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次冲击玄关的屏障,一次次的失败,直到身上再次传来撕裂的痛苦,睁开眼来,见那金鸡又踱着步子到了面前,顺口又撕掉了我身上一块肉,而后离去。 我皱了皱眉,看着我肩膀上再多出的一个缺口,脸疼得煞白,再看看那金鸡,金鸡将我的肉吞入腹中之后,再偏头看着我,准备下一次的啄食了。
我放下了掐子午诀的手,将《道史》、禁步等东西摆放在了旁边,真正将死之时,倒更注重这些东西,不想让我鲜血弄脏了它们。
放下后,闭眼念道:“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这时候不想再念经文了,只能用道门先贤对于肉体的看法,来麻痹自己,道门老子认为,肉体是一切祸患的根源,如果没有肉体了,也就没有烦恼了。
苦笑了声,怕是老子没体验过这种肉体被一点一点剥离的痛苦,否则他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念完这句,眼前再充斥起了浓郁的太白之力,金鸡又来了。
锵!
再一声戾鸣,我身上的肉,再被扯掉了一块,进了它肚子里。
这次倒没痛呼,只是看了看身上多出的缺口,再看了看那金鸡,脸色惨白苦笑道:“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以死也。”
老子是个大学术家,他的见解常人一辈子也无法企及,谁人能感悟到,人应该为死去而感到幸福呢?老子此时好似成了我的知己,他那些常人难以理解的言论,归于我心境上,却无比贴切。
我坐在洞中念念有词,那金鸡吃了三块肉,也盘踞下来休息,暂时不为所动。
我因为失血过多,也渐渐昏死过去,等苏醒过来,见那金鸡又开始打量着我。
我只觉得口干舌燥,这四处又没水,低头看了看还在已经被太白之力止血的伤口,干脆伸手一抓,鲜血再次冒出来,我手捧鲜血,直接喂入了口中。
以前没喝过血,但其味道肯定是不好喝的,只是这次喝了鲜血,却觉得跟水一般无二,根本没有味道,以为是我的错觉,不过稍微一想便明白了,苦笑了句:“哥啊,你让我根于虚静,方能品出水真正的味道,如今我真正根于虚静了,知道了水就应该是五味的,但已经迟了。”
那金鸡见我在喝自己的血,神色一滞,十分不解,口中发出了低沉戾鸣声,好似在跟我交流,只是我听不懂它说什么而已。
我看了看它,再看看我自己,说道:“如果你饿了,就尽管来吃吧。”
那金鸡神色更为诧异了,或许它没见过有人主动喝自己的血的,也没有人静候别人吃自己而不反抗的。
金鸡虽然诧异,但还是迈步朝我走了过来,到我面前,探头尝试了好几下,似在试探我是否会躲避或者反抗。
我只是呆呆看着它,不为所动,它这才眼带诧异地,再撕下了我一块肉,叼走,吞入腹中。
我靠在石壁上,脑中闪过无数画面,我所做的事情,见过的人,读过的经书,一切都似流水般离去,到最后,我脑中只剩下了一句话。
“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以神制形,神贯于形,形有灭而神未尝化。”
道门诸多大学问杂糅起来,最终只留给了我这几句话。
精神乃天地所生,而身体是精神所生,这就是为什么人没了肉体,还能以神魂活下去,而没了神魂就会变成行尸走肉了。
道门有一学问,便叫以神制形,神贯于形,形体会灭,但灵魂不灭。
修真修道,所求长生,并不是肉体长生,而是灵魂长生。
想到此处,我笑了,是我太执着于形体了,一个人真正重要的是灵魂,所以这幅皮囊,就算被吃掉,又何须惧怕?
我之前一直恐惧得事情,却在真正降临的时候,解开了这心结。
好似在我眼前打开了一扇窗,心中恐惧害怕顿然消失,哈哈笑了起来,那金鸡神色更为诧异了,我看了看它,问道:“我的肉,好吃么?”
我这么一问,金鸡神色中竟布上了些许惊恐,不过却点了点头。
“我也想尝尝。”我说道。
我说完这句话,那金鸡惊呆住了,往后退了几步,然后来回走动,眼睛始终没有从我身上移开。
我也确实有些饿了,四处看了看,见前面金鸡尸体上的金色羽毛颇为锋利,便奋力往前挪动了几步,捡起一支金色羽毛,在身上划拉几下,割下一块肉来,喂入了自己嘴巴里,吞了下去,然后道:“生的,不好吃。”
那金鸡一个趔趄,差点倒在地上,跟见了鬼一样看着我,良久后,嘴里发出极为模糊的声音,隐约能听懂,它在问:“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会说话?”虽然听不大清楚,但能知道是人话,下来之后正觉得苦闷,它要是能说话就最好了。
“我失去躯体千年之久,千年来无人跟我说过话,忘却了人类语言,你在这里支支吾吾,我才想起了些。”它道,而后又道,“我从没见过你这样的人。”
我哦哦点头,这金鸡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时代的,但肯定颇为久远了,生龙能说人话,它能说,也并不奇怪,而后又从身上切下一块肉来,丢到了它的面前,说道:“今后你想吃了,我自己切给你,男人什么都可以丢掉,但是尊严不行。就算死,也不能是被别人吃掉而死。”
金鸡被我的行为吓到了,看着面前的那块肉,竟不敢动,犹豫了约莫有个半分钟,才一口将其吞入了腹中,而后道了句:“你真是个疯子。”
我笑了笑,不再言语,其实我真不想这样做。
接下来的日子,一直在参悟着道门前辈对躯体和灵魂的思考。
三天过后,我躯体鲜血流干,灵魂再也不能入住其中,自动分离了出来,站在自己尸体旁,我看着尸体,再过去弯腰拾起了几支羽毛,切下了肉,分给了金鸡。
躯体渐渐消失,而那金鸡原本只是灵魂状态,此时却渐渐有了脉络文理,似有再生躯体的征兆。
人跟飞禽始终不同,不明白他们这些上古飞禽躯体再生的道理,在迁校宫中游离了几圈后道:“我看你吃了我的肉之后,似乎渐渐生长出躯体了,这点人却做不到。”
它道:“金鸡一族,可将万物化为己有,这是太白之力特有的能力,只要将你完全吃掉后,你的血肉精力将归我所有,我就能重新生生长出肉体,届时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我点点头,这能力让我艳羡不已。
我也不再管它,反正自己躯体已经变成了尸体,且没多少肉了,自己又是灵魂状态,吃不了肉,便宜它了。
接下来几天,金鸡将我尸体全部吃了个干净,连骨头都没剩下。
它也渐渐长出了羽翼,金色羽毛开始覆盖全身,伸手可以触碰到它柔软的身体。
几天的相处,让我们各自有了几分了解,我抬头看了看这洞的上方,说道:“你离开这里时,能带我一起离开吗?”
外面那群道貌岸然的家伙,怕是还在等着我的造化呢。
金鸡听后沉默了会儿,然后摇了摇头:“你虽对我有再生之恩,但你自己曾喝了你的血,吃了你的一些肉,我得到的精力并不完整,无法彻底再生,所以只有将你灵魂也吃掉我才能呈完整状态,否则无法离开。”它说完之后,是久久的沉默,然后道,“真的很抱歉。”
我听完一怔,该来的始终还是要来啊,还指望着能以灵魂状态出去呢,现在看来,怕是要彻底死在这里咯。
它说完我也怔了会儿,然后盘坐下来,坦然说道:“可以,来吧,不过我肯定会反抗的,如果我喧宾夺主,夺了你这再生的躯体,那就怪不得我了。不过,如果我争夺输了,你出去之后,帮我把外面那群道士全都杀了,就算你报了这再生之恩。”
叶泰清曾以灵魂状态入住别人身体,我自然也可以,不过这金鸡有自己的灵魂,到时候怕是少不了一番争夺。
金鸡身上突然散发金光,整个迁校府被这金色光芒所充斥,迷得人睁不开眼,耳畔传来它的声音:“好,我答应你。如果我输了,你出去之后,也帮我把翠济宫的那群道士全都杀了,我也算是报了当年的杀身之仇和这千年的囚禁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