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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
    这道菜也是她前世最拿手的招牌菜,用来招待闺蜜,没有一个不夸奖的。
    跟传统的做法相比,叶纤红在里面加了腐乳汁,腐乳是豆制品发酵而成,本身就有丰富的微生物,使排骨在小火焖的时候,更加容易酥烂。而绍酒又会让肉质变得更松软,嚼着带劲又不柴。
    “不行,我先尝尝其它,说不定有更好吃呢?”苏思诗难得地跟她开玩笑。
    “那就尝尝这九节虾。”叶纤红夹了一只虾到她的碗里。“我焖前腌了不少时间,应该比以前做得更入味。”
    第八十八章开店准备
    吃完晚饭,苏思诗揉着肚子站起来,直说吃撑了。
    “没关系,等一下我陪你去外面走走,消消食。”叶纤红坏笑着安慰道。
    两人一起收拾好桌子,一起到厨房洗碗,挤在狭窄的空间里,聊着工作中生活中的琐事。
    “对了诗诗姐,你朋友那边还有松狮犬吗?”叶纤红记起这件事,连忙问道。
    不知道怎么搞的,她老是忘记这件事。
    “干嘛?你有一只还不够啊?”苏思诗惊讶地反问。说完转头望了望,疑惑地问:“对了,你养的狗呢?怎么没看见?”
    所有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因为楼房空间小,活动的场地有限,所以狗狗更粘主人,经常是主人走到哪,它就跟到哪?
    叶纤红家的狗,她进屋后一直没出现,也没听它叫,真是怪了。
    难道它转手送人了?
    “在阳台。”叶纤红回答道。“我嫌它出来吵人,所以没放出来。”
    甩了甩手上的水,她走进自己的卧室,打开阳台的门,把狗从空间放出来。
    低下身子摸了摸它的背,还好,身子是干的,估计自己离开后,没下河捉鱼,倒不用担心它湿漉漉地把房间搞脏了。叶纤红夸奖似地拍拍它的头,狗狗兴奋地直起身子,撒娇似地朝她怀里钻。
    刮了一下它的鼻子,叶纤红直起身,往厨房走去,狗狗摇着尾巴,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
    苏思诗从厨房出来,看到叶纤红身后松狮犬巨大的身影,惊呆了。
    “怎么回事?它怎么这么大了?”苏思诗见狗狗跑到自己面前,苦瓜脸虽然看起傻傻的,但是极像狮子的蓬松毛发,还是把她吓得后退一步,忍不住惊骇地问。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吃得多睡得好吧?”叶纤红装傻。“对了,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呢?”
    俯身拍了拍狗狗的脑袋,叫它别吓人,到一边玩去,防止它不知轻重,伤害到诗诗姐。
    苏思诗见它居然能懂叶纤红的意思,圆滚滚的身子听话地跑开了,已没了刚才的害怕,反倒喜欢上了它呆萌的样子,想着自己是不是也养一条。
    “你也知道这是松狮犬,是名贵犬,有的话也早给人高价买走了。”苏思诗没好气地回答。“哪里还会有剩下?”
    “哦。”叶纤红应了声。
    心里其实早有猜测,所以并不觉得失望。
    “那我只能这样回复章诗萍了。”叶纤红叹了口气说道。
    “那个章诗萍到底有什么好,你这样为她的事操心。”苏思诗白了她一眼,脸上明显不高兴。
    叶纤红为章诗萍做的事,她全部听说了,心里颇不以为然。
    倒不是对章诗萍这个人有什么成见,而是为自己的好姐妹不值,叶纤红跟她结交中的付出,跟章诗萍的付出完全不对等。
    朋友之间的交往,虽然不一定要市侩到用物质去衡量,但这是一种态度,代表朋友在你心目中的地位,总不可能像那些花花公子一样,只是嘴上说说没有行动吧!
    最关键的是,章诗萍出生香港,家境优厚,而叶纤红出生农村,一无所有。以章诗萍的的条件,不应该这样占叶纤红的便宜。
    “没办法,我朋友太少,能帮则帮吧。”叶纤红淡然地回答,“再说,人与人之间讲究缘份,既然她当我朋友,我也没必要跟她斤斤计较。”
    有些话叶纤红没有说出来,她心里其实有竿秤,谁好谁坏心里一清二楚。
    何况朋友之间需要时间观察,不能单凭一两件事就把人否定死。有的人平时看着不怎么靠谱,一到关键时候,会雪中送炭的,说不定也就她一个而已?
    见苏思诗依然不高兴,叶纤红连忙抱着她的胳膊拍马屁。“不过这么多朋友里,只有诗诗姐才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算你有良心。”苏思诗白了叶纤红一眼,难得地傲娇了一下。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来,开始商量招聘的事。
    美空店开张,想维持正常的运转,起码的工作人员不能省,所以两人定下了招五个人的打算。
    首先是前台文员,它是美容店的门面,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所以要求比较高。既要长得漂亮,又要有高中以上学历,能说会道,善于协调顾客的矛盾。
    两人各自说了想法,一致倾向于招一个年纪略大一点的女孩子,最好有三十来岁,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人生阅历,耐心细致,毕竟她们的美容店,顾客大多非富即贵,个性太单纯的怕是应付不来。
    然后是招两个有经验的美容师,这个反倒简单,只要人品没问题,技术过得去,就可以了。
    最后是两个美容助理,它们既是打杂的,又是学徒,叶纤红倾向于招对美容行业有兴趣,又有悟性的女孩子,年纪小一点没关系,只要人品好,不浮躁,肯安心工作,学会了不会马上跳槽的就行。
    这个说说容易,其实最难。
    好在这时候流行试用期,那就先招两个进来试试看,如果不行,再换人。
    至于人数,可以根据情况再调整,也没必要定死。
    商量妥当,苏思诗打算明天就叫人写几张招聘广告,去各处张贴一下,后天上午在美容店门口现场招聘。
    面试的工作得交给叶纤红,她也没意见。
    事情谈好,两人站起来,打算去附近消食。
    松狮犬现在不敢带出去了,免得它闯祸,叶纤红装模作样地把它赶到阳台,随即收进了空间。
    “对了,诗诗姐,你的婚期定了吗?”两人在小区里随便走的时候,叶纤红忽然问道。
    两人会认识,就是因为在胖老板的店里帮她化妆,苏思诗非常满意,才认识的。
    现在过去一个多月了,也没听她提起,什么时候需要帮她化新娘妆,难道这桩婚事有什么变故?
    “估计要到年底了。”苏思诗一脸平静地回答。
    “哦。”听苏思诗情绪不高,叶纤红应了声,不好意思再问。
    “别多想,没事。我又不是第一次结婚了,不想搞得风风雨雨的。”苏思诗知道叶纤红误会了,解释道。
    “那就好。”叶纤红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别人怎么看不重要,自己幸福最重要。”
    “嗯。”苏思诗微笑着转身,揉了揉叶纤红的头。“到时你来给我做伴娘吧——”
    “没问题。”叶纤红笑着应承下来。
    第八十九章招人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招聘的日子。
    这天早上叶纤红锻炼回来,洗澡后简单吃了点早饭,换上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黑色的长裤,将长发盘起来,让自己看起来精明干练一点,拿着装了纸笔的文件袋,往美容店走去。
    院子门锁着,门口已有十几个女孩子等在那里,应该是看了招工广告后,来面试的。
    这栋独门独户的小院经过装修后,比原来气派多了,外墙贴了淡金色的磁砖,给人一种低调的奢华感。那株藤本蔷薇经过精心修剪,看不到枯枝和黄叶,粉红色的鲜花挂满枝头,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
    而刷了银漆的铁门上面,挂了一块巨大的铝合金材质的黑色横框,上面有几个突出的立体大字,写着:纤诗美容会所。
    这个店名是她和苏思诗商量后定下来的,从各自的名字里取了一个字,听起来也非常适合。
    叶纤红打开院门,看到院子里的绿化也重新整理过,藤本蔷薇的根部围了个小小的花坛,周围种了些葱莲,虽然没有开花,倒也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墙角周围种了一些长寿花和吊竹梅,布置得非常雅致。
    另一边的院子中间,摆了套藤制户外沙发,四把带扶手和靠背的宽大椅子,加上一张圆形的小桌子。桌子中间还撑了把巨大的户外伞,把夏日的阳光挡在了外面。
    叶纤红游目扫了一圈院子,对里面的布置非常满意,从屋里扛出一张写字台,放在屋檐下,又拉了两把椅子出来,一把放在对面,一把自己坐下来,准备面试。
    因为招聘条件限制比较多,进来面试的女孩子,大多外形不错,这时候也不像前世要填复杂的报名表,只是叫她们排好队一个一个面试。
    排在第一位的是一个圆脸的女孩子,看起来非常甜美,她应聘的是前台文员。
    叶纤红通过询问她的工作经历,就知道这是个傻白甜型的女孩子,这样的性格在有的单位或许受欢迎,但是不符合自己的要求,也没有直接拒绝,反而问她愿不愿意做美容助理。
    在叶纤红看来,这样的年纪和性格,做美容助理无疑更合适。何况做美容助理刚开始时虽然辛苦一点,赚的钱也不多,可是学会这项技能,以后赚钱就容易了。
    反而是前台文员,大多吃青春饭,除非你的能力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才能在三十多岁后,从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小姑娘摇摇头,叶纤红有些无奈,只能抱歉地拒绝了她。
    第二位是个少妇,应该有三十二三了,她来应聘美容师。
    叶纤红也没有废话,直接从抽屉里拿出准备好的化妆包,叫她给自己画一下眼睛。
    现场还有这么多人在排队,叫她画完整的妆,太耗时间了。
    那个女人也不啰嗦,先从里抽出一支眼线笔,开始画眼线。
    叶纤红拿着小镜子,观察她的手势和步骤。
    基本上还算规范,只是受这个时代的技术所影响,所以并没有达到她的要求。
    叶纤红又问了一下她的工作经历,听说她以前在沪市干过美容行业,结婚后因为儿子出生,没办法正常上班,所以赋闲在家。现在儿子上幼儿园了,想重新出来工作,赚点钱减轻家里的压力。
    “行,你通过了。”这样的工作经历和基础,满足自己的招聘条件了。叶纤红也没有废话,把她的名字记录在本子上,直接拍板录用她。
    基础不错,只是最近几年没有工作,跟时尚有些脱节,培训一下,应该就没问题了。
    那个女人大喜,问了几个小问题,听说明天起要培训几天,也没有意见,笑盈盈地回去了。
    后面一个女孩子依然应聘前台文员,同样没有达到叶纤红的要求,只好回绝了她。
    接连几个不合格,让叶纤红有些焦虑,看后面只剩下一半人了,才招了一个,难道上午没法招齐,下午还得继续?
    后一位的是个二十四五的鹅蛋脸女孩子,头发跟叶纤红一样盘着,上身白衬衫,下面黑色的一步裙,坐在叶纤红面前时,双手优雅地放在膝盖上,给人一种非常职业化的感觉。
    “你好,怎么称呼?”叶纤红对她的第一印象就非常好,笑着问道。
    “我叫董采玉,应聘前台文员。”女孩子的声音有种特别的抑扬顿挫,听起来非常舒服。
    叶纤红突然想起了前世那个林志玲,面前女孩子说话时并没有娃娃音,带着种年轻女孩子特有的清亮,但是偏偏给她类似的感觉,听得人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非常地嗲。
    但是她的行为举止,却非常自然,没有做作的感觉,似乎天性就如此。
    叶纤红暗暗下了结论,这样的就是俗称的天生尤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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