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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美女秘书长的诡辩
    12月6日那天的行动刘晶晶秘书长也参加了,她没有去现场,而是陪着冯书记坐镇市委指挥。前一天即07年12月5日下午,南安市政府为此次行动特别地召开了布置会议,刘晶晶参加了,她是随着南安市委书记冯福源去的。
    布置会议在市政府大楼会议室进行,南安城区的所有副科级别以上的干部都参加了,可谓是一次重大的会议,市委书记冯福源亲自布置安排12月6日对南水的安前小组、叶屋小组、龙坊小组的建设用地实施强征计划,决定由市政法委书记施天生为总指挥,常务副市长陈荣等市委、市政府全体二把手及公安局局长黄海琨、政委郭子玉任副总指挥,公安局为畅通机关,要求市委、市政府、公、检、法、城管、村管、各街办相关人员,随时听从施天生这个总指挥的调动。
    冯书记在会上强调说:“这些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都走完了,一切符合规定,可被征地农户就是不肯退出土地,不肯跟我们签订协议,他们年复一年地种着菜,我们的城市还要不要发展了?一点没有大局意识。他们还到处上访,跟其他地方攀比,我们南安这个小城市的地价能和其他大中城市相比吗?他们给南安的征地、开发带来了很大的阻力,他们正在影响越来越多不明真相的人们,随时都可能挑起事端,我们要不惜一切代价,为了市政建设,该抓的就抓,该拘留的就拘留,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一切后果由我承担。”
    事后刘晶晶从公安部门的汇报中得知,为达到12月6日强征目的,防止有人带头闹事,造成不必要的冲突,12月5日晚上10点左右,南安市公安局的郭子玉政委带着60人到安前小组将反对征地,闹事闹得最厉害的杨东宝、杨继铭,叶屋小组谢宝瑞、肖怀亮等4人强行带到公安局,暂时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谢宝瑞不服,公安马上就对谢宝瑞做了行政拘留一星期的处罚。郭政委希望他们配合政府的征地工作,配合市政建设,以大局为重,说将他们请到公安局是对他们的保护,以防他们犯下大错误,影响他们今后的人生。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国家有需要时可以征用农民的土地,这刘晶晶说城市建设需要,也就是国家建设需要,国家征用了,就是国家的了,也算说得过去。现在华夏各地的地方政府不都干着这样的事情吗?不都在大势收集农民们手中的土地,转卖给需要的开发商,公司厂家,以谋取利润吗?所以,听了刘晶晶的诡辩,李成武也不想点破她。依据《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原来的城市那么小,如今涌进城市的农村人越来越多,公司商铺也开的越来越多,那些个狭小的空间怎么挤得下?城中村及城市郊区的农村土地正逐步的消失,慢慢已经转化成国家土地了,这是大势所趋。关键是怎么安排这些失地农民,怎么补偿他们罢了。
    “嗯,城市在扩大,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城市建设的确需要征地时农民们应该配合,但是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他们失去土地后,如何生存?怎么样来个华丽转身,洗脚上岸,成为市民?南安市委市政府如何安置他们?如何补偿他们?估计你们的安置不到位,补偿不合理吧,要不然,农民们也不会这么剧烈反对了。”既然装扮成了范飞燕家的亲戚,那就得有亲戚的样子,就得合理地维护亲戚的利益,于是李成武很严肃地问道。
    “政府说是要建地税大厦,以30元/平方米强行强征,一亩补偿还不到两万块,这点钱好干什么!强征我们的菜地后,政府并没有拿来建地税大厦,而是以2500—4000元/平方米不等的价格招商,一亩卖到166万到266万,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房,建商铺,这个差价太大了,我们连零头都没有,太不合理了,国家集体个人,怎么得也得给我们三分之一啊,给两万,这不是明显的欺压我们吗?”李天和生气地喊道。
    李成武也觉得太少,怎么的也得一亩给个三、四万吧,很多地方的农村土地在国家征地后,都是这么补偿的,偏远的地方一亩才六、七千。李天和听说政府一亩卖166万,他心里不平衡了,觉得怎么的也得分几十万,怎么可能呢?他也不想想,政府如果没有规划到这里,你们的土地还能卖到这个价吗?政府为了能卖到这个价钱,规划花了多少钱,五通花了多少钱,平整土地花了多少钱??????
    李成武心想,我要是说了李天和,他会说我胳膊肘往外拐;我要是指责政府,一旦被农民们利用,我还要不要在政府呆了。唉,干脆不说,让刘晶晶说去。
    刘晶晶听了李天和的话也气得够呛,她想难怪这些农民那么拼命维护他们的地,原来他们的心里是如此想的。她看了看李成武,心想你个房管局的还会不知一亩补偿多少农民们吗?如果农民们一亩补偿50万的话,那谁还乐意做没地的市民?这对市民也太不公平了。知道李成武不好说李天和幼稚,于是她说道:“如果不是因为城市建设开发到你们村,你们村的土地连1万块一亩都没人要,何况这土地也不是你们的,你们是承包集体的,这个集体是代表国家,就像说全民所有,其实就是国家所有,你们只有使用的权力。为了卖到这个价钱,政府投入了多少钱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平整土地啊,你们知道吗?不错,这地本来是要建地税大厦的,后来地税局的同志们觉得钱应该用在国家经济建设上,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开发商看上了这块土地,政府就卖给他,卖地得来的钱政府拿来修路建公园什么的,人民生出行都方便了,不是更好吗?办公条件差一点忍忍就过去了。卖给开发商也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这中间国家收了多少税你们知道吗?
    这些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它们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早已经确认,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项目可行性也论证了,向建设部门提交了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条件,颁发了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了选址规费。用地单位持《选址意见书》向国土资源局提出了用地预审申请,国土资源局也核发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了各项审批费用。用地单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已经过了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前面的程序都走完了,到这里卡壳了,你们拒绝被征,不肯签订补充协议,不肯办理征地手续,致使国土资源局无法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耽误了城市建设,影响了经济发展,不该啊。”
    刘晶晶一席话说得是是非非,听得李家人一头的雾水,不过他们也打听到,各个地方的耕地补偿就是那么可怜的,田里农作物一年一亩有多少收成?就拿种稻来说,现在农村人是哭笑不得了。不种吧,怕哪天打不到工或拿不回工钱饭都没得吃,种地那是保底,再说农村人从没有买米吃的先例。种稻吧,很多心不说,成本太高,实在是没赚头,不如多打几天工。扣去种子、肥料、没完没了的农药,还有水费、插秧费、机械耕耙收割费,按中上等产量计算,不算自个的人工费用,最多也就赚400多块钱,也就是不到10天的打工钱,你说,要不是因为没保障,谁愿意那个心?纯种田的农户,又怎么对付买房、看病、上学的开销?
    大米不值钱,但确实粒粒皆辛苦啊!种菜也难,菜贱伤农的事情经常听到,市场里摊位费贵得惊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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