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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第五十章 初恋
    回到家里,我和顾奇都不太开心,但他什么也没有问我。他只是一如继往的重复那些音调却又不得不使的动作,诸如洗脸,刷牙。
    “你为什么不问我温哥华是谁呢?”我问他,小心翼翼。
    “我想你不告诉我,有你的原因吧。”他把视线从电视机上转移到了我的身上,他的笑容把我相信得毫无余地。
    “有专家说,电视看多了会老年吃呆的。”我坐在他的身旁,和他一起看电视。
    “没关系,只要有你陪我一起吃呆,我还有什么怨言呢?”他把我揽在怀里,下额抵在我的抵在我的头顶。
    “臭美!你恶不恶心啊?难道你真的不想知道温哥华是谁?”我试探性的问他,眼睛一直盯在电视屏幕上,完全没有进入剧情。
    “我知道。”
    “真的?”
    他点了点头,下额和我的头顶有一点碰撞,感觉很奇妙。
    “那你为什么不问我呢?”
    “呵呵,傻丫头。你知道恋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相互信任啊。如果我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还有什么资格说爱你,还拿什么去爱你!”
    “顾奇,我……”强烈的感觉胜于千言万语。于是我把什么都输到了他的脑海,像电脑键盘一样直接输入。
    我嘴里的温哥华事实上叫温华,高中时的同桌。在同龄人的眼里,我们俩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但在老师家长的眼里,我们却是问题。在初中升高中的时候,温哥华以全校最高分进入一中。而我只是仗着在学校做教组的父亲才进了重点班。班主任看在我高官老爸的面子上,把我安排和温华同桌。老师的初衷只是希望我可以进步,而当时的我和袁瑞几乎是同一级别的蛮横任性。我时不时的期负温华,尤其在晚自习。
    有时我也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闲扯,其目的简直简单的让人想不到,我只是希望他也可以跌份到我的级别。果然,不出两个月,他的成绩就下降了许多。老师找他谈话,训他不应该带着我开小差,领着我一起疯。我觉得“老尸”实在太过分了,不敢找谈话也不应该拿温华一个人泄愤啊。而受了一肚子冤气的他居然没有怪我,而我鼓励我要好好的学习,并告诉我大学是如何如何的吸引人。
    晚自习的时候,我也少有找他废话了,而只是偶尔把我那一大摞书给抱在他的桌子上,霸占他的空间。
    “小姐,拿开你的书。”他用笔敲着我的头小着声儿说,生怕又被“老尸”给逮了个正着。
    “嘿嘿,不干哈。你不服气吗?不服气就冲我撒野啊。”我用挑衅的口吻跟他说。
    “大人不计小人过。”说完说继续他的作业,不理我了。也许当时我在他的心中完全不可理喻吧。我见他居然敢不搭理我,于是狠狠的踩了他一脚。
    “哇,你猪头啊。”他甩了我一眼,抱着脚。在他眼睛里居然没有其他男生那样被踩时那种凶悍样,而更多的是亲切加温柔。
    “是这样吗?”我冲他扮了个大大的猪脸,于是我带着他又一次肆无忌惮的笑开了怀。可结果当然不言而喻,他再一次被我连累,被抓去上教育课了。
    我良心告诉我,我应该内疚,即使是少许的内疚也行。祸起于我,而央及于他。于是为了补偿他,因为他的耿直,因为他从来都没有供出我,因为他一直都没有怨我,于是我决定帮他补习英语,他的老大难问题,一门差得有点变态的功课。于是每天在水东门外,有一道风景,那便是我和他捧着英语书唧唧歪歪读英语的风景。他也帮我补习物理,而事实上,我和物理和他的英语几乎旗鼓相当,差得掉渣那种。
    就这样,我们互助互利,学习成绩也突飞猛进。班主任对他的态度变得出奇的好,而事实上,如果没有我的存在,他一定会得到老师的常识,成为他们大力栽培的对象。
    后来,可能是高二吧,我和他也成了当时班里最具潜力的好学生,于是顺理成章,我们居了老师重点培养的对象,重点大学的后备力量。
    高二那会儿,正赶上枯水季节,所以学校老停电。那天晚上,和往常一样,停电了。温华欠着身,伸也手对我说:“叶大小姐,有兴趣出去走走吗?”
    我伸也手:“咋的可以?”
    于是我们漫步在学校的湖边,那里的一棵戏剧化的榕树。我们聊了很多,但都是些琐碎。后来,学校又恢复了沸腾,因为来电了。而温哥华的表情却分外显出了紧张。
    “怎么啦,害怕回去上自习?”我问。
    “怎么会,我只是……”他吱吱唔唔。
    “大老爷们儿的,说话这般不慷慨。”我取笑他,我一惯的作风。
    “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晕死,难道我们不是吗?”
    “呵呵,是……可是……”
    “哦,我明白了哈,是不是那种朋友啊?”比较现代化的我当然一下子就领悟了。
    他笑了,在昏黄的灯光下,我看清楚了的。
    “但是我得看看你的表现。”
    “那你是说我有机会了?!”
    “Maybe!”
    后来,我也记不清到底是什么时候,我告诉他我们可以交往试试,于是我便成了他的女朋友,虽然是地下的,但却也是幸福的。
    和温哥华发展地下情的那断时日,我们都很甜美。生活的阳光无处不在,笑容绽放在脸上,距离也因此而越来越近。清澈中带着优雅,追求中带着坦然。我们骑着自行车,放歌在酒都的山山水水,撷取的是学习的动力,撷取的也是盎然多彩。
    “温华,你快点啊。”我踩着车,转头对那已落下我一大段距离的他喊。
    “枫叶,你等等我啊,我的车链子松了,快不了。”他喘着大气冲我喊。
    于是我放慢了速度,等他。
    “枫叶,以后不许叫我温华喔。”他满头大汗赶在了我的跟前。
    “不叫你温华,叫你什么啊?”
    “温华哥哥啊。”
    “去!温华哥哥,温哥华还差不多。”
    “好啊,听起来还不错,那你以后就叫我温哥华,我叫你枫叶啊。”
    “好啊,互为亏欠,扯平!”
    从此以后他在我的嘴里不再是温华,而是温哥华,而我也叫枫叶。没有人跟着我们叫,因为有外人那么叫时,我们总说自己是申请的专利的。那些时日也幸福的,而学习也得心应手。有人说恋爱的人傻,但我觉得更多的是敏感,因为平日里那些对我张牙舞爪的难道在这时都被我给毙掉了。
    偶尔我们也有小吵小闹,但最后他都会首先写投降书。可是到现在他都没有写投降书的事情便是我们的高考自愿了,因为到现在我们都没有取得一至意见。
    填自愿以前,他坚持让我报复旦,但就我那水平,怎么敢冒险,于是我执着的在第一志愿填上了我所读的那所大学,而他也写下了复旦,我知道他能上,而事实上他也上了。自愿填报以后,我们俩陌生起来,以致让我觉得太年青的我们不懂得爱情,不明白生活的真谛,而我和充其量是最好的朋友。
    高考以后,我们都如愿的得到了通知书。他走时,我去北门送他。我天真的以为他会告诉我说做不了恋人,但至少也可以是朋友啊。而事实上,他一路沉默,嘴然挂着的是牵强的笑容。临行时,那几个简单却又在发冷的字到今天我还记得。“我走了,有时间和我联系。” 而我只是换了一种姿势,握着他的手,就像好朋友一样。
    因为我知道我送走的不是我的爱情,而只是一个朋友,一个最好的朋友。我他走了,真走了,我没有哭。可是别人说最好的朋友是不用到车站为他送行的,但是我却送了。我很矛盾。
    但我知道,十五到十八岁交替的那几年给我了许多崭新的人生体验。
    我矛盾着度过上大学以前的每一天,直到调整好心态,跨进了大学的门,以一个全新的自我投入到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中。我曾对自己说,54(我发誓的意思。)他不理我我也不主动理他,我再也不提他,在任何人面前。果然我再也没有提起他,因为我们在彼此的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所谓山盟海誓都是些短命的东西。的确,短命,也应该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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