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穿着睡衣走到客厅里,发现房里坐着一个陌生的男人。
穿着褐色针织羊绒衫,露出洁白的衬衫衣领,黑色牛仔裤,脚上是英伦风的马丁靴。
一头微微凌乱却又不失整洁的黑色短发,后不着衣领前面刚好遮眉,只露出一双幽深不见底的眼睛。
我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揉了揉双眼,有些不确定的喊道:“阿离?”
夜离似被我惊觉,蓦然回神,一双带着柔光的双眼含着淡笑看向我。
“早安,我的娘子。”
听到夜离的声音,我很确定他就是我的冥婚老公。
果然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昨天的夜离全然是古风美男子一枚,今天也奄然是大帅哥一个。
“你觉得,为夫穿的如何,是否像个你们这里的人?”
夜离含笑看着我,示意我坐过去。
我啧啧称赞,一番感慨,“你简直就是个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脸好身材也好。”
“我本以为穿上去会有些不适,没想到感觉还可以。”
“毕竟衣服是我选的吗?虽然我的眼光不算十分的好,但也是七分八分的好呀!”
我也忍不住借着夜离夸赞自己几句。
夜离忍俊不禁。
“今天学校还有课吗?”夜离问道
“差点忘了。”这时我才想起早上还有课,才忙的起身去刷牙洗脸。
“今天我没事,就送你去学校吧!”
如此我求之不得。
暗想着夜离今天穿的这么帅,我要是还像平时素颜朝天那样感觉和他走在一起毫无美感,还是画个淡妆吧!
确实是淡妆,皮肤本来就白皙,不需要涂抹什么增白遮瑕的面霜,只是画了个眉,涂了点淡色口红,擦了点补水的面霜,戴上雷莉送给我的雪花银色耳钉。
头发还是以前的中分模样就好,这样就算风再大也不怕将头发吹乱。
夜离慵懒的靠在门侧,右手端着一杯纯色的牛奶,不时有淡淡的白雾从杯中升起。
见我出来,夜离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我心一跳,囧囧的看着夜离,不安道:“怎么,不好看么?”
只见夜离空着的手捧住的我脸,感慨道:“真好看。”
他的妍儿生的不是国色天香,但偏生就爱这样的妍儿。
听到夜离的话,我简直高兴的要把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夜离回神,将手中的牛奶递给我,道:“喝了吧!桌上的面包已经加热过了。”
我欢喜的接过牛奶,吃着夜离准备好的早餐面包。
幸福是什么,就是吃着爱人为自己做的早餐。
小区离学校也就二十几分钟的路程,我挽着夜离的手臂,踏上一双高跟鞋之后就没显得那么矮了,但和夜离的身高还是差了一截。
夜离穿的很现代化,就算让人看到也不会有人认为夜离其实是个鬼的。
深秋风凉,道路上两边的参天银杏树染黄了一整条的路,阳光不似夏日的那般毒辣,温暖的光从叶子时间的缝隙中挤进来,洒在地面。
我突然想将时光定格在这一刻,我挽着夜离的手,走在一条银杏叶子铺满的路,阳光洒在我两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