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剧情任务是保护金刚,端神是绝对不会让轮回者无事可干的。金刚是绝对不会乖乖地呆在一个地方或者躲起来避开深山猛兽,它会到处乱逛,惹事生非。所以,当金刚被麻醉后,尽管它动弹不得,无法自保,但对于轮回者而言,却是一件好事。
轮回者无法阻止金刚惹事,唯有远远地跟着它,一旦它有危险,马上想办法保护。
深山丛林的危险,除了火麒麟以外,多不胜数。火麒麟也许是这个深山丛林中最强的凶兽,但除此之外,对金刚构成威胁的猛兽依然有不少。
米喆摇头叹气道:“深山地形复杂,金刚又乱窜乱叫,我们保护它,根本无法有地面优势,这样下去不行。何况金刚老是惹事生非,我们保护一旦百漏一疏,说不定死的就是我们。”
“那又有什么办法。”范健苦笑道:“可以的话,我们将金刚打得半死,然后将它藏起来,说不定这样惹到的危险会少些。”
米喆点头说:“没错,尽管以端神的习惯,就算我们把金刚藏起来,对金刚造成威胁的猛兽也会自动送上门,不过相对而言,应该少了不少,何况这样的话,我们也可以选择地理优势,作出布署……”
“别作梦了。”苏依依咤道:“这么庞大且不听话的金刚,怎会乖乖地藏起来,我们还是快些追上去。”
范健向着同伴扬扬手,说:“没错,我们向着金刚离开的方向追过去。王猛,你照顾任亮,秦羽凡,你跟着我,苏依依,你适当帮助李雪。”范健布置完毕,众人马上按照探测手表指示金刚的方向追过去。
金刚如今披上了盔甲,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是被群殴,金刚绝对占据优势的。因此,只要金刚遇到的不是火麒麟这样的深林之王,大可不必那么逼切。
轮回者首先必须确定是不是火麒麟,然后再采取行动。这是自从范健昏迷以来,中洲队采取的一贯做法。
金刚跑跑停停,轮回者不快不慢地跟着。任亮与秦羽凡行动笨挫,但在王猛及范健的照顾下,始终可以跟上大队;李雪尽管只不过经历了一部电影剧情,但她行动敏捷,丝毫不落后于轮回者,完全无须苏依依协助,所以一行人始终与金刚保持在5里以内,与唐辛柔保持通讯,从后跟踪金刚。
大概过了不到1小时,突然,米喆一直捧着的通讯器响起了唐辛柔急燥的声音:“各位,金刚闯入了一群恐龙的巢穴,被围着,逃不了。现在它们正在对峙,你们赶快过来。”
“没问题,我让范健先赶过去。”米喆说完,他望着范健,但还未出话,范健已经嚷道:“王猛、苏依依,你们保护同伴,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说完,他施展轻功,在丛林间飞掠,眨眼间就窜出数百米。
“一群恐龙?恐龙很少群居的,况且包围着金刚,连金刚也逃不了,而且只是对峙,没有立刻围殴……”米喆喃喃自语。
“你在说什么呢?我们还是赶快赶过去。”李雪逼不及待地催道。
米喆定了定,说:“如果是个体强大的猛兽,范健或者可以保护金刚,不过,如果是一群恐龙,范健一个人,就未必保护得了。现在已经是任务的第7天,金刚惹到的麻烦会越来越大,所以……”他想了想,突然说:“苏依依,你也赶过去。”
“好,那我追过去了。”苏依依没有范健那么拖泥带水,她笑了笑,纵身跳上树杆,沿着范健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王猛觉得有些奇怪,疑惑问道:“米喆,你顾虑什么呢?难道你对范健没有信心?”
“不,”米喆摇头说:“范健越来越强悍,我怎会对他没信心呢?不过保护与歼敌不同,如果是群战的话,对方个体又不超出我们能力范围,苏依依的威力也许比范健更大。不过,我现在在想的不是这个……”他说完,召出双头蛇,急急追了过去……
范健奔跑如飞,自从伤势全愈后,他感到身体基因能量的运用越来越灵巧,洋溢于体表的能量,每每踏到地面,总会传递而出,这是能量3阶的特xing。不过,对于基因能量控制越来越细微,他总觉得可以捕捉到周围空气微粒一样,溢出的能量,就像随时都要借助空气微粒进行传递。
当然,这是一种感觉,又或者是一种错觉……
不一会儿,他听到了远处树木“咧咧”地折断声及金刚的咆哮声震耳yu聋,证明金刚终于与猛兽对上了。他加快脚步,如闪电一样穿梭,片刻间,一群凶兽展现在他的眼前。
只见远处的一堆裸露的山石上,数十头身高超过5米的类似霸王龙般形态的猛兽正包围着金刚,灵活地左冲右突,不断地窜到金刚的背后,对着金刚的后背拼命嘶咬。尖牙利齿,无坚不摧,咬着金刚的皮毛,马上嘶开一大片血肉,哪怕咬着盔甲,也足已将盔甲咬得“咧咧”作响。
“迅猛龙!”范健认得,那就是在《侏罗纪公园》电影中数次三番出现的小型恐龙。不过,迅猛龙正常情况下只有2米余高,眼前的迅猛龙,足足高大了一倍多。
迅猛龙,又称速龙,体型相比于霸王龙或者小得多,不过迅猛龙拥有极高的智慧,群体猎食,甚至可以像狼群那些彼此默契协助,足可以猎食比它们大得多的猎物。它们的尖牙与利爪,可以撕碎猛兽坚韧的表皮,何况这是在《金刚》电影剧情中被无限变异的迅猛龙?就算是金刚足已抵挡霸王龙嘶王的皮肤及坚固的盔甲,也无法完全抵挡迅猛龙的攻击。
数十头迅猛龙将金刚包围起来,它们行动迅速,与金刚拉开一定的距离,将金刚围成一圈,周围的在虚张声势,但金刚露出少许破绽,马上有迅猛龙扑上金刚的后背,用双脚的利爪抓住金刚的皮毛,张开大嘴用尖牙嘶咬。哪怕金刚手脚并用,撕开甚至砸扁了数头迅猛龙,但它身上的皮毛也被嘶咬得吭吭哇哇,鲜血淋漓。
面对如此之多的迅猛龙,金刚如果不是因为全身要害披了盔甲,说不定早已无力抵挡,被迅猛龙嘶死瓜分。
因为周围都是山石,树木稀疏,而且都是矮小树杆,金刚无法躲在树上,只能垂死挣扎着。
迅猛龙之强悍,数量众多,体型与力量相比于人类大得多,连范健也不敢冒然冲入恐龙中厮杀。他只得掏出等离子手枪,对着包围着金刚的迅猛龙开枪。
“呯”的一声,淡蓝sè的等离子炮弹将周围的丛林照成一片蔚蓝sè,等离子炮弹shè中了其中一头迅猛龙,将它的后背腐蚀了一个大窟窿,但是,等离子手枪无法连shè,每shè完一次后必须聚能近十秒,在这期间,数头迅猛龙已经向范健扑过来,速度快如闪电。
范健大吃一惊,急忙后向退去,避开迅猛龙来势汹汹的嘶咬,瞄准机会,化成铁笔般的5爪抓向其中一头迅猛龙的头颅。但着手处,却是坚韧的皮革,范健的力量,仅仅在迅猛龙的脸额上划出5道抓痕。
范健的反击,彻底惹怒了其它迅猛龙。它们从四面八方,张开大嘴嘶咬过来,尖尖的獠牙,就算处于“钢躯”状态下的范健,也没有信心抵挡得住。
没有办法之下,范健唯有变形成最适合跳跃的形态,跳出了30米开外,撒腿就跑。
迅猛龙穷追不舍,范健就算可以逃得掉,但金刚怎么办?他心急如焚,缺少锋利的武器,徒手搏斗,面对皮粗肉厚的猛兽,他居然无从入手……
范健多么希望有一柄神兵,一柄足可以切割世间上所有坚固硬物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