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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95节
    这种狗,品种叫做吉娃娃……
    缥缈山之上,白漓在林中苏醒。
    她踏过绿衣与蓝衣的残躯,眼中的红膜渐渐脱落,恢复到了蓝色的眼仁。
    脸上的血痕已经风干,白漓扯过地上染血的碎布裹在了身上。
    林间的寒风吹拂过她的银发,白漓抚摸着鼓鼓的肚子,那里还有没消化完的皮肉。
    她在心里对他说,她要去人世间。
    屠尽天下的无良修士。
    挖其心肝,啖其血肉!
    作者有话要说:  直呼女大佬
    —————————
    岁悠:一开始我只是想让她吃了我
    后来我就是想陪陪她
    再后来…
    第80章 12、一只犬
    岁月匆匆,弹指之间,缥缈山又迎来了一年冬天。
    山顶的石洞中,少女将头发挽起,梳成漂亮的盘发,露出纤细的脖颈。
    白漓照着铜镜,耐心的将衣襟抚平,双手轻轻抚摸自己的头发和眼睛,一头银丝就变成了黑发,冰蓝色的瞳仁瞬间成了黑色。
    白漓仔细打量自己的装扮,看哪里不像一个真正的“人”。
    想要在人世间行走,不露出一点妖怪的痕迹,她要学习适应的东西还有很多。
    不可以呲牙,不可以从喉咙发出威胁的低吼,更不可以动不动就伸出长爪。
    白漓皱了皱与父亲相似的长眉,低头看了眼脚,圆润的脚趾蜷缩了一下。
    她又忘记穿鞋了。
    常年赤脚在地上走,她没有穿鞋的概念,最近才试着每日套上那软软的布鞋。
    走路滑滑的,一点都不踏实。
    白漓从椅子上站起,学着姑娘家的步伐,走着均匀的小碎步。
    时刻忍住想要四脚着地的冲动,腿一打弯,白漓就羞恼的嘀咕一句。
    墙上挂着一串鱼鳞项链,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细细的碎光。项链旁边的架子上,放着两颗长长的獠牙。
    獠牙被擦拭的非常干净,白漓有空时,就会将它拿下来擦一擦。
    野猪生前臭烘烘的,这两根獠牙却一点臭味都没有。
    雪花初降的那一天,白漓在洞门口发现了一只蜷缩成球的小东西。
    白漓看了一眼,并没有理会它,穿着布鞋向林中走去。
    走到一半,才想起来正常女孩子家是要撑伞挡雪的。
    匆匆撑开油纸伞,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雪打湿了一半。
    她要去林子里寻觅些吃的。
    自从吃了那头野猪之后,白漓的进食习惯发生了一些改变。她不再执着于吃肉了,尤其是野猪肉,她再也不想吃。
    去冰河之中抓了几条鱼,用草绳串好,回程的路上再捉两只山鸡,采一把野果。
    白漓往回走,离洞口还有些距离的时候,她发现那只小东西醒了,瑟瑟发抖的站在雪地里,一双大大的眼睛有些向外凸。
    白漓没见过这种狗,在树林里,这种瘦骨嶙峋的小东西是活不下去的。
    走到洞口,白漓放下吃的,抖了抖油纸伞上面的雪。炙热的妖气在身体表面游走一圈,衣服就被熏干了。
    升起一缕缕白气。
    白漓无视狗,拿起吃的走进洞里。
    那条狗说来也怪,就在洞口趴着,不叫不嚷,大眼睛滴溜溜的望着白漓的方向。
    白漓就当没看见,自顾自的将食物烤熟。
    她不熟练的拿出筷子,非常别扭的进食。
    吃到最后终于没了耐性,将筷子一丢,动物的骨头一股脑的塞进嘴里,嘎嘣嘎嘣嚼了。
    她无意间向洞口看了一眼,那只小狗安静的看着她,神情让她非常熟悉。
    白漓放慢咀嚼的速度,从嘴里掏出一截还没咬碎的骨头,扔给了洞口的狗。
    吉娃娃眼睛一亮,扑了上去,双脚抱住骨头,慢慢的啃咬。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白漓已经习惯了,总是会有莫名其妙的动物缠上她。
    比如说大红鱼,野猪,还有这条瘦的过头的狗。
    白漓刚开始以为他是只幼崽,但等这条狗在洞口趴了半年,还是这幅饿死鬼投胎的样子时,她才恍然大悟,这条狗就是这个模样。
    狗很安静,也很会卖可怜。
    水汪汪的眼睛盯着她瞧,嗓子里挤出细细的呜咽。
    白漓化作兽型趴在洞里乘凉,听到他的呜咽声,就晃了晃尾巴,像逗幼崽一般。
    狗立刻就不叫了,并胆大的爬了进来,趴在她蓬松的大尾巴旁边。
    白漓支起一只眼睛看了他一眼,就听之任之了。
    狗太小了,比她巴掌大了那么一点点,她要是用足力气一拍,这只狗就得上西天。狗虽然小,但食量并不少。
    除了白漓给他的残羹剩饭,他自己也会寻觅吃的,小虫子,刚死不久的动物,总能想办法把自己弄饱了。
    白漓到河边洗澡的时候,吉娃娃就像跟屁虫一样跟过去。
    对于白色巨兽来说,那水才到她胸口,而吉娃娃,直接就没顶了……
    但是狗天生会狗刨,白漓在水中洗澡,吉娃娃就围着她狗刨。
    吉娃娃很黏她,白漓去哪他就跟去哪,就连白漓去小解,他也会跟过去,再被白漓给吼回来。
    白漓在山洞里看书的时候,吉娃娃就会一点一点的蹭进来,窝在白漓的脚边就不动了。
    白漓全当没看到,等低头去看的时候,吉娃娃已经打起了小呼噜。
    捡到吉娃娃的第二年秋天,白漓给吉娃娃用动物皮毛做了一个窝。小家伙太瘦了,冬天常常冷的浑身发抖。
    白漓见过他打喷嚏。
    小小的狗子,仿佛用全身的力气在打喷嚏,还摔了个大跟头。
    到了冬天,白漓将她做好的窝放在了洞内,离她的床有一段距离的地方。
    吉娃娃非常会顺杆爬,他屁颠屁颠的跑进了洞内,在新窝躺了一会之后,就开始探索洞内的天地。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都是趁白漓不注意才敢偷偷进洞,如今白漓允许他搬进来,他喜不自胜的开始在洞内跑来跑去。
    他再小,也是一条公狗,有自己的领地意识。
    吉娃娃的公狗天性让他情不自禁的翘起了一条腿,刚想在洞壁上撒尿来宣示主权,就听白漓低声道:“你若是敢尿,我就把你骟了。”
    骟,又名阉。
    吉娃娃后背一凉,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小细腿“唰”的放下来,加紧尾巴不敢尿了。
    白漓开始更加频繁的出入人类所居住的城镇。
    厚厚的毛皮斗篷里,吉娃娃乖巧的窝在她的怀中。
    吉娃娃从记事起就偷偷跑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单纯的顺着直觉一路向前奔。
    进入缥缈山后,为了防止被野兽吃掉,他每天都过的战战兢兢,直到他找到了一个石洞。
    陌生又熟悉的味道一股脑的钻进他敏锐的鼻孔。
    他伸长脖颈向山洞内望去,就见一个少女在山洞里别别扭扭的练习着走路的姿势。
    吉娃娃感受到了一种归属感,他知道,他找到了。
    他要呆在这里,作为一条忠诚的狗,在这里度过他的一生。
    白漓白日在城镇中观察,晚上回到洞中,按照白日看到的进行练习。
    人类少女说话前要微垂眼睑,未语先笑。
    白漓也垂下她长长的睫毛,嘴角微微挑起,冲着吉娃娃巧笑嫣兮道:“不许钻鞋!”
    吉娃娃很喜欢往她的鞋里钻,小小的布鞋,鞋口被狗子撑得松松垮垮……
    野兽们的成长速度比人要快许多,他们从出生到离群,最快的不超过一年。
    而从一个野兽变成人类,则需要太久的光阴。
    她要遮掩自己的本性,改变一直以来的生存习惯,还要收敛身上的煞气。
    白漓不厌其烦的练习走路,举止,说话,乃至看人的目光。
    从寒冬到酷暑,从金秋又到寒冬。
    天空中洋洋洒洒飘起了雪花,吉娃娃在雪地里翻了个滚,抖干净身上的雪花,他快速跑回了山洞。
    白漓端坐于桌前,悬腕书写着什么,眼角扫到某只小东西一路从外面跑了回来。
    吉娃娃往白漓膝盖上一扑,白漓笔尖微顿,墨水就印晕了字迹工整的长诗。
    白漓:“……”
    吉娃娃非常聪明,他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子,伸长脖颈看了眼长诗,下一秒就把小脑袋依靠在了白漓的双膝上,认认真真的装可怜。
    白漓扫了他一眼,放下毛笔,单手提起他的后颈肉,抱在了怀中,道:“你扰我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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