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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
    第四十五章怎么不是“民族英雄”?
    原来华夏国并没有那些牛比哄哄的异能组织,这下我心头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因为升官有望,对王星羽感激涕零的陆大厅长,临别时还一再表示要严惩于爱国、叶剑翎这两个刑警中的败类。
    作为一个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有理想的新一代大学生,我还是很有那么点怜香惜玉之心。再说叶剑翎好像也没怎么惹我,毕竟虎哥等六人实实在在是我杀掉的,利用上层的关系迫害女警花,这是反派猥琐男才干的事情,我是当仁不让的男主角,怎么能做这种焚琴煮鹤不解风情的傻事儿?
    我当即声明,两位警察同志今天的表现也是履行职务,陆厅您的指示在上传下达的过程中,被基层曲解,也不关他们二位的事情。特别是叶剑翎同志,对我一直保持了不卑不亢的良好态度,小小误会,我是一点也不计较的。
    叫我来是因为这事儿,现在又说不计较了?陆厅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不过反正王星羽已经暗示愿意扶自己上位,陆厅也就兴高采烈的告辞而去了。
    关上门,王星羽伸出“幽冥搜魂手”,掐住我腰间软肉:“小白,我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的,明白?”
    我连连点头:“太君,我的良民大大的。您先放开手,不用拷打我啥都说出来。”
    王星羽冷笑着问:“那位警察小姐,好像叫叶剑翎是吗?她是不是很漂亮啊?”
    “漂亮~啊,不漂亮,和你比起来一点也不漂亮。”我心里默念天灵灵地灵灵,太上老君快显灵,让王大小姐放开魔爪,我一定供奉三牲来祭您老人家。
    祈祷失败,王星羽狠狠地一拧:“不漂亮?哼,你有什么心思我都一清二楚,不漂亮你会帮她说话?”
    这小妞越来越爱吃醋了,我苦着脸说:“我的好铃铛耶,你就是我肚里的蛔虫。我是有那么点可怜她,你想想,人家其实也没冤枉我,那次杀掉六个人的就是我嘛!如果为了这个让陆厅帮我们欺负她,岂不是显得我们是小人了?”
    王大小姐的脸色阴转多云:“好,要不是想起你两次救了我,才不放过你呢!”
    我拱手作揖:“王星羽王大人神目如电明查秋毫,我对您的一片忠心唯天地可表日月可鉴!其他的女孩再漂亮我也把她当成过眼云烟,只有对你是永远不变!”
    我的妈呀,这几句话快赶得上琼瑶剧中马景涛的作派了。各位观众,你们要适应,反正吐阿吐的也就习惯了。
    我说这话的神态、动作、眼神、声调都可称完美,比奥斯卡最佳男演员也就差那么一点点。换一般的女孩可能已经眼泪花花的了,王星羽偏偏不是一般的女孩,偏着脑袋瞅我:“徐莹呢?你的莹儿妹妹也是过眼云烟?”
    我摸摸脑袋,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嘿嘿傻笑着掩饰内心的不安:对徐莹,我真的就没有一点感情?恐怕是自欺欺人吧!
    王星羽瞧我那傻样,噗哧一声乐了:“瞧你这德性!又不是不准你管徐莹了!我是那种把男朋友看得死死的,连异性朋友都不准交往的母老虎吗?”
    我郁闷的点点头:“你就是。”
    王星羽笑岔了气,喝了口水继续说:“只要你随时把我装在心里面,随时记得自己是有了女朋友的男人,我就知足了。”
    我举起右手,食、中、无名三指并拢朝天:“我宣誓,时刻牢记王星羽的教导。时刻牢记领导我们恋爱事业的核心力量是王大小姐,指导我们感情交流的理论基础是怕老婆主义!”
    这下子美女的心情多云转晴了,我趁机揽住她柔软的腰肢,她只轻轻扭动几下,便不再挣扎。
    办公室套间外的露台上,我和王星羽依偎在一起。她身高1米7,幸好不爱穿高跟鞋,否则我1米73看起来比她还要矮。不过现在就非常爽了,因为我的手搂在纤腰上位置不高也不低正好顺手,而且她的腰部没有多余的赘肉,手感非常良好。
    凭海临风,不远处的海滩风光尽收眼底。微腥的海风扬起玉人乌黑的发丝,我忍不住凑近王星羽白皙的脖子,贪婪的吮吸她身上那种处女清新怡人的体香。
    美女被我弄得发痒,娇笑着躲开了。
    站在这三十六层的宽阔露台,我才体会到古人“不畏浮云遮望眼,只因身处最高层”的心境。因为位置特殊,前方没有任何高层建筑,视线直到海滨完全不受遮挡,闲看东海浪涌浪碎,漫观天外云卷云舒,一时心潮澎湃。
    得意之余,我从口袋里掏出陆厅给的证件仔细翻看,嘿,咱也过过特权阶层的瘾儿。拿着证件,我向王星羽一指:“呔,尚方宝剑在此!铃铛你还不速速过来伺候老爷!”
    王大小姐不屑一顾的撇撇嘴:“这算什么尚方宝剑?小白你真是眼界浅。”她走回办公室,从抽屉里拿出块银色的东西,拿在手心上下抛动。
    我接过来,看质地像是银的,大约两寸直径的一枚徽章。正面刻着花纹:四周稻穗环绕,中间是盾型图案,盾上还有摊开的一本书和一个电子围绕原子核转动的图形。背面是四个大字:功在社稷。
    我说这么个银牌牌是个什么玩意儿?能比这本“特派员”的证件还有用?
    王星羽伸出春葱般的手指,点到我胸口:“小白啊小白,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明明是白金的,你偏说是银的。”她哭笑不得的给我解释,这徽章就是华夏国公民的最高荣誉——国民议会勋章,只授予军政商学界对国家民族有极其巨大贡献的人士。
    哼,我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嘛。我也知道勋章获得者终身享有最高国民议会议员的政治待遇,享有诸多特权,其中就包括未经最高国民议会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的批准,任何权力机关不得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比起特派员证简直不知道牛逼到哪儿去了。建国至今迄今为止获颁此殊荣的还不超过100位,所以我从来没有机会见到真品,这才闹了个笑话。
    王星羽说:“这个东西在我上初中的时候,爸爸就得了一块。他也只高兴了两三天,就把这个送给我玩了。谁像你这么小家子气,区区一个特派员证就高兴成这样!”
    我一把抢过勋章:“反正你们看不上眼,就给我这眼界浅的穷小子玩玩。”王大小姐耸耸肩,一点也不在乎。
    摩挲着勋章,我心里那个美呀!只是有一点不满意:咋不是把刻着“民族英雄”四个大字的菜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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