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老师沈墨给他送来了一小包安息茴香,让他用这些香料烹饪一条烤鱼送到侯府。老师说,到时候侯爷一看就会知道他宋玉鳞是老师的人,对他的任何要求都会尽力满足。
所以宋玉鳞今天真的用上了这一招,没想到侯爷才把食盒掀开了一道缝儿,才一闻到味道,就立刻有了反应!
当时的宋玉鳞把手心里写好的“鞑官营”三个字给崇福侯看了之后,果然崇福侯毫不犹豫的就把鞑官营的指挥权给了他。
此时的宋玉鳞想起他师尊的手段,觉得这位老师是如此高深莫测。这一小撮香料,竟然也是效验若神!
这位宋玉鳞当然就是沈墨的弟子宋无悔,他已经开始逐渐的掌握了临安城内的军队实权。
宋无悔在休眠之中,一边努力的向上晋升,一边静静的等待着沈墨的唤醒。
这正是:勉从虎穴暂栖身,说破英雄……惊煞人!
……
沈墨坐船回到了通州,一路在船上跟姜姑娘自然是柔情蜜意,享之不尽。
到了通州以后,他将姜姑娘放在这里,让她全权负责通州的各项事务。然后又拜见了家里的刘敬祖,抚慰了一下小符姑娘,嘱咐她们尽快搬到成都去定居。
随后沈墨这才扬帆而去,直接沿长江出海,顺着海岸线一路向北,来到了山东海域。
海军旗舰换上了沈墨的北斗天罡旗,到了胶州湾附近的灵山岛之后,自然是师宝瑛亲自率军来迎。
沈墨在这里经过了短暂的停留,随后换乘了一条不起眼的商船,从琅琊山一带的海岸边登上了山东的土地。
从这一刻开始,沈墨就开始改名换姓,改变装束,彻底变成了山东起义军中的一名小兵。
在沈墨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包括枪支弹药、特战营、海军舰队这一类带着名明显通州印记的东西,都会尽量避免出现在山东人的视野中。
换句话说,只有当沈墨生命出现危胁的时候,才可能听到通州的火药武器发出的枪声。
……
沈墨他们这一次出发,部队的人数一共有三百五十人。
其中五十个是农民起义军打扮,身上穿着老羊皮袄,身后背着大刀片儿,肩上扛着扎枪长矛。
这五十个人是即将投入王云峰山寨的特战营战士。他们的武器装备已经提前运到了王云峰的山寨中。
至于另外的三百特战队员,则是由赵景屏负责率领。
他们这一次除了护送沈墨到王云峰的山寨,之后还要在王云峰的草桥镇正西二十里处的九仙山占山为王,设下一个山寨,以便随时就近对沈墨做出策应。这些人当然也全都是全套冷兵器的起义军装扮。
至于沈墨的本人的一身装扮,就更有意思了。
如今神墨正像一个大头兵一样,走在了队伍的行列里面,丝毫都看不出他身上有任何出奇显眼之处。
他的脑袋上戴着狗皮帽子,青布棉袄外边套着一件老羊皮背心。下身穿着一条灌进三十斤高粱米都没问题的大裤裆棉裤。脚底下还蹬着一双皮面儿的踢死牛儿大棉鞋。
沈墨腰间扎着一条不伦不类的绛红色布带子作为腰带,棉裤的裤脚小腿处,还用腿带子绑着两块带毛的狗皮用来保暖防湿。
他这全身上下的打扮,虽然是轻便保暖,穿着舒适。可是看上去这个窝囊劲儿那也是没谁了!
如今的沈墨鼻子头冻得通红,两只手全插进了老羊皮背心里取暖,在他的腰间晃里晃荡的挂着一把刀。
大家还记得沈墨那把一两银子的“宝刀”不?要是跟这把刀比起来,那把一两银子的雁翎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超豪华配置了。
只见沈墨这把刀上根本就没有刀鞘。整片刀面上生满了铁锈。除了被锈蚀得斑斑点点以外,本身打造时形成的坑坑洼洼也是成排连片。
这把刀的刀尖儿并不尖利,刀锋上铁锈尚存,没经过研磨想必也快不到哪儿去。
如果不是刀身比正常的腰刀长了半尺,几乎达到三尺半长短,几乎都看不出跟普通的破刀有任何区别。
不过沈墨现在的样子,连人带刀却是十分相称。如今他看起来,分明就是一个在起义军中混的不太明白的小喽罗,属于常给人打下手、跑腿儿的那一类人。
此外他现在弯着腰,脸上被冻得龇牙咧嘴的。身上的气质也跟他那条大棉裤一样,一股龙套围碟儿的范儿显露无疑。
要说沈墨现在的身上这套豪华装备,却是人不可貌相,里面居然有两件稀世之宝。
除了棉袄里边趁着的合金锁子甲以外,另外一件,就是他腰间那把破铁片儿一般的锈刀。
这把刀是在从成都前往通州的船上,由李凌豪和李凌杰两兄弟特意给他选的。
因为沈墨这次去属于乔装改扮,所以他的血河剑绝对不能露面,另外围在腰间的腾龙刀也实在太过拉风了。
所以身上背着一个硕大刀鞘的李凌豪,从他刀鞘里十七八把刀中间挑挑选选,毅然给沈墨拿出了这样一把宝刀!
当时在船上,李林豪从刀鞘里抽出这把刀捧给了沈墨。沈墨一看见这把神兵的卖相儿。甚至连个像样的刀把都没有,刀柄还是用布条子缠成的,沈墨顿时就是吃了一惊。
不过这位统帅毕竟还是很有心机,生怕自己说出话来,一旦弄错了的话容易出丑。于是他郑重其事的端起这把刀来仔细端详了一下——果然还是下不去眼睛。
就见沈墨向着李凌豪问道:“李大哥借我这把刀,莫非有什么讲究不成?”
“当然有讲究,”只见对面的李凌豪笑着接口说道:“这是我们两兄弟在十四岁那年击杀了一名独行大盗“无上刀魔”,名字叫乌云苍。从那时候开始,他这把刀就归我了。”
“光听名字就是一个厉害角色!”这件沈墨随后又看了看李林豪:“那你跟我说说,到底这把刀有什么不凡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