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奔波在家和公司之间,时常和朋友一起出来喝点小酒吹吹牛,日子过的还算有滋有味。偶尔也会早上出来锻炼身体跑跑步。
早上出来跑步的人还真不少,尤其是那些老头老太太,称的上是健步如飞,跑的比我都快,那速度估计跑在水面上都不会沉下去。假如在全国举办个六十岁以上老人的田竞运动会,第一保证都是我们这的老头老太太。
说到跑步,我也曾经辉煌过一阵,上学的时候在市里运动会和学校运动会上都拿过不少奖牌,让我在同学老师面前不免有一点明星风范。
因为跑步,还曾干过一件让我觉得很自豪的事情:
记得高中毕业后不久,一天半晚拎着刚买的东西从超市出来,正巧碰邻居张姨买完菜路过。我准备上前和她打声招呼,只见从她身旁快速走过一个小青年,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张姨手中抢走钱包,接着撒腿就跑。
嘿!这人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夺龋蝴人钱包,真让我忍无可忍。我毫不犹豫扔下手中的口袋,与张阿姨发出尖叫声的同时飞速追赶强盗,听到张姨喊出“抢劫”两字的时候我已在百米之外。
当时是夏天,我穿着大拖鞋和裤衩子,但这丝毫没影响到我跑步的速度与非抓住强盗不可的欲望。
追赶强盗的过程我就感觉小风“飕飕”在耳边吹过,把我的发行弄乱,以及前面那小子张开大嘴从里面流出的哈喇子大部分都飘到我脸上,湿糊糊的甚是难受。
那小子不愧是职业强盗,跑步速度绝不亚与我。他在前面往死里跑,我在后面玩命的追,穿过一条又一条的大街。
一边跑我一边琢磨:这小偷智商一定有缺陷,逃跑只会跑直线,怎么就不知道拐个弯钻个胡同呐。你说你要拐到一个隐秘的胡同不让我发现不就得了吗,我总不能为一个钱包玩命找你一宿。非得跑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让我没理由放弃。
“站住!别跑!”我模仿电视里警察抓小偷中的对白冲那小子声嘶力竭的怒喊。倘若时间允许,我恨不得抄起个板儿转就飞过去。
我俩好比是在赛跑,我马上要追上的时候,他便加速拉开我们的距离,我再要追上的时候他又加速,如此这般足足跑了十多分钟。最后我累的实在是一点力气都没有,坚持不住停下来,弯下腰喘着大气。
就在我弯腰的同时听见前方“咣当”一声巨响,那小子倒在一根电线杆子旁边,电线杆子被撞的已经明显不与地面垂直。这给我高兴的,可算没白追。当时我就寻思:过去那意大利比萨斜塔附近的小偷不得跟游行队伍似的。
巡警来后,那小青年仍然倒在地上口吐白沫不醒人事。于是我对巡警传授我的经验:“等以后再你们追小偷的时候,不用玩命的追,直接找个电线杆子站在旁边等就可以。古代有守株待兔,今天就有守杆待偷。绝对管用。”
我兴高采烈地拿着追回来的钱包,光着脚丫沿路走回去寻找跑丢的那双拖鞋。
……
一天的工作就要结束,在大家兴奋的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时候,小胡突然告诉大家他说要请大家喝酒。
王姐摘掉眼镜,拿着给儿子买的书包问小胡:“ 怎么无缘无故就请大家喝酒,中彩票了吗?”
小胡美的跟中了邪似的,告诉我们说:“我媳妇怀孕了,昨天刚检查出来,所以他今天特别高兴请大家喝顿酒。”
“呦!这不是要当爸爸了嘛,恭喜恭喜!”一听小胡就快要当爸爸了,还要请大伙喝酒,都跟着高兴起来。
刘总从办公室出来一脸筹措跟丢了金表似的,看到我们大伙都挺高兴,问我们:“发生什么事了你们都这么高兴?”
“这不小胡说要当爸爸了嘛,准备请大家喝酒。”
一听小胡要当爸爸,刘总眉头紧锁的愈加强烈,愁眉苦脸,露出格外痛苦的微笑看着小胡说:“要当爸爸啦?那得恭喜恭喜你。”
“谢谢刘总。下班一起去喝点酒吧,我请客。”
“哎呦,实在不好意思,改天吧。今天家里有点事,非得马上回去不可。”说完刘总急忙的走了。
下了班,我们同事一行十几个人来到公司楼下我们经常在此聚会的酒吧,围坐在角落的一个大桌子。我们同事几个经常下了班来这个酒吧喝点酒唠会儿嗑,放松放松一天的劳累才回家。
我们边喝酒边唠嗑,王姐已经是一个上小学孩子的妈了,她不停的向小胡传授养孩子的经验,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的,弄的她好像是个身批白大褂一股药水味的妇产科主任。
小胡跟我同岁,今年都是24,可他都快成孩子的爹了,我却连个对象都没有,所以成为大家聊天的苗头,都催促我赶紧找个对象结婚,像小胡学习学习。说完我接着又说孙蕊,字里行间就是希望我们俩个能情投意合走到一起。
我目光扫了一眼孙蕊,见她也在看我便马上收回来,整日坐在同一个办公室里工作,虽然她总是故意主动接近我,但我对她却一点好感都没有。
“你……你们谁见过刘……刘总外面的女人?”大磕巴转移了话题。
“对,老听说刘总和他外面的情人怎么怎么地,可我一次没见过他情人长的什么样呢,好看吗?。”大彬一下子把精力集中,特好奇的问我们。
小李悄悄告诉我们说:“我那天在公司楼下取车……”
就在我们谈到刘总外面情人的时候。酒吧来了五个人,两个男的三个女的,他们都是我们公司楼下杂志社的人。其中一个男人一身名牌,脖子上套着一串手指那么粗的金项链,手里拿着一个皮包,很有钱的样子。他正对身边的一个女人嬉皮笑脸说些什么,而那个女人很不愉快却又不好意思拒绝的听着。我正眼一看,是她——正是在电梯里遇见那个和琪琪长的很像的女人。想不到没搁几天我们又见面了。
酒吧里相对比较安静,从杂志社几个人一来到酒吧,我便特别注意她。看起来她和另外一起随行来的人不是很熟,说话敬酒都很礼貌,一点也不像是和同事之间的那种随随便便。
我一直在注意她,不知道她有没有发现我的存在。打算过去和她打声招呼,可没等站起来就被这边的酒杯拦下。
我们这边已经喝的不可开交,通红的脸蛋儿睁不开的小眼睛证明好有个人已经喝高。当我再把注意力在转向另一边的时候她已经不在,只留下另外四个人。可能她是回家了,或许去了卫生间。
这时候我们已经结束准备走人。出了酒吧后我环顾四周试图寻找她的身影,可找了半天除了同事外连个女人的影子都没看见。可能是她是去了卫生间吧。转过身来,孙蕊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晓君!我们先走了。孙蕊有点喝多了,你送她回家吧。”大彬等人上了小胡的车,非常不讲究地故意抛下我和孙蕊先走了。
“你刚才在看什么?找人吗?”孙蕊见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知道我不会让她大晚上的自己一个人回家,很开心的样子。
“哦,没看什么。”
孙蕊家住在附近,和她走在路上我半点说话的欲望都没有。心里一直在想着另外一个我还不知道名字的女人,不知道会不会在路上碰到她。
孙蕊总是答腔和我说话,我只好心不在焉的说“恩。好。行”。她的每句话都从我另一只耳朵冒出。想不到她此时的脾气居然和在公司的时候大不一样,变的和蔼的多。我以为这样她会跟我大发脾气从而对我产生烦感,可是以为我错了。
安静异常的夜晚,路上往来的车少之又少。她故意放慢速度让我们在路上浪费不少时间。终于熬到她家楼下,我转身正要离开,她猛的拉住我的手,那冰凉的手让我感觉浑身都跟着冷的要冻结。我有点惊慌失措,被她拉住无法离开。
并不在意料之外,孙蕊向我表白,她拉着我的手站在身后,慢慢的开口:“我,喜欢你,真心喜欢你。”
说完我便发现她两条修长的胳膊抱住了我,让我更加迷茫。
一阵夏风轻轻吹过,我慢慢解开她抱住我的双手,既然已经得罪就得罪到底吧,我转过身坦白的对她说:“对不起。我不想欺骗你,我们不适合在一起,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知道对女人这样做非常残酷无情,可是如果不这样还能怎么办,总不能答应一个没有一点好感的女人。早点这样说也好,整天拖泥带水岂不是更麻烦。
说完后我就转身走了。这种情况下女人都会在借着男人的肩膀哭泣,我怕如果我不快点离开的话,孙蕊在我面前流眼泪我会受不了。
幸好她没有跟上来,不知道她会站在原地留几滴临时的眼泪,还是会毫不在乎的转身回家。不过无论是哪种可能都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正准备坐车回家,发现钱包不翼而飞,里面有银行卡身份证和几百快钱。如果找不到的话就麻烦了,高嵩出差还没回来,没钱的话这几天的日子就没法过。翻遍全身所有的兜都没有,可能是刚才在酒吧的时候从兜里掉出来。于是我按原路走回酒吧。
走到离酒吧门口不远的地方,发现一个男人正拉着一个女人的手纠缠不清。柔弱的女人很不情愿但又无能为力,无法脱身。男人摇摇晃晃的一定是喝多了,对那个女人拉拉扯扯很是粗暴。
待我走近后发现,原来那个男人正是楼下杂志社的那个有钱的家伙,看来你们这些搞文学的也都不是什么好饼!
仔细一看,女人特眼熟,是她!我的内心瞬间冒出熊熊烈火,极度愤怒的走上前把她拉到我身边,用力的把那男人推开。
“你小子干什么!欺负女人是不是!”我瞪大眼睛怒视身边这个比我矮半个脑袋的男人,怎么看他怎么不顺眼。她躲到我身后非常害怕,手脚都在哆嗦。
周围没有其他人。他正了正身子向我走来,比盲流子还盲流子的歪着掐着腰嘴冲我喊道:“你他妈的谁呀!少在这多管闲事知道不!”说完,他试图要推开我,结果被我一用力把他险些推坐在地上。
“嘿!我今天还就管闲事儿了,怎么地吧!”
我凭借自己比对方高很多以及他喝的摇摇晃晃的优越情势下,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他面前。
他抬起头一副很叼的样子,说话时从嘴里冒出一股啤酒参杂鸡屎的味道,指着我喊:“你算老几啊管我们,她是我女朋友!”
我一听傻了,原来他是她的男朋友,我哪有资格管人家小两口吵架。我在这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干什么,这不吃饱了撑的吗。
无奈地回头看着她,如果她真是他男朋友那我这脸可丢大了。
“不是#蝴不是我男朋友,我跟本没认识他几天。”她掸胆怯的拼命摇头说。
既然她不是他女朋友,那我就好办了,不但不是多管闲事,还是称的上是英雄救美。我理直气壮的说:“嘿我说你小子,人家根本都不怎么认识你,你在这装什么男朋友!”
“是不是有你什么事!”说着他举起拳头朝我挥过来。
见他动手我更加来气,左手一抬抓祝蝴那挥舞的爪子,使出吃奶的力气紧握着他的爪子,说:“跟我动粗是不是!跟你说我两年的拳击可不是白练的!”
说完,我挥起另一只手捂紧拳头准备要教训他一顿,被身后的她在拉住,对我摇头示意不要打。
看着她胆怯可怜的眼神,想必其中一定有什么为难之处,我便不好动手。手用力一甩,就看那小子“扑腾”一声坐在地上。
接着我拉起她转身离去。听见那小子在后面疯狗似的乱喊:“你他妈的给我记住了!不就是一破做广告的吗,你给我等着!”
我心想小样的光在那喊有个屁用,有本事过来揍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拉着她一直往前走,不一会儿漫骂声便消失。走了一会儿见他没有追来,可能是气回家了。突然意示到我还在拉她的手。她的手滑滑的,嫩嫩的,一种幸福顺着手传便全身。
我撒开她的手,问她:“你没事吧?那人真不是你男朋友吗?”
她有点害羞,摇了摇头,说:“不是。他是我们总编的儿子,总纠缠我。”
原来那个混蛋真不是她男朋友,那我就放心了。心里莫名其妙的高兴起来。
她家也住在公司附近的小区,和孙蕊家离的不远。
“刚才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脱身。”
“嗨,小事。对了,见过你好几次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呢?”
“孙萍,你叫我小萍就可以。”
小萍。终于知道她的名字了,这个普通的名字配上她怎么听起来怎么就就那么好听那么合适。
“你呢?”
“叫我晓君就行。”
我们边走边聊天,她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很温柔。不愧是杂志社的,说话都有文采夹杂在里面。开始的时候她有点羞涩,不过聊了一会发现原来她是一个很善谈的人。
快走到她家楼下时候,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她说我已经帮了她两次忙,改天有空请我吃饭。
“刚才你们不是走了吗?你怎么又回来了?”她侧过脸好奇的问我。
这时候我才想起来,回酒吧的目的是为了找我丢失的钱包。
“差点忘了,我钱包丢了,可能掉在酒吧里,刚才准备回酒吧找钱包。”
“啊?”听说我钱包丢了她特别着急,好象是她的钱包丢了而不是我。“我说你怎么走了又回来呢。里面钱多吗?”
“钱不多,身份证和银行卡在里面。”
“走,我跟你回去找钱包去。”说完她拉着我就往回走。
看着她的样子更让我回想起琪琪,琪琪在的时候和她一样,关心别人的事情比自己的事情都重要。
我拉祝糊说:“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都已经到你家楼下了,你上去吧。万一刚才那人还在酒吧再纠缠你怎么办。”
“没关系。你都帮我好两次忙了,我也得帮帮你,要不我多过意不去呀。就算他在那,不是还有你呢吗。”她冲我嘿嘿一乐。
于是和她走在回酒吧的路上,通过聊天得知她是一个刚毕业不久的中文系大学生,进入那家杂志社不久。
夜晚总能让我心情变的愉快起来,即使丢了钱包。记得以前,和琪琪总在晚上溜达,享受夜晚的宁静和清新的空气。每次她都格外开心的像个孩子,在我面前飞来飞去就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那时候觉得我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认为这辈子和琪琪就是两只快乐的蝴蝶永远在一起飞来飞去。
到了酒吧,我和小萍在酒吧里找了两圈,结果是徒劳无功。酒吧服务员也说没见到这里有丢失的钱包。无奈之下我们知道转身离开。
兜里仅有少的可怜只能够支付打车的费用的零钱,否则这大半夜的回家都是个问题。接下来的问题更让我头疼,身份证银行卡都在钱包里,没有身份证,银行里的钱取不出来,不知道这些日子该怎么度过。
回到家,蛋蛋舒服地躺在沙发上睡觉。最近怎么运气这么差呢,奖金没了钱包丢了,这些天可该怎么过?越想越头疼,越头疼越不知道改怎么办。看来为了维持生活,只能靠向别人借钱勉强过日子了。一脸沮丧的样子在卫生间里洗漱刷牙。
刷着刷着我对着镜子笑了,看着今天拉过小萍的那只手,拉小萍手的时候感觉好幸福,她的手修长匀称皮肤光滑,和琪琪的手一样。一时间仿佛回到过去的幸福日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