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从金毛手中抢过来,轻柔的搓洗我的皮毛。
我在他温柔的手中,有些昏昏欲睡。
金毛看着我们,突然有些不满似地,划开水走过来,也开始有一点没一点的在我的皮毛上玩着。
军营就在莫尔斯城外不远处。
我把小火留在小个子洛夫那儿,它是只很珍贵的鸟儿,又是老大和金毛亲自拿过去的,他应该会好好照顾它。
等这边的事情忙完,老大和金毛能够适应人类生活之后,我会回到大草原,到那个时候,我会和它一起回去。如果黑豹愿意的话,我也会把它带上,那里没有人类,它应该可以自由生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躲躲闪闪,担心受怕,我走的时候曾经和它告别,不知道它有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只知道,当马车离开那片广大的树林的时候,跟在后面的它就停住了脚步,原本我以为它那么粘我,会一直跟上来的。
草原,才是我们的归宿和故土,我想小火也很想念那儿,正是回去的信念让酷爱自由的它坚持了下来,我希望小黑也会喜欢那儿。
庞大的军队驻扎在莫尔斯城外,中午时分,营地里一片忙乱,大量的无头苍蝇一样的新兵被老兵和军官呵斥着,让他们跟在自己身后回到分配给自己的小队。
老大和金毛稍微好一点,他们直接被这个军团的军团长接待,把他们安排为自己的左右手,当然在我看来,这只是卖布雷斯总督一个面子而已,大概以为老大和金毛是什么混军功的贵族子弟,想必他已经收过不少这样的贵族子弟。
把他们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一是为了不让这些贵族子弟有什么危险,二是为了让他们不至于干涉军队内部事务,削夺自己手中的兵权。
我看着老大和金毛依依不舍的被人带走,而我则留在了整个营地的最后面,让那四个男奴包围在中间,来来往往的人群不停地看着这里指指点点,而那四个男奴则紧张的看着我,生怕我会一个不小心把他们撕成碎片。
混乱持续了好一阵。
第一声号角响起后,整座营盘在老兵们的指挥和带动下,被迅速有效地拆除了。
第二声号角响起后,那些被拆除的帐篷以及各种装备辎重被打包装上骡马或马车上。
第三声号角响起后,乱糟糟,奔来跑去的士兵寻找着自己的番队,整理好歪歪扭扭的队形,拉拽着那些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新兵,进行着最后的准备工作。
一个传令兵站在一个高台上,大声询问“你们准备好上战场了吗?”
士兵们轰然作答,“准备好了!”
连问三声,队伍开始慢慢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我看到老大和金毛穿着盔甲,坐在马上,两个人腰杆都挺得笔直,看起来倒是有那么点军人的影子,他们年轻英俊的脸上有些兴奋,这对于他们来说,这大概总归是一件新奇而刺激的事,比起天天跟着伊格内修斯学习,枯燥的旅行或者被迫住到农家去体验生活之类的无聊事情无疑要有吸引力得多。
我们将开赴战场,在那儿,我们将经历人类历史中最残酷最血腥也最常见的一幕幕人间悲喜剧,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
44
44、边境战争之遇袭 ...
罗斯的军队以纪律和忠诚闻名于世。
从军团成立那天开始,就是一部高效率的战争机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军团数量和规模的增长,罗斯本土已经没有足够数量的成年男性公民可供征召入伍,他们只能从各个军团驻扎地补充进一些得到罗斯公民权的当地人。
这造成了两个后果,第一,军团对罗斯帝国的归属感和忠诚感降低;第二,军团整体素质下降,虽然依靠严格的训练,军团的战斗力依然强大,但是已经不能与昔日的罗斯军团比肩。
一个军团通常由六十个百人队组成,一个百人队的人数算上特殊作战人员在内大概就是八十到一百二十人左右。每个百人队由一个经验丰富,深受信任的百夫长指挥,通常情况下,六个百人队组成一个大队,每十个大队组成一个军团。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军团都没有满员配置,各种各样的减损使得帝国的军团长期处于低配额状态。
尤其是最近,帝国各地起义和暴动不断,三十个成制式的军团为了扑灭这些火苗而疲于奔命,很多军团减员甚至达到一半以上。
军团的指挥官都纷纷要求得到休整的时间,补充兵力,训练新兵,但是,在目前的形势下,只能继续高负荷运转。
老大他们所在的莫塔亚军团原本在莫尔省南部镇压一起奴隶暴动,这些处于绝境下爆发出强大战斗力的奴隶让莫塔亚军团损失惨重。
与此同时,盖尔特人得到了帝国内部发生内乱的消息,抓住机会开始例行的劫掠和入侵,他们垂涎富裕的罗斯帝国已久,时时刻刻盯着罗斯帝国的一举一动,就好像草原上的鬣狗那样,一旦闻到猎物腐烂的味道,就会一拥而上,用强而有力的下颚把猎物的骨肉嚼成碎片。
长期驻守莫尔省的莫塔亚军团只能分兵两线作战,造成的后果就是两边都难以支撑,面对半个军团的兵力,蓄谋已久的盖尔特人不费吹灰之力就突破了以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闯过去的防线,长驱直入莫尔省境内,连续洗劫了数个城镇,造成死伤无数。
在艰难地扑灭了奴隶暴动之后,莫塔亚军团终于能够全力对付盖尔特人,但是这个时候军团指挥官才发现,盖尔特人已经不是当日的吴下阿蒙,机动性极强的盖尔特人依靠自己强悍的骑兵横扫整个莫尔省,失去了要塞和边防线,依靠重步兵方阵作战的莫塔亚军团陷入了被动。
军团指挥官巴尼特在帐篷里恼火的走来走去,他狠狠地咒骂着这让人难测的命运。他是三年前才调到莫塔亚军团担任指挥官的,之前一直在帝国首都担任职位清闲俸禄却优厚的近卫队副队长,为了自己堂兄,也就是堂堂帝国第一大臣争权夺利的需要,不得不跑到这荒僻的行省,担任一个军团的指挥官。
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好,虽然莫尔斯城比不上圣洛克城的繁华,但是布雷斯总督和他具有相同的爱好,他们尽量保持着圣洛克的习惯和时尚,纵情享受着各种各样的美食和奢侈品,以及布雷斯总督提供的风情万种的美貌女奴,大部分时候他觉得在莫尔省比在圣洛克城更为自由和放任。
但是这种美妙的生活被该死的奴隶角斗士暴动破坏了,他对着空气挥着拳头,想象着自己把暴动的领导者杀死的样子,额头上冒出了一滴滴的热汗,这种想象让他感觉好了点。但是很快,他又被不断进来通报的传令兵给弄得心浮气躁。
以上的一切推测都建立在我看到巴尼特的一举一动,外加脑补的基础上。
一大早,巴尼特就把老大和金毛叫了过来,很感兴趣的问起了他们带来的宠物——也就是在军中纷纷议论的白狼,然后让他们把我带过来让他看一下,他不相信人类能够完全驯服一匹野狼。
人类当然做不到,只有变成人的野兽可以做到,而且这也不是驯服——狼不可能被驯服,而是作为朋友暂时陪伴在他们身边。
当然,这些话我都不能和巴尼特解释,他虚肿的脸上那双无神的眼睛看起来也不具有了解这种事的智慧,他只是羡慕的看着我,对能拥有我这样的宠物的老大和金毛不由得更加另眼相看。
他走来走去,对跟在后面的书记官大声吼道,“快点给我把求援的信息发出去,如果帝国首相不在半个月内派出至少两个军团的援军,那我不能保证盖尔特人不会直接冲到圣洛克城去洗劫!”
他愤怒的说,“他们拖着不肯派援兵,难道他们以为靠莫塔亚军团就可以把盖尔特人打发回家吗?一定又是该死的哈里斯在搞鬼,他恨不得我死在这里!”
我满头黑线的看着他团团转,外面的新兵才刚刚征召入伍,正在老兵的带领下做着简单的强化训练。
这些被种种谎言骗来的炮灰,根本想不到他们即将要面临的是什么。
秉持着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精神,老兵们不要命似地操练着这些懵懂的新兵,依靠这些刚刚放下农具的士兵,想要打败经验丰富的盖尔特人实在不可想象,近半个月的时间,他们用魔鬼般的训练强度想让这帮子新兵能尽快成熟起来,但是目前看来,仓促的训练,远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过于严酷的训练,反而让很多人当了逃兵。
逃走的士兵被抓回来,被活活鞭打致死,尸体被绑在营地外的树干上,警告着那些有些小心思的人,不要存有妄想。
原本按照金毛和老大的地位,是可以逃过这种严格的新兵训练,但是在伊格内修斯的坚持下,他们不得不妥协,也开始融入整个军营的日常生活中,除了偶尔的时候,能够借由巴尼特的召见而得到短暂的休息,其他时间,他们都在冰冻的泥地上摸爬滚打,一天下来,即使是以他们强悍的野生动物的体力,也精疲力尽。
在士兵们每天训练之前,他们都要发一个简短的誓言,第一种是宣誓效忠帝国,第二种是百人队的队员互相宣誓:绝不背弃战友而保全自己的性命。
老兵们一遍又一遍的让新兵们重复这个誓言,试图让他们了解在军队中同伴的意义和作用:只有能把背部放心交给战友的军队,才是真正强大的军队。
不久之后,老大和金毛主动搬离了有男奴照顾的营地,住进了提供给新兵的集体帐篷,我想,这个举动代表着他们开始真正理解军人的意义和职责。
不过,随着他们的离开,我开始感到有些寂寞。
男奴们并不敢虐待我,但是因为不想惹麻烦,我也尽量不离开帐篷附近,对于已经习惯自由的我来说,这种拘束的生活简直是度日如年。
幸运的是,这种生活并没有持续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