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轻人叫谢昼,据传,乃是燕北城人。曾经只是凡人一个,后来却不知得了什么机缘,激发灵根,五年便到了炼气巅峰,堪称是一位剑修奇才呀。”
“谢昼?”
袁娇娇皱了皱眉,忽然想起往日听来的八卦,道,“不满师父师兄,这少年我听说过。据说是个练剑练傻了的,拜一个小大夫为师,学了十年的剑,就会劈砍挑刺那么几招,连一套剑诀都不会……”
“哦?”
干瘦男子心中突然生出了几分兴趣。
一个能教出谢昼那样的天才的人,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大夫?
正巧此时底下的小医馆门打开,无厌和程思齐焦急地奔出来,袁娇娇随手一指道,“瞧,师父,就是那个小大夫,百姓们甚是推崇他,将他称为燕北城第一神医,城主还找他看过几次病。”
不然以她的身份,也不会认识这样一个凡人。
干瘦男子顺着袁娇娇所指看去,便见得一个年过半百、头发花白的英俊男子,手臂摆动似有些不利索,腿脚儿也含糊了,正愣愣地和身旁的人在说着话,看不出什么特殊。
“看来不过是个普通凡人。”
他目露失望。
齐景摇头道:“看他行动,或许有几年剑法底子,但可惜太老了。不然大可以领进宗门,做个杂役管事,教教剑招。凡人的寿命,到底经不起消耗。”
干瘦男子点点头,不再多作停留,便和齐景二人离去了。
一场危机化于无形,而底下的所有凡人却对此一无所知。
程思齐最后为老大夫诊了一次脉,看着面前枯槁如干树枝的那只手,低声道:“老头儿,是你寿数到了,我也救不了。”
张老大夫脸上笼着浓浓的灰败之气。
他听见程思齐的声音,慢吞吞动了动已然涣散僵硬的眼珠子,唇上的两绺白胡子抖了抖,挤出一句话来:“放……屁!你小子就是……就是个庸医!”
老大夫嗬嗬喘着气:“老头子我……我这辈子,就烦……你小子!可……可他娘要死了,没了你小子……我、我快活……去了……”
轻烟般最后一丝声息,消失殆尽。
张老大夫安详闭目。
屋内屋外静了片刻,响起呜呜咽咽的哭泣声和无厌微哑的诵经声。
程思齐站起身,看向窗外,听到了除夕的第一声爆竹响。
辞旧迎新。
第七十八章(捉虫)
程思齐的拐棍不太耐用。
几年里,无厌给他削了许多根,都被他因着这样那样的原因给磨坏了,折断了。
无厌做的拐棍自然是结实,但架不住程思齐这小老头太浪,早上还在城东头钓鱼,晌午便要跑到城西下棋。
一整个午后都是走街串巷,搜罗着满城的小吃美味,然后到了晚间,便一样一样摆到无厌面前。
美其名曰,趁着一口牙还在,赶紧吃。
无厌也纵着他。
或许是以前修行练剑落下的病根儿,到了凡俗一应发作了。程思齐的手臂和腿脚儿都不太灵便,阴天下雨疼得厉害。若是不勤走动着,恐怕要不了多少年,就得瘫在床上。
“又吃甜的。”
闻到鼻尖的酥酪甜香,无厌一握程思齐手腕,正好将他再度偷偷伸向纸包的手按住。
手掌下的腕骨不似多年以前的细瘦有力,劲秀姣好。反而透着一股干枯的瘦弱之感。抚过去,肌肤也不再紧致细腻,带着些许粗糙的纹路,干巴巴的,老态尽显。
但无厌却仿佛全然没有感受到一般,自然而然地擒住那只手,贴到唇边吻了吻。
手的主人立刻泄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