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琴行,龙泉看着川流不息的马路,发现车流中有不少正空着的绿壳子出租车,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否需要招一辆车送林珑回家。
嫂子昨晚曾交代过,遇到那种穿很高高跟鞋的女孩子,千万别按自己的习惯干啥都用两条腿走,人家那鞋就只适合坐轿车,没座位的公交车都不成,站着不方便,还问要不要开他哥的那辆悍马,说军人开悍马应该很酷,挺能勾搭人。
只是龙泉不熟悉行车路线,也不想借哥哥的东西显摆,就作罢了。
此刻,他想起自己之前就是在公交车上遇到林珑的,从科甲巷到琴行也是她提议走路,龙泉在考虑,这次是不是应该自己说打车?可是,打车,最多一刻钟就能到她家,少校同志突然觉得有些遗憾,不想这么快就和林珑说‘再见’,那真的是再见,理论上就是再也见不到。
他连见自己家人的时间都很少,更何况是一个不会成为家人的相亲对象。
正当龙泉犹豫之时,帮欣姐锁上门的林珑走了过来,然后很有些得意的告诉他:“车站在那边,从这里我能找着路。”
这下,龙泉不用再自己纠结了,顺势就跟着她往公交站台走去,只是在心里暗笑,一个每周在这里授课的人,若是还找不到路,那纯粹就是智力问题。
一路闲聊着,龙泉很遗憾的发现,现在的公交车有了专用通道,也不比出租车慢太多,很快的,就到了林珑家的小区门外,小姑娘很委婉的表示,自己是单身一个人住,不太方便请一位年轻男士上去小坐。
于是,龙泉也只能礼貌的与她道别,在目送林珑翩然走向庭院深处时,望着那抹纤细的背影,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很狗血、很文艺的想到了一个词“依依不舍”,还想到了一句话“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少校同志一面唾弃自己一面快步转身,小跑着回家。
没想到自己就只是在家待了三天,心壳子居然就变软了,还那么轻易的就对一个人产生好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又唾弃了自己一次,这句话也***很文艺!
与此同时,林珑爬上四楼,打开防盗门走进了黑黢黢的屋子,顺手打开玄关的电灯开关,然后一面换鞋,一面高声喊道:“猫猫,我回来啦!”
回应她的,是一阵卡兹卡兹的啃铁笼子的声音和“吱吱”几声细细的耗子叫。
没错,就是耗子。那位叫做“猫猫”的小家伙,是林珑养的一只仓鼠弟弟,嫩黄色的‘布丁’品种,体型和大**蛋相仿,或者可以说,它团起来睡觉时,就像一个毛茸茸的大**蛋。
林珑的父母不喜欢喧闹的都市,两人都退休之后就在乡下的山水之间买了一套房子,搬去休闲养老,而她随时要给学生上课,偶尔也会和朋友同学聚会,住乡下不方便,于是就留在了原来的老房子里,可是,一个人守着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有时候确实有点寂寞,特别是入夜之后,万籁俱寂,却没一个人可以和自己说话,整个房子里除了弹琴、敲击键盘或放电视和CD音乐也没点其他响动。
于是,林珑就养了小宠物,有过敏性鼻炎的她不能养经常掉毛的猫猫狗狗或小鸟,其他还能发出声音的宠物也没几样可选了,于是就买了喜欢啃笼子转轮子,偶尔会“吱吱”叫两声的小仓鼠,给它取名叫“猫猫”则是她小小的恶趣味。
进屋之后,林珑把提包随手往客厅沙发上一扔,沐浴卸妆,换了件绵绸的绿花睡裙,然后进了那间用父母主卧室改建的隔音琴房,点上一支檀香,戴了指甲,抱起琵琶盘腿坐在沙发上,开始随意拨弄起来,一面练小曲子,同时还偶尔走神想着今天遇见的人,经历的事。
她能察觉出最后那龙泉似乎是对自己很有好感,甚至还有点想跟着到家里来继续聊天的意思。
因此,林珑是特意说的那句“单位小区,不太方便晚上请男的进门”。也不是不放心一个少校军官的人品,就是有点不想招人闲言的意思,而且,她依然觉得自己和龙泉不适合继续发展,也就没必要把关系搞得过于亲近,单纯做朋友就行了。
当然了,还有最后一点,她这屋子实在是见不得人啊!特别是不能被一个严谨的,每天都要“整理内务”的职业军人看见!
搞艺术的人,特别是跟绘画设计相关的,大多数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散漫、随性和不拘小节。体现在生活中,就是很多人都不怎么会收拾屋子,例如,林珑家里的陈设摆件、书柜里的书等物品,就很少会有规规矩矩、有条不紊、一丝不乱放置的。
一来是放置得太过整齐,那就没有艺术的美感了,二来则是,像林珑这种有点随性的人,总有些丢三落四,在客厅看书,会随手将书往茶几上堆;在书房画画,那一大盒彩色铅笔、马克笔,也就随意的散落在书桌上;玄关处随意摆放着好几双鞋;而厕所的大篮子里,还堆着几件待洗的衣服……
虽然吧,跟别的完全不收拾屋子的艺术系同学相比,林珑也不算太糟糕,但是,那个龙泉……估计是茶几上堆着超过三、四件东西就会看不顺眼吧?连走路的步伐都几乎每一步完全一致的人,那得多刻板严谨啊!当兵当久了的,对待生活物品好像都有点一丝不苟不杂不乱的癖好。
林珑望天翻了个白眼,确实得维持一下淑女形象,不能破环了人家的美化幻想,就算只是当普通朋友,那也得是印象很好的朋友。
说起来,其实这个龙泉算是她遇到的相亲对象中条件最好最合适的一位,家境、性格、学历都很不错,兴趣爱好也和自己很投契,这还是林珑第一次遇到同样喜欢民乐甚至能跟自己合奏的相亲对象,可惜,就是他那职业,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不敢想象,若是嫁了这么一个随时会执行特殊任务的军人,自己会是多么的孤独寂寞,甚至可能会时刻提心吊胆、惊恐难安……
唉,他怎么就不能是个军区大院里坐办公室的呢?!要工作没那么危险和忙碌,自己小小的倒追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条件很好,聊天的感觉也不错,可惜就是职业不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呐。
林珑在惋惜之中,花了一个多小时把琵琶和古筝都弹了一小会,然后盖好琴,进了卧室,从梳妆台抽屉里取出一个掐丝珐琅的小首饰盒子,再次叹息一声躺靠在了床上。
盒子渐渐开启,里面,静静的躺着一颗指头大小的黄铜纽扣,因为经常被她摩挲,那扣子已经有些陈旧磨损,只是扣子上的“八一”二字,依然模糊可辨。
遇到同样脸上有个小酒窝的军人龙泉,林珑自然再次想到了她的那个不知姓名的初恋情人。
临近十四岁的那年暑期,林珑在书摊上买到了新出的一本《火王》漫画,于是一面走在街上,一面看书尝鲜,她压根就没留意脚下的路,自然更没留意天上落下来的东西。
那是一个建筑工地,一辆起重机正在吊运盖房子要用的预制板,由于捆扎得不牢实,最面上的一块滑落了下来,直接就往林珑小朋友的头上砸去!
无数路人在惊呼大吼,但事件的中心人物却沉浸在漫画情节中完全没有丝毫的反应,直到有一个人从后面冲过来拖了林珑一把,在将她搂到自己怀中的同时,还用力踹了预制板一脚,让它向反方向倒过去,当那水泥石板轰然砸落时,小姑娘这才被巨响惊吓得扔掉手中的书本。
然后,林珑有点呆呆的望着那块激起大片尘土的水泥板,好几秒钟之后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差点被砸。
“你脚流血了。”她听到有个男人在自己耳边说话,这才低头看了看穿着凉鞋的脚,哦,真的在流血,但是,一点都不痛啊?
再然后,那个救林珑的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飞奔着跑向附近的一家医院,她听到那人在说:“小妹妹,不要害怕,我看见了,不是动脉,不是脚掌,就只是大拇指在出血,不严重。”
其实,一直到这时候,林珑还云里雾里的仿佛是在做梦,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得太快,脚也一点不痛,应该说是没有知觉了,所以完全不具真实感。
一直到看见医院大门时,她才觉得左脚开始有一点点麻麻的涨涨的感觉,那男人抱着她冲进了急诊室,在要将她放下时,才发现自己胸前的纽扣缠在了小姑娘的头发上,他果断的一把就将扣子扯了下来,然后将她安顿在椅子上坐好。
当医生走过来,开始用酒精清洗林珑的左脚时,尖锐的痛楚才猛然从脚趾传递到她的大脑,林珑这才清醒的意识到,自己差点被砸死!自己的脚被挂到或砸到了!脚趾在拼命的叫嚣,好痛,好痛!
“啊——!”她惨叫一声,下意识的就想缩腿,抱她过来的男人赶紧协助护士压住她,用力抓着她的脚踝和膝部,不让乱动。
泪水哗哗的从那张惨白的小脸上滚了下来,止不住的流淌,她却咬着牙,只轻声的哼哼着,没有放声大哭,只觉得四周都是陌生人,大家都在帮她,要哭起来会很丢脸。
然后,林珑听到医生很遗憾的说:“哎,指甲没了,齐根被拔掉了,你看,一点点根都没了,以后长不出了诶!小姑娘,将来不能再穿露趾凉鞋了哦。”
……
林珑靠在床上埋头看了看自己那涂着珍珠色指甲油的光洁左脚,谁说不能穿凉鞋的啊?尽管花了将近两年时间,但是,这倒霉催的脚指甲还是慢慢长出来了!
记得第一次发现大拇指出现了一小段新指甲时,自己高兴得就像捡了几十万似的,然后每天都在关注指甲的生长情况,就像在期待花种子快快发芽。
现在嘛,基本上就是正常的了,只比右脚拇指指甲小一点点,摸起来不是那么光滑,可是远看起来看起来绝对没问题,穿凉鞋,米问题!
脚指甲的遗憾是没了,可是那个救命恩人没找到的遗憾却一直在困扰着林珑,遗憾了足足12年……
“小红牌兵哥哥,你究竟在哪儿呢?”望着那只扣子,她有些无奈的瘪了瘪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