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只是人生中的一段风花,既然知道要结束,当初又何必开始。爱能不能和占有分开?只重过程,不求结果?
林歆一直害跟邓霍廷讨论将来,例如,你有打算娶我吗?会跟你老婆离婚吗?
问了是没有意义的,徒惹伤感。她知道自己始终不能理智面对他的答案。
他们两人也一直彼此默契地避免聊到这个话题。
不过自然有一天,有人会开口提出。
听不到,她什麽都听不到。
林歆侧过身去,把头埋在枕头里。
“歆歆,你听到吗?”
听到,一字一句,其实也没什麽的,他只是问她以後打算想做点什麽;他只是说她想做什麽都可以,现在你要走随时可以走,他会帮助她。
他买了她,亦有权了结这场交易。她早知。所以以为自己要哭,却哭不出,是不是早有预料?
为什麽,为什麽偏偏在这种温馨的时刻,说这种敏感禁忌的话。
“我听到我听到,” 她大喊,翻身起来,压住他,一手便往他下体抓去。
玉手不停地前後耸弄著他疲软的男根,她闭上双眼,难过委屈,“我以後的打算就是等你,每天等你来看我。” 缠著他,不断吻著他的胸膛、脖子和嘴巴,她觉得自己此刻只能用身体留住他,迷惑得多一次,便一次,她不想清醒过来。
邓霍廷无奈地推拒著,“别这样……”他的表情也十分痛苦,“难道你打算跟我到老?”
“那有什麽问题?”林歆斩钉截铁,“你不肯信我?”手部的动作还是没有停下,甚至还用私处不停摩擦他的男性,可惜,依然无法重新燃点激情。
他狼狈地把林歆的头紧紧按在自己胸前,“别动了,你又何必要我难堪?林歆,我只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这副时日无多的身躯满足不了你的精力充沛,爱玩爱动。”
林歆诧异,终於不再扭动。竟然不经意间,她就刺激他更不得不接受现实。伏在他的胸膛上,林歆犹如鸵鸟,“我不是定要那种生活,我不是……”
“结婚後你就知道。一时情迷你会以为自己别无所求,十年八年後你就感到有问题。日後你定会後悔,你有大把的青春,我什麽都没了。”他握住她双肩,情真意切。
“你什麽都不缺,而且我能用时间去试验。”
“可我最缺的,就是时间。过半百岁的男人,看上去要什麽有什麽,其实我已经没有明天了,我今後的日子,你现在就可以一目了然。想想,十年後,我七十多岁,正值黄金年华的你要我陪你逛街,爬山,或者想拉我同你环游世界,我却已经老得走不动了,晚上不到七点就在电视机前打鼻鼾,你又如何忍受?”
“如果我能呢?”林歆睁著发亮的双眼。
邓霍廷叹一口气,“我这个年纪,都是责任和亲情了。”
“但你却抛弃了我。”
“没有我邓霍廷,想要追求你的男人铺满大街。但陪伴我几十年的妻子,却只有我。”他选择了林歆,他就更加是无情无义的男人。
如果他真是那般无耻,即便这个男人打包送给她,她也不要。“我不要名份,”她想无可想,尽力挽留。
“别说不负责任的话,你明明有权利选择更好,我却私心夺去,而我的老婆也只会持续痛苦,你不现实,林歆,你还是太意气用事,亦太不道德。”
他每字每句,象幽幽空谷传来的声音,他用一颗仁爱之心宣判了残忍的决定。林歆顿时被抽去筋骨,终於不出声,烂泥一样瘫软在床,一步三跌地堕入一片迷惘,失落。
她忆起《圣经》上的一段话:你爱他,别人也爱他。如果别人先,你就是不道德的。如果你先,别人就是不道德的。如果同时,他就是不道德的。爱情没有什麽道德的,不道德的是我们的观念,是我们自己的感觉。可遗憾的是,我们的感觉通常都是错的!
是的,也许日後就能证明这种错误,她有什麽呢?如果他只喜欢年轻的她,那麽她早晚也会被嫌弃;或者又只是贪图一时的刺激和她的身体盛宴,那麽人内部的化学物质总有消耗完的一日。
她又怎麽能为了自己的感觉,而去伤害同为女人的李玉翡?难道要让她沦为自己母亲那样?以後她会因为曾经爱上过有妇之夫,破坏了人家的幸福而恨自己。
一轮明月高高挂在夜空,凉风飒飒吹进来。
邓霍廷帮她披上衣服,温柔地邀请:“歆歆,今晚月色很好,能不能跟我散散步?”
他明知她是不会拒绝的。
别墅附近已经没了行人,偶尔驶过的车子让夜晚静得凄凉,落寞蜇人地痛。林歆脚步很沈很沈,头也抬不起来,她盯著邓霍廷那沧桑的大手,牵著她的娇嫩的手,对比太过强烈。
她说,“我一直很喜欢这样和你散步,以後也许没有这种机会了。”她还记得第一次在月色下与他漫步,才看清了他。那是英气成熟的脸庞,一举手一投足都充满智慧与力量,天生一股威严大气。
邓霍廷紧了紧拳头,目光温柔地望著她,“都怪当初太自私,不能对抗自己。只是,太对不住你了。”
“不,我不後悔。我很好,真的,我会平衡得失。曾经遇上你,一切都够了,我不知道以後会怎样走,但我肯定,遇上霍廷伯伯你,是我的好命。”
命运是捉摸不定的,在这种时候,他和她都明白,必须要作出艰难的放弃,才能换得一世的坦然。
“过几天,我也许出国。”
“陪她?”
邓霍廷点头。
“我们会再见吗?”她问得一脸轻松。
“为了你自己,最好不要再跟我见面。”
“你会不会想念我?”
“会,每个人都会,公司的同事,你,还有你妈妈。”他注视著她,满目的温情。
林歆不作声。
“歆歆,好好照顾你母亲,要不是那天晚上她提醒我,别害你一生,我也许至今没有勇气说出来。她真的为了你。”
“我懂,我总是听你的话的。”她微微一笑。
邓霍廷看了看手表,尽管俩人都仍是有些不甘心,但时间容不下。
“再见,歆歆,我得走了。”邓霍廷吻了下她的额角。
林歆只能回抱他,说了一句,“我爱你。”
“或许以後我们都会明白,其实只是一场梦,那不是爱。”这是他说的最後一句话。
望著黑色宾利的离去,林歆终於淌下了眼泪,纸人一般回到屋子里,一头栽进床上那已经冷去的被窝。睡觉吧,醒来就会好的。
门铃发疯似地吵了很久,林歆终於辛苦地睁开肿胀的眼睛,拉开窗帘,一束强烈的阳光打入眼眶,越发睁不开。林歆摸了摸凌乱的发丝,踉跄散漫地走去开门。
Bill连珠炮似地说话:“你还没起床?今天可是琴行分店开张,你不能迟到。”说著钻进屋子里,看著他在屋子里转,不忘关心地唠叨著帮她打点一切。
林歆一脸迷茫,有点反应不过来。
“别一副苦瓜干的面,是你昨晚叫我上来提醒你的。搬出来一个住後,你的生活简直一塌糊涂。”
一切真是把她弄糊涂了。这到底是怎麽了?Bill不是自己做吧女时认识的酒保麽?
“Bill你什麽时候跟我这麽熟了?” 刚刚难道自己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他宠溺地摸摸她的头,“眼睛都肿了,是不是最近琴行的事让你太累了?真希望一辈子照顾你,让你不要累啊,可惜你太吝惜了,不给我这个机会。”语气中还带酸气。
林歆噗哧笑了,推开他“我怕你自己新开的酒吧都忙坏你了,还照顾我呢!”她才记起,原来已经过了三年了,Bill成了她的好知己。
进房间打扮时,林歆发现床上的枕头是湿的,又望了望镜中自己红肿的双眼,她知道,一切真的发生过。
三年了,离开了霍翡後,她成了一个卖刚琴的女人,算是小有事业。当然,用的是他给的那笔资金。
分店开张典礼上,一身西服的黄兆棠送上了全场最大的花篮,依然英俊倜傥。
“恭喜你。”他挂著迷死人的笑容。
“我还得谢谢你的帮忙设计。”
“以身相许如何?”
这时Bill故意插入,“林歆,邓智晟和梁韵乐夫妇都送了花篮。”
“真的?”林歆惊喜。
“听说他们最近生了一名男婴。”黄兆棠补充。
那样,他不是为人祖父了?时间过得飞快。
她再没见过他,听说他跟他老婆,都移民到加拿大了,在那个如天堂一样和平安静的美丽国家。
晚上,她回家时,发现信箱有一张明信片,只是一片干净纯粹的蓝色天空,空白得没有片言只字。加拿大的邮戳。
他的日子过得好吗?林歆想。应该不错吧,因为自己也过得不错,她轻轻一笑。
她拿起笔,要回他一封。
霍廷伯伯:
我一直喜欢这样叫你,十分亲切。谢谢你给我的一切,虽然一开始是情色交易,但最後我却不由自主地爱上了,尽管你说那不是爱,但到现在,我仍然愿意相信,我是爱你的,至少是当时。你能原谅我爱上了你吗?
写收信地址时,才发现,那张明信片上,根本没有附上寄信人的地址。
林歆想一想,又笑了笑,望著明信片上那片湛蓝的天空,美丽得有点不真实。
她一把揉掉了刚刚写的东西,丢进垃圾篓里。
既然是当时,又何必让这种遗憾再去纠缠对方?爱情,其实真的只是海市蜃楼。当成一场空白,云淡风轻,勃然轻松,也未尝不好。或者,她最应该谢谢他。是他放了她,其实是他成全了更好更完整的自己。
林歆,成了邓霍廷生命里曾经的镜花水月;而邓霍廷,亦是她林歆刚刚开始的人生里的一段风花雪月。
她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
(全文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