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纤红做这道菜,是因为弟弟非常喜欢吃。
每次新鲜煮的白切鸡,如果吃不完,她就会装进海碗里,淋上黄酒、花椒、盐、八角等香料和凉白开搅拌而成的卤水,没过鸡肉后放到冰箱里,放上一星期也不会坏。
弟弟来了想吃,直接从卤水里捞出就行,卤得越久,香味越浓,咸香鲜滑,特别下饭。
两人虽然胃口不错,吃得其实不多,除了酿豆腐彻底光盘,醉鸡吃了半碟,酸菜鱼头汤还留下一大半,青菜也没有吃完。
“好饱。”章诗萍放下筷子,抚着肚子叹了一口气。
叶纤红白了她一眼,这个章诗萍一放松,就丑态毕露,没有一点淑女的样子。
如果被她的家人看到,不知道还有没有信心介绍给温俊。
章诗萍装作没看到,站起来摇头晃脑地走到客厅,懒洋洋地瘫倒在沙发上。
她也是没办法,本来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偏偏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时时刻刻被提醒,要稳重要淑女,让她非常不耐烦。
和章妈来到虞城后,章妈虽然也会念叨她,相比在香港,却是轻松多了。
跟叶纤红认识后,认准她是个大事精明,不拘小节的人,不会因为这些而看轻自己,所以在她面前越发惫懒。
“咦?这是谁画的漫画——”章诗萍无意中看到茶几上有几张铅笔画,画的是几个运动男孩,虽然线条稚嫩,却非常生动传神。“非常有天赋啊!”
“什么东西?我看看——”叶纤红放下手中的碗筷,快步走到客厅,在章诗萍身边坐下来,看到她手里拿的几张复印纸,认得是弟弟临摹的《篮球飞人》,笑道:“这个啊!是我弟弟画的。”
弟弟的画被章诗萍这样夸,叶纤红非常骄傲,比自己干出成绩还要高兴。
“不错嘛,你弟弟很有绘画天赋。”章诗萍本身是学工艺美术出身,后来又学了服装设计,对画画这一块比较懂行。“你可以培养培养他,说不定叶家会出个画家呢?”
“还是算了吧,我弟弟都十六岁了,想学也晚了。”叶纤红不是容易被忽悠的人,觉得章诗萍夸张了。“我记得那些学画画的,大多从小就开始培养了。”
“那也不一定,半路出家成功的也不少。”章诗萍反驳道。“有机会给他找个老师,浪费了可惜。”
不过也就是这样说说,毕竟是叶纤红的家事,她不可能胡乱干涉。
“行。”叶纤红也没有跟她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我会考虑的。”
等弟弟回来,听听他的意见吧?
叶纤红重生一回,有的事已想通了。
只要弟弟开心健康地成长就好,她不会强迫他去做不喜欢的事。
“对了,你现在已是我们工厂的设计师,什么时候能推出新款式啊?”见叶纤红说完,站起来回厨房继续洗碗筷,章诗萍跟在后面问道。
“这个等我考虑好了再说吧。”叶纤红上一次和章妈一起吃饭,其实已想好了思路,不过没有完善好,所以没有马上提出来。
她的这个计划,是受前世某个服装品牌启发,想借鉴他们曾经走过的路。
不过现在的消费市场,跟几年后相比,区别还是很大。她需要观察一段时间,再决定是不是推出那个品牌的经营模式和顾客定位。
“哦——”见叶纤红迟疑,章诗萍有些失望,忍不住催促道。“别让我们久等啊!”
厂里现在主要生产夏天的衬衫、长裤和裙子,款式不多,受叶纤红那一次那番话的影响,章诗萍母女剔除了一些价格虚高,华而不实的款式,全力加工跑得出量的大众款。
但是以后的路到底怎么走,两人还是下不了结论,所以想看看叶纤红的设计,再决定是不是接受她的模式。
“放心吧!我有数的。”叶纤红答应一声。
……
第三十一章弟弟回家
郑兴安放学后,坐车来到虞城,一路走到姐姐的家里。
因为有随身听陪伴,这段路并不觉得漫长和无聊,感觉一转眼就到家了。
“姐,你煮什么好吃的,这么香——”郑兴安刚一到门口,鼻子就闻到一股香味。
这股香味,跟姐姐平时做菜时的浓香不同,非常浅非常淡却特别清甜,感觉肚子一下子饿了。
“回来了啊!”听到弟弟的声音,叶纤红洗了洗手,从厨房里走出来。“我煮了锅排骨汤,给你补身子。”
像老妈子一样接过弟弟的书包,放到茶几,搂着他的肩坐到沙发上,一只手下意识地就要去揉他的头。
“姐。”见姐姐又伸手过来,郑兴安抗拒地扭了扭身了,不高兴地叫道。
“行,行,姐知道了。”见弟弟学会拒绝了,叶纤红无奈地拍了一下他的肩,收回自己的手。
这时候才发现,一个星期没见,弟弟变化有些大。
个子像是突然拔高了一截,不像以前只到自己的眉头。因为赶了路,脸微微发红,看起来有种男孩子的健康美。婴儿肥的脸也明显清瘦了些,越来越有小帅哥的模样了。
因为剪了个帅气的发型,身上穿的又是叶纤红精心挑选的全棉衣裤,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清爽阳光,跟原来那个穿成土包子的形象比,真的有天壤之别了。
“饿了吧,我先盛碗汤给你喝——”叶纤红心情复杂地站起来,到厨房给弟弟盛汤。
对于弟弟的长大,叶纤红说不出是喜是忧。
喜的是弟弟长大了,很快就能为这个家分忧,爸妈肯定很高兴。
忧的是男孩子长大后,大多数会变得比较独立,喜欢跟同龄人玩在一块,不再跟家人亲近,有心事也不愿意说出来,以后只怕越来越没有机会,像以前那样跟他亲近了。
不过总的说来,还是高兴多一点。
郑兴安接过姐姐端来的汤,小心放到茶几上,坐直身子开始吃东西。
先夹了一小段玉米,抓在手里啃着吃,这甜玉米非常软糯,几口就吃完了。又喝了一口汤,一股玉米萝卜的鲜甜,充溢整个口腔,忍不住嚷道:“姐,这汤真鲜。”
“喜欢就多喝一碗。”见弟弟喜欢,叶纤红笑着说道。“萝卜玉米炖久了,没什么味道,鲜味都进汤里了,你还是多吃几块排骨吧——”
她一点也不担心弟弟喝了两碗汤,等一下会吃不下晚饭。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胃就像无底洞,你就算给他再多的食物,等一会就又饿了,照样吃得下东西。
“哦。”郑兴安应了声。
他原以为只能喝点汤,排骨得留着晚上当菜吃,还在奇怪姐姐怎么这么糊涂,把骨头也一起盛给他了?
听姐姐说排骨可以吃掉,他马上夹起一块,大口咬下去。
排骨炖了几个小时,早就酥烂了,肉挂在骨头上,不必用力嚼就碎了。郑兴安把肉啃下来咽下去后,舍不得吐掉骨头,就夹住吮了一下,又试着咬了咬,发现骨头早就酥软,轻易咬碎了。
他嚼着骨头,直到没味道了,才吐出渣渣。
叶纤红望着弟弟,见他一付恨不得把骨头当成肉,全部吃下去的模样,强忍着没有出声,暗里心疼极了。
以前家里穷,很少买肉,即使买也会挑肥一点的买,用来煮油豆腐或蒸霉干菜。
排骨贵又不经吃,一般不会买。
即使买了,也是用来招待重要的客人,自家人舍不得吃。
弟弟一年到头吃不到荤腥,肠胃没有一点油水,自然非常馋。
最近她虽然买过几次肉,也带弟弟吃过几次大餐,但是回学校后,那里的条件肯定不如在自己身边。
爸妈又是非常节省的人,就算家里买了肉,每餐也只拿出一点点,舍不得多吃。
更不可能像她这样,排骨直接用来炖汤喝。
弟弟长这么大,还没有喝过排骨汤,更不用说这种老火慢炖出来的汤,难怪他会觉得特别鲜了。
农村里有一些老习惯,比如说不管烧猪肉还是鸡肉,都不会煮得太烂,怕油被熬出后肉就少了。
叶纤红记得有一年腊月,家里正在煮过年吃的红烧肉,她在灶下烧火,妈妈因为在客厅包粽子,一时忘了看灶,等想起跑进厨房,发现锅里的肉煮烂了,心疼得不断自责。
话里的意思她一直记得,妈妈怪自己疏忽,肉煮过头,到时装碗时,就会少了一碗。
“姐,今天体育课五十米测验,我得了第一名。”郑兴安把碗里的东西吃得干干净净,放下筷子抬头对叶纤红说道。“老师想叫我参加体育比赛,还说如果得了名次,考高中可以加分——”
“哦?”叶纤红一怔,望着弟弟明亮的眼睛里,全是信赖的目光,笑道:“那你自己觉得呢?喜欢成为体育特长生吗?”
上次跟弟弟跑步时,给他喝了点稀释后的灵水,跑步结束后回家,他全身多了一层污垢,应该也是排毒洗髓了。
当时看不出什么,几天后就有了明显的变化,不但跑步能得到第一,连个子也明显长高了。
至于要不要参加体育比赛,她的心里其实也没有答案。
青春期的男孩子,能多运动肯定是好事,不但对生长发育有好处,还能提高身体免疫力。
叶纤红前世长期健身,重生后也天天跑步,还带着弟弟跑过,就是希望姐弟俩都有一付好身体。
即使家人都喝了灵水,锻炼依然不能少,只要坚持运动,才能保持身体的协调性和柔韧性,防止身体肌能退化。
她唯一担心的是,万一教练心术不正,为了出成绩,不顾弟弟的体质,超强度训练他。
前世的媒体,曝光过类似的消息,有的教练为了拿奖牌,不顾自己运动员的身体现实,长年超负荷训练,给他们的身体造成严重后果。
有的甚至逼他们吃一些对身体有害的东西,这样的运动员虽然拿了名次,但是一退役,身体马上就跨掉了。
第三十二章现实版的野蛮女友
“我还是更喜欢画画。”听姐姐问自己的意见,郑兴安搔了搔头,最后不好意思地回道。
这件事老师既然提出来了,肯定会找家长谈,所以根本瞒不住。
郑兴安虽然觉得能被体育老师重视,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毕竟他以前成绩中等,在学校一直不受重视。
但是要他天天训练跑步,那种枯燥和无聊,他还真是接受不了。刚好今天要来姐姐这边,他觉得还是先告诉姐姐比较好。
爸妈耳根子比较软,万一他们答应了,还靠姐姐帮他说话。
“那就不要去了。”叶纤红无所谓地答道。
她读高中时,班里也有两个体育特长生,非常辛苦。除了早上要提前去上学,放学后留下来训练外,假期也经常要去比赛,叶纤红舍不得弟弟吃这个苦。
更重要的是,跟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肯定也会减少,既然他也不喜欢,叶纤红自然不会勉强他。
“哦。”郑兴安见姐姐果然支持自己,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对了,安安。”叶纤红想起章诗萍的建议,问弟弟:“你这么喜欢画画,要不要找个专业的老师,教教你呢?”
“漫画有人教吗?”郑兴安惊讶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