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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节 善无城
    滚的大河,奔腾着向东而去,马贼王白雷站在这条大的手里拿着刚刚到手的一封丝帛信书。
    信中的条件,非常丰厚,丰厚到了他想拒绝都亦非常困难的地步。
    马有多重,黄金便有多重?封侯?
    他添了添有些发干的嘴唇,老实说,这些条件,随便一个都令他砰然心动,更何况他的部下?
    但是,白雷不敢随便接下来。
    他跟他的曾祖父白起一样,胆大心细,杀人如麻,人命,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串数字罢了,杀一个人是杀,杀一百万人亦是杀。
    这其中丝毫也没差别。
    对他而言,信上的条件,已经足够他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了。
    单就那个封侯一项,他的心就剧烈的跳动了起来,据他所知,大汉国还没有把武安封出去,这就意味着,他祖先的荣誉还在,他梦中的圣土还在。
    这是这些条件是如此的丰厚,令他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他不是一个轻易就会相信别人的人,更不是一个会相信别人一纸之言的人,否则,他根本活不到现在,早就被围剿的匈奴人绞成了碎片了。
    匈奴右贤王甚至为他的大好头颅开出了一万头羊的悬赏,但是,到现在为止,所有企图得到那一万头羊的人,统统成了青草中的一堆枯骨,而他的大好头颅,则依然悬挂在他身上,未有半分离开的意思。
    “小七!”马贼王转过身去,他面上的面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一个年轻的马贼听到他的召唤,迅速地跑到了他的身边,道:“大兄。您有何吩咐?”
    “小七,你给我去一趟雁门,找到雁门郡郡守都,把这封信给他看看,问问他,到底有没有这回事情?”白雷拉过这少年的身子,摸了摸他的头,这个少年,是他当年做游侠时,带在身边的孤儿。与他手足相连,绝对可靠,因此白雷对他特别信任,亦特别看重。
    “诺!”小七转过身子,就跨上马,准备出发。
    “小心一点!”白雷叫住他,关切的嘱咐道:“在没见到都大人之前。别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知道了,大兄!”年轻的小七,意气风发,热血沸腾,浑身的肌肉都充满了杀意。
    三天后,小七带着几个手下,乔装混进了雁门郡,对于马贼来说,混进大汉国的各个城市是一种基本功。假如他们混不进去地话,那么就只能说明,他们是菜鸟。
    小七当然不是菜鸟,他虽然年轻。但杀的人,却远比他的岁数多几倍,他的脸上还因此留下了一条浅浅的伤疤。
    小七之所以能够顺利的进入雁门郡治所善无城,是因为他手里还拿着一份由雁门某县县令开出来的户籍证明。
    跟商人一样,马贼也需要与官府勾结才好做买卖。
    就像白雷他们这股马贼,实际上,不仅仅在大汉国有合作者,即使是在匈奴高层,他们亦也有合作者。
    对大汉国地合作者来说,马贼王白雷。能够为他们的政绩做出贡献,并还可以在某些时候提前发出警告,更能够带来数不清的利益。
    所以开出户籍证明。不过举手之劳,这在大汉的许多边郡,甚至是潜规则之一。
    至于匈奴方面,匈奴人内部倾轧已经越来越厉害了,楼烦,休屠,浑邪等诸多势力开始不怎么跟单于庭对调了。
    匈奴太过分散的政治权利结构,以及特殊的继承人制度,使得这个曾经团结的国家,现在已经正朝着内战的方向愈演愈烈。
    而对于匈奴各方势力来说,偶尔利用马贼来攻击一下敌人,甚至干脆自己亲自担当主角,扮演马贼攻击政敌的部落,那是一个传统。
    大草原上弱肉强食,不能适应地,唯有淘汰。
    所以,即使是马贼王,在匈奴人中亦有利益相同的盟友。
    小七穿着一身粗布深衣,慢慢的走在善无城的大街上,自三年前,中尉都下放到这里担任郡守后,整个雁门郡便像一个上紧发条地机器一样,时刻处于紧张之中。
    治所善无城,更是戒备森严,城墙与城上的防御,在去年经过了一次大规模的修正,修整之后的善无,城墙增高了七尺,厚度亦有所增加,城墙之上更是被放置了大量的滚木擂石与煮油用的大锅,护城河已被加宽了一丈之多,使得这座城市更加坚固,匈奴因此不敢在正面强袭雁门,匈奴单于军臣甚至非常忌惮都,千方百计的想着各种办法来诬陷都,甚至企图刺杀他。
    但是,都深得大汉天子宠信,一切诬陷,都毫无作用,至于刺杀,都本人便是大汉国一等一的搏击高手,他身边的亲兵,又都是跟着他数年的亲信,得他亲手调教,等闲十来人,根本还等不到近他身地机会,就被一一清除掉了。
    小七很佩服都
    他的大兄马贼王亦非常敬重都,大兄敬重的人,自雄!
    通过长长地街道后,小七来到了雁门郡郡守官邸之前,他挥了挥手,另手下两人先退下去,自己走到官邸前。
    老实说,这是小七第一次见到雁门郡的郡守官邸。
    小七很惊讶,因为这官邸非常简陋,简陋的甚至还不如小七在马邑县见到的县令官邸。
    —
    “烦请通报一声都大人,就说故人来访!”小七拉住官邸前的一位衙兵道。
    “你要见都大人?”那衙兵上下看了看小七的身子,面带警惕,显然这衙兵闻到了小七身上散发的血腥味,这种血腥味鼻子是闻不到,也根本洗不去,只有那些经历过无数生死,沾满自己与别人鲜血的战士身上才有。
    “都大人不是那么好见的!”衙兵说:“年轻人。你得拿出点什么证明来!”
    “你告诉都大人,问他是否记得北地公孙雷!”小七淡淡的道,小七曾经见过都,不过那是在十年前地事情,当时小七刚刚跟在大兄身边,当时都名声不显,并未有今日之风光。
    “你等等!”那衙兵见小七说的真诚,不似有假,便快步走了进去……
    “公孙雷?”都放下手里的公文,眉头轻轻的皱起来。他的脑海中浮现了一个年轻的身影,那个眼睛锋利的像剑一样的少年。
    “快请!”都几乎是立刻站起身来,公孙雷这个人,留给他的印象非常深刻,虽然失去了联系近十年,但当初那个在兵法上的造诣,令他都非常震撼。天子亦非常看好地少年,依然在印刻在他心中。
    当年,他都只是还是太子的天子的近侍,身份低微,但却已经跟在天子身边,时常出城活动。
    他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跟着微服的天子,一起策马来到了长安城外游玩。在那里他们碰上了一个少年带着一个小孩子,坐在柳树下讲演《吴子》。
    那少年的口才非常好,连天子听了,都十分有好感。便坐了下来,与他一起聊了许久,两人从兵法一直聊到搏击,可谓知己。
    当时,天子就起了爱才之心,本想多相处一段时间后,再做计较。
    可惜的是,不久那个年轻人就离开了长安,只留下了北地公孙雷这条线索,天子登大宝后。便曾经令北地郡郡守去寻找那个少年。
    可惜,最终天子得到地消息是,匈奴人从长城防线穿透过来。袭击了北地某个县,公孙雷一家全部死于那次袭击。
    得了消息后,天子郁闷了很久,后悔了很久。
    都怎么也想不到,今天,消失了长达十年之久的那个少年,竟然出现了,他甚至想立刻写信去告诉天子这个好消息。
    不久,小七就被请进了都的官邸。
    “你是?”都看着小七,有些疑惑。
    “先生,我是小七啊!”小七笑着道:“您忘记了吗,当时我就跟在大兄身边,柳树下,您跟一位姓薄的公子坐在我的对面,您还跟我大兄切磋了几下!”
    “哦!”都一拍脑袋,笑道:“都长这么大了啊!”
    “恩!”小七笑着点点头,虽然十年不见,小七只记得当初一些模糊的印象,但是故人相逢,到底是很高兴的。
    “你们都先下去吧!”都挥手将自己的手下逐了出去,亲热的带着小七走进自己地书房中。
    “你大兄在那里?”都问道:“他还好吗?”
    “蒙您关心,我大兄很好!”小七笑着道:“至于我大兄现在在那里,对不住,我不能说!”
    “哦!”都点点头,问道:“这些年你们都去了那里,我跟薄公子甚是挂念你们!”
    “我们去了草原!”小七笑着道:“大兄说,他这一辈子,要杀光匈奴人,小七就跟着他一起杀!”
    虽然只是区区几句笑语,但是都却从中感受到了其中的浓烈杀机。
    的确,杀父之仇,毁家之恨,都可以理解,当初那个少年的心境。
    “小七,你这次来找我有何事情?”都见人家不愿意说,他也不再追问,只要知道了公孙雷还活着,那就好,等他禀报了天子,天子自有决断。
    “是这样地……小七从怀里拿出那封信,交到都手上,道:“我大兄托我向您问好,另外还想请您鉴定一下这上面的东西的真假!”
    “恩!”都点点头,接过丝帛,细细的看了看,他随即笑了起来,道:“是真的,太子的行事风格向来如此!”
    他心里亦不免好笑起来,这个公孙雷看来跟大汉国还真是有缘,接连两代太子,都找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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