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的小狼狗
朝雾其实早就想去见陆景睿了,他们虽然分开了将近十年,可毕竟携手走过了整个童年,对朝雾来说,她短暂的人生中最为幸福的时光便是童年时光。
故友重逢,她有无数的话想跟陆景睿说,她想请陆景睿去万珍楼吃饭,然后和他一起去看他们当年在万珍楼的牌匾后面刻下的字,她还想带陆景睿去她家的后花园里,把她和陆景睿小时候偷埋在篱笆下的女儿红挖出来看看……
那女儿红大有来历,朝雾小时候是个机灵鬼,每次看电视,看到好玩儿的总想效仿,那年夏天她也不知从哪部电视剧里看到古代人会把酿好的女儿红埋进土里,埋个二三十年,然后等女儿出嫁的时候,再挖出来喝。
原本很便宜的女儿红,被这么一埋,突然就成了至宝,宾客们都争着要喝一口。
这对年幼的朝雾来说,那可真是太神奇了。
埋一埋就能变宝贝?
那还等什么?埋!
于是她兴冲冲的叫来陆景睿,打算跟自己的小老弟一起实施埋酒计划。
地是现成的,坑也好挖,唯一的问题是——女儿红去哪儿找?
“有了!”陆景睿不愧是未来的华尔街奇才,一下子就想到了办法,“去我爸的酒窖偷!我爸酒窖里藏了可多好酒了,里面肯定有女儿红。”
“对哦!”朝雾一拍脑瓜,“我爸也有酒窖。”
两个大宝贝在这一刻达成了共识,纷纷回家准备坑爹。
然而朝爸爸和陆爸爸的酒窖里名酒虽多,却偏偏没有女儿红。
偷了两圈儿什么也没偷到,两个小不点儿都很失望。
“要不然埋五粮液吧。”陆景睿退而求其次道,“都是国产酒,味道应该差不多。”
“不要!”朝雾嘴巴翘得老高,“哪儿有结婚的时候挖五粮液来喝的啊?人家嫁女儿,都挖女儿红。”
女儿红听着多美啊,十年后挖出来,送女儿上花轿。
若换成五粮液,意境全没了。
朝雾闷闷不乐,一旁的陆景睿却红了脸。
结婚……嫁女儿……所以这酒是为了他们成婚那日而埋的吗?
少年青稚的身体里突然燃起了热血,陆景睿起身,握紧双拳,义正言辞的向他未来的老婆保证道:“你放心小五,我一定给你找来女儿红!”
“叫姐姐!”朝雾踹他。
不久后,陆景睿真搞来一坛女儿红——从他爷爷家顺的。
老人家都怀旧,喜欢喝老字号的酒,陆老爷子家的酒窖里不藏拉菲不藏威士忌,藏的都是各种老牌国酒。
于是在某个星空璀璨的夜晚,两个小不点儿抱着女儿红来到篱笆下,用小铲子哼哧哼哧挖了好久,将这坛来之不易的女儿红埋了进去,并相约,很久很久以后的未来,在朝雾出嫁的前一天,他们要重新回到这里,把这坛女儿红重新挖出来,一起坐在篱笆下,把酒言欢。
……
他们真的一起做了好多的蠢事啊,又蠢又天真,大人们称这是胡闹,可在朝雾心里,这却是属于她和陆景睿的传奇时光。
亦是她人生中最为快乐的时光。
想到这里,朝雾又有些生气:她珍藏着这些记忆,也一直把少年陆景睿装在心里,听说他回国了,她迫不及待的想见他一面。
可那小白眼儿狼呢?都回国这么长时间了,却从未想过主动联系她。
朝雾憋了一肚子的气,也不愿上赶着去联系那小白眼狼。
但这么耗着也不是办法,毕竟朝雾所剩的时日不多,哪里耗得过小白眼狼?
恰好有卖公司这个契机,于是朝雾便先派凌子霄过去打了个头阵,看看陆景睿的态度,然后再谈生意为由,约见陆景睿。
有了谈生意这个台阶,约见也不会显得太尴尬。
不过令朝雾诧异的是,凌子霄竟对她约见陆景睿反映这么大。
“你这是什么表情?”朝雾颦眉,面带狐疑的看向凌子霄,“我去见陆景睿有什么不妥吗?”
凌子霄意识到自己刚才失态了,他轻咳一声,不动声色的收敛了情绪:“恕我直言,不妥。”
朝雾眉头皱得更深:“有什么不妥的?”
卖公司这么大的事儿,老板不出面才不妥吧?
“霍司辰是知道您和陆总的关系的。”凌子霄不愧是凌子霄,须臾之间,便已经编好了借口,“您现在去见陆总,容易打草惊蛇。”
“不至于。”朝雾垂眸笑了,“卖掉朝氏企业可是步险棋,霍司辰绝不会猜到的。”
霍司辰当然不会猜到,这步棋走得太极端了,饶是凌子霄,在听到朝雾说她准备把朝氏企业卖掉的时候,也震惊到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亲耳听朝雾说,都不敢相信,霍司辰凭空去猜,又怎么会猜到?
但现在是霍司辰猜不猜得到的问题吗?
不,现在是他幕后老板马上就要掉马了的问题!
虽说凌子霄倒是挺想看到自家叱咤风云的幕后老板掉马,然后被朝雾吊打的画面,但他的职业操守却不允许他这么做。
他是个严谨认真又追求完美的男人,凡事都要做到尽善尽美,这件事他既然参与了,就绝不会让他幕后老板提前暴露。
“卖朝氏企业这步险棋霍司辰确实不会轻易猜到。”凌子霄沉声道,“但他现在一心想吞掉朝氏企业,关于您近期的动向他一定会格外关注。”
“而霍司辰知道您和陆总是青梅竹马,您此刻约见陆总,势必会引起霍司辰的警觉,以霍司辰多疑的性格,肯定会派人来查你们这次会面的目地,到时候走漏了风声,事情肯定会变麻烦的。”
凌子霄的分析不无道理,毕竟陆景睿现在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屁孩儿了,他家世显赫,又年少成名,年仅二十一岁便已经叱咤华尔街,如今回国,多少双眼睛正在暗中密切的关注着他?
朝雾约见陆景睿,在她看来只是青梅竹马重逢后的小聚,放在别人眼里,可就不一样了,尤其是放进生性多疑的霍司辰眼里。
朝雾见陆景睿到底谈了什么?他们是不是准备联手搞些大动静?这对朝氏企业未来发展会有什么影响?这对霍氏企业未来的发展又有什么影响……
金字塔顶端大人物们的一次小小会见,足以在下面刮起一阵规模不小的飓风。
朝雾细长的狐狸眼半眯,懒散中有染着几分与生俱来的桀骜:“那就让他警觉吧,我杯弓蛇影了这么多年,也该换霍司辰辗转难眠了。”
让飓风刮,刮到那男人的心里去,让他辗转反侧,让他夜不能寐,让他也尝尝借助安眠药入睡的滋味。
凌子霄满目不可置信的看向朝雾,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杀伐果断的女总裁是朝雾。
以前的朝雾,太过委曲求全了,就像被拔光了刺的玫瑰,娇艳欲滴,却也任人宰割,如今刺重新涨了回来,仿佛凤凰浴火重生,张开翅膀的那一瞬间,势必要将所有仇敌烧为灰烬。
只是凌子霄不知道的是,这次浴火,等待朝雾的不是重生,而是死亡。
“你去安排吧。”朝雾沉声吩咐道,“看陆景睿什么时候有空,然后在万珍楼包个场,也算我这个当姐姐的给他接风洗尘了。”
凌子霄这才回神,却已经错过了再次相劝的机会,只得硬着头答应道:“我知道了,我会安排的。”
算了,他已经尽力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小陆总去解决吧!
朝雾挥了挥手,示意凌子霄退下,然后叫来了自己的律师,开始让律师帮自己筹备离婚的事。
朝雾和霍司辰都家大业大,离起婚来财产分割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卖完公司再筹备离婚耽误的时间就太多了,而朝雾并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浪费。
她打算两件事一起进行,公司卖完就找霍司辰签离婚协议书,一周之内,把这些烦她心的琐事全部解决,然后开始好好享受最后的人生。
朝雾正跟律师商讨离婚事物,这时,她的手机突然响了。
朝雾用手势示意律师稍等一下,然后拿起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小五,在哪儿呢?”电话那端传来秦筝筝爽朗的声音,“今晚有空吗?出来聚聚啊!”
秦筝筝是朝雾为数不多的闺蜜之一,她是搞派对策划的,这一行很吃人脉,尤其吃富人圈儿的人脉,恰好龙城没有比朝雾更有钱的了,虽说后来朝家被霍家赶超,但霍家是她夫家,名义上她还是最有钱的那个。
朝雾喜欢秦筝筝放-荡不羁的性格,所以给她介绍了不少生意,一来二去,两人也就熟了,秦筝筝经常约朝雾出去玩儿,去的地方……也都很放-荡不羁。
“今晚啊……”朝雾想起自己和陆九渊看恐怖片的约定,只得狠心拒绝闺蜜道,“今晚有事,改天吧。”
“别啊。”秦筝筝不依她,拖长了调子磨,“城北刚开了一家酒吧,专门为女性服务的酒吧!听说里面有脱-衣舞男呢!龙城首家提供脱-衣舞男的酒吧,你难道不想见识下吗?”
朝雾很诚实的回答:“不想。”
秦筝筝:“……”
无语了片刻后,秦筝筝忍不住吐槽朝雾道:“你这个人就是太古板守旧了,简直浪费了你所拥有的财富!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顶级富豪,你要燥起来!要勇于出去探索属于自己的第二春,不要整天在家里当黄脸婆,你知不知道你在家当黄脸婆的时候,霍司辰正背着你跟姜绵绵那小贱-人……”
说到这里,秦筝筝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连忙闭了嘴。
朝雾挑了挑细长的眉:“他们怎么了?”
“管他们干什么,咱们玩儿咱们的。”秦筝筝不愿意说,想随便把这事儿糊弄过去,“今晚九点半,城北月下沙城酒吧,不见不散!”
朝雾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你不说,我就不去。”
电话那端沉默了片刻,随后又传来秦筝筝自暴自弃的声音:“算了,反正你迟早也会从新闻里看到……霍渣男带着姜贱-人出席了很多大型活动,现在全网都在看你的笑话。”
朝雾最近忙着治病,忙着卖公司,忙着离婚……各种事情搞得她焦头烂额,以至于她都怎么关注最近的新闻。
但这件事其实在朝雾的意料之中,姜绵绵回国后是想进军娱乐圈的,霍司辰当然要带着她出席一些重要活动,好帮她在国内立足。
若是换做以前,这件事定会伤得朝雾体无完肤,可现在——意料之中的事可不会再伤到朝雾了。
但全网看她笑话……这件事可不能就这么算了。
她是朝家的大小姐,朝氏企业唯一法定继承人,龙城最富有的女人。
她的笑话,渣渣们看得起吗?
“小五,越是这个时候,我们越不能怂!”秦筝筝并不知道朝雾的心态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以为朝雾不说话是在黯然伤人,于是焦灼的劝道,“不能光让狗男人快活啊!我们也得燥起来!让狗男人知道,没了他,我们会过得更好!”
闻言,朝雾忍不住笑了:“虽然我不常说这句话,但这一次……筝筝,你说的真没错。”
“九点半,月下沙城我包场,把能叫上的姐妹全叫上,可劲儿燥!”
第12章 我的小狼狗
夜里九点半,朝雾的豪车准时出现在了月下沙城酒吧的门口。
出门前,陆九渊百般不情愿,仿佛刚被丈夫渣了的小媳妇儿,表情哀怨又惆怅:“姐姐,你都有我了,为什么还要去酒吧找别的野男人?”
这哀怨的小表情逗笑了朝雾,也让朝雾生出了一肚子的坏心眼儿。
她故意摆出一副绝世渣女的薄情模样,拖长了腔调优哉游哉的逗她家小狼狗道:“你虽然生得倾国倾城,但外面的美男子也各有特色——更重要的是,家花哪儿有野花香?”
闻言,陆九渊慢条斯理的扯开了衬衣的扣子,然后上前,将朝雾抵到了门后:“姐姐都没尝过家花,怎么知道家花不如野花香?”
朝雾被他禁锢在怀中,抬眼看到的是他刀削般棱角分明的侧脸,以及那双总会给人深情款款的错觉的桃花眼,那眼睛看得她心乱,于是下意识的垂眸,本是想躲闪,谁料这一垂眸,视线刚好落到了他敞开的衬衣上。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