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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前元七年十月初五,刘荣再得到了窦太后的亲自首肯后,率领他的太子卫队,浩浩荡荡的开出长安城,直奔长安城郊的一处皇家庄园。
    他坐在马车中,心情自是无比激动,离开长安这个危险的是非之地,是他计划中的重要一步,而坐在另一辆马车中的新任太子舍人公孙弘,就没有刘荣这么好的心情了。
    三天前,窦太后亲自下诏任命他为太子舍人时,他还是那么的意气风发,但很快,他就察觉吃了问题:他的待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很多官员,对他这个太子舍人并不感冒。
    甚至有些人看他的眼神,好象是在看……一个死人。
    再加上一直以来民间有传闻,当今太子的生母栗姬娘娘,不是一个可以母仪天下的人,再联想到,大汉国现在居然只有太子,而没有皇后,身为太子生母的栗姬娘娘并没有和以往那样,母凭子贵,晋升为皇后。
    以上这些综合在一起,令公孙弘有了一种上当的感觉。
    但他清楚自己没得选择,他只有全力辅佐刘荣,保住刘荣的太子之位,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他清楚,自己若是背叛或者出卖了刘荣,那么他这一辈子,便彻底毁掉了,不会有人愿意用一个叛徒,也不会有人能容忍自己的手下,有一个曾经出卖了主人的叛徒。
    于是,在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之后,公孙弘非但没有消极怠工,反而越发的勤快起来……而他骨子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只为自己着想的小人。
    而小人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很快的,长安城的城墙便彻底的消失在视线中,在地平线那一边,一座连绵数里的庄园出现在了刘荣眼前。
    庄子里的人,已经早就得到了消息,大汉国的太子殿下会来他们这里住上半个多月,为此,他们早早的就在庄子里管事的带领下,列队在外面跪迎。
    几千人跪在一起的场面,确实非常壮观,刘荣走下马车,耳中便传来山呼海啸般的‘千岁’之声,这种感觉……确实很好,满足了他某一方面的阴暗心理。
    在一大群庄兵和太子宫卫队的保护下,刘荣粗略的游览了一下整个皇庄的控制地区。
    说实话,这个庄子很大,它的名下,至少拥有着七千多顷良田和近三千顷山林,佃户二千余户,已经堪比大汉国一个中等县的规模了。
    然后,刘荣一行便被安排在了皇庄中专门为他这种贵人驾临而修建的行宫中。
    这个行宫,自然远没有长安城中的三大宫殿群那么宏伟,但也已经算的上豪华了。稍事休息之后,刘荣便令人将他卫队中的两个武骑都尉请来。
    这是他计划中的事情,作为一个后世穿越者,他自然知道‘枪杆子里才能出政权’。不过之前,一直在长安城那个各方势力夹杂的地方,他的手脚,根本就施展不开。
    而现在,他获得了暂时的自由,自然要开始掌握,他的第一支武装力量了……
    刘荣坐在高高的大堂上,看着跪在他下面的两名年轻军官,他的手指,很有节奏性的敲击着案台。
    “卑下赵慢熊拜见殿下千岁!”两位年轻的军官,见太子一直不说话,心里不免有些慌张,忙再次大声道。
    “二位猛士不必多礼,这里又不是在太子宫!”刘荣微笑着道“快快请坐吧!”
    “这……殿下……卑下等粗鄙之人,如何敢当殿下如此礼遇!”居左的年轻军官连忙道,显然两人者,是以他为首的,而且他似乎还通些文墨,懂得礼法。
    “寡人让你们坐下,自有让你们坐下的原因!”刘荣脸一板,他深知给一颗糖,再打一棒子的真理“磨磨蹭蹭的做什么?”
    两人相对一望,也不敢顶撞,连忙告了个罪,找了张末尾的位子远远的跪坐下来。
    刘荣仔细的观察两人,发觉这两个人似乎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性格的人,为首的那个年轻军官,刘荣认得,他叫金求德,长相很不错,而且家世更是根红苗正,他的祖上乃是当年跟随高祖皇帝起义的那批老兵中的一个。
    高祖定鼎天下后,他们金家,便世代忠诚大汉皇室,周勃起兵反吕时,他的父亲是第一批带头袒露胳膊,举着兵器高喊‘大汉万胜!’的中层军官。
    因此几十年下来,他的家族,已经渐渐成为了贵族,获取了公乘大夫的爵位。
    因而,他如此年轻的成为太子宫卫队都尉倒也是情理之中。
    至于另一个叫赵慢熊的都尉,刘荣就不是很了解了,只有前几天张常在时,查过他的资料,只知道这位年轻的军官,乃是长安本地人,他父亲不过是猎户,家世也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却不知怎么了,一从军,便屡立军功,年前,便被调到太子宫担任都尉,他的前上司程不识为了把他弄进太子宫费了很大力气,显然,不通政治的程将军,还以为,太子宫是一个镀金的地方。
    而此刻近距离观察这个叫赵慢熊的年轻军官,刘荣只觉得他很魁梧也很黑,丝毫也看不出有什么地方值得程不识花心思培养的。
    于是,便好奇的问道:“不知赵将军在边地时,斩杀过多少匈奴奴酋?”
    赵慢熊的块头很大,他的年纪不过二十四五,相比之下,与他年纪相仿的金求德,就显得有些矫小了。
    赵慢熊听了刘荣的问话,他的大手挠了挠脑袋,憨厚的道“回殿下,俺在边地一年斩杀了九十七个奴酋,活抓了四十八个!”
    “啊……”刘荣有些不可思议:“都是你一个人杀的?”
    赵慢熊用力的点点头。
    刘荣一下子就来了兴趣,一年斩首近百,俘虏数十,这样的战功已经顶的上某些地方一营军的全年战功了,难怪程不识下这么大的力气。
    他笑着站起来,干脆坐到赵慢熊身边,拉着他的大手,像一个好奇的孩子一样问道“卿真勇士也,快给寡人说,卿是怎么办到的?”
    刘荣这样做,一来是拉近和这个黑大个的关系,二来,也是所谓的作秀或者说装B了。
    赵慢熊见了太子如此亲切,顿时就有些憨厚的摸了摸自己的头,道“回殿下,俺是猎户人家的孩子,俺阿父从小就告诉俺,林子里的野物,要挖坑才好抓,俺听了阿父的话,就天天挖,日日挖,把整个林子里到处挖上坑,有时候一天下来,可以抓到好多野物……后来,程将军从俺们村路过,见俺块头大,就把俺带到边地去了,到了边地,俺发现那些匈奴人和林里的野猪一样,走路从来不试探试探地下有没有陷阱,于是俺就天天跑到他们那边的草场里,天天挖,夜夜挖,一直挖了一年坑,那些匈奴人只要掉进俺挖的深坑里,十有八九是必死,不过也有没摔死的,还得俺走下去拉出来,然后背回营地,为这个,程将军还说俺不懂事……俺到现在还不明白,俺那里不懂事了……”
    刘荣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赵慢熊还真是憨厚……不过,能把挖坑这项事业,坚持这么久,这便说明了他的意志坚强,算的上一个可造之才了,也难怪程不识这么欣赏他。
    注:这只是半节……,有几个作者朋友告诉偶,偶更新太快了,对冲榜不利,劝偶放慢速度……否则,30天没到,就自动下去鸟……汗……
    赵慢熊,金求德,偶在某个论坛的网友^_^偶刚刚才开了帖子通知他们,他们的ID被征用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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