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东和刘红走后,我和方红站在一起。我觉得有些别扭,方红则相反,她走过来抓住我的手臂。你怎么这么怕羞,现在都什么时代了。我心想,我知道现在是什么时代了,要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只要我真喜欢的,我也会主动去拉别人的。要是我身边拉我手的不是方红,而是司马拉拉的话,我心里一定会跳起来,而且我也会紧紧地拉住她的手。可是,方红并不是司拉拉。不管怎么说方红是半老徐娘,我怎么会动心去牵她的手呢?她还对我说什么时代了,我晕,也不想想自己大我多少呢?
方红见我没有要牵她的意思,便说,苦寰你是个好男孩,要是我再年轻十多岁的话我一定会选择你做我的男友。我受不了了,选择我做她的男友,也不问问我答不答。要是这样的话,我才不会做她的男友呢?自己的男人死了,现在找一个小自己这么多的男人做拍拖,也不想想自己的江山是谁打下来的了。
如果一个男人比女人大上十岁结婚的话也许是很正常的事,大上二十岁三十岁,也不是一件稀奇的事。但是一个女人比一个男人大上三岁,别人就有看法了。而且这样的事很少,这好像也是一社会规律的。他妈的钱不是什么好东西,男人有了它会变坏,女人有了它也不是一件好事。但是一点没有也不行。钱呀钱呀,人活在世间,都成了你的奴隶了。我现在也不这样吗?我没钱,看上一个有钱的老女人,不想跟她在一起都不行。这个世道也太不公平了。
方红见我不想理她,便说,苦寰不要不好意思了。我们只是一起玩玩,不来真的,你要什么我可以满足你的。我要的很简单,你也可以给我的。我们在一起的道理也就这么简单,你不要被我吓坏了,我没什么别的恶意,仅此而已。方红说的我要什么她可以满足我的,当然是批物质上的,她有钱当然可以满足我的。我年轻,有青春,为她付出我的青春,她就给我钱的。这也太市场化了,我听后觉得有些恐怖。可是事情是这样的,有什么好恐怖的,我安慰自己。
方红的话也说的好直接,好爽快的,并不是那种忸忸怩怩的女人,难怪她老公死了这些年了,她的公司还在不断地扩大,看来她也挺能干的。
健东跟我说过,方红挺有钱的,而且在美国也有公司。这样的机会真的很少会有的,我现在竟然有了这样的机会,也不能放过了。别人骂我不要脸也好,骂我没自尊也好,人一旦究途无路的时候,也会有不少人做出意外的事。
方红一直都拉着我的手,我终于把手伸向了她。紧紧地钳住她的手,拉着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