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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红尘纷扰 第一百二十二章 去那美丽的地方(下)
    李如茵和叮当都回去时,已是晚上十点。
    想了想,给曹龙打了个传呼。
    据说在与我把话说开后一个月左右,曹龙就有了女朋友。
    我并不觉得诧异。我只是推断,曹龙与这个女孩之间,早就有了感情,只是未曾真正进入状态而已。放弃我之后,按他的条件对比选择方法,决定一段水到渠成的恋情并不是难事。也许是因为不想打扰他的生活,也许是因为对他这样快就有了女朋友心里难免有点不舒服。反正,我对于要不要向他辞行犹豫了许久……最主要还是,我生怕他会有所误会,或者令他的女朋友有所误会。
    还是据说,他的女朋友条件和样貌都比我强上许多,其实我多少也有点怕会看到他淡淡自得的模样……以前某位追求者有了中意女友之后的神态一直印在脑中,我不希望在朋友身上看到同样的眼神。
    出乎意料,曹龙很快回电。
    “喂,哪位?”
    “我,电话向你辞行。明天我就要到XM去了。已经去过了N大,见过择阳……”
    “你现在在哪里?我看电话,好像不在你公司那边?”
    “嗯,在穆雪这里。”
    “那你等一下,我马上过来!”
    我呆了一下,以为会是冷遇,或是不冷不热的客套——有了恋人的人对异性通常会有种种顾忌。没想到他却这般热情,还说要赶过来见我!
    说实话,有点感动。但我还是拒绝了:“已经很晚了,不必麻烦……”
    “不麻烦,我住的地方很近!”
    不等我再说话,他已经挂断了电话。
    几分钟之后,他从一辆的士里走了出来。
    面对他的时候,我依然不知说什么好。
    在清冷的街道上,我们一前一后走在路灯下,什么话也没说。
    我突然想起,这是第一次,我跟他单独相处。
    果然如我所想,没有话可讲啊……呵呵!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曹龙也开口了:“怎么走得这么突然呢?这么赶,明天就走了吗?也不留一点时间给大家!”
    我笑:“其实在年前,我就已经决定要去XM了,计划了这么久……我讨厌送别的场面,特意这样安排的。”
    他止步看我:“你倒是很深沉嘛!这么大的事,事先也不说一声!XM我去过,不觉得那里怎么样,不过就是城市漂亮一点、绿化好一点而已……其实省城也挺好,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跑来跑去?”
    嗯,如果曹龙也喜欢XM这个秀气的小城,我倒是会觉得惊讶了。观念的差距无所不在,在喜好上也是一样。
    看我笑而不答,曹龙叹:“我知道我劝你不要走你也不会听……不如不要浪费口水了。”
    我笑:“没想到你这下倒是很了解我了!”
    “朋友嘛!这点了解还是有的。”
    这一句话,陡然间令我心里温暖起来。想想自己先前CALL他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种种复杂想法,我突然有些脸红。
    “你的个性,太直了。以后一个人在外面要注意,不然会吃亏的……省城再怎么说还有这么多同学朋友在,有什么事情大家也可以互相帮忙……”
    我打断了他的话:“我已经工作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可狡猾得很!跟以前不大一样!”
    曹龙没有笑,反而肃然接着往下说:“人的个性是很难改变的。所以才有句话,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以为自己已经够狡猾了,那只是你自己以为……再怎么说我毕业比你早两年,社会上的事情,看得还是比你透。以后一个人在外面,没有人可以依靠,一定要事事注意!多些小心、多长个心眼,总是不会有错的。”
    一边走一边听着曹龙耐心地传授社会经验,我心里十分的感动。
    我必须要承认,以前我对曹龙其实是有偏见的。
    不是个坦荡君子,不是真正的重视情感,在追求失败关系界定为朋友之后,他管我死活做甚?
    从这一刻起,我真正将他当作了朋友,超越性别。
    送我回到穆雪楼下,已是深夜十一点。临走前,他特意交代:“XM那个地方,竞争是本省最激烈的。如果……如果在那边混得不好的话,就回来吧!大家不会笑你的……当然能混得好最好了!只是你这个人看起来十分要强,真要不好的话,千万不要在那边死撑!”
    挥手,看他走远。心里装的是满满的温暖和信心。
    有这许多祝福,天下大可去得。我有什么好担忧的?
    第二天一早,带了四大件家当(一袋书、两箱衣服、一袋杂物含台灯及电风扇……),在旁人惊异的目光里,拦下了去XM的长途车。车上有乘客见我行李多,自行过来帮忙接上车去。坐在箱子上擦去一头的汗,发现车外开始下雨……
    运气真不是普通的好!只差一分钟,我和我的行李就要和春雨热情拥抱了。
    除了雨,一切顺利。到达XM已是晚边,先到小雨那里混了一晚,第二天才找到李如茵所说的地方。那是一个很偏僻的接近乡下的小区——XM城很小,原身是个海边的小渔村,同时也是一个小岛。这个“偏僻”,离闹市中心也不过半小时的公交车程。
    房子在四楼,简陋但可以使用的厨房和卫生间、一大一小两个房间、一个小小的饭厅和一个很大的客厅。所有的家俱,就是大房间里的一张旧床和餐厅的一桌一椅——因为李如茵此前已整理过,倒是立即可以入住。
    我简单惯了,只觉得空间大得浪费,其他倒是没什么不满——初到贵地,能有这样一个地方容身,还有什么可挑剔的?何况小区很安静,我喜欢这样的安静。我在心里打算着,如果能顺利找到工作,宁可省吃俭用,也不把房子分租出去。这里,可是我在XM的家呢!
    美滋滋地躺在床上,乐呵呵地想着:终于到XM了,我要开始我的新生活了!一个人在异乡闯荡的自豪感洋溢胸腔,我兴奋得不能入睡。
    乐极生悲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当灯光突灭同时小区内一片哗然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小区居然爱停电!
    住进来的第一晚,突然就断电了。整个小区里一点灯光也没有。楼下水塘里的蛙声虫声令我有身在荒郊野外的错觉,加上冷冷照在床前的月光……
    荷塘沉尸案、月下行凶案、喜欢玩弄人类并惯于在此前制造停电的阴魂、在白生生的月光下闪着模糊光泽的骷髅……
    我越想让自己停止胡思乱想,脑子里钻出来的恐怖画面就越多。抓住了藏在枕头下的铁榔头,想想觉得不够,又跑到客厅门边拿来了顶门用的砖块。关紧了房门,盯着没有窗帘的玻璃窗,我瞪大眼睛戒备着——如果从这个窗口进来的是人,我就用砖头和榔头招待他;如果是鬼……我就用恶狠狠的表情吓走他!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反正我醒来的时候,亮晃晃的阳光从窗外暖暖地洒进来,阳光下电灯不死不活的亮着,也不知亮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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