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芸姗惊叫一声,睁大了眼睛,被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思路也一度堵塞,林小健完成了这一连串动作,单等反抗,却感觉身下的人只挣扎了两下,就一动不动了。他低下头,见那美丽的眼睛已经闭上,睫毛上还滚着泪珠,下巴翘得高高的,象个小小的白玉雕像一般,触及到的身体正微微颤抖,似乎正等待他的任何疯狂。
林小健脸上的肌肉抖动起来,他缓缓起身,离开了她,走到方桌旁,伫立良久,听到悉悉簌簌的声音,一双手臂从他身后环了过来,温柔似水,吐气若兰:“你是想吓走我?”
“下一回就没这么幸运了!”林小健声音发涩:“我不是你要找的人!”
“你是!”她紧紧贴在他的背上:“你是阿健,你没死!我日日夜夜都在想念你!”
林小健转过身来,拥她入怀,一时间,世事远了,时间停了,天地间旋转起来,进而让人迷失了自我。两个人不知抱了多久,蒋芸姗觉得自己被轻轻推了开去,抬头惊见他又换上了冷冰冰的面孔:“玩得差不多了,该结束了!”
他逃开去,胡乱开着抽屉,寻出一盒洋火,从衣袋里拿出一盒烟来,叼上嘴歪头点着,猛吸了一大口,和烟喷出一句:“你走吧,下楼当心些!”
蒋芸姗从快乐的巅峰跌至谷底:“阿健你,你……,你怎么了?”
林小健把烟插在伤手的指缝中间,单手将藤椅翻立,坐上去懒洋洋道:“告诉你多少遍了,我不是阿健!你以后少到这种地方来!”
蒋芸姗走过蹲下来在椅前,凝视着他:“这一年多你去哪里了,一定吃了不少苦吧?”
林小健又猛吸了一口,断然道:“与你无关!”
蒋芸姗就那样仰视着他,很快,眼眶周围就变成粉红色。
林小健再不说硬话,接下来几乎是恳求了:“走吧,我怎么说你才能明白呢?这世界上男人那么多,长得象的更是不计其数,要是真有个男人让你找了一年多还找不到,那就是他已经忘了你,你又何苦执着呢?”
蒋芸姗这一次说什么也不再上当,含泪问道:“为什么要去当替身?你身上那些伤是怎么回事?你这一年来究竟都到什么地方去了?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全告诉我呀!”
接着,她终于勇敢地承认:“我早把自己看成是你未婚妻了!”
“够了!”林小健站了起来:“你不走,我走!”
他掀开阁楼门,吓了一跳,原来梯口上早就站着一个人,一个清瘦的少女,一袭黑衣,忧郁万分的样子。
林小健惊问:“阿香,你怎么上来了?”
楼梯一阵乱响,楼口又出现一张更年轻的脸,一双弯弯的眼睛,和那黑衣女子一冷一热,对比鲜明:“钟大哥,阿香姐好象有神通呀,知道你回来了。哎?你真有客人呐?我刚才还不相信,说爷爷骗人呐!”
女孩儿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一身旧裤褂,探进头大胆地盯着客人看。林小健抬了一下手,拉住了阿香,阿香一步步走上来,走着走着,身体竟全靠在他身上。
蒋芸姗看得目瞪口呆。
林小健挽着阿香,先对女孩道:“阿娣你下去,我和这位小姐有话说。”
阿娣听话地消失了,林小健再也不看蒋芸姗,只道:“你看到了,我结婚了,我现在姓钟!忘掉我吧,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蒋芸姗震撼到了极点,她呆呆地看着她,她很美,是一种瘦骨嶙峋的美,在林小健紧拥下,更显得柔弱不禁,楚楚怜人。
蒋芸姗妒意盈怀,思维混乱,这一年多里,他居然结婚了,就在上海,在这种地方,方才那个小姑娘也称他钟大哥,看来,他连姓都改了!她强行镇定着自己,泛起一丝苦笑,她明白,自己没权嫉妒,她的爱根本不平等,她永远抓不住心上人急剧变化的心灵,他们之间从没有过任何的承诺!
“我,我走了。我知道,我已经找到了阿健,我找他不为别的,只为了说一句,我从来没有忘了他,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他!还有,如果有需要,一定要来找我!”
蒋芸姗尽量笃定地说完,向那高傲的妻子礼貌地告辞:“钟太太,打扰了,再见!”
她快步向阁楼口走去,她知道她马上就会控制不住,她不想让自己的泪水给他的妻子看到。
身后,他喊住了她:“忘掉过去的事吧,包括朋友!”
正是铁了心要两两相忘了,蒋芸姗抽泣着跑下去,在窄梯上与阿娣擦身而过,小姑娘好奇地直望了她跑出大门,才噔噔噔上得楼来,甩着辫子拽开阿香,推她坐上床,又顺手整理着床铺:“钟大哥,衣服我都洗好了,放在抽屉里,你又把手给伤了,每次都是这样!一点不知道照顾自己……”
她象个小管家婆似的唠叨着,却听不到反映,回头再看她的钟大哥,人瘫在椅上,已经痴了过去……
严伟截住了象伤兵一样一步步挪出来的蒋芸姗,大喊道:“你怎么了?”
蒋芸姗吃了一惊,顾不上问他怎么还会在这里,红着眼睛掩饰道:“不当心,扭了脚……”
严伟赶紧搀她叫车,一路急着追问原委,蒋芸姗只道认错了人,严伟哪里肯信,他早发现她脸上哭过的痕迹,也感觉她内敛的哀伤。他自认了解她的性格,蒋芸姗决不会为伤了脚就哭上一鼻子。
他看着她的脚,惋惜道:“伤得真不是时候,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你怕是赶不上这阵子的热闹了!”
蒋芸姗忙问什么事,严伟道:“后天,勘乱建国大队要举行首次记者招待会,社长点名让我们两个人去。”他又自豪地加上一句:“他说我们配合得最默契。”
蒋芸姗立刻回答:“我的脚没事,肯定会去。老规矩,你拍照,我提问!”
她打定主意,马上找跌打医生治脚,今天她已经误了一个采访,不想再为感情误了大事。时下蒋经国到上海搞币制改革,正是地下党组织关注的重中之重。
月光如水的弄堂里,阿娣来回地走,见林小健走出来,迎上去:“钟大哥,你要走吗?”
林小健正在想事,听到叫声一愣:“阿娣,怎么不睡?”
阿娣的眼睛睁得很大:“你下午把阿香姐带走了,现在是不是你自己也要走?”
“是,老规矩,三个月不回来,你就把阁楼租给别人。
“是那个时髦小姐赶你走的?”
林小健并不理会,只是叮嘱:“阁楼上留了房钱,记得去取。”
阿娣的眼睛溶进了些许月光:“你等等。”
她跑进屋去,一会出来拎了一只小小的藤箱子:“把这些带上。”
林小健打开见里面是他的衣服,迭得整整齐齐,放得熨熨贴贴,一阵感动:“阿娣,谢谢你!我不带了,留给爷爷吧。”
阿娣声音突变:“你,是不是不回来了?”
在这八个月里,林小健不停地变化落脚的地方,算起来在这里呆的最长,这个在工厂做童工的房东小妹从开始偷偷看他,到主动帮他洗衣做饭,到后来不拘形迹地说笑,缠着教她识字,确实给了他不少欢乐,他也有些难舍,掩饰着指她的脸:“阿娣,眼睛里怎么出水了?”
阿娣抽泣起来:“你要去找白天那个小姐……”
林小健怔了一霎,默默地摇摇头。
“你骗人#糊又漂亮又有学问,一定也会很有钱。”
林小健怎么也不明白这小姑娘为什么会对蒋芸姗这么上心,他刚要开口,阿娣狠狠地打断他:“我恨她!如果她不来,你肯定不会走,至少,你还会回来!”
林小健拍拍她的头:“阿娣你还小,有些事你不懂的,大哥不会在任何地方长住。说好了,还是从前那个约定,你不认识我,最近也没见过我!”
他走出弄堂口,又听见急急的脚步声,回头见阿娣追上来,绕过他站定,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接着,她勇敢地攀了肩拉低他,只一下,人影已经闪了出去,呱嗒呱嗒的木拖鞋声音渐远,压低了的声音悄然传来:“不要忘了这里!”
暖夜的风中,林小健抚着额头,那里留着女孩印下的一份湿热,他微蹙的眉头散开些,脸上浮现出一抹苦涩的微笑。
阿娣又噔噔噔从阁楼上下来,手上举着一根黄澄澄的东西:“爷爷,这……这是金条吗?快,还有一封信,快读来听听!”
爷爷咳嗽了半天才慢慢起来,他识得几个字,老眼昏花看得很慢,只把阿娣心都快急蹦出来了,突见爷爷面露喜色:“阿娣呀,钟先生给我们留了十两金子,说是给我治病,还要你去读书,他叮嘱我们不要兑成金圆券,他可真是个好人呐!”
阿娣急着问:“还有什么?”
“他说或许会有人来找他,叫我们千万不要说起他的事。阿娣,我们去你舅舅家躲一躲吧,别把钟先生托咐的事情给坏了。”
老人发觉相依为命的孙女并没有听他的话,也不为那笔飞来横财而惊喜,她坐上了一只矮矮的脚凳,无限伤心地托着腮:“我没猜错!钟大哥……再也回不来了。
爷爷咳嗽几声,道:“象钟先生这样的人,是不会老呆在这里的。爷爷活了一辈子,什么没见过,这个年轻人我始终没弄清爽,他和咱们不是一个路上的人,就说这金子……唉!不说了,我们明个儿一早就走!有的人,忘掉他才是好事。”
阿娣听不进爷爷的话,仍在自己的梦里游走:“读书就好了,我要读书识字,这样再见到钟大哥,他就会高兴了!”
一对好友并肩坐在在中山公园的长椅上。
为了这次见面,田冰刻意换了一件学生式的背带裙,以免叫人看了不和谐。她现在的身份是电厂女工,负责工运,天天穿着脏乎乎的工装。这会儿,她摇着一头短发,炫耀着指甲里残留着黑油泥:“羡慕吧,彻头彻尾的工人阶级!和工人师傅们在一起真叫劲儿,他们的真挚和热情,你都想象不出来!”
蒋芸姗笑打了她一下:“还工人阶级呢!我听何先生说,你在工厂夜校,给人家老师纠正错字儿!”
田冰大笑:“别提了,一开始总是扳不住,露马脚的事情多去了!幸亏工人师傅们帮我掩护着。有一次我正翻铁砂子,赶上一个什么美国工程师来视察,那翻译也不知从哪临时抓来的,一口洋泾滨英语在那儿丢人现眼,憋得我呀,最后跑了趟厕所,才把肚子里这点洋文给屙出去!”
她们现在一个城西,一个城东,见面的机会并不多,田冰的话叫她们回想起大学时光,一时都有些感慨,田冰在工厂混了大半年,上海话明显进步,人也变得更加快言快语,还加了些泼辣的意味:“快说,你又有什么愁事了?是不是蒋家又给你选了毛脚女婿?我呀,早想跟你说说清楚,干脆搬出来得了!你家老爷子死硬派拎勿清,不光掩护不了你的工作,不定哪天坏你的事。”
蒋芸姗笑了:“不是,我爷爷的身体大不比从前,弄得全家都在替他担心,哪里还顾得上我!”
“听说你最近干得不错?何先生可是对你赞不绝口,说你搞到了不少有利的情报。对了,我们那里也干得热火朝天,正酝酿几个全市范围的大行动,准备趁小蒋来上海给他加加温,捣捣乱,让他们变成热锅上的蚂蚁。”
蒋芸姗沉默了一会,道:“阿冰,我见到林小健了!”
田冰一下抓祝糊:“林大哥,他在哪里?带我去见他!”
蒋芸姗看她一眼,摇摇头,田冰误会了:“你是不是不好开口,不好做他的工作?这事包在我身上!我们不是早说过吗,一定要把林大哥拉进革命队伍里边来,他受过恶势力的压迫,又有反抗的壮举,一定可以和我们成为同志的!到时候……”
蒋芸姗打断她,声音沉闷:“他结婚了!”
田冰愣住了,蒋芸姗又道:“他……变化很大,无论是外表还是心境。他不肯认我,说已经忘记了过去的一切,包括朋友在内……”
她把和小健见面的过程简单讲了一遍,田冰听得心惊:“这可复杂了,他不知道你现在的身份吧?”
蒋芸姗摇摇头。
“那还好。”田冰出了口气,警告道:“他是黑帮出身,社会关系又那样乱七八糟,已经一年多没露面,突然出现就这样性格大变,你不能再接近他了。”
蒋芸姗象是在自言自语:“这世界上人和事都可能变,名字可以变,身份可以变,但一个人的眼睛不变,心就不会变。我知道他还是过去那个林小健,阿冰,他环境很差,我得帮他。”
田冰瞪圆了眼睛:“阿姗,我革命比你早几天,有些话我觉得应该提醒你。我们现在一切不属于自己,我们是革命者。斗争这样残酷,随时随地都面临被捕牺牲。有时候自己的同志都会变节成为软骨头,人心难测啊!不能因为林小健过去帮过我们就掉以轻心。一失足成千古恨!李丁就是一个死例。他既然结婚了,你更不能去打扰人家的家庭。这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太多了,不止他一个。我们的事业,是救全民于水火,不是救一个人!”
蒋芸姗双手交叉放在腿上,象一尊沉思的塑像,她先默默地点头,继而却捂了面孔:“田冰,我忘不了他,真的#蝴结婚了我也还爱他!”
她哭了出来。从那个惊险的雨夜到现在,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走出象牙塔,从热情激进的大学生,变成了一个职业的革命者,这个过程就象蛹变做一只扑火的飞蛾。毫无疑问,她将要寻找的另一半,也应该是一只志同道合的飞蛾,而林小健显然不是。他的出身经历、个人理想和社会责任感与她有着天壤之别,可他却这样深刻地烙在她心中,无人可代。在无数个相思的夜晚,她屡屡反思自己的爱情,是否因为心存感激,才要以身相许,可她一次又一次地否定了这个念头。林小健对她,并不单纯是救命之恩那样简单。她爱他,从一开始就爱他,她爱他眼神,他的呼吸,他的一举一动,这是她少女时代美妙的情怀,带着冒险与神秘,充满纯情与浪漫,而这段感情又都和这个动荡的社会、变幻的年代有着微妙的因果联系。
田冰严肃地看着她哭泣,看着知心朋友被爱折磨,这种痛苦,她并不陌生。她的感情历程要比蒋芸姗复杂激烈得多,她的男友曾带她走上革命道路,可却最先顶不住,背叛了感情,出卖了同志。田冰亲手处死了恋人,对爱情的感觉就变得多少有些极端,她沉思了一会,尖锐道:“芸姗,我看你的爱情观不象无产阶级,更接近一个小资产阶级。”
蒋芸姗觉出这话的严厉,擦擦眼泪,为自己辩护道:“也许吧,我是有些温情主义。”
田冰狠狠道:“温情主义者适应不了革命,经受不住残酷!”
蒋芸姗承认,田冰说的是实话。或许真的应该学会忘记,她痛苦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