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岛总区
港岛面积为80平方公里,共分为4个警区、11个分区或警署。区内特殊场所及单位有:政府大球场,跑马地赛马场,维多利亚公园,新华社,立法局,总督府。
1.总区总部。
总区总部下设四个部门:行动部、行政部、总区刑事总部、总区交通总部。其中行动、刑事、交通三个行动部门由一名职级为总警司的总区副指挥官统管,行政部作为综合管理机关由总区指挥官直接管辖,行政部首长的个人职级与总区副指挥官相同。
——行动部。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为处理总区层面上的行动问题和程序提供人手和秘书服务。该部下辖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冲锋队,并负责管理总区内的警察机动部队驻区大队。
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负责控制总区和区两个层面上的资源调配。在平时或涉及内部保安及有其他紧急情况发生时,负责与警察总部指挥及控制中心和其他政府机构进行通联。
冲锋队。负责999应急处警和迅速回应其他紧急情况,快速增派军装警务人员到现场扑灭罪行。该队有一个队部和4个分三班轮值的小队。
——行政部。由一位总警司掌管。负责执行总区指挥官制定的政策,处理一般行动事务,包括负责总区内的社区关系、员工关系和裁判司法庭起诉工作。该部下分5个组:人力资源管理组,财务资源管理组,职员关系组,警民关系组,文职人员组。
——刑事总部。亦称罪案调查部。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处理严重罪案和涉及跨区的罪行。同时,负责搜集、整理和评估总区内关于罪犯和犯罪活动的情报。该部内设6个单位:罪案调查组,情报组,监察及支援组,防止罪案办事处,反三合会组,特别职务队。
——交通总部。由一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执行交通法例,调查交通意外,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以及推行警队和总区的交通政策。该部内设3个组:意外调查组,执法及管制组,总部组。此外,另有交通督导员协助执行有关违例泊车的法律及指挥交通。
2.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港岛总区共分为4个警区、11个分区或警署。
——中区。下设2个分区1个警署:中区分区、海傍分区、山顶警署。
——湾仔区。下设2个分区:湾仔分区、跑马地分区。
——西区。下设2个分区1个警署:西分区、香港仔分区、赤柱警署。
——东区。下设2个分区1个警署:筲箕湾分区、柴湾分区、北角警署。
3.警署的组织架构。以北角警署为例。
北角警署由1名警司掌管,下设行动、刑侦、行政3个组。共有警员265人,其中军装人员228名,文职人员37名;女性占1-1.5%。(1)刑侦组。由一名高级督察领导,负责处理复杂罪案。下分4个侦查小队,昼夜轮值。(2)行动组。由一名高级督察领导,下设4个军装巡逻小队,分三班昼夜巡逻,每队26人。(3)行政组。由一名总督察领导,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及其他治安事务。共37名文职人员,2名督察。其中1名督察负责非刑事调查,如可疑死亡;1名督察负责案件受理、交通告票、警署行政。
二、东九龙总区
东九龙总区面积200余平方公里。共分为5个警区、7个分区。区内特殊场所及单位有:黄大仙庙,西贡郊野公园,3个越南船民中心,启德国际机场,地铁。
1.总区总部。
组织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2.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黄大仙区。下辖3个分区:黄大仙分区、慈云山分区、西贡分区。
——秀茂坪区。下辖2个分区:牛头角分区、秀茂坪分区。
——观塘区。下辖2个分区:观塘分区、将军澳分区。
——机场区。负责启德国际机场的警务工作。
—地下铁路区。地铁治安是该总区独有部分。虽然香港的地下铁路行经4个不同总区,每日载客240万人次以上,但维持地铁治安的工作则由该总区人员负责。故该警区在地铁全线38个车站部署警务人员,同时派人上列车巡逻,并与地下铁路公司保持紧密联系。
三、西九龙总区
西九龙总区在香港诸总区中面积最小,但辖区却是本港娱乐中心,著名的尖沙咀就在该辖区,区内商业中心及娱乐场所林立,故打击色情活动和外籍人犯罪是该总区的一项主要工作。总区下分4个警区、8个分区。
1.总区总部。
组织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2.警区及所辖分区。
——深水步区。下设3个分区:深水步分区、长沙湾分区、石峡尾分区。
——旺角区。
——油尖区。下设2个分区:油麻地分区、尖沙咀分区。
——九龙城区。下设3个分区:九龙城分区、何文田分区、红勘分区。
四、新界北总区
新界北总区位于深圳与香港交界地,深港陆上边境长达23公里,阻止并拘捕非法入境者是该总区的一项重要工作。该总区共分为4个警区、12个分区或警署。
1.总区总部。
组织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2.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边境区。下设3个分区:落马洲分区、打鼓岭分区、沙头角分区。
——元朗区。下设3个分区1个警署:元朗分区、天水围分区、流浮山警署、八乡分区。
——大埔区。下设2个分区:大埔分区、上水分区。
——屯门区。下设3个分区:大兴分区、屯门分区、青山分区。
五、新界南总区
新界南总区位于新界北和东、西九龙之间,共分为3个警区、8个分区。区内特殊场所及单位有:大帽山郊野公园,沙田马场,车公庙,白石越南船民羁留中心,大屿山宝莲寺大佛,赤躐角机场。
1.总区总部。
组织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2.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荃湾区。下设2个分区:荃湾分区、梨木树分区。
——葵青区。下设2个分区:葵涌分区、青衣分区。
——沙田区。下设4个分区:沙田分区、田心分区、水沥源分区、马鞍山分区。
六、水警总区
水警总区负责管辖全港1850平方公里的水域和分布在香港周围190公里海域内的大约240多个岛屿的社会治安。总区机构由1个总部、1个反走私特遣队和1个离岛警区组成,由1名职级为总警司的总区副指挥官协助指挥官管理。
1.总区总部。
水警总区总部分为两个部门:行政及支援科、行动课。
——行政及支援科。由1名总警司掌管,负责水警总区的一般行政工作。下设2个课:(1)行政课,内设3个组:行政组,社区关系及职员关系组,文职人员支援组。(2)支援课,内设4个组:支援组,海事训练组,轮机组,训练组。
——行动课。由1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执行各类治安及保安行动。下设3个组:(1)行动组,内分6个小组: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小艇队,后勤组,总区运输办事处,总区枪房,靶场。(2)大鸦洲船民中心组。(3)总区罪案调查总部,内分2个小组:总区罪案组,总区支援组。
2.反走私特遣队。
3.警区及所辖分区、警署。
——东水域警区。由1名高级警司指挥。下设2个分区:北分区,东分区。每个分区均配备若干船艇,大至40米长的指挥轮,小至10米长的巡逻艇,主要任务是执行阻截非法入境、反走私及一般的水警工作。
——西水域警区。由1名高级警司负责,下设3个分区:南分区、西分区、港口分区。
——离岛区。由1名高级警司掌管,负责香港西南水域中除大屿山和赤躐角机场以外的离岛的警务工作,包括坪洲、长洲及南丫岛等。
4.水警训练学校。
由一位警司掌管,并由一组有远洋轮船船长或专业工程师资历的警察训练主任协助。该校训练项目分为30多个不同课程,并根据学员的知识和技能,各颁发三种程度的水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