂乱无章的人声鼎沸引起了我的高度警觉,打起十二分精神倾听,随后确定脚步匆忙的声音是通往沿着马路远去的方向,感觉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我仔细看了一下挂在姐姐那张奖状旁边的那个普通的大钟,它的时钟指向的地方挨着“1”的位置。明白真的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赶紧喝住姐姐,现在还不是煮早饭,吃早饭,上学的点。姐姐停止了之前一系列的动作,跑过来看了一眼时钟,疑惑不解,显然母亲叫我们起床不再是为了上学这么简单的事情了。马路上来去匆匆的行人告诉了我们的事情的真相,原来不远处的一片地方着火了,大家赶着去救火。
乔村的房子多以木房子为主,建筑风格极为简单,两房一厅,分上下两层,四周随地形配备厨房、猪圈、厕所等等。老式的房子则有吊脚楼,下面镂空,用来圈猪关牛,养鸡养鸭,上面用来住人。我们家以前的老房子就是吊脚楼,当时整个家族都住在里面,直到祖父们儿孙满堂之后,大家才开始搬离吊脚楼,自立门户。吊脚楼也随着人去楼空,失去了利用价值,最终遭到了被拆迁的命运。我没有见过这座大人们口中的吊脚楼,倒是见到了村里的最后一座吊脚楼,比想象中的要普通了很多,缺乏那种神秘的气质。
近些年,乔村的建筑紧随时代潮流,采用更具现代感的砖块来修筑构建,因此两种不同质地、造型的房屋建筑开始拉开了一幕改朝换代的大战。结果当然是更多的木房子被拆倒,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吸引人眼球的崭新楼房。这些楼房不仅满足了村民渴望城市生活的小资小调,的确还有一个比木房子要好的功能,那就是防火。木质结构的房子是火灾发生的上乘隐患,那次的火灾就是由于一户人家熏腊肉引发的,然后借助木材这种介质形成燎原之势,一连波及到了周围的好几户人家。本来以为整个乔村都会被此连累,还是一堵砖墙挽救了乔村人民的生命财产。
我是次日清晨上学,途径那片火灾之地时目睹了一幅苍夷的景象,被烧过的房子以焦黑的面目的示人,昨日还赫然耸立的房子被大火肢解成木板和柱子,不成体系地堆成一堆。三五几个人围在一堆叹息、感慨、商讨,屋子的主人则坐在一条被抢救出来的凳子上欲哭无泪。我始终觉得这样的悲剧大场面应该发生过什么感天动地、惊世骇俗的故事,可惜的是,大家围绕的话题始终是腊肉,这是这场火灾的始作俑者。这个故事仿佛就是为了告诉人们,熏腊肉与火灾之间存在着直接的条件关系。母亲就不止一次地感慨过,以后熏腊肉一定要万分小心,要不然就会酿成无可挽回的大错,到时就后悔莫及了。因此每次熏腊肉的时候,母亲提心吊胆的日子也就来临了。
对老根叔情感的日益加深,让我误以为自己会遗忘了父亲,忘却了有关父亲的记忆,如此便可以摆脱思念的痛苦,不必再回忆那个痛彻心扉的夏季。然后事实却是相反的,老根叔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再提醒父亲的存在,每次有人说要找我“爸爸”的时候,他们指的是老根叔,我反应的却是父亲,因此不知道该如何作答。等到明白了之后,我会强调我们只是把老根叔唤作“叔”而已,而并非“爸爸”。这种称呼上的斤斤计较让我彻底明白,父亲是一直存在,他从来就没有远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