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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529节
    米爱玉小心地问,“你那未婚夫以前知道你的病不?”
    第1872章 专心搞事业了
    郑晓红冷笑了声,点了点头,“我一早就和他说清楚了,也说了这个病可能会遗传,让他考虑清楚,他说没关系,还说要和我一起面对。”
    “渣男!”
    辛甘忍不住骂了句,这词是从唐小囡那儿常来的,唐小囡总有一些新鲜又非常实用的词,她们学了不少。
    “那他现在为什么突然又有关系了?”唐小囡问。
    郑晓红神情嘲讽,说道:“因为以前他父母不知道有我的存在,今年他父母催他处对象,他这才说了我,还说了我的情况,他父母强烈反对,他就妥协了,暑假我回家,他来找我分手。”
    “王八蛋!”米爱玉愤愤地骂了句。
    郑晓红自嘲地笑了笑,心情轻松了许多,“其实分手了也好,我这样的身体根本不适合结婚生子,要是把病遗传给孩子了,就是害了孩子,还是单着比较好。”
    她伸了个懒腰,大声宣布道:“我决定了,毕业后不回老家了,我要留在帝都,专心搞事业,当女强人!”
    “这样就对了,咱们女人干嘛非得嫁人生子啊,搞钱才是最要紧的,有了钱还怕没男人?我跟你们说,你们知道牛郎不?”
    辛甘突然神秘兮兮地说了句,挤眉弄眼的,神情极暧昧。
    唐小囡正在喝水,一口水差点喷出去。
    林雪见羞恼地捅了她一下,还瞪了眼,警告她别乱说话。
    辛甘笑嘻嘻的,只当没看见,米爱玉却说道:“牛郎我知道啊,就是放牛郎嘛,我小时候还放过牛呢。”
    “噗……哈哈哈……”
    辛甘被逗得捧腹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米爱玉被笑得莫名其妙,不高兴地嘟嚷,“这有啥好笑有,又不是只男人能当牛郎,女人也能当的,我小时候放牛放得可好了,牛乖的很。”
    “哈哈哈哈……米爱玉你别说了,我肠子都要笑断了……哎呦……”
    辛甘笑得不住打跌,滚到林雪见怀里,又被林雪见嫌弃地推开了。
    米爱玉就算再迟钝,也明白自己可能理解错了,此牛郎非彼牛郎,难道是娶了织女的那个牛郎?
    可那不是神话中的人嘛,现实中哪有。
    急得抓耳挠腮的米爱玉,心里痒痒的,催着辛甘快点说牛郎是啥,辛甘擦了眼泪,忍着笑说道:“牛郎是做那个的,古时候叫小倌儿,女的叫青楼女子,你们明白了吧?”
    米爱玉脸立刻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连耳朵都红了,羞得呸了几声,没好气嗔道:“你哪学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
    辛甘却严肃起来,一本正经道:“这怎么是乱七八糟呢,你不知道吧,在岛国牛郎可是合法职业,人家称这为上班,就跟咱们按时上下班一样,凭自己本事赚钱,也没人瞧不起。”
    米爱玉像听天书一样,眼睛瞪得溜圆,辛甘说的超出了她的认知范畴,干那种丢人现眼的事,居然还是合法的?
    还没人瞧不起?
    她村里那些偷人的寡妇,脊梁骨都让人戳断了呢。
    辛甘压低了声音,暧昧道:“我的意思是,只要咱们赚了钱,到时候就去找那种长得好又活好的牛郎服务,哪用得着找对象,牛郎比对象好多了。”
    第1873章 走心还不如走肾
    “呸呸呸……你可真敢想。”米爱玉羞得头都抬不起来了。
    郑晓红却听得兴致勃勃,她是坚强的人,失恋的打击只让她难受了一个月罢了,现在她想开了,并且决定要专心搞事业了,一听还有这种排解寂寞和发泄生理需求的途径,自然起了兴趣。
    “你是不是见过牛郎?”
    郑晓红也压低了声音,眼睛还是红的,可脸上已经没了悲伤。
    唐小囡嘴角又抽了抽,之前还为爱情伤心流泪呢,现在就在打听牛郎了,果然有女强人的潜质。
    辛甘和郑晓红头碰着头咬耳朵,“我和雪见都见过,我跟你说,长得是真帅,跟电影明星一样,说话也好听,英语说得比我们好多了,有些还会好几国外语呢。”
    米爱玉也凑了过来,一听大惊,不解问道:“会说这么多外语,随便找个翻译的活都能过,干嘛要去干这种丢人现眼的活?”
    辛甘白了眼,“当翻译有多少钱?我说的这种属于头牌,就是古代的花魁,一晚上得万金的那种,牛郎的头牌也一样,买他们的都是富婆,像咱们这样的穷人,连面都见不着,人家可不甩你。”
    “乖乖……”
    米爱玉听得咋舌,感觉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认知了新世界。
    郑晓红却只关心价钱,直接了当地问,“那头牌一晚上要多少钱?”
    她得竖立个目标,这样就有动力赚钱了,爱情她是不指望了,可她对男人还是有兴趣的,走心是不可能的,还是走肾吧,花钱嫖呗。
    凭什么男人可以嫖,女人就不可以?
    而且普通牛郎她是瞧不上眼的,要嫖就得嫖极品牛郎。
    辛甘摇了摇头,“不知道,反正不少钱,你不会真想?”
    郑晓红轻哼了声,在桌上用力拍了下,神情坚定,“以后我就为头牌努力了,等我挣了大钱,我就去岛国那边找头牌,好好享受一下。”
    米爱玉的脸已经臊得跟猪肝一样了,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传统保守的,姑娘家夏天甚至都不能露出胳膊和小腿,再热都只能穿长裤和长袖,和男人拉手都是伤风败俗。
    可现在,她的同学却在宿舍光明正大地讨论嫖男人,说得这么坦坦荡荡,要是在她村里,老人肯定会骂伤风败俗了。
    可为什么她却不觉得呢?
    甚至还有些羡慕,也想去试试牛郎的滋味呢。
    米爱玉暗暗啐了自己几口,她哪来的胆子啊,竟敢想这些,太色胆包天了,可心里的蠢蠢欲动,却怎么都消不掉,且越来越旺盛。
    辛甘说道:“用不着去岛国,香江那边就有,有专门的酒吧,那边叫男公关,晓红你努力挣钱,以后咱们一块去那边玩,一人点一个。”
    “行。”
    郑晓红郑重其事地点头,一下子就变得神采飞扬了。
    前一秒她还在为男人伤心哭泣,下一秒就要为男人奋斗挣钱了。
    女人心,果然海底针啊。
    不过唐小囡觉得这样挺好,男人可以玩女人,女人也一样可以玩男人嘛,与其谈一场伤心的爱情,还不如来一场走肾的交易呢。
    至少心不会受伤,身体却得到了满足。
    多好!
    第1874章 快毕业了
    时光如梭,转眼又过去了一年半,上大四了。
    最后一个学期,班上的同学都变得浮躁起来,到处走关系安排工作,大家都想留在帝都,毕竟帝都是大城市,又是天子脚下,前途肯定比去其他城市光明。
    但不可能每个人都能留下来,帝都每年的招工指标就这么些,而每年毕业的大学生又那么多,僧多粥少,也所以大家都削尖了脑袋,想尽办法去走关系,争取能留下来。
    不过唐小囡宿舍却没那么浮躁,因为唐小囡不找工作,她一点都不急,也不接受学校的工作分配,还和平时一样悠哉。
    辛甘也一样,她要回自家工厂帮忙,而且她是自费生,本来就不包分配工作的,所以她也很悠哉。
    林雪见已经定下了去外交部实习,当然有林家的关系,不过她自己本身也很优秀,否则就算林家关系再硬,外交部也不会要的。
    只剩下米爱玉和郑晓红两人了,不过郑晓红自己去了一家外资公司应聘,已经被录取了,过段时间郑晓红就能去公司实习了,如果实习期表现良好,毕业后就能顺理成章地留在外企工作,也就成了人人羡慕的白领。
    九十年代初,铁饭碗已经不那么流行了,尤其是在淞城和帝都这样的大城市,进驻了不少外资企业,很多年轻人都想去外企工作,因为外企工资高,福利待遇都很好,最重要的是,外企有好的发展前途,而且靠的是能力,而不是关系。
    这一点比很多国营企业强,那些铁饭碗的单位,个人能力其实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背后的关系,还有就是你的情商,简而言之,就是看你会不会拍马屁。
    做得再好,都不如一句马屁管用,领导可能看不到下属勤勤恳恳在干活,但一定能听到阿谀奉承的好听话。
    这也是很多年轻人不想去国营单位的原因,因为没关系也不想拍马屁,还不如去外企闯一闯,至少那儿还可以拼能力。
    现在只剩下米爱玉还没找到工作了,如果接受学校的工作分配,她很大可能是被分回老家,但她不想。
    这几年,米爱玉的眼界和见识都增长了不少,她也想留在帝都发展,这样她就能给她的孩子打下好基础了,她的孩子也就不用再像她一样辛苦了。
    可她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形象有点土,口语也不洋气,去了十几家公司面试,都没过关。
    “唉,我难道真的要回老家?”米爱玉叹了口气,神情惆怅。
    她真不想回老家,她就想留在帝都。
    “还有半年呢,不着急,说不定明天就有好消息了。”郑晓红安慰她。
    米爱玉却还是愁眉苦脸,她没这么乐观,自己长得不好看,也不大方,那些面试官一看见她,就表现出失望的样子,不用说她都知道不行。
    “还有一家私立学校让我去面试,可我不想教书,但要是不去面试,我怕真找不到工作了。”米爱玉纠结不已。
    她讨厌教书,真的不想教,这几年当家教当得够够的了,看到那些脑子笨的就想发火,可又不能火,憋屈死她了。
    第1875章 人生岔道口的纠结
    “先去面试看看,当作一条后路。”郑晓红劝道。
    米爱玉点了点头,只能这样了,想到未来的渺茫,她不禁犹豫了,内心纠结,也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不是对的。
    “你们说,我选择留在帝都,以后会不会后悔?”
    米爱玉自言自语地问,也在问宿舍的其他人,神情难得地惆怅。
    不等其他人回答,米爱玉又自言自语地说道:“如果回老家,凭我的学历,肯定能分到一个不错的单位,十之八九是大学老师,也可能是其他单位,都可能是铁饭碗,工资虽然不会太高,但稳定,一辈子就安安稳稳地过,其实我这样已经比村里很多女孩子都过得好了。”
    她又说道:“以前和我一道上学的女孩,顶多只念了两三年,十四五岁就嫁人了,我这个年纪,在村里是老姑娘了,我同龄的女孩娃都生三四个了,她们一辈子都可能走不出村子,也不会见到天安门,甚至连我们县城都没去过,我真应该知足的。”
    唐小囡她们静静地听着这姑娘说,同学四年,其实米爱玉和宿舍人的关系并不是太亲密,这姑娘身上有种让人喜欢不起来的小家子气,心眼也不大,还喜欢占小便宜,嘴也碎的很。
    真的让人喜欢不起来,至少唐小囡是不喜欢这姑娘的。
    不过现在唐小囡有点理解米爱玉了,甚至还有点佩服她,换了她处在米爱玉的环境,她可能会认命了。
    毕竟身处一个四周都是想拉你进泥潭的怪触手的环境,想保持世人皆醉你独醒的状态,真的太难了,很多人会选择随波逐流,像米爱玉村里很多女孩一样,选择早早嫁人生子,二十岁时,就能一眼看尽一生。
    米爱玉却能咬牙坚持考出来,除了智商过人外,更多的还是毅力,这姑娘身上还是有不少闪光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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