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止一次徘徊在柳柳的病房门口,隔着玻璃远远地望着里面,她就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懂,身上插满了各种各样的管子,跟一个死人没什么两样,这一切都是她余倾子害的。
杜花信,你若是真知道我是跟什么样的人,你一定不会喜欢我。那个余倾子,肮脏不堪,连她都嫌弃自己,连她都想杀了自己。
这个余倾子,她不知道她为了什么而活,若是可以,她不要什么爸爸,只要静静地呆在小渔村里,不谙世故,那就好了。
想到这里,余倾子静静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因为第二天还要应付安小麦,余倾子觉得安柠檬真是越来越过分了,虽然是周末,但是她早上还有选修课,她安柠檬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快要上课了,她看着安小麦一个人站在她面前巴巴地望着自己的样子,觉得特别造孽。
咬咬牙,给他穿上了衣服,吃了早餐就带他出门。
余倾子带着安小麦走进华大的校门,虽然不妥,但是还是把所有的人都给忽略掉了,早早把安小麦安置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坐下,低声叮咛道:
“祖宗,求你,千万要挨过这两节课,不要出声。”
一小孩子,你别指望着他真的安安分分地坐两节课听上面教授吧嗒吧嗒地喷着口水了,为了保险起见,余倾子还特意将自己手机调了静音递给他玩,最要命的是他不是一个爱玩游戏的人,手机什么玩的都没有。
就在她认真做笔记的时候,安小麦在全智能手机上乱点一通,当然,他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余倾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两节课顺利地挨了下来,在跟安小麦要回手机的时候,余倾子收到一条短信,来自10086,您的话费以透支51。2元,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通信,请及时……
余倾子只记得对安小麦瞪眼,夏拉拉便拉着两个女生过来了,看起来很有派头,像偶像剧一样,带着众人围了过来,看着安小麦笑道:
“余倾子,怎么把你儿子也给带过来了?”
我儿子?余倾子还在疑问当中,只见安小麦向前一步,还是那种居低临上的气势,义正言辞道:
“我是她男朋友!”
集体哄笑了一阵,连余倾子都忍不住笑了,赶紧拉着安小麦离开。
虽然手机已经限制呼出了,接个电话还是可以的,余倾子看了一下来电显示,是余倾城,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她会接电话那才叫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呢。
屏幕上直接划开了拒绝,停了一会儿,他又打来,她干脆关机了。一直走到教学楼楼梯口,看见余倾城就站在那里,似乎又想拦着她做点什么。
于是余倾子带着安小麦悄悄凑过另一边溜走了,避免了正面冲突。
其实,余倾城早就看见她了。
这片天空,为什么总有一丝苦涩的味道呢?迷得人的眼睛很酸。
余倾城转身离开的那一刻,商齐忽然站在了他的对面把他给吓了一跳,显眼的黑色长裙,气场无人能及,顺着他的视线看着余倾子离去的方向,这个人,似乎能从别人的眼睛里看到最不想让人知道的东西,窥探秘密。她说:
“我能帮你,事成之后,当我男朋友!”
余倾城淡漠地走开,不答应也没不答应,商齐上前一把搂着他的胳膊,紧紧缠着不放开,以至于余倾城怎么也挣不开,挣了一会儿,他只好停下来,瞪她。
商齐赶紧说:“你这么对待一个巫师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余倾城才没有发脾气的念头,见她放开了,转身又走。他都这样了,跟没有好下场能有什么两样呢?余倾城对跟上来的商齐说:
“你不觉得我讨厌么?”
怎么可能呢?看商齐这态度,哪里能找到半点讨厌的神色?喜欢还来不及呢!余倾城什么都是淡淡的,说:“她就这么觉得,她觉得我什么都是讨厌的。”
商齐面对着他倒着走,说:“要不,我给你算算,看看她是不是真的讨厌你?”
“余倾子!”
余倾子带着安小麦走到路边咖啡厅,发现商齐在等她,说:“我叫商齐,服装设计专业的,就在你们班隔壁的隔壁。”
“哦!”余倾子像往常一样防备了起来,应了声,一般来说,这种不请自来的勾搭,总是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的,所以对余倾子来说不大讨喜。商齐倒是觉得,这俩兄妹一个德行,什么都是冷淡淡的,从骨子里带出来的。
她只好往深点去触探,说:“是向可的新朋友。”
占卜师果然是个卑鄙的职业,总是会窥探别人的秘密。余倾子停下手边的动作,等待着她那副走上来的嘴脸,看看她到底想威胁自己什么。
她说:“前几天,向可来找我占卜时认识的。你想不想知道他占卜的问题?”
安小麦忽然回头,问:“宝贝,向可是谁?”
余倾子示意他走进屋里,待闲杂人等都走了以后,说:“我怕你死后下地狱!”这是占卜师的禁忌,她应该不会自私到为了自己的问题让别人下地狱,那样她也会下地狱的。
她说:“下地狱就下地狱,那是死后的事情,我才不管,我只对我的好奇心负责!”
余倾子说:“你不怕死你就尽管对我好奇吧!不过我从来不知道我这人到底有什么是值得好奇的!”
她也走进了屋里,因为,商齐本身就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不是她言语,是她的气场,她的眼神,无疑不透露着危险,她防不胜防,只好逃避。
又或者说,余倾子逃避的根本不是她,是自己。
据说,今晚华市会下一场雪。
她一直都不知道,原来南方是可以下雪的,所以今晚她会不睡觉,等待她升平从来没见过的雪。那是一种白白的,在天上飞舞的东西。
一个晚上,她都没睡,看看手表,已经凌晨四点了。
期待中的白雪终究没有飘过窗子,她却在床头等了一个晚上。
披上外套,戴上帽子,出了门。
这是一天最寂静的时候,是个人都睡了,不是人的也不会在这种天气出门的。
天不是很黑,她顺着两排路灯一直走。有时候,她在想,路灯的尽头,会不会是向可。如果他在,就假装他在,那么,无论天多么黑,多么冷,也无论这条路多么长,她都会走下去的。
余倾子认识向可三年半了,可是她却爱了他三年五个月。那是因为,她爱向可,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她却不愿意花上一天的时间去不爱他。她就是不愿意不爱他,所以她不会想着,没有他的日子,她会多么难过,这些她永远不会去想。
这大抵是她的悲剧吧,他恨她。
她只要想着,这个世上有他的存在,那她便会爱他。有时候,她就是这么知足常乐。通常,这也会让人觉得很讨厌。
向可,我愿意朝着这条假如有你的路走下去。
应该没人会喜欢,这样的感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