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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子和她的关系情人
    他二十五岁以前穿三种鞋:拖鞋(首先)、布鞋(其次)、运动鞋(再次)。在他穿拖鞋的时候看见了酱子,十九岁的酱子穿着一件袖子上镶着两条白边的难看的绿色校服,在路的一侧走得很慢,用手夹着烟的时间比抽烟的时间略多一些。他肯定阳光下空虚移动的这个影子就叫酱子,从此他写文章,凡是碰到需要用“她”的地方,一律用“酱子”。
    我碰上他是在他穿了四年皮鞋之后,皮鞋的好处据他说是不用洗不怕雨天可以出入各种场合,当然也跟他不再穿运动服有关。我在酒吧中央,沿着45度角向他走去,第一句话是:“酱子那年不是十九岁,十九岁的女生不穿校服。”他问酱子是谁,我说是他喜欢的一个女孩。他笑:“没有这个女孩,实际上我喜欢树熊。”实际上,他也没有亲见过那种澳大利亚特产,只是他认为他喜欢。
    从此,我以酱子的身份与他交往。他问我是什么酱子,我说是关系酱子,即与世界上所有人有着再自然不过的关系。一个女孩路过楼下士多店时,老板必定递过一包Salem烟;站在超市卤品档前,伙计必定送上一盒白云猪手;现在她开始习惯给一个喜欢树熊的男人打电话,听到的第一个声音必定是:“你怎么了。”约定俗成的东西这样产生。
    他说一切从村上春树开始,我便买下《村上春树爵士印象》和《挪威的森林》;他穿Paul Simon四角内裤,我便收集Paul Simon专辑;他深爱Tom Waits,我便反复地听那又老又沙自言自语的歌。不仅如此,他在四年前喝三杯以内的芝华士,我现在绝不喝超过三杯芝华士;他的酱子在喝酒后呕吐,他在厌恶及其他后爱上酱子,我便相信每次醉酒后吐露的爱情是千真万确的;他说他只能记住卡夫卡《变形记》最经典的一句开头,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之后的内容就绝对不看;还有他曾经每天给酱子做蒸鱼,我就只学做蒸鱼这道菜。
    一系列日子后,我的阅听仅限于他提供的范畴,我的学识仅限于他谈到的类似“乔治阿玛尼”等名牌。潜意识中,我把自己当做了他最亲密的情人;有时也会把行为艺术式的生活向他汇报,让他下次写酱子的时候就这样写吧,这世上我惟一温暖的联系是他了。
    美学的摹仿论不再时兴,可天生懒惰的我没有表现的天才,尤其他仿佛为我度身订做了一个酱子后,以熟知酱子和复制酱子为乐。可他有时会介意我没有发现他文章中某个病句或标点符号,我是酱子啊。
    很偶然和很顺便的机会,我会去看望上班的他。当然,他实际上是个以聪明谋生,缺乏学养,没有音乐天赋,英文也很差劲的家伙,最重要的是,他毫无情调和幽默感,对自己之外的人漠不关心,是个闷蛋甚至无聊透顶的男人。但这并不阻止我继续以酱子的名义对他发生兴趣。
    爱情嘛,最好就是概念地爱着一个概念情人,没有痛痒无需负责。又一个电话从“你怎么了”开始,他说:“人可怜自己总是比可怜别人多。”我说:“这个世纪最稀缺的就是爱情了。”他说他说的是一句广告语,我说我说的是一个别人的宣言。呵,都与我们无关。
    某天,他郑重其事地揭示酱子是谁,可写了半天还是含糊其辞,就是她了,就是个代名词。一切女性都有充当酱子的权利,在他的文字中来来去去。概念情人就比如:我凡是写到“他”的时候,我可以不用“他”,一律用“树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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