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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节
    季遥歌始料未及,后背重重着桌,将桌上图纸扫得凌乱,等回过神时,已一条腿被人提在半空,另一条腿垂落桌案,衣裙撩至腿/根,半遮半掩着晦暗风情,再看擒住自己脚踝的不过是个虚淡的人影,微俯着背似要压来,那画面越发邪恶,勾得心底那点邪念都要满出来了。
    但幸好,清明仍守着。
    “松手。”她蹬腿。
    元还冷笑,握着她脚的手用了点力,不过也没再进一步。虽借用外力,但也没到能为所欲为的地步,他可不想再像上次那般,话都来不及交代齐全就被迫离开,只是还来不及松手,塔外却传来守卫声音:“花眠公子求见。”
    因这几日花眠时常来塔里寻她,守卫并不阻拦,花眠的脚步声几乎和传音同时响起:“遥歌,我来了。”
    季遥歌脸色微变,大胆归大胆,她并没有让人窥望的癖好。
    “快点松手。”她催促。
    “你在和谁说话?”花眠已走到塔室外。
    “站住,别进来。”季遥歌厉喝。
    “让他进来!”元还却是低语道。
    拿捏着她脚踝的手向旁一抛,足尖在半空画了个弧,他的手掌不轻不重地在她侧/臀甩下一掌:“起来,别耽误正事。”
    “……”季遥歌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让人这么对待,一张脸红得彻底,怔怔站在桌边,平息了好一阵才冷静下来。眼前人影再度消失,声音却照旧四平八稳:“让那小子进来。”
    季遥歌有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郁闷,还发作不得,技不如人输了,只能等下次再扳回来。花眠还站在塔室外,正摸不着脑袋,听里面又是声:“进来吧。”这才大摇大摆走进塔室,见到桌上凌乱的图纸不免惊讶。季遥歌却已在元还的提示下,取了新纸铺开,闷闷道:“阿眠,研墨。”
    花眠不解:“你要做什么?”
    “画图。”季遥歌已执笔站在案前,手被温热劲道握住。
    花眠还真认认真真研起墨来,看着季遥歌沾墨落笔,在纸上勾出利落线条。元还站在她背后,一手施力指引她作画,另一手扶着她的腰,时光缱绻,满室静谧,倒真有几分红袖添香的情致。
    一时画将毕,花眠已看直了眼,直问是何物。季遥歌按元还所言复述给他听:“靠你的无灵水泡,每日半个时辰进展太慢,这是可入幻池的梦虚舟,材料塔里都有,我们将其造出后再入幻池,会快上许多。”
    花眠则捧着梦虚舟奉为至宝:“乖乖,你竟还有这本事?怎不早点拿出来?”他出身铸剑世家,对这类东西最为敏感,一眼便看出此物之精妙来。
    这问题季遥歌却不好答,只能笑笑,听他在那边感慨万千:“好巧妙的想法,我怎就没想到?瞧你很有铸造天赋,有没兴趣往这方面发展?我可以为你引荐良师!”
    季遥歌便听到元还发出一声呵笑。
    想他元还何等人物,还需要这乳臭未干的小子推荐良师?
    “不了,我对铸造并无太大兴趣。走吧,我带你去找材料。”季遥歌转开话题,领着花眠去寻材料。
    这塔虽不是元还现下的五狱塔,但毕竟出自同一人之手,物品的收纳摆放不会差太多,元还很容易就引导季遥歌找到所有物品,季遥歌又与花眠费了翻功夫,将所有材料逐一搬出。五狱塔本就是元还炼宝铸造的地方,里面各色工具家伙齐全,要炼成这梦虚舟只是时间问题。
    为了让进度更快些,季遥歌索性将薛湛与袁牧青也请了过来,四人聚在底层塔室,以季遥歌为主,同心协力造舟,季遥歌又在元还指点下,一步步领着他们将梦虚舟造出。
    时过六月,梦虚舟终于造成,前后历时三个月余,离他们进方都,已有近半年时光。
    舟成这日,恰是方都每年一度的普恩日,各家各户置流水席于家门前,宴请四方来客。那是自上古战乱时期流传下的传统,流水席是为战祸中流离失所的百姓所备,一万年过去,方都虽不再有生死,但也没了盼头,这个普恩日做为信仰被传承,承载着没有尽头的生命里难得的激情,是整个方都最为热闹的节庆。
    袁牧青在这里呆了半年多,已融进方都,身为长岚宗宗主之女,她却有颗向往平凡的心,在普渡节这日也入乡随俗地置办了一桌流水席,将花眠、季遥歌、于海和孙不离都请过来同乐。
    这三个月来,元还都保持着同样的出现频率,没再出现过之前突然消失的情况,他极为自律,定下了目标便要一丝不苟执行,分毫差错都容不得。三天呆在方都,三天回太初,他一心专注在方都的山经水脉上,季遥歌几人打造梦虚舟期间,他已将整个方都摸得透彻。普恩节这日,元还恰在方都之内,因梦虚舟事了,他便跟着季遥歌同来,只是可惜,没人看得到他。
    人间的流水席,荦肉香浓,素菜青翠,红灯笼高悬,落满地华彩,喧闹声音忽远忽近,围绕四周。
    袁牧青着一袭家常小袄,穿梭在厨间与宴席之上,语笑晏晏,薛湛难得面露笑意,主动与花眠举杯相谈。花眠喝了两杯酒,兴头上来,看着人家夫妻恩爱,不无羡慕:“薛兄,兄弟我真真羡慕你和嫂子。”
    恰逢袁牧青端来新酒,闻言打趣道:“花兄弟莫羡慕,我瞧季妹妹也是极好的!”
    这段时日花眠总与季遥歌同进同出,早就叫人误会。
    花眠闻言看向坐身边的季遥歌,凡间烟火将她染得平易近人,不再是先前那刻在骨子里的淡漠,他忽尔心动,手臂一伸就揽住她的肩,大大咧咧道:“当然是好的!”
    季遥歌正在喝酒,眼里有三分醉意,不是因为酒,只为这一刻欢喜,也没听清他们在谈什么,闻言只是高举手中小酒坛与花眠对碰,笑得醉眼惺忪。
    “人间浊酒,就这么好饮?”不妨冷冷的声音响在耳边。
    季遥歌笑道:“好饮。”浊酒涩口,自不比仙酿,然饮酒在心在情,心情好了,浊酒也是佳酿。
    花眠以为她在同自己说话,也回道:“好酒!”还要将自己手里的杯盏往她口中送,只道,“喝我这杯。”
    那杯子还没沾到她的唇,她已被元还拉了出去。
    砰——
    天际焰火忽起,照亮幽沉冗长的夜。季遥歌倚着墙,看这并不算精致的焰火,万华修仙界有太多太多更加璀璨的风景,却独独没有这份烟火气息。
    “大蜘蛛,人间如何?”她问他。
    “还行。”作为生于万华,长于万华的孩子,元还也是头一回接触凡间。
    凡间,并不像其他修士说得那样,污秽浑浊,充满蛊惑人心的诱惑,相反,这里拥有太多修士一生也参不破的东西。
    人间百年,于修士而言不过朝青丝暮成雪的短暂,却承载着生离死别、爱恨情仇,像一滴浓缩的酒液,苦涩甘甜,唯饮者自知。
    “你喜欢人间?”他也问她。
    烟火将她的影子投在墙上,细长柔弱,明明灭灭。
    “喜欢。”她微笑,“但不必沉溺,我是修士,我清楚。”她不是袁牧青,能全心融入,一意向凡。不管再爱,她都始终记得,她是个修士。风景再好,她也只是路过,修行之道,最难便是在这尘世之间种种风景中踏足而过,最后片叶不沾。
    她坚守的,是她的本心,亦是初心。
    “季遥歌,我想试试人间的酒。”他忽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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