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阿玉求助公司
阿玉精神正常。她对警察的过度反应,也是正常的的。另一件事就可证明。
事发当天晚上,阿玉被带到派出所。她的那个同学当晚给她送去了衣服,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换衣服的时候,警察就不好在旁边,阿玉迅速给同学写了一个电话号码和名字,塞到她的口袋里,悄悄说:“他是我工厂的经理,对我好。赶快打电话,让他来救我”。
同学出来,就拨打电话。当时正是晚上10点半左右,东莞人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经理接了电话,问明了情况,回签说:“请转告阿玉,关键时刻,公司一定会尽力。”
话说下电话,经理就进了一个夜总会的包厢,他正陪公司老板在这里娱乐消费:“老板,你还记得阿玉吗?”
"怎么不记得,就像超女玉米的那个阿玉嘛。她不是辞职工了吗,怎么提到她?"老板问。
“她出事了,死了人,她向公司求救”。
经理讲了案件的过程。老板非常气愤:-他妈的,中国这些官太无法无天了。你说,我们能做什么?“
经理想了想说:-我们能做的,就是给阿玉请个律师。”
"请律师,花钱,都能做。我们要让阿玉知道,我和公司都关心她,也要让员工都知道,公司是关心员工的。“老板又说:”请律师,请谁,你有人选吗?"
经理说:“东莞有一个律师擅长打这类官司,打过几个漂亮的案子。我去找他吧”。
老板答应了。经理说:“事情紧急,人现在已经被抓了。我现在就去办"。
这个经理很精明。他不认识李大大,也没有联系方式,但他多次看过李大大在市中心公寓的楼顶的那个广告牌。他就开车赶到公寓楼下,按照广告牌的电话号码给李大大打电话。
李大大接了电话,他正在公寓里面,经理要求马上上楼和他面谈,接案子是好事,李大大也马上坐下和他谈。简单讲了一下情况,李大大应承可做,协商了代理费用,经理要求李大大第二天早晨就要动身到阿玉的家。李大大也答应了,桌上有代理合同,都是成文的,写上价格,李大大签了字,经理带着回公司签字盖章,第二天一早送回来。
李大大要来阿玉那个同学的电话,当晚电话就打过去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嘱咐了一些注意的事情。
李大大知道,一开始一些事情处理不好,后面会有大麻烦。如果而已好了,最初的一些做法,会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因此,他要尽早赶到现场,并及时掌握情况进展。
从省城下了飞机,电话打过去,阿玉的那个同学就报告了有媒体记者到宾馆采访的消息。但是宾馆关门了,没见到任何人。
李大大知道,博弈已经开始了。他告诉阿玉的同学一步不离地盯紧这几个记者,到什么地方,见了什么人,谈了多长时间,都要报告给他。
这个同学还真表现出了铁杆情义,她觉得两人感情好,是最要好的同学,当然要帮。再说,阿玉到宾馆工作,是她介绍的,她觉得自己有责任。还有,能参与到案件中来,接受李大大律师的指挥,她有些激动,这是在做一件大事。她就把男朋友找来,让他开着摩托车,带着自己,紧紧跟在这些记者的身后。这几个记者都是集体行动,从事发宾馆就是去了县刑警队办案的宾馆,并没有太复杂的行动。
晚饭前,阿京已经打的士赶走到镇上,阿玉的同学给他安排了住的地方,还请他吃饭。阿玉全家都在忙案子,父母都已经去了市里,李大大也要求先别打扰他们。他要求这个同学继续盯住这几个记者。这个同学报告,记者正在网吧里写稿。李大大告诉她要注意看到他们写稿的内容。网吧里人很多,都是年轻人,同学就进到里面,不但看到了稿件的内容,而且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要求记者不发稿的事情,她也都看到。
记者的稿件内容很简单,就一个小简讯,几行字。同学几乎能背下来。李大大听过,知道这个案件被淡化了,就安排同学做一件事情。当一个记者去上厕所的时候,这个女同学把他拉一边说:”我知道案子更多的情况“。
这个记者回到电脑前面,在稿件后面又加了一段话:”据镇上一知情人讲,死者姓郑,伤者姓王,都是镇招商办工作人员,郑是招商办主任,曾向女服务员要求“特殊服务",遭拒绝后,不但骂人,还用钱砸女服务员,由此引必命案。此报道特别注明,此说并未得到公安部门证实"。
这个记者没有将这一细节告诉他的同伙,这就是新闻战,媒体之间有合作,也有竞争。
引信,就通过这一细节点燃了。
李大对阿玉的同学竖起大拇指:“小妹,好样的”!
阿玉同学受到鼓励,但她并不知道这件事价值所在,不就是发了一篇报道。她不知道,同样是报道,作用却根本不同,价值当然不同——
事发当天晚上,阿玉被带到派出所。她的那个同学当晚给她送去了衣服,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换衣服的时候,警察就不好在旁边,阿玉迅速给同学写了一个电话号码和名字,塞到她的口袋里,悄悄说:“他是我工厂的经理,对我好。赶快打电话,让他来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