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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想一个不该想的人
    夏去秋来。
    一眨眼,便入秋了,白日还好,早晚已经有了凉意。
    “大小姐,您身上的伤好不容易养好,又坐在这里吹夜风,更深露重的,凉气入体,着凉了可怎么办?”
    立春拿了披风给叶笙披上,嘴里絮絮叨叨的说道。
    “你呀,比娘亲还啰嗦。”
    叶笙点了点她的鼻子,立春没好气的说道,“我能不啰嗦吗?上次没看住大小姐,让您大半夜的跑出来看月亮,吹了风,差点着凉,夫人扣了我一个月的月银呢。”
    “本小姐不是补回给你了吗?还多给了一个月,你还赚了呢。”
    叶笙笑盈盈道,立春撇撇嘴,“我才不稀罕一个月的月银,夫人说了,我再照顾不好大小姐,就让我回家,我可不想回家,我就想一直陪在大小姐身边。”
    她细心的给叶笙系上披风的带子,小心翼翼的试探道,“那些小丫鬟做事毛手毛脚的,我一个人有点忙不过来,白日里伺候了大小姐,晚上就没办法值夜,有时候大小姐夜里吹了风都不知道,不如把谷雨叫回来吧?她回去也有近两个月,她也知道错了,整日念着要回来呢。”
    “是啊,谷雨该回来了,离开的那些人,一个个也该回来了。”
    叶笙的神色变得有些伤感,喃喃道,语气飘忽。
    立春觉得自家主子说的好像是谷雨,又好像不是。
    立春想起最近这两个月,大小姐每日里除了养伤,还要看兵书,练习鞭法,训练铁卫,日程排得满满当当的,一分闲暇也无,只是,即便这样忙碌,大小姐还会时不时走神,好像心里挂念着某件事,某个人,不经意间就会跳出来,牵扯着大小姐的心。
    每一次走神过后,大小姐都会把日程排得更加紧密,就连吃饭都赶得很,好像时间被占满了,就再也没有时间去想起那些不该想起的人和事。
    可即便如此,她还是会偶尔的怔忡出神。
    看兵书时会这样,训练铁卫时也会这样,就连夜里入睡时,也会辗转反侧。
    “大小姐说的是,过几日就是中秋节了,中秋节是团圆的日子,家在京城的人总会回来团聚的,不然,一个人孤零零的游荡在外,太过凄凉了。”
    立春斟酌着字句说道,她隐隐约约猜到几分大小姐心里挂念的人是谁,只是不敢确定。
    那人一走就两个月,从大小姐在宫里跪了一日一夜之后,那人就离开了京城,说是出游,之后再无半点消息传来。
    听说那人在御前求娶大小姐,大小姐拒绝了,之后,那人差点掐死大小姐,大小姐也伤了他,两人弄得跟死仇似的,将军府跟安乐王府也自此形同陌路,就连两府的下人们在路上撞上,都你瞪我我瞪你,瞪得乌眼鸡似的,有火气旺的,年轻气盛的,还会打上一架,打得头破血流。
    如今,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将军府和安乐王府誓不两立,有你没我。
    “中秋节啊……”
    叶笙呢喃道,眼神变得恍惚,“京城并没有他真正意义上的家人,许是不回来了吧?”
    “大小姐说的是谁?”
    立春轻声问道,叶笙却像是突然被惊醒了似的,微微一笑,掩饰般说道,“没谁,你听错了。”
    略一顿,她又轻声说道,“既然谷雨知道错了,你让她过完中秋节就回来吧,既然中秋节是团圆的日子,就让她和家人好好过个节。”
    立春大喜,立马将安乐王抛到脑后,向叶笙福了福身,“多谢大小姐。”
    “你们俩自幼与我一同长大,跟旁人是不一样的,可正因为这样,你们俩要更沉稳些,更周全些,将军府不比别家安稳,将军府的荣华富贵都是一个疤痕一个疤痕,用血拼来的,可即便这样,也碍了不少人的眼,总有人想把将军府撕开一个口子,找到叶家的把柄把叶家踩到底。”
    立春一脸凝重,“大小姐放心,这些我都知道,我会好好教导谷雨,绝不让她跟从前一样浮躁。”
    叶笙冲她笑了笑,拉了她的手一同坐在栏杆上,望着满园的残荷,“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立春摇了摇头。
    “今日是白露。二十四节气里的白露。诗经里有首诗就是这么写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这诗真好听,虽然我不懂是什么意思,就是觉得好听,怎么从前没听大小姐念过?”
    从前?
    叶笙面露怅惘,从前她并不喜欢诗词歌赋,总觉得文绉绉的,不够痛快,前世嫁给萧桓之后,他喜欢这些东西,她便偷着去学,一开始闹了不少笑话,后来慢慢的越学越好。
    若真心为一个人学点什么,十年的时间,总能学好。
    同样的,若为一个人放弃本来拥有的技艺,十年的时间,也足够荒芜。
    好在,前世三哥死后,她偷偷从箱底拿出了乌金鞭,于夜深无人时,偷偷的练。
    宫中那么大,又只住了她和萧桓,以及一些先帝的太妃,多的是空置的宫殿。
    她几乎在每个空置的宫殿都练过鞭子,最后寻到了一个最好的去处——冷宫。
    冷宫里关押的都是历届帝王的废弃嫔妃,不是疯就是傻,就算看见什么说出去也没人信,再说了,也没人听她们说话。
    她就在冷宫里疯狂的练鞭子,从夜深到清晨,每一夜都是如此,靠着这样疯狂的发泄,她才能熬过最初三哥去世的那段日子。
    人忙起来,就不会去想,身体累到极致,心痛就会麻木。
    “大小姐?”
    立春轻轻的呼唤拉回叶笙飘远的思绪,她冲立春微微一笑,“我也是偶然听别人念起,觉得好听,便记了下来。”
    她轻轻叹息一声,“从前娘亲让我选贴身丫鬟,说可以选四个,这四个贴身丫鬟,要与我一同长大,忠心耿耿,情同姐妹,将来说不定还会跟我一同陪嫁到夫家去。我心想取名字好难,就讨个巧,用二十四节气做你们的名字。”
    立春察觉到叶笙今晚的情绪有些低落,似乎想要用说话来缓解心理的寂寞和煎熬,便安安静静的听着。
    大小姐心里苦,她知道的。
    别看大小姐在外总是一副气势汹汹,傲气张扬的模样,在将军夫人和三位公子面前,也总是笑嘻嘻,时不时的和他们玩闹,很开怀的样子,可是到了没有人时,大小姐总是很安静,那种是落寞的,苍凉的。
    就连在夜里安睡,大小姐也总要留着灯。
    从前大小姐不是这样的,她说灯火晃得她眼花睡不好,可自从婚礼失败之后,大小姐便要屋子里整夜整夜的留着灯火,有一夜小丫鬟忘了关窗,夜风吹灭了灯火,大小姐梦中醒来,叫她去点灯火。
    尽管大小姐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但她自幼和大小姐长大,还是听出了她的声音在微微发抖,等到点亮了烛火,才发现大小姐脸色惨白,满头满脸的汗,像是受到莫大的惊吓一般。
    从那以后,每次大小姐安置前,她都要细细检查门窗,哪怕后来三公子不知从何处寻来一盏琉璃灯,不怕风雨,可以整夜整夜的亮着,她也没改掉检查门窗的习惯。
    “先选了你,你是第一个到我身边来的,万物之初便是始,四季由春天开始,春天又由立春开始,那便叫立春吧。后来选了谷雨,她来的那日正好下了雨,谷雨的节气又刚过去不久,我便叫她谷雨。”
    “我心想,有了立春,谷雨了,那再来两个,便叫白露和冬至吧。”
    “那……”
    立春小心翼翼的问道,“那怎么没有白露和冬至呢?”
    “有的。”
    叶笙轻声道,目光变得迷茫飘忽,眼睛里闪过一丝痛楚。
    “大小姐,夜深了,咱们回房安置吧。”
    立春不想勾起叶笙不好的记忆,忙打岔道。
    叶笙轻轻摇头,“我不想回去,我就想坐在这里,静静的看这一池残荷,这一轮明月,静静的想一些心事,想一个……”
    不该想的人。
    她突然住了口,良久,才再次开口,却不再延续之前未完的话,“白露和冬至,是一对姐妹,姐姐有十岁了,妹妹七岁,父母刚过世,家产又被叔伯霸占,姐妹俩快要饿死了,无奈去求人牙子把她俩卖掉,人牙子把她们带进府,娘亲嫌姐姐年纪大了,怕养不出忠心,但姐姐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求娘亲收留,说京城里的这些贵人府里,都嫌她年纪大,怕忠心不够,她可以走,但妹妹还小,一定能养出忠心。”
    “她头都磕破了,鲜血直流,我不忍心就求娘亲留下了。我给姐姐取名叫白露,给妹妹取名叫冬至,白露年纪大人又聪慧,不用教就能独当一面,于是,娘亲便让白露贴身照顾我,冬至离不开姐姐,见不着人就哭,便在我的院子里也当了个小丫鬟。那时候你和谷雨还在嬷嬷那里受教,因此,你们不知道这些事情。”
    “那后来呢?”
    “后来?”
    叶笙的神色倏地冷了下去,眼神冷厉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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