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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3章 代驾猎手
    “他看向车窗外面,黑漆漆的,他慢慢恢复了各种感官,车内的血腥气味差点让他吐了出来。溅在脸上的血已经冷了,再过一会儿就会干涸。他想一走了之,但是理智告诉他,如果现在直接走了,后面会有无尽的麻烦找上他。”
    书一打开,上来就是一个凶案现场。
    凶手“他”冲动之下杀了人,随后冷静下来,开始清理现场。
    渐渐地,许自在知道了人物关系。
    被杀的那个人是一个黑代驾,因为坐地起价被车主杀了。
    看到这里的时候,许自在挑了挑眉毛,这杀人理由也太简单了吧,而且普通人车上带刀?
    再说,这种案件最好侦破的了。
    冲动杀人,车里面到处都是血迹,擦都擦不完。
    如果尸体被发现,回头查一查监控就能直接找到凶手,毕竟他们是在酒店门口出发的,一般酒店门口肯定是有监控的吧。
    但是随后许自在却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尸体最终在山间的一个小溪里面被发现,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亡一个星期以上,这期间还下过一场不小的雨,对案件侦查十分不利。
    最关键的是,酒店那边竟然没有监控,加上死的是个黑代驾,线索很难查。
    这也太巧了吧,酒店竟然没有监控?
    虽然知道无巧不成书,但是许自在还是感觉有点怪怪的,因为这不像张重的风格啊。
    不过很快他就恍然大悟了,原来一切都是注定的。
    随着故事发展,许自在终于知道了“他”为什么会杀人了,因为“他”的未婚妻曾经被黑代驾jian杀,但是警方一直没有找到凶手。
    不甘心的“他”为了找到凶手,经常蹲守在各个没有监控的酒店附近,寻找杀死他未婚妻的凶手。
    而当天“他”杀的那个人并不是凶手,只不过是坐地起价的行为激怒了压抑很久的“他”。
    “他”本身就具有侦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又是高学历,精通计算机和化学,所以才会在那种情况下找到了一条很好的抛尸方案。
    这种激情杀人,很容易留下作案痕迹,但是如果凶手足够聪明,那么对警方来说很难办,因为“他”跟死者并没有任何交集,根本没有办法从社会关系这一层找到他。
    案件发生之后,当地警察局来了一个新人,名叫秦朗,书中着墨很多。
    难道这个秦朗就是主角?
    他会不会成为破案的关键人物?
    整个警察局都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会不会像天降神兵一样把案子破了?
    但是,后面的故事发展让许自在失望了。
    这个秦朗除了出场次数多之外,好像并没什么卵用,似乎还不如警察局里面的一些老刑警,除了有一腔热血之外,办案手段非常单薄。
    案件一时无法侦破,辖区又变得平静起来,只有秦朗一直在不懈地追寻着凶手的下落,不过他做的是无用功,因为根本没有线索。
    又过了大概一个月的时间,隔壁辖区发生的两起凶杀案传到了这边来。
    两个死者都是三十岁左右的男性,一个是在家中喝牛奶被毒死的,另一个被捅死在楼顶。
    这两个案件从手法上听起来并没有什么关联,更别说跟开头那起案件有什么关系了。
    所以一开始隔壁辖区的警方也没有把这些案件联系到一起去,但是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发现,包括开头的那起案件,死者竟然都是代驾。
    不过对于并不并案,警方有很大的分歧,因为除了都是代驾之外,死者之间并没有任何联系。
    另外,作案手法也完全不同,警方通过有限的信息做出的侧写竟然也都不同。
    事情变得麻烦起来,虽然暂时还没有并案,但是大部分警察都相信,有一个“代驾猎手”存在,而且这个人具有很强的侦察和反侦察能力。
    其实他们还是通过牛奶案和楼顶案查到了一些凶手的线索。
    牛奶案的死者每天都定牛奶,因为跟送奶工比较熟,牛奶都是放在他家门口的架子上。
    如果不是熟人,那凶手肯定是通过一段时间的侦察才能知道受害者的这个生活习惯。
    警方通过小区的监控发现,在死者死亡的前三天里面,小区里面有一个戴着口罩和鸭舌帽,身材肥胖,身高在一米八二左右的男人出现过好几次。
    后来又通过楼顶案小区的监控,同样发现了这个男人。
    不过警方获得的线索只有这些,依旧无法锁定嫌疑人。
    警方又想从导致牛奶案死者中毒的氰化物下手,却也摸不着头绪。
    这凶手也太牛逼了吧,而且警方也好像很弱的样子,特别是许自在一开始寄于了厚望的秦朗真的是比较菜。
    不过关键还是凶手太牛逼,而且他杀的人都跟自己没有关系,作案时间和作案地点都不规律。
    随后整整两年的时间,两地发生了总共十三起命案,死者无一例外都是代驾。
    而且每一个死者的死亡方式都不一样,刀杀、毒杀、意外坠落,各种各样的杀人手法,凶手像是在展示自己的杀人技巧一样。
    这些凶杀案导致当地人心惶惶,特别是干代驾的,生怕下一个就临到自己。
    但是,最终案件被秦朗破掉了。
    结局让许自在瞠目结舌,不仅仅是因为巧合,更为那个一直没出现名字的“他”感到心惊胆战。
    “他”竟然当地一个大专院校的老师,而且跟秦朗家住的不远,之前他们见过好几次面,甚至还在一起吃过饭。
    周远,这个在小说里面出现了三次的名字,这个被许自在忽略的名字,竟然就是“他”的名字。
    而之所以秦朗会怀疑周远,是因为凶手有一个习惯动作,他喜欢用右手食指弹自己的大腿。
    秦朗之前通过不停地观察监控,发现了凶手的这个习惯。
    而后在一次跟周远在小区门口等外卖的时候,秦朗看到周远下意识做了这个动作。
    当时看到这个动作,周远整个人都惊呆了,他实在无法把眼前这个文质彬彬,整天笑眯眯的男人跟连环杀人魔联系到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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