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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节
    还忍不住伸出手,捻着她发尖的一小撮,轻嗅着她四溢的发香,是桂花味的。
    方喻同笑得眼尾泛起浓烈的红色,“阿姐,真好啊,你不会嫁给左晔春。”
    四周浮动着浓浓的酒意,阿桂有些喘不过气。
    她身子被他压得稍稍弯下去,精致白皙的脸庞露出淡淡的迷惑,“你那么讨厌左晔春吗?”
    就着摇曳的烛光,方喻同脸颊俊朗清隽的线条都仿佛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
    他半眯起眼,又渐渐要笑不笑地勾起了嘴角。
    “左晔春?”他眸色变得深邃而漆黑,“我讨厌他,但也不止是讨厌他。”
    他埋在阿桂的脖颈间,一动不动。
    只有纤长睫毛微微扫动,划过她细嫩如酥的肌肤,激起一片细小的涟漪疙瘩。
    阿桂听到他的嗓音,清晰可闻。
    他一字一句地说道:“但凡妄图抢走阿姐的,我都极其、特别、非常讨厌。”
    这话说得,再明显不过。
    阿桂呼吸凝滞,脊背僵直,半晌未动。
    还是方喻同扯着她的胳膊道:“阿姐,为何这天地好像在转?你能不能扶我坐下?”
    喝了那么多酒,后劲上来,他清明的眸子惺忪许多。
    阿桂抿着唇瓣,望着他眼角眉梢因醉酒而倏然多了几分的昳丽风流,一直支着他,她的双腿也有些发麻。
    但更发麻的,是脖颈,是头皮。
    是他方才那句醉话落入心底,如巨石激起的千层浪。
    他说,但凡想要抢走她的,都是他的敌人。
    太过偏激,太过极端。
    太过不像,一个阿弟对阿姐的感情。
    难不成他对她也...
    阿桂不敢想下去。
    她咬着唇瓣,眸光微颤,为他辩解,也像是在为自个儿辩解。
    “小同,阿姐总要嫁人的。不是被抢走,我永远都是你的阿姐。”
    这话,她颤着嗓音说出来,在寂寂夜色里,显得格外苍白无力。
    方喻同眼尾的红痕仍在,也不知是被什么激出来的。
    他抬眸看她,忽而笑出声来。
    不说话,只是笑。
    跟疯了似的。
    酒疯子。
    阿桂长睫微颤,别开眼,不愿再和他对视。
    可他刚被她扶着坐下,这会儿又忽然站起来,抬手捏住了她的下巴。
    “小同。”阿桂警告般的唤他名字,琥珀般澄澈透亮的眸子里似是蒙上了一层薄轻纱。
    方喻同置若罔闻,垂眸勾唇,越靠越近,“阿姐,既然你总要嫁人的,那么为什么那个人不能是我呢?”
    他这话就落在阿桂的耳边,半哑的嗓音又轻又低,却烧得阿桂全身的血都在往胸口涌。
    她不能再自欺欺人,也无法再替他辩解。
    他真的,和她一样。
    有着那些不该有不该想的...心思。
    “阿姐?嗯?”方喻同指尖微微用力,逼得阿桂垂下的眼帘重新抬起,那双水气氤氲的眸子对上他的。
    深邃,幽暗。
    不可见底。
    就像他藏了这么多年的心思,一直藏在不见天日不可见人的最深处。
    无人知晓,沉重浓烈。
    却都在今日,那么炽热,那么明白的,袒露在了她的面前。
    “阿姐...”他喃喃着,脸颊是不自然的潮红,低哑的嗓音缱绻,还带着少年人那一往无前的就算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的孤勇,“阿姐,那个人一定会是我。”
    “好不好?”
    第88章 吻她   杏花春雨
    春雨淅沥, 下起来似乎没完没了。
    阿桂和汀州都是喜静的性子,围坐在桌旁做着女红,神色从容平静。
    唯独芦叶憋不住, 在两人身后转了一圈又一圈, 呜呼叹气道:“这雨也不知何时停,成日在屋子里闷着, 憋得心慌慌的。”
    阿桂含笑看了她一眼,摇摇头,抿唇道:“我倒是觉得下雨极好,这雨声多好听。”
    安静, 又悠远。
    更重要的是,下雨天她可以躲在屋子里,不用见他。
    掐指一算,这雨下了七八日。
    自那日他醉酒后, 她和他, 也已经七八日没再见过了……
    这一分神,阿桂差点儿戳到指尖。
    还好她动作慢, 又被走过来的芦叶看到,眼疾手快地护住了她。
    芦叶急得眼睛瞪圆, “姑娘,你还是快些放下针线吧,绣了这么久, 累得眼睛都花了吧?奴婢给你按按, 免得这样漂亮的一双手,这针戳伤了多可惜。”
    “我不碍事的。”阿桂抿唇轻笑,想收回手。
    可芦叶不怕她,反而心疼她。
    芦叶拉住她的手腕, 不许她往回缩。
    “姑娘,奴婢给你按按也不碍事的,左右闷在屋子里也无事可做,我这女红拿不出手,但这案抚的手法可是一等一的好,不信你试试?”芦叶笑盈盈的,捏住阿桂细白的手腕。
    阿桂拧不过她,无奈轻笑了一下,“你这丫头,当真是闲不住的,非要给自个儿找事做。”
    “姑娘不也是这样么?这叫有其主必有其仆。”芦叶狡黠地眨了下眼,前几日阿桂刚教她的话,转眼就用上了。
    “呀,姑娘被虫子咬的地方已经好了呢。”芦叶提着阿桂白净的掌心翻过来看,叹道,“也不知那到底是什么虫子,咬的印儿留了几天才消。”
    汀州手里的针线穿过绸缎上的芙蓉花,点头附和道:“幸好没咬出血,不然姑娘怕是得留疤。”
    芦叶后怕地应道:“是啊,自从姑娘被咬,我每日都要在屋子里熏好几道香,仔细检查好几回,生怕那天杀的虫子又来咬咱们姑娘。汀州,你也得小心些,虽然咱们没有姑娘香嫩,但架不住那虫子不挑食呀。”
    汀州被芦叶逗得笑起来,哪有这样形容的。
    阿桂也忍不住睨她一眼,淡淡无奈之后,又抿唇笑开。
    她摸了摸掌心一侧,已经消了那红色印记的地方。
    好像还在微微发烫。
    什么被虫子咬了,不过是糊弄芦叶和汀州的说辞罢了。
    说是咬,倒不是说是啃。
    被那不要脸的醉鬼啃的。
    幸好他还有轻重,没有啃破皮。
    可那吮吸出来的印记,还是花了好久才消下去。
    就那么明晃晃的在她掌侧停了好几日。
    每看一眼,都对阿桂来说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折磨。
    烫得她耳尖发热,灼得她胸口滚烫。
    不得安宁,无法平息。
    阿桂悄悄松了一口气,可外头却传来了敲门的动静。
    “芦叶——”
    阿桂才打算唤芦叶出去瞧瞧,可那人却不请自入,直接轻车熟路的推门进来。
    “阿姐。”方喻同掀起帘子走过来,一头长直青丝高高束起,更显得身姿挺拔清隽。
    阿桂指尖微颤,放下针线,垂下眼帘,轻声应了一下。
    嗓音却是抖得明显,连她自个儿都发现了,随后很快懊恼地咬着唇瓣。
    那日醉酒过后,她再没见过他。
    她以为他也是再没脸出现在她眼前,可看他今日这所作所为,哪里有羞臊的样子。
    只怕那日发生了什么,他都记不清了吧。
    “阿姐怎的了?脸有些红,是不是病了?”他淡定从容地走过来,伸手便想要摸阿桂的额头。
    阿桂早有防备地起身躲开,走到一旁推开窗牖。
    斜风细雨飘进来,湿漉漉的雨丝打在脸颊上,让那滚烫的热意都褪去不少,呼吸轻畅。
    “我没事的,只是在屋子里憋久了。”阿桂背对着他说话,有淼淼雨丝落在了她的额发上,却浑然不觉。
    方喻同上前一步,漆黑瞳眸里泛出零星笑意,“那正好,我今日正好是来带阿姐出门的。”
    阿桂背脊僵直,仰头看了看雾濛濛的天,“下雨天,我不喜欢出去,你知道的。”
    “是去看望咱爹,你也不去吗?”方喻同勾着唇角,眼底是胸有成竹的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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