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找情人,大抵不是我这样的男人可以干的事,一是没胆儿,想那好不容易追来的老婆,让逮住了辫子说“拜拜”是件多凄惨的事情;二是找情人不比买自慰器,交了钱就可以领回家,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用了还可以扔在一边;三嘛,想想自己都一把年纪了,身边再跟个如花似玉的小妞儿,给别人看了究竟介绍是女儿好呢,还是?我愚钝,确实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
男人就是男人,情场无敌的男人总是左右逢源、如鱼得水,就像一群不安分的大鸟,外头刨食,窝里孵蛋,两不耽误。几年前的男人们,物质条件和精神需求一样匮乏,男人们谈起女人,特别是谈起自己的小情人儿,哪个不是满面春光,得意洋洋。情人作为一种高级装潢,作为男人财力、物力、魅力以及某种能力的代言,就这样一步一步地将男人推上了所谓美丽却罪恶的山巅。
如果说情人于男人是艳丽迷人的罂粟花,是勾魂摄魄的“百慕大”,倒不如说情人是一种社会低级潮流文化,一种让人迷恋的灰色时尚。而大凡流行的东西都是活不长的,都会短命。
男人的最终使命还是回归家庭,等到热情耗损,千金散尽,流行早已成为过去,“情人”作为一种职业或一种“恋爱关系”也已日落黄昏。男人对于时尚的追捧,对于情人的迷恋,早就随着社会舆论的导向发生了质的变化。正派男人以前叫做“老夫子”,现在成了“绅士”,外面彩旗飘飘的男人以前被人投以艳羡的目光,现在却只能收下若干不屑一顾的白眼。
其实,不论是别人做你的情人还是你做别人的情人,从本质上看都是非常可悲的,这表明着你的生活中有一种致命的缺憾,作为一个有头有脸的男人是不会允许这种缺憾存在的。朋友闲聊,说起这么一个段子,用来收尾——一天,女儿问妈妈:爸爸说家花没有野花香,妈妈你不吃醋吗?妈妈回答:哪能那么小心眼,家花野花是相对而言,我在人家眼里也是野花。
直陈情事
别再自我感觉良好了
几年前说起某个男人“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众人的眼光是复杂的,有羡慕、嫉妒、憧憬——这是男人的眼光;当然也有愤恨,然后回家就翻老公的包查他的话费清单——这是女人的。总之,大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潮流”,好像只要结了婚,找情人就是大势所趋,不找要么是你没钱,要么是你没“能力”。(百都两性生活)
现在你再来试试看,找情人是吧,刚好女人也不想过了,求之不得,雇个侦探,拍几张照片,离婚的时候摆出来,就是你对婚姻有过错的证据,你能分到的财产,估计立马少三成不止。
法律的进步,使得原本趾高气扬的男人们,将情人关系正式回归至地下的阴暗状态。偷偷摸摸的近义词就是老土,一个猥琐的男人,难道还不够落伍?不够贱?
我们提倡过一种优雅而有节制的生活,提倡每个男人都应该成为一个绅士。尊重家庭、行为端正,这往往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和尊重。而那些走旁门左道的人,在别人的眼里,你不过就是一个没品位的鼠辈,自己回家好好掂量掂量吧,别再自我感觉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