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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子:小说中的故事也可能是真的】
    1998年11月,《章回校旱》杂志发表了我写的校旱《我的舅舅是神偷》以后,我一连收到了好几封读者来信。有的校旱读者同时也是我的电脑教材的读者,我的电脑教材上都印有我家的地址,给我写信并不难;但有的读者并不知道我的地址,因此有几封信还是通过作家协会和中央电视台转来的,可以说来得真不容易。
    这些来信中,除了说几句“校旱写得真好”之类的恭维话之外,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大都不相信我所写的“神偷”真有其人。有的说:校旱嘛,是“创作”也就是杜撰出来的故事,难免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即便有几分真的,也被作家的生花妙笔随意演绎,变成假的了。有个江苏盐城滨海县的小姑娘叫艳青的写信来说:因为您是个老作家,我对您绝对信任,所以我才相信您所写的是真事儿,要不然,我是不会相信的。——说到底,其实她还是不相信。
    对于这些读者,我都回了信,而且无一例外地都再三说明我写的神偷谢三儿,至少在当时我是这样听说、这样看到的。至于他是不是真有这样高明的本事,真的能够在四个小时内来回走一百八十里路并作下了案子,真的曾经从卢尚书的坟墓中取出过金银元宝来,我并没有亲眼看见,一方面是人云亦云,一方面是听谢三儿自己所讲,由于我所处的那个历史环境,至少我自己是深信不疑的。
    什么叫“我所处的那个历史环境”呢?这就有必要解释一下了。
    我的故乡浙江省缙云县,是个相当特殊的地方。一方面,由于缙云地处浙南山区,早年交通闭塞,乡村百姓之间,虽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七八十岁的老人,一辈子没走出二十里地之外的,并不是少数。因此这里几乎是一块封建时代的“活化石”,到了三十年代,乡民的风俗习惯,基本上还保留着清朝末年的模式。另一方面,缙云又是个文化相对发达、民智相当开通的县份,读书人多,做官的多,外出闯天下的多。不说唐代名文《虬髯客传》的作者杜光庭是缙云县人,历代当过尚书、侍郎等“部长级”大官儿的,也为数不少,单是清代末年追随孙中山闹革命的老前辈,人数就相当多:与秋瑾同时从事革命活动、丽水光复以后当过军政府督军的吕逢樵,就是我们缙云县壶镇人;此外还出个一个国民党中央委员,一个外交部次长,还有许许多多“国民革命军”的军、师、旅、团长,至于团以下的营、连、排长,那就多如牛毛,海了去了。1949年蒋介石逃到台湾,去台湾的缙云人就相当多,后来台湾的空军副司令、《中央日报》副总编辑,都是我们缙云人。
    1937年“八·一三”上海抗战以后,我随父亲回到浙南这个弹丸似的小县。这里是老少三辈儿,三个时代的人和平共处,各领风骚:老的居然还有留着辫子、裹着小脚的,中年人辫子虽然不梳了,却把前脑门儿剃得雪亮,留着齐脖子的长发,年轻的一代则不是分头就是“簸箕头”,而“到大地方走过”的人,则又是西装革履,洋派得很。当时县城里只有一所初级中学,两所中心小学,乡村里大都还是私塾。时局紧张的时候,我们全家逃进深山里,连我这个从上海来的穿西装的“小少爷”,都进过私塾跟白胡子村学究读过《三字经》、《百家姓》和《幼学琼林》。
    我这个人从小就放荡不羁,喜欢游荡嬉戏,更喜欢赶热闹,不是个“读书种子”。特别是父亲和哥哥去了抗日前线,不识字的母亲管不住我,于是在一帮调皮同学的带领之下,经常逃学去参加“校外活动”——诸如到杀人刑场去看枪毙看杀头、随着求雨大军去看求雨、到婚丧喜庆人家去看盛大的场面,甚至与同学们一起赌博:掷骰子、打麻将、推牌九,什么都干。
    四十年代初,这里有一个时期是国民党、共产党和日寇三方面“拉锯”的“锯口”,有些地方则成了政权、军权都鞭长莫及的“三不管”的“真空地带”,于是处理罪犯的生杀大权落到了“族长”或“自卫队”的手中。动用“族法”或民间私刑处理起罪犯来,比“官法”要厉害得多,不但还有杀头枭首、腰斩示众这些残酷的死刑方式,有几次族中处死谋杀亲夫的“淫妇”,居然还动用了“沉潭”(绑上大石头扔进水池里)、“骑木驴”(剥光了衣服骑在一段木头上被抬着游街)和“点天灯”(把人裹上棉花浇上桐油脚朝上绑在柱子上点火烧死)的惨刑。
    我逃学的最高记录,是一个学期旷课214课时,为此遭到过老师的训斥和母亲的痛打。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年我是个规规矩矩的好学生,恐怕就不会有我那部一百五十万字的巨著《括苍山恩仇记》。因为我那部书里所写的缙云县的奇风异俗,几乎都是我用逃学的代价换来的呀。
    我至今不后悔我小时候的逃学。我逃离的是正规的学校,投入的是另一个不正规的学校。在这个不正规的学校里,我学到了正规的学校里不能也无法教给我的学问。我也不埋怨我后来的二十三年劳改生涯;正像曹雪芹没有在大观园中的生活就没有他的《红楼梦》、韩邦庆没有在妓院中鬼混的经历就没有他的《海上花列传》一样,我如果没有那二十三年劳改和底层社会的生活,同样不会有我的《括苍山恩仇记》。
    《括苍山恩仇记》一书中,除了谢三儿的故事是有真实的素材作为“底子”之外,还有许多故事,也都是有真实的事件作素材的。除去本忠拾金不昧、失主许亲、代新郎洞房团圆的故事几乎完全照抄宋代缙云县第一个状元詹骙的事迹是我听人传说的之外,例如第三卷第五十八回“城隍强占民妇为妻”一段,就是抗战期间发生在缙云县的一段实事,是我亲眼所见,只不过我把故事往前推了几十年,把它从民国年间安排到了清朝同治年间去罢了。
    缙云地方虽然小,稀奇古怪的故事却不少。不管你是不是看过《括苍山恩仇记》,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城隍老爷娶民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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