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屐的踢踏声被清亮的高跟鞋声代替,橘色的高跟鞋价钱是595元,当我穿墨绿色裤子时,有人会委婉地说:
“你喜欢强烈的对比色?”
穿上棕红色的裤子时,有人又会讨好地说:
“很有质感,名贵。”
这鞋也越来越有我的爱好,跟不同的裤子谈恋爱,始终保持它的被注意力。
不过,它的声音总和环境不协调。去见习的公司上班,十五分钟行程,它要过三次马路,路过二个报摊、三间五金店,长长的一排专营防盗门的小店。那些不绣钢门并不好看,生意也淡,不多不少地挤在墙面粗糙,灯光黯淡的店里,它们在待命,待价而沽,生来如此,贫贱地活着,从小店到平民之家,兢兢业业或者敷衍了事地活着。谁也不相信它们最终不会生锈。自作自受地活着。
它在水磨石地面走时,声音又过于刺耳。它只提醒一件事:迟到三十分钟。
它要绕过一面墙,墙上挂着些精美的广告作品,其中几幅是旧情人汉森的。
它要踱进茶水间,一块木板插满员工的订饭卡,抽出我的名字,在A、B、C栏勾上一个,便是午餐了。偶尔也会写上“叉”或者“香”,那是叉烧饭或香骨饭。完了,扔进竹篮里。
大会议室是方的,每天总有两三个创意会在这里开,如果闷着十分钟,老总就要生气,最厉害的一次把主持项目的AE气跑了。
老总是个四十岁仍旧个性活跃的人,在白板写划遇上水笔不顺,往肩后任性一抛,阴沉着脸转过身来,见我们表情复杂地看着他,又若无其事把笔从角落里捡起,刷刷继续涂写。设计师用报纸裹一只活逮的老鼠逗大家乐,他禁不住伸手摸摸老鼠的脑袋,漾着富有亲和力的笑容:
“不要处理得太残忍,啊。”
他仍旧是个有魅力的男人,有魅力而不再有爱情的男人。有次,我们去“三顶绿帽子”踩盘,他穿得休闲,坐在窗台上望珠江东去,忽然沉思,高鼻梁勾勒的侧面很迷人。他的广告观念有些落伍了,但要保持权威。我时常担心在这群年轻人里,他会寂寞。偶尔也跟我说话,强调人的核心价值。
正如许多会议那样,观察别人的小动作比倾听发言有乐趣。副总有只眼皮不时掉下来,无聊了就拿着风油精嗅来嗅去,烟抽得厉害;创作总监,喜欢拎一只像发廊里喷水瓶的大水壶来,却不怎么喝水,说着话忽然躺到大窗台上去,一具卧佛;徐小姐喝牛奶的勺子硕大,塑料透明,据说是吃麦当劳的赠品,漂亮妩媚,却总是饥饿着,有时急着插话,忘记拿下衔在嘴里的勺子,忽然客户的电话来了,她穿着丝袜跑出去。
只有一个人从不参加会议——我们的行政主管:四肢娇小,腹部平坦,理着娃娃头,却已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她能干,电脑、复印机、打印机坏了,都找她;她富有创意。
创意会上有太多让我分散注意力的人,轮到我发言,总是忘了该说什么。只有很少时候,在空调老出毛病的小会议室里,跟冲冲单独进行创意。他和我说话有个开场白:
“先看看你能到什么程度。”
这次先向我给出几道题,考察想像能力。
“13的一半是什么?”
“星期2.5。”
“为什么?”
“13在西方是个不吉利的数字,耶稣受难日,那天也恰是星期五。”
“还有呢?”
“电梯。”
“为什么?”
“要上13楼,上到一半,停在电梯里了。”
“你的想像力太贫乏了,只把13当成数字。”
其实我说到电梯,又开了一个小差,想起了橙子的《巴黎最后的探戈》,里面写到他与陌生女人在电梯停电的几分钟,用巴黎探戈的方式做了一次爱。我曾问橙子那是怎样一种方式,他不说,让我自己去看《巴黎最后的探戈》这部电影,我说那是部旧电影,看不着,他便让我去问看过的人,问了许多人,都不肯说。
“好,继续。有个楼盘,它的其中一个特点是大,大门、大窗、大阳台、大厅、大卧室,比普通的要大上一半。”
“特大码的衣服,XXXL,画面上出现三张擦皮鞋人坐的X型小板凳,加上一张独脚瘦高的木椅,推出一张超大超长的豪华沙发,四个休闲的老板坐在上面。”
“四个人坐一张沙发,怎么也称不上舒适。画面也太复杂。再想。”
“比普通长一半以上的豪华轿车,有五个车窗,上面分别映现门、窗、阳台、厅、卧室。”
“再长的轿车,窗也大不到哪里去。算了,楼盘还有个特点,就是绿色设计概念,你现在想想这个怎么表现。”
“把窗、阳台画在一棵绿葱葱大树的树干上。”
“差不多是个鸟巢。”
冲冲有些不耐烦,他觉得我没用。我也就自认为是了。
从此只安排些不需想像力的事给我做。比如他们需要为一个楼盘提出S生活主张,让我去查英文字典,抠出所有以S开头的与生活概念有关的单词,我在图书室,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拿笔和薄,老学究一般的一页页地抠。
再后来,他们让我去顺德送货,坐地铁去体育西取支票。我在体育西迷了路。可我喜欢去顺德,六个车座的车,只有我和司机两人。司机不需要闲聊,我静静端着本读,或者长时间发呆,往往在这时,会想起旧情人汉森来。
他觉得自己特有才华,什么事都能干好。事实好像也是那样。离开大半年了,他的名字还时常挂在那些员工口上,他的作品也一直挂在墙上。新来的员工仿佛对他也很熟悉,哪怕就是冲冲,一次问他有否一举成名的广告人,他肯定地说是汉森,语气里带着钦佩。
坐在车上时,我会想像汉森怎么过洛溪大桥,有没有塞车,是否跟我一样碰见过载满食品猪或者不锈钢管的车,是否也留意奥林匹克花园、碧桂园。我想像他在顺德做项目时通宵达旦疯狂加班的日子。我还能想起他家贴在墙上的作品,跟我在公司见到的一模一样。他不会像冲冲那样不耐烦,他把创意草图给我看,让我一起想像,还夸过我聪明。我们一起抽烟、喝酒,分吃半条罐头鱼,偶尔也分享一张床。我还能想起他说我是一只白雀。我还能想起他为我擦拭二十岁生日那天流下的眼泪,他说我把一年的眼泪都流光了,我却在那年流了最多眼泪。我还能想起,和他一起坐14路夜班车,他拉着我在陌生的街道狂跑,抱着我在滴雨的屋檐下唱歌。我还能想起,和他一起在地下通道,坐在弹吉他卖唱的流浪歌手旁边哼哼,伤害了歌手的自尊。我还能想起很多,在他离开广州的最后几天,还带着哭腔问他能记住些什么。可,我居然记不清他的脸了。
后来,我重新记起他的模样。我在公司的旧文挡里找到他的名字,进入他的网恋记录,在他们的对话中找到了熟悉的描述:
“我一直是,累了,又没有人安慰。有时想哭,但哭不出来。我初入行时有过连续六十个钟头干活,接着去客户那儿拿提案的记录,客户说:‘你该休息了。’我就哭了。”
……
“我,坚强、倔强,爱幻想,满脑子歪主意。口花花,心专一。多数女孩认为我英俊,是黑马王子。男人味十足,但不爱修边幅,我认为不值得。”
就是这样,他重新清晰了。
网恋记录的时间显示他们从18:50聊到次晨两点以后。看完漫长的对话,已是傍晚七点。正是中秋节,公司冷冷清清。我毫无表情地离开。感到冷。在附近一家咖啡厅吃一份黑椒牛扒。然后打上一辆出租车,来到每个周日下午看电影的Take Five,要了一份血腥玛丽,坐在靠窗第二个位置。坐了很久,眼泪都流不出来。我掏出日记本,写我在酒吧看到窗外一个光着上身走来走去,不像失忆,也不像找寻什么的男人;写血腥玛丽不好喝,像番茄沙律拌了威士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