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8日(4)
在此时,我就很钦佩最早创造婚姻之痒一说的那个人。
他很了不起。
这个痒,虽甜,可是它上面被沾着尘土。
这个痒,它即使是一缕阳光,也是在婚姻夹缝中的阳光,它并不十分光明。
并且这个痒会传染,我痒了自己,也痒了来福。
我让来福成为了一名痒夫。
不过,两年后的今天,来福为自己撕掉了这个标签,他自由了,也干净了。
来福是勇敢的,他也是光明的,他不要做痒夫。
可是我呢?我是女人。都说女人若水,女人如花。
水也好,花也罢,都让女人脱离不了一个字:柔。
然而柔的背面就是软弱,和不坚定。
面对来福时我是痒的,积极的,而当回到这个家时,我是彷徨的,犹豫不决的。
这就是男女有别吧。
我渴望和来福去草原生活,因为我们前世都是草原儿女。
在那里,我们的心灵如云彩一般洁白,我们能够象马儿那样自由。
在那里,我还可以画画。
可是我走了之后,含怎么办?
含已经离过一次婚了,他不能够再离婚了,他离不起了,他毕竟年经不再。
即使换了年轻男子,他也很难经受婚姻之舟的再次飘摇。
可是我留下,来福又该怎么办?
来福的突然离婚,让我措手不及,可是面对他灼灼的爱,我又怎么忍心责备他?
在来福面前,我是羞愧的,我让他失去了婚姻,流落异乡,我却抱着自己的婚姻不放。
我和天下所有的痒妇们一样,宁可在有裂缝的婚姻里悄悄痒着,也不愿光明正大的离婚。
因为女人的脊背,总归是要软些,她承受不起离婚所带来的负压。
我倘若选择离婚,首先面对的就是流言:“看吧,就是这个女人,她当初勾引了含,现在她竟又抛弃了含,她有多么的歹毒,她就是一条蛇。”
我甚至还会经受含的女儿的耳光,还有含的前妻鄙夷的目光。
因此,我不敢轻易离婚。
可是我又真真切切渴望和来福在一起,和他在一起,我那么小那么纯,我犹如少女。
我们的心是那么的接近。最为主要的是,来福他爱我。
在来福眼中,我是天使,并非我有花的容貌,也并非我豆蔻华年,而是来福他爱我。
有了爱,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即使苍颜,亦为天使。
我还喜欢被来福在街上亲吻,他那么勇敢,那么可爱。
即使让含倒回去二十岁,他也不会在街上吻我。
关于含,我没有说他不好,而我也不坏。
只是好人和好人在一起,未必就是好夫妻。
这个说法好像很早以前就被有了,不过此时,我才真正有所领悟。
现在的含,在女孩子眼中,依然是一道秋天的风景,他依然会获得女孩子的亲睐。
含当初就是这样吸引的我。
女孩子往往会被年纪大的男性情不自禁的吸引。
但吸引是一回事,结为夫妻又是一回事。
六年前的秋天,含踩着满地金叶,翩翩而来,他宛如一幅油画吸引了我,然而谁能够料到,六年后的今天,我竟被他变成了一名痒妇。
婚姻这只鞋子,它好还是不好,真的只有脚趾自己知道。
在沙发上坐至天黑,我才起身,去准备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