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三人篮球比赛后,胡向阳开始把安安当作成年人看待,有事也会跟他商量。
像现在两人边写作业,边插一些学校的事。
叶纤红白了胡向阳一眼,怪他影响安安写作业,又一想,作业对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来说,其实没那么重要,又不去管他们了。
王茂琳直到七点钟才过来,进来时脸上有些红晕,看来是喝了酒。
“茂琳姐,刚才是不是请老同事喝酒了?”叶纤红笑着问道。
“是的。”王茂琳笑道。“面试结束后,我在王子饭店定了个包厢,请大家吃了一顿。”
今天应该是她最扬眉吐气的一天,作为最早离开棉纺厂的人,本来是被大家同情的那个人,现在却成了最成功的人。
不但领着高薪,出入能开车。因为工作出色,老板还奖了一套房子给她,马上就可以摆脱原来那套破房子了。
最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她今天直接代表老板,来面试他们,甚至连多少工资,也直接作主定了下来。
这得要多受老板信任,才能做到啊!
在棉纺厂时,别说王子饭店,就是其它上档次一点的饭店,也请不起啊!
毕竟这种地方吃一餐,最起码得几百块了,他们一个月才多少工资。
原先对王茂琳所在公司抱有怀疑的人,在一顿饭吃完之后,再也没有人担心了。
很明显,这家公司比较赚钱,否则就算王茂琳是经理,也不可能这样乱用钱。
因为高兴,王茂琳多喝了些酒,到现在都有些微醺的感觉。
“人谈得怎么样了?”叶纤红问道。
“几个人全部答应过来。”王茂琳回答道。
“好,干得漂亮。”叶纤红兴奋地站起来,跟她击了一下掌。
王茂琳的脸上,就露出更开心的笑容。
“工资我照公司的标准说了,两个我最看重的人才,给八百一月,其它四个,五百一个月,发后根据贡献进行调整。”王茂琳又解释了一句。
尽管他们都有管理经验,不过跟自己和谢建奇几个相比,应该还有差距,所以少给一些,也方便老板给他们加工资。
如果一次加足了,反而让他们推动了动力。
“不错。”叶纤红明白她的心思,夸奖道。“茂琳姐越来越有大将风度了。”
王茂琳就笑。
今天喝了点酒,她的反应比较松驰,不像以前总是克制着。
“王经理,还有没有其它素质好一点的管理人员?”苏思诗好不容易等两人的对话告一段落,着急在问道。
“管理人员肯定有。”王茂琳得意的一摆手。“棉纺厂上千个职工,至少有四五十名管理人员。关键还要看你需要什么样的人,我好分析有没有人适合你的需要。”
她现在的管理理念,完全受叶纤红影响。
一个再没用的人,只要放对位置,也能超常发挥作用。
所以会用人,才是人才存在的基础。
第五十三章王茂琳挖人
第二天早上,王茂琳陪着苏思诗,去面试了一些人。
最后苏思诗得偿所愿,招到了三个需要的人才。
吃了午饭,王茂琳又回余杭了,叶纤红也恢复了平常的生活。
至于招好的人,因为马上要过年了,打算年后再让他们上班。
年关越来越近,大棚蔬菜已开始成熟,有人担心后面菜多,销售困难,所以提前上市。
温俊那边是来多少收多少,一点不含糊,价格也给得不错。
这下子菜农更安心了。
有些聪明的人,于是放缓上市时间,准备在春节前十来天,再正式出售。
温俊知道后,劝他们正常上市即可,没必要往后拖,因为都是他来收购的,价格全部一样。
如果一齐延后,到时蔬菜太多,来不及发出去,等大家过年去了,就只能年后再收了。
这才绝了一些贪心鬼的小心思。
叶纤红的蔬菜批发中心,现在每家店铺门口,都忙个不停。
郑建国大棚里的瓜果,依然在采摘。
这些货是直接供给王子饭店和周边几家饭店的,倒不用担心卖不出去,所以他每天采摘一些,让王子饭店,每天能吃到最新鲜的蔬菜。
这样的好处很明显,采摘期长,产量自然也高了。
叶纤红有一次回家的时候,尝试着把空间里的水,移出一部分,装进爸爸浇水用的水池里。
水池就建在大棚边上,其实就是地下埋了一只可以藏进三个人的大缸,装满水后,就足够给大棚浇水了。
没想到用空间水浇菜后,大棚的瓜果产量,明显提升了。
像黄瓜、番茄、茄子这些品种,一般都会有固定的开花次数,采摘到一定时候,它们就不会结果或者很少结果了。
但是这些瓜果明显违反了这个规律,不管摘了多少,过几天依然会开花结果,似乎无穷无尽。
叶纤红这才知道空间水看着不起眼,其实也有一部分灵液的成份。
好在只是倒了一部分进水池,倒不用担心被人看出马脚。
有一边在大棚边走的时候,叶纤红又忽发奇想。
大棚与大棚之间,挖了一条宽约半米,深约三十厘米的排水沟,如果在这里养些泥鳅,不知道会不会多了一项收入。
跟爸爸说了之后,郑建国也不知道行不行?
“那就试一试,我买几斤泥鳅放养在这里,如果行的话,半年一年后,说不定会繁殖一大批,如果不行,也没什么损失。”叶纤红说道。
“行。”郑建国也没拒绝女儿的好意思,答应下来。
下一次回去后,叶纤红从空间抓了十几斤泥鳅,又从空间舀了两大塑料桶水,分别倒在几条沟里。
这些泥鳅一直养在空间里,活性好,生长也比较快,叶纤红从心底来说,还是相信它们能在这里存活的。
唯一担心的是,周围都是泥土,如果它们钻进大棚底下,或者钻到别人家的沟里,那就没戏了。
当然必要的预防工作还是要做的,在排水沟连接别人家田里的地方,用竹编的筏子,堵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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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午,叶纤红拉着苏思诗来到自家的工作室,准备给她定做一件婚纱以及旗袍。
款式都是她设计的,仿照前世自己最喜欢的样式。
前世尽管没有结婚,可是每次上网,看到好看的婚纱款式,都会把图片下载下来,没事一个人静静欣赏。
旗袍同样用了前世最流行的复古式刺绣盘花设计,颜色是大红底的金色花纹,看起来雍容华贵。
苏思诗从头到尾微笑着,没有出声,由着叶纤红喋喋不休地诉说设计理念。
自己要跟蒋建光结婚的事,已通知了家里。
在知道她决定不办婚礼,只是请关系好的朋友聚一聚,爸妈也没有意见。
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件事说完后,就等于结束了。
他们既没有跟她商量要穿什么,也没有提起家里会出什么嫁妆,好像她已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现在这次二婚,已跟家里无关。
这让她更加心寒,没有再回娘家提起这件事。
好在有小红,准备亲自给自己打扮,这让她心里稍微安慰了些。
新房是蒋建光定的,蒋家最近新开发了一个楼盘,已造得差不多了。
他给自己留了一间顶楼,准备做成跃式套房,现在已装修完成。
叶纤红不是很清楚诗诗姐家里的情况,只是觉得她跟家里人不亲,那她就当回娘家人,替她操心一次。
直到傍晚,衣服的主要样式做出来,于是叫苏思诗试穿。
叶纤红拿了把梳子,帮她把头发盘起来,这样穿上婚纱后,整个人立马就变得年轻漂亮了。
“怎么样?喜欢吗?”叶纤红把她拉到镜子前,问道。
“嗯,很好。”苏思诗笑着点头。
小红对服装的设计真的有天赋,像这样的婚纱,国内应该没有几家公司能设计得出来,只有国外的专业人员,才有这个本事。
给自己穿,有些浪费了。
“那就好。”叶纤红站在她旁边,笑着说道。
能让诗诗姐喜欢,她觉得很有成就感。
她其实不赞成诗诗姐现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二婚怎么样?难道一个人遇人不淑,就不能改正了?
换下婚纱,交给金大姐继续加工。
现在这样还没好,接下来要串上一些亮片,裙摆下面缝上一些玫瑰花,总之细节方面不能马虎。
然后又是试旗袍。
苏思诗到了这个年纪,算得上是一生中状态最好的时候,全身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特别是臀部的足够挺翘,看起来非常完美。
“诗诗姐,你的身材真的太完美了。”叶纤红在旁边赞了一句。
像她自己,虽然身材不错,可是穿旗袍的话,就会显得不够丰满。
这一点看前世的章子怡穿旗袍,就知道了。
因为不够丰满,就显得撑不起来,远远没有巩利的风情万种。
“老了。”苏思诗掐了一下叶纤红的脸。“你看你,脸上的肉弹性多好,我都有些松弛了。”
这是没办法的事,女人到了一定年纪,皮肤松以及下垂,谁也没办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