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好的女人,你看不上眼,真是可惜了。”迟梵宇一脸遗憾。
凌烨心里咯噔了一下,迟梵宇从没夸过哪个女人好,在他的记忆力,迟梵宇只会说哪个女人漂亮,够辣,玩得来之类的。
苏薇回了自己的房间,心情好多了,看不见凌烨的时候会想他,可看见他的时候又因为他对她的态度而心烦。
她是越来越恨他的凉薄了。
打开手机音乐播放器,谭维维的《如果有来生》胜比清澈欢快的溪水般在屋里流淌。
她拉开落地窗两边的窗帘,脱了脚上的拖鞋,盘坐在窗边默默地听歌。
日子像天上那朵悠然的云,过得轻松自在却也虚无缥缈。
做什么都有人伺候,吃穿用度一切非常好,但她不开心。这个房子有很多人在,她依然感到孤独。
深入骨髓的孤独。
她常常在深夜里醒来,一阵阵的茫然,自己究竟是谁,真的是苏薇吗?为何她总觉得自己的人生并没有目前看到的这般简单从容,应该是遗漏了什么,可到底缺失了多少重要的经历?
每一晚明月皎皎,每一个星汉夜未央。她总在寂寞中睡去,只有肚子里那个无知的小生命在陪伴她,支撑她活下去。
“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不要这么活着。”她喃喃自语。
如果有来生,她一定要真切地知道自己是谁,从何来,往哪去。不受控于任何人,自由自在,随性而活。
“对现在的生活还不满意?”
不知何时进来的凌烨站在她的身后,忽然发话了。
她吓了一小跳,但很快平静了下来,也不回头看他,更不会站起来迎他。懵懂的眼神依旧投在窗外的一片湛蓝色上面。
“凌烨,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你对我这么冷漠?”她的记忆中找不到他们闹别扭的片段。
“我听不懂你的话。”他双手插进裤兜里,斜靠在窗框上,懒懒地俯下头看她。他带有猎奇的目光移到她的脚丫子上,迟梵宇一定是迷恋上这双脚了,不然昨晚不可能做出那般失态的举动。
他只觉得那双白皙小巧的脚是挺美的,但他无法像迟梵宇那样产生痴迷的感觉出来,毕竟他没有恋足癖!
“曾经,我们是那么相爱,我们一起读书,一起上课。你喜欢在学校外面的饭店吃饭,可我更愿意在食堂吃饭,有时候你会陪我去食堂吃五块钱一碗的酸辣粉,你笑我一个大千金居然喜欢吃这么便宜的东西……”
他皱着眉头,打断了她的思绪:“等等,你是说我跟你读一个大学?”
“是啊,好像是啊,我的印象就是这样的。”每次达姆给她做催眠治疗,她的梦里就会出现这些场景。
他却疑惑了,他根本没有跟她读同一所学校!他当年在美国哈佛商学院读书,而她此前不都是在巴西过的吗?
“巴西那边有酸辣粉吗?”他就算没吃过酸辣粉,也在f市街上的小饭馆门牌上见过这玩意啊,巴西怎么可能会有?
“我不知道。”她摇摇头。
“……”
“我喜欢玩乐器,你为我组建了一个音乐社,让我当社长,还雇了很多学弟学妹来报名。”
“……”
“我们第一次接吻是在冬天的一个夜里,在学校那个情侣最爱约会的小园林,当时我们躲在一条长廊的假山后边,我在吃棒棒糖,你突然就吻了我,把我的糖果弄掉在地上了。”甜蜜的笑意在她脸上逐渐荡漾。
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