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啧,她的表情活像他在咖啡里加了砒霜。“喝喝看就知道。”
勉强啜一口,抬眼正对上他过份期待的注视。
“好喝吧?”
“原来在你身上还是找得到优点。”真难得。
期待从她口中说出赞美的字眼简直是痴心妄想、痴人说梦,算她狠!
“你是痊愈得差不多了。”他抿抿嘴,口气不佳。
一股笑意在任裘靡的胃部翻滚,没有强烈到脱口而出的地步,表面还是平静无绪。“托某人的福,抱病还得收拾某个笨蛋闯下的祸,流了不少汗。”这种探病法,恐怕没有人消受得了。
这个“某人”、这位“笨蛋”,脸色臭得很。“是我的错,真抱歉。”他真的应该趁她熟睡时离开才对。
但事实是他选择留下。
本来要走的,一只脚跨出大门的时候有股说不上来的冲动牵制住他,最后是明知道自己帮不上任何忙,仍然待在这里等她醒,再被恢复大半体力的她损得百口莫辩、亏得体无完肤。
这算不算自取其辱,自找罪受?
不过──她真的回复精神了,这让他紧绷的心情放松不少。
“没事傻笑个什么鬼?”看起来好诡异。
“我在想,也许我们真的能成为一对好搭档。”
平心论之,基本上两个人办案的默契十足,只是生活态度、个人性格太不搭轧而已,问题不大。
之前为什么一直格格不入?想来也有点莫名其妙。
或许那天的冲突无意之间变成两人关系的催化剂,不是有句话叫做“不打不相识”吗?
任裘靡一脸古怪表情。
他打从哪里得来这么乐观的结论?一直都觉得他天性的乐观近乎愚蠢的程度,现在一看简直就是。
“又在说梦话。”她病好又换他感冒发烧昏了头。
封志尚毫无预警地迈步向她,拉近彼此到半臂的距离。
因为靠近,他发现刚睡醒的她眼神惺忪、姿态慵懒,脸颊两处潮红未退,显现和平常不同的风情。
一种……女人味,还有……性感……
性感?他这个词用的对吗?性感?她?
啊啊!他在想什么!
方才捕捉不及的怔忡再度袭上他,这次,像一记铁拳猛然轰击,想刻意忽视都很难。
是啊,她说到底还是一个女人!
封志尚的脸倏地一红。
第六章
如果说封志尚一脸桃花的俊朗和对女性无微不入的体贴是中正第一分局里难得一见的优质男、深受分局女同事爱慕的原因;那么,任裘靡中性修长的外型和不太理人的冷淡行径,就是深受少部份女同僚仰慕的中性美。
身手矫健、一举一动介于粗鲁与柔腻的中性味道,再加上如果没有被她的冷淡逼退千里都有机会看见的清丽脸蛋,让她在分局里的人气指数称不上第一也排得到三、四名。
这其中,以勤务指挥中心的范晓爱为最,如同第一组林凤吟小姐,她身兼勤指之花、任裘靡后援会第OO一号始祖会员、该会主席等身份。
只要有空,都会晃到第三组的办公室找心目中的偶像。
之前因为台北治安成为新闻焦点,让负责办理刑事侦查的第三组人员忙得昏天暗地,现在新闻过时、消了声息,第三组的业绩压力顿时大减,任裘靡出现在办公桌的机率也比较高。
莲足飘飘如风轻移,范晓爱晃进第三组,撒娇嗲声:
“裘──靡──”声音像掺了化骨粉,让人听了骨头酥软到不行。
封志尚抬眼,正好送倩影飘过身边往搭档方向去。
双脚高挂桌面、沉溺在吞云吐雾中的女人还来不及抬眼,后背就压下一股重力,胸前多了两只白玉似的手臂。
想也知道是谁。“交班了?”
“当然啊,要不怎么来找你。”好怀念的味道,想死她了。“之前你忙办案整天看不见人影,想死你了。”
“嗯。”
回应还是跟平常一样冷淡,不同的是她容许范晓爱近身,还像只无尾熊巴着不放的举动;对不喜欢被亲近的任裘靡来说,这已经足以跌碎一伙人的眼镜。
“听说上个礼拜你生病,可是那阵子我帮人代班,没办法去看你,所以这次我带了你最爱吃的苹果,给你好好补一补。”
任裘靡看看她,不忍说明苹果虽有食疗效果,却还不到“补”的程度的事实。
她还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面对故人的妹妹,很难板起脸色、拒之千里。
“林诚。”封志尚把路过的同事叫住。“范晓爱是裘靡的什么人?”他早他好几年就在这里,应该知道。
“你不知道吗?”跟裘靡搭档这么久,又不是第一次看到。
“知道就不会问了。”此言说得超级不甘。
“她是范人杰的妹妹。”
“范人杰?”这位老兄又是谁?
“你不知道吗?”
“知、道、就、不、会、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