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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节
    鱼儿的种类并不难挑选,除此之外,稻田里面还可以养殖龙虾和田鸡等,那些同样都是美味。
    就在赵燕歌想着有的没得,身后突然一阵香风袭来。
    公孙起从赵燕歌身后搂着赵燕歌,轻轻往赵燕歌的耳朵里面吹气,“听说陛下善丹青,可否让妾见识一番?”
    赵燕歌被公孙起吹的身子酥麻,勉强跪直道,“胡说八道,我对画画真的是不精通的。”
    “我只不过是提供了一些画风思路而已。”
    那不是他的锅,他不背。
    “是么,我可是听说了陛下画了很多的美人图呢。”公孙起眸子微眯道,小手在赵燕歌身上乱划起来。
    “怎么可能,除了你,谁也入不了我的眼。”赵燕歌连忙向公孙起保证道。
    事实也是,赵燕歌又没有把心思给用到那方面去。
    “你在看什么?”公孙起下巴抵在赵燕歌肩头看着案桌上面凌乱的图纸道。
    听到公孙起说话终于恢复到正常的节凑,赵燕歌轻轻舒了一口气,道,“这是南方那些山林的图纸,我准备把那些开垦成梯田的形状,至于水源,则可以用水车运输。”
    南方多山林丘陵,总不可能就干放着,是以赵燕歌在研究南方百越族原先区域的地形图。
    “医家的人把南方瘴气给治理的怎么样了?”公孙起问道。
    “听说成效还不错,他们特地去百越村请了村民们一起陪同,毕竟论起了解来,还是百越族的人最熟悉。”
    一般情况下,毒物和解药都是伴生的关系,有毒的附近,就存在着能解毒的解药,有了原先当地人带路,医家在南方瘴气一事上进展很快。
    南方已经有了大概的思路,至于北方边关以外的建设计划,则等把匈奴们给彻底的解决以后再启动,如今内陆已经陆陆续续的往北方边关运输各种建造材料了。
    “算算时间的话,应该也差不多了。”赵燕歌看着草原匈奴部落的方向说道。
    在一件唾手可得的巨大利益下,生性彪悍的匈奴部落真的能够放下所有成见,精诚合作么?
    有些匈奴的确是想要合作共赢,但是大部分的匈奴却不这样想。
    草原之上,实验霹雳雷火的动静是瞒都瞒不住的。
    那种让牛羊马受到惊吓,他们感到心神不安的惊天巨响就在他们身边处,不用去求证,其余的匈奴部落就知道已经有部落得手了霹雳雷火的配方,现在正准备做出来。
    中小型部落的人上门去谈合作,却被得到了霹雳雷火配方的匈奴部落嘲笑着拒绝,“从我们得到配方的那一刻起,就和你们不是同一路了。”
    有这种大杀器在手,他们以后还放个屁的牧啊,等成品做出来以后,他们就让中原人也好好尝尝被这种武器杀死的滋味,而他们,以后自然是要入主中原的。
    心中有了底气,怀了这个心思的匈奴部落自然觉得和其余匈奴部落不再是同一路人。
    中小型匈奴部落的来人被骂走,气的他们肺都快炸了,“猖狂,真是太猖狂了,他们现在还没把东西做出来呢就这么的嚣张,等以后做出成品来,还不得把我们草原部落都给炸上天了啊。”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众匈奴部落的人觉得这话虽糙,但理不糙。
    换位思考一下,他们要是得到了配方,会对其余匈奴部落的人和善么?
    虽然不会这么嚣张,却也绝对不会把没有配方的匈奴部落再看做平等的对待了。
    这样一想,不少匈奴部落都震动了起来,“不行,不能再让他们继续做下去了,要不然以后最先覆灭的绝对是我们各自的部落。”
    以前是没深想,现在一深想,各个匈奴部落心里生出了危机感。
    身处茫茫大草原,一个匈奴部落的位置并不是那么的安全,因为霹雳雷火的声音是遮掩不住的。
    又不像赵燕歌在中原,周边都是自己人。
    而匈奴部落,好家伙,出门一看,四面八方都是敌人。
    人有了好东西会下意识的选择藏起来,而不是大方的分享,更别说,匈奴部落的关系并不像外人之间的那么亲密。
    用骆礼的话来说,一个匈奴部落就是一个小型社会,隔壁的匈奴部落一点都不可信。
    当然,生性彪悍的匈奴部落在对待中原一事上,大都是一致对外的。
    有敌人了他们自然会联手先驱逐敌人,可要是没有敌人了,他们本身就会变成敌人。
    就是第一部 落的单于都无法号令其余匈奴部落的首领,匈奴内部的问题可想而知。
    除非匈奴内部能够出现一个横扫其他匈奴部落的君王,这样匈奴才有可能像中原一样,实现大一统。
    而这个时候的匈奴,并不具备这样的人才。
    没有人才,可是有人有武器了啊。
    只是武器可不同于人才,任何人都能够使用,就连人才都能被招揽,就更别说武器被掠夺了。
    得了配方的匈奴部落正在满心欢喜的实验着霹雳雷火这个来自中原的大杀器,浑然不觉他们的穹庐外已经被人团团围住,陷入飞鸟难进的困境。
    “杀,把配方抢过来。”部落联盟的众人说道,眼眸如同饿了好几天的草原豺狼。
    整个草原都因为一张配方而陷入了巨大的混乱当中。
    鲜血、杀戮、哀嚎……伴随着一声声的轰隆巨响,从而尘归尘,土归土。
    第134章
    匈奴人的血性从来都是浮于表面,深深的融刻在骨子里。
    粉身碎骨,玉石俱焚,真要是把他们逼急了他们什么都能干的出来。
    就像现在,被各个匈奴部落围攻,得到了霹雳雷火配方的匈奴部落拼着最后一死,把他们通通带到了地下去。
    伴随着一声声的轰隆,还有这个匈奴部落之前存储起来的大量霹雳雷火原材料,一旦开了头,就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
    熊熊烈火中,那张水火不侵的图纸上面的字体逐渐隐去,至此以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来围攻的都是现在还能拿的出手的匈奴部落,谁能想得到他们人多势众,却还是被人给一锅端了。
    这场战役,双方都没有赢家,所埋葬的更是草原上的各个精锐,只留下大后方的老弱妇孺们看着这惨烈的人间地狱茫然无神。
    天下之大,却无他们的容身之处。
    死去的人太多,涉及的部落也太广,剩下的几乎都是没什么战斗力的老弱妇孺,自发的,他们下意识的聚集起来报团取暖。
    不是被强大的实力所征服,而是迫不得已的大融合。
    这种融合刚开始的时候肯定会产生摩擦,但是等最艰难的一段时间过去以后,整个部落都会充满强大凝聚力。
    只是大秦会给他们休养生息的机会么?待下次前来西域的外贸队伍所接收到的命令就是把那些剩下的匈奴都变成奴隶带回去。
    北方边关的城楼上,翁老和隐者两人声音温和道,“匈奴已经不足为患。”
    “总算是把他们解决了,接下来我们北方就能尽全力发展了。”
    长城通往外界区域的门户被打开,将士、劳役、犯人们纷纷往外面运输巨石巨木。
    到底是在外面修建城池,自然得以坚固为主。
    巨石和修建长城的石头出自同源,是从山上就近开采下来的,巨木则是从南方走水路而走转陆路快速运输过来的,除此之外,还有无数建筑所需要的原材料等。
    北方边关目前修建长城的人口已经从原先的几十万扩建到了百万之众,之前负责修建全国驿站的奴隶们也全都被送了回来。
    边关将领们把人口分配出去一些去长城之外建造城池,数万之众,如此庞大的劳动力下,一座坚固的城池堡垒短短几天内就出现了一个雏形。
    引草原的水源在城池的四周挖渠道变成宽广而深的护城河环绕在城池的四周,护城河内,城池被修建的又高又大,城门开四扇,每处都设有大型机关,投石机、机关弩、霹雳雷火,不管是防御还是攻击,都是大秦目前最顶尖的技术。
    就连负责修建这座城池的人们看着这么坚固的一座城池堡垒心中充满安全感。
    就在边关附近的草原部落收到大秦扩建的消息,有明白的草原老人不禁一叹道,“大秦已经在草原上大兴土木了,想必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把大秦的领土上全都建造上他们的城池。”
    “草原上建筑,那我们的牧民以后该怎么办?”年轻一辈的人听了不由傻眼了。
    老人们“噗嗤”一笑,道,“看把你们给愁的,草原这么大,大秦的城池是不可能每一寸都能建上的,再说了,我们现在可是大秦的附属,还能担心以后没草吃。”
    “大秦所传授的玻璃大棚种植牧草计划,说真的,要不是我们骨子里喜欢无拘无束着,只怕早就在这里进行定居了。”
    定居啊,他们游牧一族向来逐水草而居,何曾能够真的安稳过。
    如果真的有安稳的日子,谁又不向往呢。
    咸阳宫内,墨家和公输家的人面带喜色的对赵燕歌道,“陛下,您说的电灯我们已经做出来了。”
    灯泡、钨丝、简易电池、不导电的绝缘体材质,还有发电、断电等,墨家和公输家已经摸得一清二楚。
    只是单纯的让灯泡亮起来并不算什么,他们刚开始就能做到。
    事实上龙卫内的人在见识过电灯的明亮程度以后,就知道这个东西是要被推广到整个大秦的,如此一来,研究就要深入探讨和研究,能到赵燕歌跟前说的,就是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把握。
    赵燕歌正想去看,想了一下,让人去后宫去叫公孙起过来,等公孙起来到之后,两人这才随两家人一起去龙卫去看。
    途经锻造处时,赵燕歌发现锻造处的人已经用上了电镀技术,听说是摸索发电原理时发展出来的一个分支。
    电灯的开和关由一个小小的控制机关来控制,拉一下,电灯就亮了起来,再拉一下,就熄灭,非常的便利。
    “陛下,如今我们已经研究到了一个村庄的发电量,还无法普及到各个城池中。”
    “没事,这事急不来的,你们安下心来慢慢做就是。”赵燕歌道。
    电灯弄出来了,最先享受到的就是咸阳宫,咸阳宫的用电系统和未来咸阳城的用电系统并非一套。
    几个灯泡一同亮起来,瞬间就让宫殿内明亮的如同白昼一般,让文武百官们看的惊奇不已。
    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纪,视力已经逐渐不行的老人们,哪怕有龙卫内制造出来的老花镜,大晚上的也不敢熬夜费眼睛,因为蜡烛的光源有限,总是让人情不自禁的靠近去看。
    电灯的出现划破了以往寂静漆黑的深夜,为人们眼前带来黑暗的光明。
    “这下好了,以后晚上再也不用伤眼了。”老臣们开心道。
    “可不是,也不知道这电灯是怎么做出来,这么神奇。”虽然百家们早就对墨家和公输家的创造力心服口服,可是这次电灯的出现依旧让他们叹为观止。
    “电是一种全新的能源,相比之下,所谓的电灯还只是“电”的初步运用。”墨家和公输家的人听了以后谦虚道。
    就像他们原先开发出来的黑油能源,同样也是初步使用。
    他们总觉得能用这些能源以后能做的事情会越多。
    电灯的出现可是让文武百官们稀罕了很长的时间,尤其是一想到他们的府邸未来也会变得如此明亮,就不禁更加期待电灯的推广。
    有了电灯,赵燕歌一天的工作时间自然也跟着变长,不像以前身边只有蜡烛之光,现在的宫殿内光芒明亮又柔和,简直如白昼一般,让赵燕歌不知不觉中就忘却了时间的流逝。
    门外传来轻盈而又熟悉的脚步声,赵燕歌没有抬头去,而是自然道,“你怎么过来了。”
    “你也不看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要是以前,你早就回去寝宫了。”公孙起来到赵燕歌身前道,带来香风阵阵。
    不是那种脂粉的香气,而是好似从皮肤下由内而外的渗出,纯天然的味道,体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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