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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义结金兰
    一席长谈约摸过了一两个时辰,眼看着晚宴要开始了,武则天才意犹未尽的对秦霄说道:“秦霄,我与狄公既是君臣,亦是良友知己。狄公可曾在你面前说过关于朕的评述?朕想知道,朕的老朋友,是怎样评价朕的。”
    “这……”秦霄顿了一顿,心里暗想道:虽然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可是这吹牛拍马屁,不是我的特长啊!而且,武则天混迹官场政界这么多年,现在又当这么多年的皇帝,都成了人精了,什么话能瞒得过他?开天辟地古往今来天下第一好皇帝?晕了,这话我自己听了都想吐!
    “说吧,不管是什么话,照实说来,朕都不怪罪于你,更不会怪罪狄公。”
    秦霄急中生智,偶然想起有一次狄仁杰跟他闲聊时,倒是说起过两句,于是说道:“当时微臣年幼,已记不得许多。只依稀记得,恩师告诉我,皇帝奶奶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你说什么?”武则天语调徒升,不可思议的问道。
    秦霄惊了一惊——“坏了!这下想套近乎一点,难道说错话了?”眼前这当口,又不容他不继续说下去,只得重复道:“在微臣的印象里,恩师就是这样告诉微臣的——皇帝奶奶,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呵呵!好,皇帝奶奶……”武则天大笑起来,心中千思万绪,喃喃道,“好一个‘皇帝奶奶’。朕的满朝皇子皇孙,也没人这样称呼过朕……”
    看着武则天满是高兴的样子,秦霄长长的吁了一口气,暗暗道:怪不得人人都说伴君如伴虎,还真是这感觉。去江南当钦差?好吧好吧,这可比在皇城里当个芝麻小官有意思多了,至少不用在皇帝眼皮底下胆颤心惊的。
    上官婉儿领着秦霄出了御书房,一直讪讪的低头笑着。秦霄有些纳闷,于是乎跟上几步说道:“上官姑娘,方才,秦某可曾说错话了?”
    “没有呀!”上官婉儿停下步子,一脸笑意的看着秦霄,“非但没有说错话,还说得很好。看得出,陛下很喜欢你呢。”
    秦霄身形未定,不自觉的靠近了上官婉儿,两人近在咫尺,形成了一个脸对着脸极度暧昧的状态,秦霄甚至感觉到了上官婉儿身上淡淡的体香,和略显慌张的呼吸。
    不料上官婉儿毫无退避的意思,反而仰起头湊得更近了,冲他说道:“秦公子,你真的还没有娶妻?”
    “没有……”秦霄心里跳得厉害,一阵口干舌躁,不禁心中大呼失态,忙掩饰道,“秦霄怎敢欺君!”
    “嘻嘻!”上官婉儿一阵俏笑,昂起头朝前走去,“快走吧,我带你去麟德殿。你要不跟着我,肯定迷路!”
    秦霄看着婉儿走开,心里颇有些懊恼:“我堂堂一个爷们,在这小娘子面前居然吃鳖,真是郁闷!现在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21世纪我国的法律规定,男人18岁可以当兵,却要22岁才能结婚。对付一个娘们,比对付一群敌人,难多了嘛!
    正在这时,两个人迎面朝他们走来。秦霄仔细一看,却是换了王公锦服的李隆基和李重俊。上官婉儿急忙上前施礼:“婉儿见过义兴王殿下,见过临淄王殿下。”
    李隆基忙道:“婉儿姐姐免礼。”还伸出一手让她起身。秦霄快步上前,正欲施礼,被李隆基一把按住,拖着他的手就往旁边走去:“秦兄不必多礼了,来,我们到这边小亭一叙!”
    上官婉儿急道:“临淄王,陛下已在麟德殿设宴,正等着二位殿下和秦状元前去呢!”
    李重俊摇了摇头,道:“婉儿,你又不是不知道阿瞒的性子。随他去吧,不会耽误正事的。”
    上官婉儿低了低头:“殿下说的是……”
    李隆基把秦霄拖到一个凉亭里,兴奋的说道:“秦兄,我就知道你肯定得状元,哈哈!你还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吗?只要得了状元,就和我义结金兰!要不我看,就今晚吧!宴会散后,我们就烧黄纸,喝血酒!”
    秦霄一下无语,只得任由李隆基兴高采烈的拖着他到了麟德殿。
    和唐明皇义结金兰?!秦霄忍不住一阵头大!
    看到秦霄和李隆基、李重俊等人结伴进入麟德殿,早已到场的一些官员刮目相看,心中齐齐想到:这秦霄好快的手脚,这么快就找到靠山了?
    晚宴上,武则天兴致颇高,连饮了数杯,与群臣百官开怀畅谈,气氛热烈之极。酒过三巡之后,声乐奏起,一场美伦美奂的歌舞呈了上来。最让秦霄印象深刻的,倒不是优美沁心的音乐和那些美女娇娘的漫妙身段,而是一个叫“公孙大娘”的戎装女人,那段绝妙的“剑器舞”。
    唐朝的歌舞分为两类,在历史上都享有极高的声誉。一类是健舞,一类是柔舞。而公孙大娘的剑器舞,无疑是盛唐歌舞中最有名气的流派。现在,除了在皇宫中献艺演出,别的地方,根本无法看到公孙大娘本人亲自表演的绝技了,顶多就是能看到她的徒弟,但也是非同一般的场合和人家才能请得起的。军人出身的秦霄,对这种表现军中生活,融入了沙场雄浑气氛的剑舞,极是喜欢。还在21世纪的时候,他就记得,诗圣杜甫就曾用八句诗来赞扬公孙大娘的剑器舞——“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燿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今日有幸亲眼见识,秦霄不觉大呼过瘾!——这皇室的生活,就是不一样啊!
    酒宴上,倒也有不少的官员来跟秦霄套近乎,推杯换盏,谈笑生欢。秦霄来者不拒,一一笑脸相迎。心里却不时的想到:年代不同,这人情世故倒是相同的。今日我得了状元,便有当官的来睬我几下,假使哪天失势或是触了霉头被投进大牢,你们这些家伙,肯定要离我十万八千里远吧?
    当日晚宴后,已被灌得半醉的秦霄被李隆基拖到皇城外,七弯八拐的来到了一座大寺庙里。几个和尚慌忙迎了上来,李隆基将手一挥:“你们退下,没你们的事。我今天特意来拜下佛祖,大雄宝殿借我用半个时辰,外人不得入内。”随即便拖着秦霄进到大雄宝殿里,在金光闪闪高大无朋的佛相前跪了下来,磕起了响头,义结金兰。算上年齿,秦霄还大李隆基一岁。
    秦霄已经有些晕乎了,但有件事情他可一直没忘——‘皇帝的兄弟,岂是好当的’?于是对李隆基说道:“临淄王,按理说,你贵为王亲,我是一介草民,我本不该高攀和你结义。不过嘛,既然有缘,我也喜欢你这个王候,倒也无妨。只不过,有句丑话我可以说在前头,你听了可别生气。”
    李隆基拉长了脸:“大哥,你这是什么话?现在我们都是兄弟了,你有什么话就说吧。还有,别临淄王临淄王的叫了,你就叫我‘阿瞒’或是‘隆基’吧!”
    秦霄忍不住大笑起来:“隆胸、隆鼻、隆屁股的多了去了,隆那玩艺的,可真是少见啊!”
    李隆基听得一头雾水,简直不知所云,又加上也喝了不少,只好浑沌沌的摇着脑袋。
    秦霄笑了一阵,直白的说道:“阿瞒,咱谁也不说清楚明天的事。你是王公,我是臣子。说不定哪天,我犯了什么事情,或是得罪了你,你会不会砍了我?”
    李隆基把脸一板,正色道:“大哥你这是什么话!我怎么会砍你?别说是我,就是别人要砍你,也除非要先砍了我再说!”说罢使劲拍了拍胸脯:“我李隆基虽然不是什么英雄豪杰,义气两个字还是看得懂的。今天我们结拜了,我叫你一声大哥;哪天我要是当了皇帝,你仍然是我的大哥。我当皇帝,你当天下第一王爷,哈哈哈!!”
    一席话,虽然是酒后吐出来的,却也令秦霄感觉一阵豪气,于是也就不隐瞒了,直接说道:“阿瞒,你别怪大哥小器。你既然这么有义气,那你今日就对大哥立个誓,他日不管大哥犯了什么事,你都要原谅大哥一次。就算是大罪,也给个全尸。”
    李隆基一听,连连吐了几口口水:“晦气!晦气!佛祖,童言元忌,我大哥不懂事,刚才的话你就当没听到。”随即从腰下解下他那块绿得滴油的玉佩,郑重的塞到秦霄手里,说道:“大哥,这是我娘给我的随身玉佩,我今天就送给你,当作是我们结义的凭证。今后,不管我李隆基是失意落魄,还是春风得意,只要你拿这块玉佩来见我,不管是天下的事情,我就是拼了性命,也成全大哥。”
    秦霄看着李隆基凝重而真诚的表情,突然一下感觉自己有些猥琐,心里狠狠的痛骂了自己几句,也不好意思去接那块玉佩了。李隆基见秦霄迟疑,索性将玉佩的绳子塞到秦霄的腰间给他系上:“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李隆基今天可是面对佛祖起的誓,大哥你总该相信,小弟是有诚意的了吧?”
    秦霄暗暗骂自己:“呸!我***还是军人!一点气魄和器量也没有!”摸遍了身上,没什么值钱的物什,也没有什么标志性很强的东西,只好拿出一枚铜钱,夹在食指和中指之前,举起手,对着佛像,朗朗说道:“我秦霄对佛祖起誓,从今日起,视李隆基为同胞兄弟,不求同富贵,必定共患难。以此铜钱为凭,他日李隆基但有驱驰,哪怕是要割下我这颗人头,也无怨无悔!”
    说罢,秦霄将铜钱递到李隆基面前。李隆基缓缓的接过铜钱,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好兄弟!我们是好兄弟,哈哈哈!”
    秦霄看着李隆基张狂的样子,不禁暗暗想到:“李隆基,唐明皇,果然年少时就喜好鲜衣怒马,流恋于声色管簧,是个风流潇洒,放荡不羁有个性的人物……虽然我不太记得历史上的唐明皇究竟如何,可是开元盛世是由他一手开创,大好的盛世天朝也因为安史之乱,从他手里慢慢走向衰落,这两个是记得挺清楚的。只是,为何这两件事情,会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呢?”
    秦霄打从心底里,对这个李隆基充满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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