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天子的先人,有一段离奇的诞生经验。
四千年前有一个姑娘叫姜嫄,她有一天觉得很空虚,就到郊外玩,看见一只巨人脚印,也许是外星人留下的,她想上去比一比,看看谁的脚丫子更大,就踩上去。踩上去就发现肚子里乱动,跟怀了孕似的。回去以后,肚子里的小孩,又老不出来,过了十二个月才生下来。
这照旧说明当时还是欢乐谷的时代,生下的小孩都莫名其妙地没有爸。孩子的后代在追述自己的祖先的时候,因为找不到爹,就说祖奶奶是踩了神的大脚印而怀孕的。实际上还是在欢乐谷里跟哪个帅哥嘿咻而怀孕的,而且,说不清楚是哪个帅哥了。并且说怀孕十二月也奇怪——粗心的妈妈不但没记住孩子的爹是欢乐谷里的哪一位,连日子也数乱了。
妈妈心想:我还不想这么早被孩子拴住呢。于是狠狠心,把小孩抛弃在大道上去了。让人难以想像的事情发生了,过路的牛马都惶恐地躲避,不敢踩这个非同寻常的小孩;转而把他丢到冰上去呢,百鸟朝凤似地又飞来一大群禽鸟,围着他跳忠字舞。
这个很难扔出手的小孩,不得不被他妈妈又拣回去了。
这个飞禽走兽都为之投上庄严一票的孩子,长大以后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后稷。“社稷”两个字,有一半就源出于他的名字。而他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喜欢种地。“稷”指的是一种谷子,在甲骨文里,“稷”是一个人跪着抚摸禾苗的样子,标志着名字主人对种地的喜爱。
四千年前狩猎时代的一个汉子,不跟着大溜抓鱼打兔子,而去搞什么种地,抚摸什么禾苗,其卓尔不群等于比尔?盖茨退学哈佛自攒公司。
那时的中国正归大圣人尧管理着。尧帝慧眼识聪,像一个极富战略远见的Venture Capital投资商,发现了后稷的特别才能。后稷种地,看似花哨,其实泽被万世,尧不知道它的未来价值是什么,但知道它一定很大,好比互联网的概念股,一百年后,要吓杀人的。于是尧提拔后稷掌管天下的农耕。尧帝说,从前,老百姓总是饥一顿,饱一顿,有你后稷播种百谷,才顿顿半饥半饱了。半饥半饱依然是一种进步啊,农业启蒙了,总有一天,顿顿都饱了,以致于要减肥了。
后稷作为“农业部长”,发明了稷,稷是粟类中的极品,中国古代的第一细粮,祭祀中的指定用粮(给娇嫩的老祖宗在天之灵吃的)。稷成了五谷之长,给中国北方人确定了三四千年的食谱,现在某些山西人还在吃。
同时期的美洲印第安人则正在培育玉米,我们的后稷则又推广了麻和大豆。麻的叶子可以煮作菜吃,麻籽可以煮作粥吃,麻皮可以剥了作衣服穿(人们对麻可真够狠的!)。麻分公母,母的麻产籽,可以吃,公的麻剥皮,可以织衣服,材料便宜,从而结束了从前只能穿高成本的兽皮和蚕丝的历史。当然这也是人类最早对植物的性别有了认识。后稷还推广了更加了不起的大豆,三千多年后大豆传到欧洲,轰动了1873年的“维也纳万国博览会”,对整个人类历史都是巨大贡献。
因为贡献突出,后稷成为谷子神,受到后来历代帝王的祭祀。阿Q所睡觉的土谷祠里,大约供奉的就是后稷大圣吧。
不久,天下开始闹那次知名的洪水,人们纷纷爬上了大树。后稷参加了以大禹为首的治水F4组合,一起战天斗地。其他三人都跑外,后稷就跑内,从各地征集救济粮,散发到灾区,又让老百姓从树上下来,教他们种地。终于,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大舜,赐给后稷“姬”姓以示嘉奖,封地在陕西武功县一带。
那个时代,有个姓是件惊天动地的事,比拿美国绿卡还难。从前轩辕黄帝有子二十五人,得姓者才十四个。贵族后代姓还不够分呢,一个研究种地的科技干部,被赐个姓,算是洪福齐天了。
他果然也没有辜负姬姓这个伟大字眼,因为他的姬姓后裔们顽强地摸索着,正在一截一截地,去点亮另一个光辉的朝代——大周。
后稷的孙子的儿子叫“公刘”,他在后稷的诞生地(今陕西彬县)定居,建立村镇,把族人和异族的自愿者都收拢起来,周方国的草创阶段开始了。又往下传了九代,古公亶父又把大家迁徙到风水宝地歧山,因为此地后来听见了凤凰打鸣(诸葛亮和司马懿二十万大军对峙100天后死掉时的五丈原,也就在岐山)。
名叫古公也好,名叫公刘也好,姓都不是“古”或“刘”,他们姓姬。
种地英雄后稷的第十三代孙,是西伯“姬昌”,彼时天下的君主是众所周知的纣王。
当下天下汹汹,不知谁主沉浮,诸侯们都把目光投向了辽远的西北凤凰打鸣山下这个貌似平常的周方国。
周方国是什么样子呢?它面积不大,方圆不到百公里,考古研究发现,周方国的青铜器和文字都落后于商王朝,甚至根本就是空白。它偏在西陲,社会组织也偏于粗浅,表现在法制还不完善。譬如那些犯罪的人,姬昌就让他们背着个木牌,上边画上所干的坏事图片,立在交通路口罚站,教育过往群众并且羞辱自己。这体现了当时法制的不健全和做法上的原始性,然而却被后来的学者们理解成优点,用以歌颂姬昌仁义爱民,轻刑布德。其实一个国家刑罚的完善反映了它文明的发展程度。同样另一个成语“画地为牢”(犯人们比好人还自觉,立在画的圈子里当牢房)也说明了周国监狱系统的不成熟,不过这也被当作了姬昌施仁政的效果。其实,这些“仁政”只能说明姬昌的社会还停滞在神农氏时的水平罢了。
直到若干年后周人入主中原,才把商王朝的五刑体系加以学习和继承,也搞出了“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头,最后用竹鞭”的模式。历代商王所能想到的各种人体细部和关节,也都拿东西往上边去招呼:杀头、割鼻子、去势、砍膑、刺字、锅烹,等等,一样也不比被它指摘为“暴虐于百姓”的商朝(含商纣王)少。周穆王织就了细密的法网,规定可以判脸上刺字的情况有一千条,割鼻子的有一千条,砍脚一千条,去势的三百条,砍头二百条。看这架势,丝毫不比商王们手软。(《尚书·吕刑》:周穆王时代,“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 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不过,“凌迟”这种最残忍的刑罚,当时还没有发明,总算给后世的皇帝们留下了一点施展创造力才华的空间。
西伯姬昌在岐山居住的远古房子也颇原始,接近于神农时代,根据现在的遗迹显示,多数是坑屋:坑里支几根柱子,柱子上像蘑菇一样支起个茅盖,就充做房子了。当然也有宫殿,是先在地面上建台子,台上竖起宫殿,宫殿屋脊盖了瓦,但屋脊以外的房顶部分还是茅草和泥。从考古上看,这些瓦似乎是西伯唯一领先商王朝的地方。这宫殿大约是姬昌住的地方吧,似乎也并没有于民同乐。
总之,尽管不断得到历代学者的美化,我们仍然不得不承认,周方国的文明是落后于商王朝的。
在冷兵器时代,兼以中国空间辽阔,战略纵深很远,商纣王就无法密切干预陕西黄土高原上的周方国了。于是他请了中环的一位诸侯——“崇侯虎”先生,作为自己的耳目,盯着外环的周方国。
崇侯虎不是生人,老百姓喜闻乐见:他面如锅底,海下一部落腮红髯,两道黄眉,金睛双暴,喜欢厉声大叫,在《封神演义》里被封为“北伯侯”。其实,“崇侯”就是他的官爵,表示他是崇国诸侯,“虎”是他的名字。连称“崇侯虎”,就是他的全名。而《封神演义》作者弄出个“北伯侯崇侯虎”,一人搞了俩官,没道理啊。而且,他的位置在西,他也不应该是北伯侯啊。他还动不动就一声炮响,提刀上马,冲出阵来,倒也热闹,那时候就发明放炮的火药了?!与“北伯侯崇侯虎”同一级别的就是“西伯侯姬昌”,不过这也是概念错误,“伯”是对外环方国领导人的称呼,“侯”是中环诸侯领导人的大号。说“西伯侯姬昌”,又是伯又是侯的,到底算哪个啊,瞎闹腾嘛。总之,明朝的这位许仲琳老先生的书,《封神演义》,挑剔起它的错来没完没了,我们就别跟他老人家过不去了。
崇侯虎在自己的封国(陕西户县地区)得到谍报,西边岐山下的姬昌正在有动作。插一句的说,我们这里也得严谨,以免落得跟许仲琳一样。我们这里说“姬昌”俩字,也是不对的。当时的姓并不放在名前面连用,就像商王族的“子”姓,不能放在纣王的名“受”前面连称“子受”一样。姓在当时属于一整个家族的徽记,我们只能说商王朝的贵族是子姓,周方国的贵族是姬姓,周方国是姬姓国家,但不能冠在人名前,叫“子受”、“姬昌”都是错误的。对于“姬昌”只能叫他“昌”——这是他的名,但只呼其名对领导是不礼貌的,所以最好前面缀上他的官号,总称“周伯昌”,《淮南子》一书里,崇侯虎和商纣王就是这么称呼他的。另外,叫他“西伯”也行,他也会很高兴,意思是西方的老大,也是官号。我们就叫他西伯吧。
西伯在岐山,有一些特殊动作,崇侯虎把它看在眼里,然后向商纣王作了汇报。
他的汇报内容,历史上给出了两个截然相反的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战国学者和司马迁的版本,说崇侯虎对商纣王汇报说:“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西伯大行仁善,诸侯都拥戴他,这样下去将不利于纣王您啊!)
据战国学者说,西伯是个大善人,特仁义,连挖坑的时候挖出无主的尸骨来,他都命官吏用公款安葬它,而不是随便扔进垃圾箱——所谓“泽及枯骨”。对枯骨尚如此,对活人就更好了。在他管的那一亩三分地,公共福利达到了瑞典的水平,据孟子说,西伯把国家天然动植物园(山泽)对外开放,随便人们进去打渔打猎砍树占公家便宜,又免征市场交易税和商品流动关税,让商人们发财,对于农夫,只征10%的粮食,对于犯罪分子,也不连坐他们的妻子家产,对于当官的,世代发工资,而对于“鳏寡孤独”这四类无依无靠的穷人,西伯每次行仁义的时候,都先从这四类开始。总之,西伯对民间征敛很少,行仁义发出去的却很多。不过这多是战国学者的美化,西伯如果真这么干的话,“物质守恒定律”就被破坏了——只会导致国库收支不平衡,收不敷出,养不起军队。可是据说西伯还是硬掏出公款,把老年人(包括外国跑来的老年人)都送进敬老院,这就又在消耗他的小金库。
但是,据《左传》记载,西伯发布过“对于逃亡者进行大搜捕”的政令。这说明,有人会从岐山地区逃亡,离开周方国。那就是说,岐山这里并不是世外桃源。那会不会是因为这里税敛太重,劳役太重,外战频繁导致征用兵役太多,人们受不了了,才产生逃亡的?如果真像战孟子说的,西伯“山林不禁,农业只征十分之一,不征关市税,还专门养老抚幼”,这么好,人们怎么会较大量逃亡呢?而且既然都下了搜捕令,就说明这种逃亡不在少数。
从《左传》这句话上,我们得到与孟子所说相反的结论:西伯税敛太重,战事频仍,给人民负担太重,导致人们逃亡。人们逃亡了,他还禁止,还要大肆追捕回来。这就凶巴巴地了,有点法西斯了,总之离仁义越来越远了。
到底该信谁的呢?
我们再看《孟子》中的一段对话,齐宣王问孟子:“我听说,周文王的囿,方七十里,有这种情况吗?”(当时齐宣王的苑囿才四十里方圆,老百姓都觉得太大,因为这种苑囿,都是国君私有的,属于与民争利)。孟子一下子特尴尬,说:“于传有之。”从传记上看,有这么回事。孟子没法撒谎,但是孟子立刻找辙,说文王虽有七十里的大苑囿,但是也不算专利,因为那些砍柴的打野鸡野兔的都可以进去,与民同用(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与民同之)。孟子说的不知是真是假,但大约这是“传”上没有的东西。而且,如果民都可以去,那为什么还叫文王之囿啊。既然叫文王之囿,总得是文王在里面有点特权啊。也就是说,就算民可以进去砍柴打兔子,大头的资源还可能是由文王垄断着啊。总之,这句话暴露了周文王“泽梁不禁,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这一串话的可信性有折扣,而使得我们怀疑周文王是夺民之利,垄断国家资源的。
其实,并不一定收税少就是好事,收税应该有合理的标准。收的少的话,政府没有财力,无法搞好公共事业和大项目,也无法对外军事扩张,而这些做好,最终还是对民有利的。所以,孟子“泽梁不禁,耕者九一,关市讥而不征”的话既不可信也未必有理。作为周方国,它必须保证一个充足的税收,才能够积累出财富可以和商王朝叫板。
我想,作为一个资源财富极其有限的弹丸小国(周方国东西长约70公里,南北宽约20公里,都在陕西岐山脚下),它一定是把收上来的所有财富尽可能投入军队建设而不是使劲搞公共福利事业或者广施财利于民照顾鳏寡孤独。一个大搞福利、仁义为本的君主只能造就出瑞士、北欧小国那样的文弱国家,不可能有向外迅速扩张的战斗力。我觉得西伯应该是节省每一个从老百姓身上收取的贝壳(钱)取去奉养超出那块土地所能承载的军队(而不是敬老院),这才差不多可以与商王朝兵力匹敌——除非周文王的经济搞的实在是太好了,在奉养了足够的军队之后还富裕很多的钱去搞养老院和抚幼所。
不管怎么样,说西伯行仁义(少收赋税,广施公共福利),和他发展军力的客观现实是矛盾的。
但是,《淮南子》这书,却也是一口咬定说西伯是行仁义的,而且还得到了好报。它说:“西伯这一家,四代都是善人,修德行义,处在岐山脚下地方不过百里,天下却有二分之一都归了他。”但具体西伯怎么行仁义,就得了天下“二分之一”的,没有讲。
司马迁在《史记》上则讲得具体一些,说西伯行仁义,熏陶得本国老百姓也都特仁义,特懂得谦让,于是种地的时候,都留出很宽的田塍,互不侵犯。邻居的虞﹑芮二国之人为一块田地的归属问题产生了争执,跑来找西伯评理。他们一进周国的地界,看见这里的耕者都互相谦让(这也说明了这些农夫不是奴隶,如果是奴隶,那一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奴隶吧。当时是奴隶社会的说法值得商榷)。农夫们对于有争议的地都推来让去,谁也不肯要,结果导致这些地干脆都荒了。虞﹑芮之人看了以后,大为惭愧,说道:“我们所争的,正是人家所耻的,咱就别去现眼了,快回去吧。”于是各回本国去了。
这个违拗人类天性的天方夜谭似的故事,我们也不要太当真。倘使周国的民众真是这样仁善和气,如此礼仪之邦,该不会整天想着叛商,组织起来玩命地、勇猛地去进攻商中央吧。
还没完,司马迁接着说,其它四十多家诸侯听说了此事,都对西伯服气的屁滚尿流,于是一起开会,公推西伯当王,于是西伯就是周文王了!
这到底是真的假的啊。行仁义,民众受了教化,他就当了王!
假如这样就能当王,那当时真是一个上古美好社会啊。可惜的是,当我们比照后来的春秋战国时代(比这晚出300年),发现没有点硬手段,诸侯们是根本不可能奉你当王的。
(注:所谓王,就是若干几十个诸侯的盟主。周文王手下有四十诸侯听他的,所以他可以叫王了,跟商纣王是一个级别的了。商纣王之所以叫王,也是因为他手下有数百千个忠于他的诸侯。总之,诸侯的集合体的头领,就是王!)
下面我们看看第二个版本——即我所更相信的《尚书》的版本:
根据《尚书》记载,周文王,每天处心积虑设计政务,往往忙到太阳过了中天,才想起吃上午第一顿饭。他不惜代价,四方延请能人,于是国力日强。与之相邻的大国诸侯都感到了周的威胁而畏惧它的力量,小国则被它拉拢,感怀它恩德。于是大国小国都只好服从它。——总之行仁义是有的,但不是针对自己的民众,而是对外面的小国,那就是一种政治外交手腕,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他是靠着吸引人才等综合手段而走向强大,成了诸侯的王。这是比《史记》更古老的《尚书》的记载。
一个国家要想富强崛起,靠的是行之有效的缜密科学管理,内政外交多方面的优化手段,而不是行仁义。所谓一行王道仁义,就会无敌于天下,不过是后世儒家理想化的学说罢了。儒家应该从“暴秦”是如何并吞六国的事实上,以及“暴秦”成功的原因上,修正一下自己的理论了。
按儒家的观点,大清朝灭了明朝,也是努尔哈赤在关外行仁义的结果喽。你还真别说,到了大清朝胜利后,学者们还真把大清朝的从前美化成“深仁厚泽,遂有天下”!——这个一路杀人如麻的大清朝是因为行仁义,而得了天下!历史的美化前后如出一辙。
之所以美化西伯的仁爱形象,夸大仁爱的效力,并且放大纣王的暴虐,无非是春秋战国的学者,想把本朝开国之君周文王描述成以善讨恶,以正伐逆,把方国进攻帝国的实质变成大快人心的吊民伐罪。
但是,硬说学者们给周政府溜须拍马,这也有点冤枉了他们。当时的知识分子其实还是满有骨气的。实际上,春秋战国学者非要把周文王说成仁义,更是出于另外一个隐衷。是这样的,儒家的人喜欢推崇仁政,以孟子为代表。推崇仁政没有错,总比推崇暴政要强。但是在推崇仁政的时候,他们为了向君主们兜售仁政的功效,就打广告说:“行仁义吧,你就会无敌于天下的。”为了证明这个广告词是对的,他们就举例说:“周文王一行仁义,就灭了商王朝。”于是,就又赶紧去包装周文王怎么行仁义。这就客观上却对历史起了扭曲虚饰作用,误导了后人。周文王从此在中国史书上,就成了一个纯的大善人形象。
经过上面的种种分析,我们有理由相信,崇侯虎观察到了西伯的动向,不敢怠慢,跑去向纣王做了汇报,所说的内容一定不是司马迁记载的那样:西伯积善累德行,所以诸侯都听他的了······
实际上崇侯虎实际说的应该是:西伯通过一系列咄咄逼人的政治改革和结盟扩张的军事政治行动,终于悍然成为了西方一霸,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当然,经过历史的尘风吹动和一代代学者的增饰美化,这种说法在史书已经永远找不到了。
据《淮南子》,崇侯虎在汇报完西伯的情况之后,结尾时说:“臣以为,帽子即使变得破旧不堪,也应该压在脑袋上面。您是一国之主,现在必须早作行动,维护您的帝位。”
接下来的事情,我们依旧不敢轻信司马迁,司马迁说,纣王听了崇侯虎的分析,就立刻采取行动,宣周文王赴商都见驾,然后一举把周文王囚禁在国家监狱“羑里”。但是,周文王手下的人送来了宝马美女,纣王立刻喜笑颜开,释放了周文王。放虎归山不算,还赐他弓矢斧钺,命他作西方伯长,专征伐权,独自处理西部诸侯,当西方的老大。好像纣王怕自己死得不够快似的。
如果纣王真是这样愚蠢不堪,那我真没有再写下去的必要了。他也实在是个太弱而糊涂的君王了,不是亡于周文王,也足以被任何一个心存不轨的有力方国,轻易把他拉下马来。不等周文王来收,商朝早亡了好几次了!——他也不会有屡次平定东夷的成就了。司马迁这么写,也太低估一个管理和捍卫着诺大帝国的王者的DNA了。
事实上,纣王听了崇侯虎的汇报,知道周文王在西部咄咄逼人以后,是通过一场大规模的战役,击溃并捉到了周文王,并且在囚禁之后很可能是杀死了他,并不曾放虎归山。欲知具体过程,请看下回分解。
按照《尚书大传》、《诗经》的记载,以及司马迁在《史记》中所承认,西伯在岐山大本营称王以后,第二年就急不可待地发动一系列军事进攻,表现的非常好战。首先他伐剿了岐山附近地区的犬戎,然后向北七十公里进攻甘肃灵台地区的“密须”,再向北四十公里攻破甘肃泾川地区的“阮”“共”等方国。这些战斗使得西伯——这时候应该叫他周文王了——解除了自己在西方、北方的后顾之忧,从而可以全力向东。(跟努尔哈赤先行统一东北的路数一样)。
周文王对其附近诸侯的一系列攻伐行动,才是周边的“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的根本原因,而不是行仁义使然。这些军事行动,使得它成为了陕西“关中”西部地区的霸主。(所谓“关中”,就是陕西省四周被群山包裹,只有四个方向有关口可以进出,故称“关中平原”。)
周文王为求整个占稳陕西的“关中”之地,很快又组织了对陕西关中腹心地区的诸侯崇侯虎的征伐。
崇侯虎是崇国诸侯领导人,崇国位于今西安市以南的户县地区,是商王朝插在陕西腹心的一颗钉子,用于防着周文王的。崇城的防御设施庞大而坚固。周人进攻了三十天而崇不降,战斗打的非常激励。周文王不得不命令周军撤出战斗进行整顿(据司马迁说又是去修文德了,修完文德,崇侯虎就投降了)。
其实按照《诗经》的描述和《左传》记载,周人暂停攻城,却是去建造了大型攻城器械去了。然后集中兵力,修筑土山,从土山顶上用刚刚新造的长钩、云梯、临车、冲车等大型攻城器械(前三种是靠近城墙,从上方进行殴打,后一种是从底下破坏城门用的),一举攻克崇城,灭了崇国。崇侯虎战死被诛。整个过程中,显示了周人战斗中无所不用其极的残酷手段。而且围攻了三十天还不罢休,显现出周人可怕的嗜战决心,被他盯上的地方,不被整个端掉绝不收手。他们满眼放着的,是狼群在夜里凝视你时、朝你冲锋前的,充满死亡暗示的冷凶之光。
不是说周文王是个大圣人,修文德然后诸侯来归吗,怎么也会有这么血淋淋的残酷进攻的场面呢?这可跟圣人的形象有所不符。而且这种进攻的对象,前后还有其它很多。
周人没有因为动用野蛮的武力而惭愧,相反,他们把这次攻崇城的过程,包括使用诸种大型攻城器械的场面以及砍了很多首级的实况,得意洋洋地编成满押韵的歌写在了歌颂周人建国过程的《诗经》的相关篇章里边。
接着,周文王组织军事力量,长驱六百公里向东进攻山西长治地区的“黎国”,东距商都朝歌(河南淇县)只有一百多公里。在一番史料没有详细记载的攻杀之后灭掉了黎国(所谓“西伯戡黎”,戡是杀的意思,从字型上看也是恶狠狠的)。周文王戡灭黎国以后,构成了对纣王都城的直接威胁。无怪乎商朝上下大为惊慌,大臣祖伊在向纣王奔跑报告这一消息时,竟然惊呼:“天既讫我殷命。”上天要terminate(终结)我们商朝了!“今王其奈何!”怎么办啊,纣王?
严重到要亡国的地步了。
纣王这时候肾上腺激素明显激增,秋天就要驻进他的内心。纣王知道,秋天将遗弃所有重重顾虑的人,我如果缺乏志气,在秋天的景致里不敢露出一只眼睛,这性格上的软弱,秋天也要遗弃我(对不起,这是我大学情书里的话)。纣王召集左中右三师常备军(约不过万余人),以及诸侯勤王军,在山西黎城相会,争夺已被周文王占领的黎国。到了指定的相会之期,纣王的全副武装的万余名王军,戈矛林立,军威严整,武士们手持三米半长的大戈,弯弓拈箭,站在两马驾辕、每轮有十八根辐条的木轱辘战车,往来趋逞,威风凛凛。这些训练有素的武装把旁边的诸侯看的目瞪口呆。纣王身旁还有几名力胜百牛的猛士,其中包括当初F4中凿井英雄“伯益”的后代——飞廉、恶来父子。史书上说“飞廉善走,恶来有力”,俩人“力角犀兕,勇搏熊犀,父子俱以材力事纣王”,当然也可以把这叫做典型的助纣为虐。另外还有费仲先生,据说费仲,足走千里,手裂兕虎,都是万夫不挡之勇士。
恶来在《封神演义》里是一名文官,其实不对,他应该是站在战车上,手握三米长的青铜戈。戈的样子像一把长柄大镰刀。镰刀头,是戈的横枝。戈可以上下挥舞,劈啄人的脑袋,也可以在两车交汇时横擎着,拿戈尖啄人胸口。戈头的刃部(即镰刀刃部——最初是没有刃的,大周以后才开始加刃),可以钩割人的柔弱脖子。所以它是兼有钩、啄、割功能的兵器。恶来的腰间还应该挎着护身短刀(当时没有剑),刀把上都是五颜六色的宝石嵌着,晶莹夺目。
一直有胜无败的周文王军,这一次终于尝到了第一滴苦涩的血,纣王及其诸侯联军,弓强矢劲,战法高明,人多势众,把千里孤军深入的周军打得狼奔豕突,哭爹喊娘,上了人生宝贵一课,明白了造反不是请客吃饭那么简单,也不是施施仁义就能一鼓而下的。双方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大战了n个回合,周军彻底溃散(注意这n个回合不是两军主将互相冲刺单挑的回合,当时车战,车子排成横排进行冲锋,与敌车交合时候开始相打,车子交错而过,还得兜回圈子列队再冲锋,这算是一个回合)。
周人溃散以后,想越过千里的商控区逃回本国,实在不是那么容易。正要坠入全军覆灭的灭顶之灾,周人的军师姜子牙在东夷救了这些残兵败将一命。姜子牙以一名间谍身份,打入遥远的东夷地区从事策反工作,那里是他的老家,言语和习俗都熟洽便于开展工作。
在姜子牙的策反下,东夷人抓漏子趁着纣王主力西出而骚扰了王畿地区。纣王大军于是放弃彻底截杀周人,拐回头向东进发,讨平了反叛的东夷人。周军这才得到了一点收敛残兵败将的机会,逃回陕西。
但是,周文王本人却被商军俘虏了。他拖着俘虏的链子,被押解到朝歌以北五十公里的汤阴地区(岳飞的老家),关进国家监狱“羑里”(念有)。我想,商人一定对他进行了必要的说服教育,一边用竹板拍打他,一边询问他叛商的思想根源。商人可能是这样说的:
“哈哈哈!造反好不好玩啊?说来听听!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说啊、说啊!为什么老是、老是、老是、老是、老是不说话呢?”注意,在问的时候伴随着竹板的打击节奏,声音相互渗透,保持和谐。
不管周文王检讨得怎么样,有论者认为,最终周文王被纣王英明地杀掉了,以免遗祸未来。周文王的儿子发,在陕西岐山老家听说老爹被卡嚓了,立刻哭着接了老爹的班,就是周武王。在未来的伐商战役中,他总是携带着老爹的木主(灵牌)在车上,想来是老爹的尸骨未归,死于非命,所以摆着木主向商人示威,用以提醒商人和自己人,我是出师有因的,不是无端地来造反的。这有点类似抬尸告状,可以获得诸侯的同情,并激励自己的战士。如果是寿终正寝在老家,就不会抬木主了罢。并且周武王在战前给战士训话中,一再疾言其父无罪,反复嚷嚷道:“予克纣,非予武, 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意思是,我若能战胜纣王,并不因为我武功强大,而是由于我父亲文王本来无罪(纣王却杀了他,上天还他一个公报);纣王若战胜我,并不是我父亲文王有罪(该杀),而是出于我的无能。总之是我父亲无罪。为什么总要嚷嚷其父无罪呢,想来是在向纣王讨要公道和血债。如果周文王是像主流史书写的那样,安享天年自然死亡在老家岐山,他儿子当不至于拼命地辨说他无罪。
周文王战败死于“羑里”监狱,周人以为奇耻大辱,后世子孙不忍言之,而且跟仁者无敌的理论也不符合(败者为寇嘛,败的人不但是败的,而且在政治上也将是错误反动的),在周政府撰写的史书里,就加添了周文王得到释放,回老家才崩掉的情节。(如果努尔哈赤被明军炮火轰死这事能隐瞒,他们绝对会隐瞒的,说他是不幸病死。)
后人是怎么在史书里改变历史,把周文王“弄”出监狱的呢?
这可费了好大的劲儿,而且版本各不相同,第一种是这样说的:周文王蹲了七年的监狱期间,各国诸侯不乐意了,纷纷自我捆了,也要求住进监狱来。纣王于是乎害怕了,一看文王人缘这么好,赶紧把他放了吧。这个说法来自《左传》,谁信才怪呢。首先,诸侯不太可能会自捆,没这么雷锋。其次,若周文王真有这么大号召力,商纣王就更加不敢放他了。(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那只能说明纣王是个很讲民主的软心肠的人,是“至仁”,那就不是大家众口一词所描述的坏蛋了。)
到了汉朝,一个爵号为淮南王(刘安)的人——可能是觉得上边的办法不够好吧——就给出了另一个solution,请出一个叫散宜生的能说会道的家伙。散宜生是周文王的属下,几年前好像有一个写散文的人也叫这名儿,他拿着玄豹、黄罴、青豻、白虎的皮子一千条,去朝歌赎周文王。纣王见财起意,抱着这些皮子不放,下令释放周文王这只猛虎归山。几十年之后,司马迁觉得刘安的这些山货拿不出手,就把礼单改成了美女和宝马。于是纣王又见色起意,赶紧放了文王,每天骑着美女搂着宝马(对不起,说反了)。我觉得还是司马迁一笔改的高明,一下子就把纣王的高大形象给搬倒了,成了贪恋女色的蠢徒。不愧是大手笔。
到了晋朝,热心的晋朝人仍在帮周文王想更有创意的脱身办法。一个叫“皇甫谧”的医生写了一本史书,叫《帝王世纪》,书中设论说:“圣人是不会吃自己的孩子的肉的。”(这大约是这位医生的科研成果)。
商纣王命人烹了周文王的儿子(伯邑考),做成肉羹,送给监狱里的周文王吃。纣王想:“如果他吃了,说明他不是圣人。既然不是圣人,那对我朝也就没有什么危害,大可以放了这个俗人回老家去。”
周文王拿着肉羹,一闻不是味儿,含着眼泪,还是把儿子肉吃了。纣王一看,他是个俗人啊,居然吃儿子肉,不是圣人来的。那就放了回周国去吧。周文王于是侥幸脱身了。
晋朝医生“皇甫谧”的这一神来之笔,比司马迁还厉害,司马迁说纣王是色鬼,这里简直纣王就是没有人性的恶魔了:逼着人吃儿子肉,活生生地烹人。当然,烹人不算什么狠事,历朝历带都有烹,不管是名气好一点的坏一点的,都有。唯一遗憾的是,由于时间紧迫,来不及把周文王儿子制成“醢”。醢就更好吃了,醢是把肉晒干,切碎,加盐、加酒、加梅子(商朝人喜欢吃酸的),加酒曲,装入瓮中密封百日发酵,拿出来跟黄米饭一起吃,颇有香趣。
但是这个故事如果是真的的话,反倒说明纣王不是很残暴。他怀疑周文王是圣人(圣人有竞争力,会危害到他的王位,应该立刻杀掉),可是他却不立刻杀,反倒想办法试验一下,试验出他是圣人再杀,发现不是圣人,就还放了。这是断案公正、明镜高悬啊。换了后代皇帝,怀疑你是圣人或者英雄了,早二话不说就杀了。可是纣王却想办法求证,求证不是,就还放了,可见他不是草菅人命的人呐。可是说纣王不残暴、不草菅人命、滥杀无辜吧,他又把伯邑考做成肉羹。如果残暴到这个地步了,何苦还苦心试验周文王,生怕自己冤杀了周文王呢。总之这个故事编的自相矛盾。纣王到底是残暴还是不残暴呢。
到了唐朝,人们还在关心周文王蹲监狱的事,想帮他逃出来。大散文家“韩愈”先生也动了脑筋,提笔写诗。韩愈自己当奴才不算,还在诗中替1800年前的周文王写了“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的乞活文章给纣王看,把后来的鲁迅先生给气得要命,大骂这是“奴才文学”。
韩愈想让周文王哀求纣王。
韩愈生活的时代,是皇权专制的时代,专制下的人们练得奴性十足,韩愈真是当奴才当得有瘾啊,还要拖一些别人也下水。
事实上,任何想把周文王解脱出监狱的尝试如果得到成功,都只能反过来证明纣王不是一个绝对残暴的人。所以,要么周文王安安心心地牺牲在监狱里以证实纣王是残暴的,要么,周文王想体面地回家去死就得承认纣王是仁义的(最多是仁义加糊涂的,但这仍然是仁义的),不能两头好处都被周文王的fans们占了。可史料上说周文王既出了狱纣王还落了残暴的名!呵呵。另外,如果纣王都放了你了,掉头你儿子又伐纣王,这是不是不义呢?如此不义之举的人能得到诸侯响应吗?
总之,到底周文王是被纣王杀了,还是按照“诸侯求情、下属送礼送山货、下属送礼送美女、吃儿子肉、写乞活文章”等几种方式侥幸出了狱,哪种结局,随便您自己挑选。这些事情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披开那些令人心乱如麻难以解读的典籍文字上覆盖的灰尘,对纣王的所谓“荒淫无道”要有一个清醒客观的认知,同时对周文王的“来远怀众、仁名远播”也要保持审慎态度。崔永元和司马南不是都教育我们吗,不要轻信。
PS:另据司马迁说,在蹲监狱期间,周文王和现代服刑人员一样,也攻修了专业课程。他那时比现在好,没有什么书可看,文科就是一些政府文件,合编起来后来叫做《尚书》。理科呢,是《易经》。周文王脑子好使,蹲监狱期间潜心揣摩《易经》,终于研究出“八八六十四卦”的爻词,中间熔炼了物理、化学、医学、天文、人事的宇宙大知识,成为继那个半真半假的妖怪“伏曦氏”之后我国又一该领域的学术带头人。(“爻”的字样是结绳记事的意思,学校的“学”字繁体写法,就含有“爻”。)
不过,司马迁的“周文王演易”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当时的文字还相当不够完备,写不出《易经》一书。一些卦辞如“伯和篡位立”是周文王死后才发生的事情,怎么会是他写的呢。周文王虽然被后人说作是“长着重瞳子和四个rǔ头”的异人,但也未必就能预见身后,否则他就不会被抓进监狱里来了。
周文王被“咔嚓”以后或者“出狱”自然老死以后,周武王接班,辅佐他的是军师姜子牙和四弟周公旦,以及召公、毕公这些族内哥们。姜子牙出仕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七十二岁。那以前他都干什么了呢?据《封神演义》说他在三十二岁到七十二岁期间,都在昆仑山“元始天尊”驾下当道士,不过当时还没有道教,姜子牙到了七十二岁才闹明白过来,就只好放弃当神仙的想法,下山了。姜子牙来到纣王的朝歌,经人介绍与一个六十八岁的老处女相恋并结婚,然后从事无照贩卖工作。因为不了解市场行情,第一次贩卖笊篱(捞饺子用的)失败,因为当时还没有饺子。第二次改卖面粉,再次失败,因为当时的麦子是粒食(就是蒸麦粒吃,还不磨成面——唉,这“许仲琳”老先生净瞎指挥),姜子牙的面太前卫,老百姓不接受。
接着姜子牙又从事屠宰工作,杀牛。按理说,牛是农夫的好助手,不许杀,但由于牛太有本事了,不杀了利用也太可惜了。牛的浑身都是宝,牛骨头利用率也很高,可以做梳子、簪子、针、筷子,男女都可以用,牛骨还可以做士兵行军的衔枚,以及射向敌人的箭头,牛肩胛骨还可以占卜,写甲骨文,肉还可以吃,总之很有用。而且只有杀了它才能用。但是牛奶没利用上,中国人不喝牛奶,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北方胡人才喝牛奶。牛最后一个用处是牛皮,牛皮坚韧耐磨,可以做马的挽具,拉车的皮带,车上的坐垫,鼓的皮面,当然牛皮还可以吹——炼铜鼓风用的皮囊也用牛皮制作,牛皮还是甲胄的材料。总之当时如果没有牛,人简直活不下去。
姜子牙杀了几天牛,突然纣王祭祀要求雨,禁止民间杀生,结果生意全没了。于是姜子牙又盘了一个没生意的饭馆开张,依旧没生意,有的只是他老婆日益难看的脸色。姜子牙急了,利用自己的专长干起了看风水的职业,也从事凶宅捉妖,并且参加了鹿台的总体施工建设,但因错误判定妲己是妖精而被罢免。他老婆急了,干脆也炒了他,主动提出离婚申请。这反映了当时婚姻家庭不稳固的事实,二婚、三婚不算个什么。
当时的家庭,多数是男人占主导,但是母系社会的残余势力也存在,就是以女性作主导。姜子牙就是一个例子,他其实是嫁到他媳妇家的——这在当时是穷困潦倒男人的一项职业,叫做“赘婿”。这种职业到了后来的春秋战国时代还有,是很低贱的角色,相当于奴仆一般,没有平等地位,只是一个劳动力,甚至遭受打骂。
姜子牙被老婆炒了,离婚分配财产,因为他是入赘的,财产自然也全是老婆家的没有他的份。姜子牙光身一人出来,没有本钱,无法在朝歌发展,就准备出国。他凭着自己的两条肉腿,拄着杖,背着行李走了一千多里路,西行来到陕西,一路无比心酸。想着自己被老婆抛弃,姜子牙不禁流下了透明的泪水。泪随流水急,愁逐野云低。一路风餐露宿,终于跑到了陕西渭水河边安顿,饿了就钓鱼果腹。
那时候,周文王还活着,正有兵犯中原的想法,非常需要人才。神色恍惚的周文王经常在春风料峭的渭水河边茫然若失地行走。
姜子牙想:“我有什么特别简单的办法,能够把自己炒作一下,吸引那老头注意呢?裸奔吗,恐怕不行,这河边净是洗澡的,裸奔是泯然众人矣的事情。哎有了。我把鱼钩掰直了吧!”于是他把鱼钩掰直了钓鱼,然后雇了两个小孩冲他老是喊:“哎!你这个大傻瓜怎么老是用直钩钓鱼啊~~~!”
虽然每天要饿着肚子,但知名度随着喊声,伴着围观群众的口口传闻,一下子就很快提高了。
终于周文王也围过来了。当时周文王尚未造反,暗中思考的都是些不能公开的事情。因为想得太用脑了,就氧气梗阻。正好听说这有个傻子在直钩钓鱼,周文王就坐过去,想看看民间的傻子生活,休息休息一直想打仗的大脑子。不料,一说话之后,姜子牙侃侃而谈,辞意纵横,综叙了他自己在外交、军事、法令、文教、信义等等新知本,言辞淋漓铺陈,逻辑绵密入扣,还叠用起排比的短句子来,一组一组小句子,凌厉挥霍,气势奔放,听得周文王直翻白眼,心想这人真是在朝歌城里见过世面的啊。于是周文王也开始表达自己的心声,委婉地说了自己想造反的愿望。
姜子牙微微一笑,劝阻周文王道:“根据我长期给人当倒插门女婿的经验,凡事不能急于求成,以柔才可以克刚。现在,商纣王的军事力量甚是强大,桀骜的东夷人都不是纣王的对手。我看您们急躁而动,后果恐怕不美。我建议您还要低调等待,让商纣王跟东夷族互相狗咬狗,多咬上几次,好好消耗消耗他的元气再说。”
姜子牙,是个深不可测的世故老人啊。周文王赞叹道。
但是,周文王拒绝了姜子牙的这套。他对自己的实力过于自信,急不可待地想进攻中原。他虽然不能使用姜子牙的主意,却给了姜子牙一份工作,因为姜子牙是在朝歌城里见过世面的,于是派姜子牙返回朝歌,从事情报收集工作。这件事情被孙武记录在《孙子兵法·用间》里,说:“周之兴也,吕牙在商”,用以说明使用间谍者,必成大功。
不久,周文王脑袋发热,兵犯中原,结果却是在黎国撞的头破血流,黎国一场大战,被纣王及诸侯们打得一败涂地。亏得姜子牙先去了东夷地区活动,挑逗东夷人进攻商朝王畿,西边的周军才免于全军覆没。
周文王失败,住进羑里监狱以后,接下来的事情如大家所知有两种走向:我们认为周文王被“卡嚓”了;古代学者们则认为这么好的文王圣人,按照“仁者无敌”的理论当然不能这么死了,要被纣王释放回国才好。于是他们就让散宜生等人拿着美女宝马(或者是刘安开的另一个礼单——皮子山货),去营救周文王。但是不管是哪种结局,周文王的政治生命都算是结束了。这就像放在医院等死也好,还是拉回家等死,都挨不了几天了呵。
同意周文王被纣王“卡嚓”了的读者,请直接跳转到下数第七段有*处继续。
同意周文王被纣王释放者,请继续。
由于众人的多方努力,周文王被释放出来了,从监狱出来的周文王像变了一个人,他展现在陕西老乡面前的是一个日本忍者形象。从《易经》里他深刻总结出了“以阴制阳、以柔克刚”的理论,一改以前政治上锋芒毕露的激进态度,停止与商中央争短长,也不再大兴仁义收买人心了。
这时候,八十岁高龄经历了无数失败吸取了无数教训的姜子牙先生,再次向周文王献上宝策说:“猛烈的鹰隼将要袭击之前,就会藏起爪子低飞,老虎将要行凶的时候,就先低头俯耳做温顺状。圣人想要有所动作,就事先装出愚蠢的样子。”
周文王因此坚定了“韬光养晦、相机而动”的战略方针,中国“藏于九地之下”,才能“动于九天之上”的辩证法,卓有成效地开始付诸实践。按淮南王在《淮南子》中的说法,周文王从监狱回来之后,装作白痴,他大用民力,修筑灵台,沉湎酒色,收罗美女,置于灵台之上,胸无大志,玩小男生小女童,整个儿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那样装傻。
果不其然,受假相迷惑的中央对周文王解除了警惕,纣王调走了集结在朝歌以西的主力军队,去讨伐山东地区的东夷蛮族,西向防御的大门敞开了。
而周文王就这么乐呵着直到最后死去。
*周文王死后,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接班,周武王又忍了十年,然后看看差不多了,就把脸皮一撕,公然再次跟朝廷叫板了。
纣王伐东夷的事,确实是事实。
甲骨卜辞细致地记载了纣王进军东夷的路线,纣王所到之处还进行了田猎,获得虎豹兕象糜鹿狡兔的收获,这倒不是他贪玩,打猎可以弥补当时运输给养力量的不足,一支成千上万人的队伍总得想办法养活自己。战士们把战车上的马摘下来骑着飞跑(这比较适合打猎),马嘶鸣着,武士拿着矛奔走呐喊,飞箭如雨,连最凶猛的禽兽见了也为之心惊肉颤。经过一番追逐搏杀,猎物把车装满,其中不乏老虎和狗熊。日暮天黑,军士们在山林深处举行盛大的庆宴,篝火烧烤着喷香的野味,斟满大碗的美酒,歌舞欢乐之后是沉醉的酣眠。
纣王的军队还起到了开荒除林,修桥铺路的作用,建设起了通往东夷的道路,为后代所沿用。可以想象当时行军之艰辛仿佛在美国西部丛林探险,这一工作也耗费着商王朝的财力。
东夷的“人方”是纣王的主要征讨目标,人方恐惧地发现,商纣王军中出现了“象队”。这些大象被驯服之后用作进攻武器,是古代的坦克,象牙轻易戳穿人的胸膛然后把人抛起在空中。从大象脖子上居高临下地射击,也使商军垄断了空中优势。古书中说:“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经过几次战斗,东夷只好投降。纣王为了防止东夷再叛,将大批商军留在东夷地区戍守,飞廉是留驻东夷的主要将领。根据甲骨文卜辞,纣王先后三次亲自征讨东夷,前后跨度为十五年,每次都是亲自率兵出征,为期都在一年上下,可谓倾动全国物力,旷日持久。
东夷人与纣王之间的三次大会战,一定来的异常惨烈,只是由于东夷人和商人都最终没能掌握政权,所以战争的细节淹没于历史,无闻于后世。
长期的对东夷作战,消耗着商王朝的财富。商纣王虽然不断地成功暴揍东夷,但自己也累得气喘吁吁,口角不时流出一缕鲜血。在当时生产力相当低下的境况下,长期战争足以拖垮一个王朝。何况“商”还不算后代严格意义上的王朝,而只是一个盟主级别的大诸侯而已。纣王虽然在东线战取得胜利,但国力已经枯竭,无法应付西线的周人。这就是后人所说的“纣克东夷,而殒其身”。
我们有理由相信,周军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商王朝的灭亡,四分之三的“功劳”在于那些东夷人的撕咬。这就好比大明朝的灭亡,是先被李闯王长年折腾,掏干了它的躯壳,才轻易亡于关外的满清了。
纣王亡于周人之后,东夷人气鼓鼓地说:“明明是我们斗垮了纣王,却被西边的老客先摘了桃子!”于是,东夷人与周人之间,随后又进行了三年角逐。最终,周人攥紧了中原大桃,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的第三个王朝。
公元前1046年,武王伐纣前的动员大会上,照例进行了封建迷信的占卜活动。打仗讲天时地利,天时好不好,就是这乌龟壳和蓍草(念湿草)说了算。如果领导的意见、乌龟壳的意见、蓍草的意见、卿的意见,以及庶民的意见,全都一致,那就是大吉。如果蓍草的意见、卿的意见、庶民的意见,与领导不一致,那就要好好掂量一下了。
卜了一下,天时却很糟糕,“大凶”。雄心勃勃的新兴王朝领袖们面面相觑,姜子牙老头儿当场耍赖,一边呸呸地吐唾沫,一边说:“不算数!枯骨死草,能知道什么凶吉!”于是命令集结在城外待命的部队拔营,进攻商帝国。据说还另有八百同盟国辅助出兵,担任配合作战。
公元前1046年,西北高原风和日丽的万里长空下,一个新兴王朝在深厚积蓄了一千年基础上,站起在苍茫地平线上,浩浩荡荡的队伍,在一个忍者的儿子和一位世故老人的率领下,预备渡过黄河,把他们的龙旗插到几千里以东那个虚弱的旧王朝坟墓上去。
就在这个时候,还多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插曲:一对老哥俩,从前避位跑到岐山来的俩大贤人,急急慌慌从养老院里追出来,抱住周武王的车辕,令人不解地说了一大段“子不可以背父,臣不可以叛君”、“以暴易暴”等等人间第一大道理。“杀一人而有天下,圣人不为也!”,他们说。
左手持黄铜大斧子,右手攥着白牛尾巴的周武王,给说哑巴了。是啊,爸爸一直标榜圣人,圣人也杀人吗?但他不是圣人,他是一个很武的人,回头示意左右,左右举起青铜短刀,往这两个罗嗦老头儿脖子上比划。姜子牙抬手说:“都是义士啊,放他俩走了吧。”
大军带起滚滚遮日的黄土,从两个发愣的老头子面前碾过去了。老哥俩当然懂得,旗子上的图案,是龙,因为周人崇尚文采,商帝国则是虎,因为他们崇尚威武,而再辽远的夏代,旗子上是日月,因为他们崇尚光明。
龙旗和虎旗的一场恶斗就要来了,他俩该站在哪一方呢?当然,不食周粟的两个倔老头后来以饿死首阳山的实际行动,向历史交上了他们的答卷。
伯夷叔齐二三事:
伯夷叔齐,劝阻周武王不果,遂去首阳山上菜薇而食,饿死不食周粟,因此成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贞士。司马迁把给他俩的合传列在了列传的第一篇。不过,在这篇列传里,其实并未写出伯夷叔齐有什么高行,除了“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这样空泛的表扬。而他们谦让君位的事情,据著名学者梁玉绳指出,其实也不可信。那么司马迁为什么非要给他们树碑立传呢?
我们不要忽视这个细节,在武王伐纣的动员大会上,蓍草和乌龟壳都认为进攻商帝国是大凶。这代表了当时周方国内的一种反对意见。占卜这个东西是替人说话的,它的结论是靠人来解释的。这说明周方国上下,有一股反对进攻商帝国的力量存在着,并且与周武王公开对立。伯夷叔齐不过是这种力量的冰山一角。而周武王和姜子牙,对这种力量采取了强硬态度。伯夷叔齐之采薇死,未必是他们本人的自愿,亦或是周武王和姜子牙迫之流放使然吧。
周武王的军队进发得并不迅速,行军路上,武王乘坐的车辕突然断为三截,这不是好兆头。不久,大雨又下了起来,一连三天还不停止。周武王心里害怕了,这些都是天兆啊。他召来姜太公,说:“或许纣王还是不可以讨伐的吧?”
周武王总兵力是三百辆战车,并不庞大。当然还有一些同盟国担任配合作战,主要是来自长江汉水流域的九头鸟湖北人,以及巴蜀四川人,来自偏僻地区,略可算杂牌军。所以,周武王的犹豫,不是没有来头的。
姜太公回答:“不是这样的。车辕断为三截,是告诉我们军队应该分成三路。大雨下了三天不停,正是上天为我们冲洗兵器。”
“那好吧,我们就去试试运气吧。”武王说。
周武王的数万人队伍,来到黄河岸边。这三百辆战车是怎么过黄河的呢?答曰:利用浮桥,就是把很多木船用绳索连系起来,横浮在黄河上。兵车刚刚过完,后边还有老牛车,又慢又沉,这只简陋的桥实在受不了了,当大军刚刚过完,有个别船只干脆沉下水去,军士们很是恐惧。姜子牙当即宣布:“桥坏了没关系,干脆把它烧掉!大王是为父报仇,有死无生,烧掉浮桥,以示绝无退路!”
周军最终在一个黄昏时分冒着倾盆大雨抵达河南淇县(朝歌)郊外一块叫做“牧野”的地方。等待雨慢慢停下之后,周军乘着夜色开始列阵。纣王则已经闻讯,也发兵拒之。
次日天色微明,龙旗的一方,列阵在河南牧野的郊外,总计周军三百辆战车,虎贲三千人,支持战车的轻甲步兵(徒兵)四万五千人,诸侯兵车四千辆,诸侯战士若干万,皆持龙旗,战场部署完毕。
虎旗的一方,哇,蔚然大观,铺天盖地、持矛横戈,总计十七万兵马,蝗虫一样麇集在我国中原大地三千年前的晨空之下。
大风自东向西,从纣王仓促征集拼凑起来的士兵们乱哄哄的行列里——很多人捏戈的姿势还很像捏锄头把儿——猎猎地吹到远道而来的西北人刚劲强韧的脸庞,和乳虎般屹立的身形上。
姜子牙说:“请大家举起你们的戈,排好你们的盾,竖起你们的矛,欢迎领导讲话。”(矛的根部有铜钉子,可以扎进泥土,像旗杆那样竖起来)
“嗟,呜呼——”周武王说,“各位友邦执事、各位诸侯领导,各位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长、千夫长、百夫长,各位战车兵、徒兵、虎贲,大家好——大家辛苦了。古话说,‘牝(念聘)鸡无司晨’——什么意思呢?母鸡不应该打鸣!如果母鸡负责打鸣报晓,那这家人就要倾家荡产了。而今,商纣王听信妇人之言,蔑视祖先兄长,用奇技淫巧取悦妇人,真真是个独夫!
“今纣王侮辱五常(又是侮辱了金木水火土?),剥丧元良,商罪贯盈,自绝于天,结怨于民,上帝都不照顾他。我父亲周文王好比日月之照临,光于四方,显于西土,顺应天意。虽然纣王有亿兆之人,但是离心离德,而我有能臣十人,同心同德,诸侯拥戴。我要执行老天的惩罚,率领熊虎之师,吊民伐罪,永清四海。”
这篇记录于《尚书》的誓词,光成语就诞生了一大堆,什么“离心离德”、“同心同德”、“恶贯满盈”、“牝鸡司晨”,还有“独夫”,以及文革经常使用的“自绝于人民”。都是骂纣王的。既然要打他,就不得不先骂他。
太阳从地平线升起,周武王身后的一个史官,回望了一下天际渐渐淡去的星影,记录下了在这一激动人心时刻天空上的几大恒星的位置和月相,并在后来刻写在一只青铜鼎上,从而使得3000年后的学者,可以借助计算机的复杂计算,推算出当天的时间是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
战鼓从西北人身后擂起,起初声音不大,你精神太集中了,以至于觉察不到鼓声是什么时候敲起,随后,你知道它是在你的胸膛里和你的心脏一起敲动,咚咚咚咚,旌旗和鼓指挥着战车像幽灵一样轻轻在日影下布置成十几行长阵。鼓声指挥着战车的秩序,指挥步兵的脚步和站姿、蹲姿,指挥各种兵器错落有致地扬起或挺向前方,甚至每一个士兵的举目仰头,每一张脸上的表情,胸膛的呼吸,肌肉的抽动,牙齿的嚼动,都在鼓声信号指导下,精确地调动。这支数万人的队伍,像一只猛兽,把身体里所有的发条,紧紧上满。
当敌众我寡,把三军统得象一个人,才能够稳操胜券。深明此理的大白胡子前敌总指挥姜子牙,从指挥车上将令旗向日中直指,“杀啊——”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最大规模的兵车Vs.步兵的野战,在两大决定王朝命运的军团之间,残酷展开了。
牧野之战中的风云际会与变幻,是尽人皆知的,尽管商朝奴隶们临阵倒戈,调转枪口,为武王前驱,向七十里外的商朝老窝杀去,但战争机器一旦启动,就一定要搅出血汁。这次战役中的牺牲据说是流血漂杵,够意思的了。杵是棍棒,比起昂贵的青铜武器来,杵是廉价的劣等兵器,自然是那些仓促组织起来的奴隶们用的。可见主要是他们失掉了武器,也是他们的血在飘。
按不可信的《逸周书》记载,武王伐纣,杀死一亿零七万人,俘虏三亿人。
这固然是天呀,不可能的,古人计数单位的亿和现今的不一样吧。
当敌众我寡时,把三军统帅得像一个人,才能够稳操胜券。深明此理的大白胡子前敌总指挥姜子牙,从指挥车上将令旗向旭日中直指,“杀啊——”,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战车协同步兵的野战,在两大决定王朝命运的军团之间,残酷展开了。
牧野之战中的风云际会与喧嚣搏杀,是难以想象、史无前例的残酷。战争机器一旦启动,就一定要搅出血汁。商人拼死捍卫政权,周军攻击得歇斯底里。商军的死者肝脑涂地,敌人踏着他们的血尸像洪水一样涌上来,商人拼死抵抗,双方以性命和血肉相搏。这次战役的牺牲据说是“流血漂杵、赤地千里”(《尚书》),血水漂浮起了杵,红色染红了千里大地。杵是棍棒,比起昂贵的青铜武器来,杵是廉价的劣等兵器,自然是那些仓促组织起来的市民、农夫们用的。可见主要是他们失掉了武器,也是他们的血在飘。
据古书《逸周书》记载,武王伐纣,包括在胜利后的两个月内,前后杀死一亿零七万人,俘虏三亿人。
这固然是天呀!不可能的。是的,不可能,古人计数单位的亿和现今的不一样,按照十进位的次序,个、十、百、千、万、亿,亿应该是十万。杀死一亿七万人,俘虏三亿人,等于说是杀死17万人,俘虏30万,另得玉18万块。这也许就比较可信了。这两个血腥的月份,真是商人的世纪恶梦啊。
一个人的血液大约是五升,十七万人是八十五万升,能把三个游泳池(三十米边长的)灌出一尺深的血,漂起杵来没问题。何况当时还下过雨,流血染红积水和大地,漂起了杵,这个描述从技术上讲是可信的。
但是这样的话,就与“一代圣主吊民伐罪”的主题有点脱钩,应该兵不血刃才对。于是到了战国,孟子等人很不高兴《尚书》、《逸周书》记载的这个血腥场面,就创造了“商朝人临阵倒戈,调转武器,为武王前驱,向七十里外的商朝老窝朝歌杀去”这一开开大门迎闯王的感人场面,因而战争并不残酷。
到底孰是孰非,那就请您自己判断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其实,孟子的说法是毫无史实依据的臆测和不合逻辑的强盗推理。他认为正义的人打不正义的人,不需要流那么多血(“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可是,即便是正义的解放军,打败反动的蒋介石政府,也是花了四年时间,歼灭了百万多蒋军,流了很多的血,才实现的。凭什么周武王打商纣王,就不需要流血了呢?关于这个话题,书底最后有附文再谈。
纣王和恶来担任了战场指挥。恶来“力角犀兕,勇搏熊犀”,在一番苦战之后,被周军射中嘴巴,力尽而死。他的老爹飞廉,其时尚在山东地区组织抗击非典(No,抗击东夷),所统领的商军主力未能及时返回相救。
牧野之战大获全胜的周武王奔袭七十里,攻跃过朝歌城垣,兵临城内。纣王不想让自己落到从前的属国周的君长手里遭受污辱,就穿了珠玉连缀的礼服,在鹿台上像希特勒那样自焚了。
周武王登上鹿台,用手举了一路老远擎过来的大斧子,割下商纣王烧糊了的脑袋,悬挂在大白旗下。一并被割下脑袋的还有纣王的两个妻子(应包括美女妲己,都已先行自杀),挂在小白旗下。唉,也算是白首同归了。
(注:顺便说一下,武王割商纣王头所使用的大斧子叫做钺(念越),这习惯一直流传下去,直到汉代,砍罪犯脑袋还都用这种钺,所谓“不避斧锧”就是它。使用的时候还要配合一个菜板子——叫“砧”(念真),让犯人躺在上面。至于刽子手改用鬼头大刀,那是很后代的事了。
钺和我们家用砍柴斧其实略有不同,钺的刃部外卷弯月形,样子夸张,像戏台上程咬金的板斧。但它打起仗来不好使唤,后来钺成了皇家仪仗队道具,古代大将接受了皇帝赐钺就表示被授予军权。欧洲也用钺作王室仪仗。而斧钺的斧却是野战兵器,宋朝人经常使用长柄斧砍金军“拐子马”的马腿。)
周武王的伐灭商王朝,并不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翻政府。它更像努尔哈赤之入主中原,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由侵袭而实现的政权颠覆。当然,这个国与国,是宗主国与附属国的关系,而不是完全对等。所以,灭商在当时人看来,是文明落后的异族周人灭了正统的商人。就像大清兵灭了明朝,明朝人感情上很过不去,商朝人也是一样。“反周复商”势力在暗自酝酿,商朝遗民都拥护和追随纣王的儿子武庚。(注意,这里的商人不是所有商朝诸侯的人,是侧重指河南安阳为圆心的直径五百公里的王畿地区,这个“商”大诸侯的自有地区的人。)
周人也一样不安,如履薄冰,担心一觉醒来,商人残余势力与虎视眈眈的东夷人闹出翻天覆地的意外变化。于是,姜子牙提出了“爱屋及乌”的成语,要求:“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就把他送到纽约——对不起不是。如果你爱一个人的屋子,你就也会连带爱他的乌鸦;恨一个人的政权,就要杀光他的臣民。”姜子牙想要实行种族灭绝政策,杀光商人。——唉,更不像“仁义之师”了。
周武王的四弟“周公旦”是个冷静睿智的人,对老姜的叫嚣嗤之以鼻:“我认为,想平静风雨飘摇的现状,必须尽快加速理论工作建设。”
“什么意思?”
“诸位想过没有,煊赫四方的强大的商王朝,骤然间被我们‘小邦周’所颠覆,不只是商人惊恐,连我们自己也奇怪。那个被商王所礼敬膜拜的上帝哪去了呢?怎么关键时刻掉链了呢?疑问之余,我们只能这样告诉商人:上帝的庇护也不是无条件的,God only bless those who are deserved。你们不是口口声声称上帝吗?那我们就说上帝已经遗弃你们了。而且我们还要造出一个‘天’来,取代他的上帝!这样,我们颠覆了他的国家还不算,我们更要推倒他的精神支柱。”
周人于是创造性地首次明确了“天”的概念,天有自己的心思,就是天意与天命,能治理好国家的人,自然就有了天命。在周人看来,天命不是没有条件的,它只照顾那些“敬德”“保民”的尘世之王。商纣王之失去天命惠顾而亡国,就是因为他没能“敬德、保民”,而我们名正言顺接过大统,就是因为具有“敬德、保民”气质。天命的概念从此兼并了商人的上帝,就像就像狭义相对论被广义相对论所包容。从此,中国人开始提天,而不再奉承上帝。周王也从此获得了“天子”的专称。
这种以“天命”为中心,“敬德、保民”为两个基本点的难能可贵的理论体系,确实比从前商王朝单纯依赖祖先之灵与上帝撑腰的“鬼治主义”迈进了一大步。它引进了“德先生”和“民先生”这两个崭新的充满生命力的概念。
“德”的含义不仅仅限于讲道德,它的甲骨文字型,就是睁着眼睛往前走的样子,差不多什么都包括了,跟后代那捉摸不定的“道”差不多,代表一切正确的东西。
周武王每一想到自己杀死了商纣王,是用武力抢来的天下,就感到很心虚和惶惑。周公旦把这一套“天命”的新思路向周武王汇报了以后,周武王感到豁然开朗,登时底气十足。原来我们是承继“天命”的啊!哈哈!——他立刻祭拜祖先,告慰季牧师、周文王的在天之灵,以及远祖后稷的魂魄,然后登上大周天子的宝位,来自西北老家的威风腰鼓队,不知是否也在登基大典上参加了表演。(此艺据说有四千年历史,很像求雨的仪式:骤雨飞溅样的鼓点,乱蛙蹦跳般的脚步,非常热闹。)
下面就是我们要说的了。既然商朝王把“天命”输给了周人,那一定是商王在“敬德、保民”两个基本点上极其失败,这就有必要拿出纣王失败的证据,才能说服商人认命。于是往纣王脸上涂鸦的运动开始了。周武王在《尚书》中开列了纣王六条罪状:
第一是不用贵戚旧臣
第二是登用小人
第三是听信妇言
第四是信有命在天
第五是不留心祭祀
第六是酗酒。
这些罪条其实都不严重,有的甚至用现代的价值观判断,富于进步意义。比如第一第二条的“不用贵戚旧臣,登用小人”就很有代表性。这里的“小人”注意不是后代意义上的“君子、小人”那种道德观念上的小人,而是相对于“贵戚旧臣”(商王族亲贵,前任商王任用的旧臣的子嗣)来讲的出身低微的人,即没有显贵家族背景的人,说白了就是“非高干子弟”。一直到孔子时代,“君子”、“小人”都是按血统贵贱来区分的。纣王打破血统论,不录用王族中的亲贵和从前商王的旧臣之子,而是提拔录用出身卑微之人,这在周武王看来是不能接受的过失,而今人眼光看来属于进步的用人观:是“唯才是举”,打破了“用人唯亲”的血统论。
从前商王武丁任用出身低微的“傅说”也是一种“登用小人”,不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任用出身低微的人而停掉亲戚不用,会遭到亲贵集团的蜂拥攻击,甚至他的敌人都不原谅他。因为当时是一种贵族政治,权力和官位只能给贵族们,在贵族内世袭。所以武丁被迫采取托梦的曲折形式,来提出录用傅说,是借用了神的名义(神托梦给他),来抵挡亲贵集团的反对。
同样,纣王为了挽救帝国的颓势,进行了这些必要的人事调整——录用“非高干”的能人取代腐朽的权贵,也必然导致了以其大哥“微子启”为首的亲贵和旧臣集团的疯狂反对。“微子启”甚至采取不合作的政策,带着自己的人怒而走掉,从而分裂了商王朝的统治核心。从史料上看,类似的上层分裂不限于“微子启”一案。纣王的叔叔比干被处死,另一个叔叔箕子被下狱。这可能也是因用人制度的调整触及了这些叔叔们作为亲贵家族的利益,以及其它的“政见不合”,最终与纣王发生严重冲突。不论谁对谁错,谁好谁奸,高层集团内部发生了巨大意见分歧和形式上的明显分裂,我说巨大是因为有人已经为此而死,这都很大地破坏了商王朝的国运。
纣王这些人事改革,被当时的人(包括他的敌人)所不能接受。就这么一点儿人事变革,都是那么的难啊!可见商王朝之积弊已久,问题之复杂,现实之难办。一个末代帝王又能做点儿什么呢?只有挣扎一番之后,等着去殉死他的王朝罢了。这一点再次使我们想到了明朝末年的崇祯。
其实,也正是纣王任用的诸如“飞廉、恶来”这些出身低微的“小人”,帮助他三征东夷,并且与商王朝共生死,战斗到生命最后一息,倒在战场血泊中。而微子启、箕子这些自命不凡的被后世学者奉为君子贤人的王室贵胄们,反倒在大周人取得政权以后,立刻投入周人的怀抱,变节为官,不惜事奉仇敌。(微子启被周人封到宋国,箕子封到朝鲜)。
至于说纣王“听信妇言”,其实是少见多怪。商朝女性活跃,在政坛上颇有作为,如前代武丁的“妇好”就是一个女性从政的杰出例子,反映了当时虽然是父系主导,但还有一定母系社会的残余历史惯性。不说别人,连姜子牙也是要听老婆话的。纣王听信妲己,即便这是事实,我们也不要奇怪。当“贵戚旧臣”都不支持、不理解他的用人之纲,甚至分裂而去,那他也只有跟自己的媳妇合计国家大事了。当社稷危荡,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像蝉那样高叫,沸反盈天),这样的社会动乱局面下,人心惶恐,个怀叵测,也只有媳妇还是跟自己坐在一条船上值得可信赖的啊。并且一直到最后共同自杀。
而且,女人发言参谋国政肯定就是坏事吗?女人智商、能力和意图肯定不如男人好吗?
而所谓第四第五条“信有命在天、不留心祭祀”的罪状,这是与国计民生无关的小节,而且并不属实。从出土卜辞上看,纣王的爹和纣王时期,其祀典体系比前代最为成熟完备。
总之,周武王给纣王定出的这六条大罪,只有第六条“酗酒”算是有点价值和力量的。但是商朝人好酒,喜欢以酒佐餐、聚众豪饮,并不单从纣王时期才开始的,一贯是有这样的历史风气(商朝的酒现在还挖出来了好几坛子)。从出土物来看,商朝后期的饮酒器明显激增,表示了社会饮酒之风蔚然。商帝国积累年头久了,财富丰厚,人们闲逸,走上饮酒的路子,好比古罗马帝国在烂熟时候的豪吃豪饮,是必然的事情。好比美国人现在富裕了,工作也轻闲了,钱也一大把了,就开始吸毒了。你也许会说,商朝社会的饮酒风气都是纣王带的头。这也是想的太简单化了。譬如说,假定如今美国吸毒问题严重,这也是克灵顿带的头吗。商代后期饮酒成风,成为社会隐患,是严重社会问题,原因该是广泛而复杂的,跟社会机制中的固有矛盾导致的贫富分化有关系,还跟社会文化和流行价值观有关,不单纣王一个相干,他推动也好,或者制止也好,想作移风易俗的变革,都不是那么容易。就好像清朝末年吸鸦片蔚然成风,不是某一两个皇帝能改变的了得,当时下层、中层乃至高层亲贵的人拼命要吸,皇帝根本拗不动他们。喝酒、吸毒、吸鸦片,这类问题的解决需要从社会根本机理与矛盾的梳理出发,这对于忙于应付东西外敌、内焦外困的商王末帝纣王来说,固然是无法实现的。其实邱吉尔也是个酗酒徒,但是因为他是时势造就的胜利者,就没有人说他了。
我们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最后一个帝王在事到临头时一般有四种选择:自杀、逃跑、投降、被俘。能有勇气选择第一种的,为数极少,好歹也应该算是英雄。纣王自焚鹿台,与明朝末帝崇祯自挂煤山,颇为类似啊。光这一点也值得钦佩他俩,并且看出了他们的无奈,这个社稷的根本矛盾实在是闹的无法药救,才最终选择与它共亡。不过,崇祯的命要好一些,没有像纣王那样被清朝人拼命埋汰。
崇祯没有遭到大清人埋汰,是因为大清兵势力雄大,拳头很硬,可以替代嘴巴来说话。而周武王的万把人,拳头没那么硬,需要用嘴巴来帮忙。周国是个起自西方的撮而小邦,面对庞大的商王朝帝国,虽然胜了,但需要拼命辩解,以免遭受四方反弹袭来的灭顶之灾。所以给纣王泼脏水势在必行。但周人泼的并不厉害,只是上述六条的就事论事而已,还不涉及纣王人身,也没有把纣王与“暴虐荒淫”四字挂上钩。
纣王真正之被脸上涂黑,还不是他的敌人周人干的,而是五百年后战国的那些学者们。这些人各自有各自的学说,到处游说诸侯接受他们的学说,或者同别人争鸣。他们在阐述自己的学说的时候,喜欢举例子,比如《韩非子》一书为了说明“小信成则大信立”这一句话,就紧接着举了七八个名人的故事作为例证。举例子的时候又喜欢走极端,喜欢举出极好的好人(也就是他们捧起来的圣人),以及极坏的坏人,作为正反例子,来说明自己的论点。这样就振振有辞、生动丰满,更容易打动诸侯了。于是,尧、舜、大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这些古代成功人士,都被他们包装打造成了极好极好的完人圣人,他们干过的事就作为正面例子用,有些他们没干的事,也可以编一些说是他们干的(当然是好事了);与之对应,走向另一个极端的就是极坏极坏的坏人(没有一点好性,坏的彻头彻尾的),夏桀、商纣王、盗跖几位可怜而无辜的先生,因为是失败者,他们干的事,就成了坏典型,有些他们没干过的事,也给他们编上,作为坏例子说。也是,他们是亡国之君,前者是开国大帝,不挤兑他们挤兑谁呢。人们总是对亡国之君严厉,对开国之君百般谄媚。
于是,一说圣贤之道理,就立刻拿尧舜周文王举例子,一说坏典型,就言必及桀纣。
这些人“争鸣”争得狠了,不但会把历史人物夸大走极端,甚至不惜伪造一些事情。譬如孟子就瞎说了很多商汤的仁义,说商汤仁义得到了向东打的时候,西边的人就抱怨,怎么不打我们啊,向西打,东边又抱怨,怎么不来先征伐我们啊。这谁信啊,这是他伪造的。他为了说明仁义的力量是伟大的这个论点,就拿商汤举例子,说商汤能胜利,最后成了胜利者,就是因为商汤仁义——于是就要伪造商汤的仁义以及商汤仁义的功效,混不管到底历史上商汤是不是这样。你看,他们就不可能伪造夏桀仁义,否则就没法证明仁义能战胜天下的这个论点了,即便夏桀是仁义的,也不能这么说他。而墨子先生为了讲“尚贤”(推崇贤人,让贤人领导社会),竟又不惜在尧舜禹之间弄出一种“禅让”作为前例来。
这种编排古代名人来说理的事,学者子贡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也有点看不过去了,说道:“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后世言恶则必稽焉。”意思是,纣王虽不好,但不至于如此之坏,所以君子都不愿意处在末世和颓势上,否则以后的人说到一些恶和坏的东西,就一定会涂抹了你来充例子的!
意思就是说,不是因为末代帝王是坏人而导致了夏商亡国,而是夏商亡国导致末代皇帝成了坏人。
其实,一个朝代灭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往往是长期因素在起作用的(在好几代前根子就开始烂了,比如汉朝),不能完全归结为末帝本人如何。崇祯没有什么太大毛病,不也亡了吗?清朝的灭亡又岂在末帝身上。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脏水是怎么随着历史年代的推延而一点点泼到纣王脸上去的。在春秋时期,关于纣王的罪状还只限于“比干谏而死”。到了战国,比干的死法被活灵活现地演义丰富起来了,屈原说他是被投水淹死,再往后一点分吕不韦的门客说他是被剖开了心——开始变得令人发指,到了汉朝刘向说纣王剖开他的心是为了好奇,想看看“圣人”的心是不是七窍。到了晋朝,“皇甫谧”(这位喜欢写历史书的医生)干脆说纣王还解剖了比干的媳妇,想看看她的胎儿形态——我看是你这医生想看吧!医生想看活体解剖是可以理解的,但自己想看自己不说,说别人就不乖了!自己放屁却瞅别人!
至于纣王最著名的“酒池肉林”、“炮烙”的事情,大周朝初期的文献上也从来没有过,春秋时代也没有,是到了战国末期的“韩非子”先生,首次描绘出来的,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是非常了不起的:“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以为象箸必不加于土铏,必将犀玉之杯;象箸、玉杯必不羹菽藿,则必旄、象、豹胎;旄、象、豹胎必不衣短褐而食于茅屋之下,则锦衣九重,广室高台。居五年,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丘,临酒池,纣遂以亡。”
韩非子罗嗦了这么半天,最终目的却不外乎是为了证明他的论点:“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意思就是防微杜渐,从而告诫他所爱戴的君王们,不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啊,否则就成了纣王那样的亡国之恶君啦!纣王使用象牙筷子,不在乎这些小错,不断积累,终于错越来越大,酒池肉林,以至于亡国!
韩非子确实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危害的道理讲的非常生动,是可以打一百分的作文了。而韩非子作文生动成功的原因,就在于有纣王这么个“意象”可以供他打扮起来任意当道具用。遗憾的是,韩非子的故事真假我们不论,但他这种牵强附会,把纣的亡国简单归结于为纣设想出的“奢侈”,而忽视了当时的国际国内政治,家族统治的固有危机、商朝的累代积弱与外族的迅速强大,是肤浅的、片面的、也无道理的。
时光到了西汉,司马迁在韩非子首创的“酒池肉林”基础上又加了“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从而使他的文章也很生动。一帮男女在里边裸奔。(其实,纣王让男女在沙丘苑囿里裸奔,未必就是淫荡,这是古代“欢乐谷”的遗俗,为了解决社会上未婚男女的性问题,一直到后来的大周朝,也一样组织男女在桑林里“奔”呢。汉朝人少见多怪,把这个视为淫荡。)
不管怎么样,纣王的形象越到后代越被糟蹋的厉害,体现了人们想象力的进化。时间到了西汉,史学家刘向先生也不甘寂寞,首次把纣王鹿台的面积升级为“大三里,高千尺”,显得更为奢侈,并且详细设计了炮烙的图纸,还让妲己坐在佳宾席上旁观,看见罪犯掉到火炭里,鼓掌而笑。到了接下来的东汉,纣王脸上留的空白不多了,《汉书》作者班固只好把酒池的面积扩大到可以行舟,牛饮者达到三千人(这个罪状同时又塞给了夏桀一同分享,哈哈)。时光到了晋朝,“皇甫谧”医生咬咬牙,把鹿台的建筑面积,比汉朝时又提高了十倍,达到“高千丈”的地步,并且觉得炮烙还不过瘾,皇甫医生又设计了一个热熨斗,让纣王的犯人举着,一会儿手就烂了。不愧是医生啊,估计还是外科的。
总之,纣王的脸上就是这么一点点脏起来的,前后用了一千多年时间。后人之所以这么埋汰他,也说明是被当时的皇帝压迫的不行,只好借涂抹纣王来告诫人君,起到劝善惩戒作用。倘如此,纣王牺牲了我一个,也算是幸福了后来人,可以含笑九泉了。
PS:纣王杀死的比干,纣王“政治迫害”的微子启、箕子,都是纣王的叔叔或者庶兄。这除了上面说到是因为人事安排政策损害了这些贵族利益因而与纣王发生矛盾,还很可能是权力之争的结果,是纣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而把叔叔和庶兄们打击掉。这在君主社会里,是司空见惯和可以理解的,特别纣王是小儿子继位,“天敌”就更多。其实历史上很多伟大帝王,像齐桓公、晋文公、李世民、唐玄宗、朱棣,为了夺位而杀几个叔侄弟兄,小菜一样,都发生过,但因为他们是成功的帝王,就没有人计较了。其实,周文王的堂兄周泰伯、虞仲远奔去了吴国,也不排除是被周文王一系排挤的结果,和纣王“排挤”庶兄微子启是一样的。而周公又诛杀过自己的哥哥管叔、蔡叔。
我们有理由相信,纣王作为亡国之君,本来就跟明朝的崇祯一样平普,也许他有缺点,但就像子贡说的,未必如此之甚也。从能力上来讲,纣王甚至比崇祯还来得有能力些。在纣王之前几代,自从武乙时代,商王朝就已经开始衰弱,开始控制不住诸侯,西边周人开始崛起,构成了对商的强大威胁,他的上两代人都拿这个没办法。到了纣王的老爹时代,周人东夷开始为“害”。到了纣王,他进行了人事改革和征伐东夷这一系列挣扎,殉死他的王朝,这是他的本来面目。与崇祯大为近似。
早春温暖的阳光终于灿烂起来了,不知名的小花开满了原野,亡国之后的商人开始卷起行李,准备整队离开王畿。这些亡国的人喜欢远游,他们兴致盎然,甚至不受洲际约束,其中有一批人穿过了白令海峡(当时有一座陆地桥),成为印第安人的始祖,或者部分始祖。这一点可以根据墨西哥的八卦太阳历,以及大量形似甲骨文的石刻文字来论证,并且印第安人黄而平的脸盘确实跟我们想象。倘若此说为真,那实在是值得骄傲了。伴随着东夷人远去美洲的步伐,迎面也有一种动物爬着来到我们亚洲,那就是“地平龟”。虽然步履缓慢,但毕竟爬了过来。
既然乌龟都能从美洲爬来,那东夷人走到美洲去,应当没有问题了。
即便没有去美洲,但朝鲜至少是去了。《汉书》上说,箕子先生——这家伙是纣王的叔叔,一个亲周派,被周人封在了朝鲜,封国的都城就是平壤。
还有一些商人往西跑,来到周人的陕西地盘,当然这是迫不得已的了,周人把他们带来之后,一同带来了青铜器、文字和发达的手工艺。当然,更多的商人则被遗留在原王畿地区,也就是中原朝歌一带,被称为“殷人”,受商纣王的儿子武庚领导,也作为一个封国。但是周武王派了两个弟弟:管叔、蔡叔,夹辅着武庚,号称“三监”,就是坐地盯梢的意思。
然后,周武王就返回了陕西西安地区的镐城,他觉得富贵还是应该还乡才对,而把中原留给三监管理。
武庚,呆在周人给他的办公小院,经常无言地走上西楼,看见残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着清秋。远天里有血色的晚霞,雪样地陈列在天极,但被近山遮住了。还应该有雨,有小虫飞,结了群,都比他来的自由。武庚看见飞虫儿向着已经放亮儿的烛火黄晕里去跳舞。武庚很想大叫一声,去旷大的林地里喊:“我也要飞蛾扑火,我要反周复商!!!!”
出师一捷身就死,武王大哥在灭商后第二年就于镐京驾崩了,没享福,先升天找父亲文王言好事去了。接任的周成王是个小孩,请叔叔周公辅政。
辅政的周公并不姓周,他姓周王族的姬姓,周公整个的名字应该是姬旦,但我可以发誓,那时候的鸡蛋一定不念鸡蛋,不然姬旦先生是不会容忍的。
(注:据书上说,鸡在古代还真不叫鸡,叫雉,后来呢,因为避刘邦的媳妇也就是毒婆子吕太后吕雉的讳,雉才改叫了鸡,但鸡为什么现代又指“小姐”,还需要继续研究。
其实,“姬”是家族的姓,并不冠在名字前面,所以不会出现“姬旦”这样的连称,也就不用担心念成“鸡蛋”了。当时一般把官职和人名连称,他应该叫“周公旦”,“旦”是他的人名,“周公”是他的官位。)
周公旦辅政,辅佐周成王,建设新的国家,日理万机。忙什么事情呢?制定战俘处置政策,签署禁酒条例,讨伐周边跟商王朝一鼻眼出气的小国,镇压民间反周复商势力——纣王的猛将飞廉还带着游击队在山东地区兜圈子呢,还得草拟分封制度,还得安置商朝贵族和遗老遗少。忙的时候,周公洗澡都有人打搅,古时候男人头发长,周公握着湿头发从浴室跑出来,接见完了,又进去接着洗,反复三次,洗一次澡中间得料理三拨客人。
(注:周朝人蓄长发,把长发拧成一股之后,再像弹簧似的盘成大髻,髻中间插笈做扎束。甲骨文的“夫”字,最上边一横就表示男子发髻上插笈——簪子,而“妻”字表示女孩儿结婚以后也开始结髻,并且上面插了好多簪子——横杠,以示爱美之心。商朝贵族妇女有一位出土的,脑袋上插着26枚玉制的簪子,使她的脑袋像一个鸟窝。)
至于周公吃饭也很麻烦,扒拉进一口小米干饭,不等嚼完又得把米吐出来,因为三教九流的客人又来求见了,所谓“一饭三吐哺” 这样吃饭很容易闹胃病,从浴室跑进跑出,也感冒着凉,但周公心里装的是黎民百姓,唯独没有他自己,所以他成了圣人——说他是圣人,一点不错,“汤武周孔”中的周就是他,名字还排在孔老二之前呢。孔子做梦的时候还经常自称“梦见周公”,以抬高自己的身价,大约梦中还真得了他不少真传。(柯云路大师硬胡说孔子这是开天目。)
周公不光主持政府工作可以,他文笔也很行,他制定了《周礼》,规定了人们起坐行说的规矩,其中无处不体现了对等级的维护——核心意思就是帽子再旧也得戴在头上,鞋子再新也得穿在脚下,天子是老大谁都得在礼仪中维护,同时还规定了男尊女卑的礼。《周礼》反映的就是秩序和尊君,一并连带着是尊父和尊夫,后者是沾了尊君的光。《世说新语》上晋朝谢安的老婆不喜欢男人当权,她抱怨说,要是《周礼》是周婆制定的就好了,礼节就能反过来变成对女人有利了。
即使是周公这样一个圣人,也会遭受不白之冤。周武王的弟弟管叔就心怀嫉恨,诬陷咱们周圣人想篡夺周天子的权位,并且策反另外两个地方大员,发兵诛杀周公。我们知道,管叔、蔡叔、武庚,是留在中原的“三监”。管叔策反了其他“两监”加盟,其中武庚作为商朝遗民首脑,整天正想着反周复商呢,高兴得了不得,赶紧从“西楼”下来,走出“梧桐”小院,叫上自己所统领的商朝遗民,又去和一些东夷族特派员洽谈,获得许多东夷族武装支持,与管叔、蔡叔联手,几方势力合作发兵诛杀周公。
中原及其以东地区形势汹汹,变乱四起,刚刚立国的大周朝立刻陷于风雨飘摇。周公在历史关键时刻,社稷存亡之机,毅然决定用武,他与姜子牙再次从陕西出发,向中原讨乱。在战斗中,造反的几伙势力互相配合失度,各自为战,被姜子牙隔挡开了东夷人——姜子牙顶着,东夷人往中原冲,姜子牙颇吸了很多东夷人的“炮火”,被揍得很惨,给西边的周公争取了时间和空间,得以从容聚歼中原三监的暴乱分子:把管叔捉住杀头,蔡叔流放,纣王的儿子武庚斩首。然后,周公向惊恐甫定的周成王解释自己的忠诚,并在四年后周成王长大成人20岁时,归还政权给周成王,自己重新做臣子。
后来的臣子奏章或者科举专家写的八股文,周公成了文章里的明星人物,他给后来的人臣特别是辅政大臣们立下了规矩。辅政大臣的定位到底可以怎样,大家援引周公事迹作标准,越古越有理啊,如同外国法律上援引老辈子案例作准绳。
不过,说实话,所谓的周公辅政,是后代学者们好意的变改说法,事实上周公蹑了七年的天子位。《史记》上说他坐于宝位,面向南面接受诸侯大臣朝拜,俨然就是天子。而小孩周成王则跑在院子里玩尿泥(这句是我说的)。 为其如此,管叔(三监的老大)自认为是行三(周武王行二,而周公行四),在周武王死后,如果要兄终弟及的话,也应该是我老三管叔上台,而轮不到你老四鸡蛋,于是他发动暴乱,又联合了时刻想着“反周复商”的武庚。不过这家伙很傻,和商朝“余孽”武庚粘乎在一起,只能使自己陷于舆论上的被动。
接着,周公和姜子牙又联手去收拾东夷族。东夷人早前斗垮了纣王,却被周人抢先摘了桃子,自然一直不服气,早想与周人一较高低,于是就配合三监武庚一起反周。在三监武庚伏法以后,周公东征,这场战斗持续了三年,东夷的几十个国家卷入其中,但战斗壮烈的细节无闻于历史,我们只知道周公把反周最厉的奄人(曲阜地区,时称奄国)全部骟掉,作为严厉的报复和惩罚,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管太监又叫“阉人”、“奄人”。
奄国,是曲阜地区的一个东夷强国,抵抗周公格外剧烈,长达三年,最终在失败后得到了这样的严厉报复。这就是很多史书上提到的“周公践奄”的事。践之云者,谓杀其身,执其家,潴其宫,就是残灭踏平了奄国。
包含奄国在内,被灭的东夷诸国达到五十个之多。我们可以想象,那些亡国之后的男人,有的人额上被烙上了墨印,有的被刺瞎了一只眼睛(以此作为奴隶的标志),他们的家园在焚烧,他们在周人的驱赶下跌跌撞撞地走向远方,成群结队去中原各种劳动场所消磨残生。这些亡国奴再不能回到他们的家乡。至于那些惊慌失措的妇女们,则被狂喜的敌人你争我夺。特别是东夷贵族的公主们,她们美丽娇弱的躯体还来不及挣扎,就被剥掉哀悼父兄的丧服,像一具具雪白的牺牲,被献于庆功的祭台。据说只有她们纯洁的血,才能安慰阵亡的战土之灵。
当然,这些想象也许对周公不太公平,而人祭的现象,随着文明的进步,到了周朝也越来越少,但是我们可以确信的是,战争是个疯狂的事情,它一旦启动之后往往偏离人的道德规范。
而纣王遗留的猛将“飞廉”,带着商王朝原本驻扎在山东地区的主力军队,与东夷族并肩战斗,跟周公、姜子牙统帅的周军进行了长期鏖战,期间胜负有起有落,但是失去帝国财政支持的飞廉禁不起消耗,也没有人员补充,他的主力越打越少,直到被追到了海边,山穷水尽。飞廉在告白祭祀了纣王在天之灵之后,拔刀自杀。一个烈烈煊赫的商王朝,经历六百来年风雨历程,至此彻底焚灭。
飞廉是恶来的爹,据说“恶来有力,飞廉善走”,都是飞毛腿,飞廉死后被民间认做风神。飞廉而且是F4中伯益的后代,后来他与伯益一并成为秦人的祖先。
《诗经》“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就是周公东征士兵一去一回的写照,充满哀情悒郁。当时从征的,不光有周人,也有周人挟持下的诸侯联军。去时风花雪月,回来雨雪凋零。这场东征战斗,不论对于敌人和征伐者来讲,都是一种哀情。
周公反思了周初暴乱的原因,实在是中国地域太广,周人政治中心偏在陕西,对中原鞭长莫及,于是他在当政第五年起开始于天下中央的洛阳地区修建洛邑,以镇抚东方,经济上成为当时的上海(面积则等于清华大学),而政治中心依旧是陕西的镐京。两个地方各有六个师和八个师合计四万多人的常备军驻扎,这也是周王朝所有的国家常备军。再多不是他不想养,而是养不起了。
依靠这样区区几万军队,对付分散盘踞在周控地区以外的上千个诸侯,当然显得力不从心。于是周公费尽心思,创出了一种保家卫国的绝技,那就是“周礼”!周礼规定了人们起坐卧行、吃饭上朝、哭丧穿衣以及等级尊卑的秩序,根本目的在于给周天子撑腰,让诸侯们服气他。
周公把自己制定的“周礼”,下发给全体臣民去练习。
按照《周礼》要求,不同等级的人,见到不同等级的人,在不同的场合,要有十数种不同的磕头方式。不光磕头有分教,连走路说话都有章法:你在尊贵者或长辈面前经过时要“趋”(急走、小跑),而不能平稳地迈着方步过去。在登上堂的时候,从东边上的话先迈右脚,从西阶上的话先迈左脚,每登一级都要稍停一下,让两足都在同一阶之后再登。登堂以后(堂就是大客厅),由于堂空间比较狭小,所以不必趋,而要“接武”,“武”指足迹,“接武”就是后一步要踩在前一步的足迹之半的地方。如果手里拿着贵重的礼玉,那无论在堂上或是在堂下庭院,都不必趋,因为怕跌倒摔坏了玉。
好,我们把整套行走的动作连贯一下,请大圣人孔子给我们示范:进入鲁国国君的宫院大门时,孔子作出害怕而谨慎的样子,好像没有容身之地似的,到处躲躲闪闪。孔子经过的时候,不敢经过门的中央,走过门的时候,不踩门槛。孔子提起衣襟往堂上走的时候,十分恭敬谨慎,好像憋住气不敢放一样。走近鲁君座位的时候,面色矜持庄重,脚步加快,言语拘谨,好像底气不足一样。这种拘谨的状态直至拜见完毕(中间最难的是如何就座、如何磕头我们待会再说)。孔子走出宫室降下台阶,面色才开始放松。下完了台阶,孔子再快快地向前急走几步,犹如鸟儿展翅一般。但是,这也好不了多久,等到回到自己车上的时候,孔子便又摆出恭敬而内心不安的样子了。这简直就是演电影或者跳芭蕾舞那么复杂。核心的指导思想就是尽量显得自己渺小,在尊长(国君)面前不是人。
试想,一个精通了这些繁文缛节的人,整天规规矩矩、必恭必敬的人,还会想着跟人打架和造反吗?礼仪这种东西的神奇之处就在这里,它可以通过约束行为模式而改变心性,最终维护大周朝所追求的等级秩序。
如果上千诸侯都习惯了周礼,就不敢对天子造次了。
《周礼》中无处不在体现天子、诸侯、大夫、臣民这些等级秩序。譬如坐席子——大周朝的人不是直接坐地上,屁股下面有席子——按照规定,天子坐的席子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大夫之席两重。席的花纹也有差别,显示了等级差异,不可铺错了,即便是在家独处。孔子有个大贤学生,死前发现躺的席子花纹超过了他自己的身价级别,就嚷嚷着爬起来要换,换成低级的,结果没等抻完席子就把他折腾死了。席子在屋内的摆设位置也有尊卑的差别,离门的远近,是东是西,都蕴涵着等级秩序。臣子不能和君主同坐一席,当然,男人和女人也得分开(当些礼当然都是对贵族士大夫们来的,老百姓可以免了,所谓礼不下庶人。那庶人用什么呢,庶人用刑就行了。拿刑罚治他们。而刑又不上大夫。从某种意义上讲,“礼”就是给大夫用的刑)。
入席的时候,应该从席的后面上去,谁从前边迈上去谁是混蛋。坐下以后,必须跪姿,屁股压在后脚跟上,膝盖离席子前沿保留一尺间隙,以表示谦恭。若是在读书和进食的时候,则又不要保留间隙,尽量往席子前沿坐,以免看不清书或将食物落在席上,那就不乖了。
跪坐的时候,当然也不能穿着鞋。只有资格最高的人才可以把鞋脱在屋里,其他人必须脱在屋子外(就是堂下)。所以,如果看见户外有两双鞋,则知堂上必有三人正在交谈。你在那儿脱鞋的时候,注意不要践踏别人的鞋。
知道怎么脱鞋、跪坐之后,下面开始吃饭,也是满有讲究的。天子吃饭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卿大夫用五鼎、士则用三鼎。鼎中都盛放着不同的肉,吃时实行分餐制,还要搭配了调料,放入进餐者的在几案上的餐具里去。天子的案上,摆着的餐具至少有二十六个(吃不过来啦!),其它级别递减。米饭则放在青铜簋里,天子用八簋、诸侯用六簋、卿大夫用四簋、士二簋,也是落在地上的。上述差异表明,“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至于屋子里、院子里不同级别的人点几根蜡烛,走上台阶的时候,什么级别的人从东,什么人从西,谁给谁铺席子,谁给谁撤席子,都有详细要求,堪称繁文缛节。中国号称礼仪之邦也在于此。总之,礼仪对于天子、诸侯、人臣、士人的政治生活至关重要。通过演习运用这些礼仪,使得下级对上级的服从被固化在日常生活行动之中,以至于从骨子里都习惯了尊重君长,从而忘记造反了。
也是啊,以当时幅员辽阔的中国,成百上千的诸侯来论,大周朝的三四万常备军哪里看管得过来。礼仪可以起到千军万马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啊。
不过,即便在刻板的周礼大获流行的时代,周政府还是依照古代遗俗,保留了欢乐谷的娱乐项目。当时有很多人没有专门配偶,打着一辈子光棍,不组建个体婚姻家庭,所以需要欢乐谷,人们呼唤着欢乐谷,欢乐谷神圣不可侵犯。
于是《周礼》中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也就是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男女可以去欢乐谷找性伴侣,找到合适的之后自由结合而不受制约。“奔者不禁”,就是俩人钻高粱地,没人管。说认真一点,俩人不需要办结婚手续,直接去同居,同居也未必很长久,未来又去欢乐谷里找了。这实在是性解放了。甚至鲁国大圣人孔子的出身,也有“野合”的说法。也就是说,某男和某女没有结婚,在欢乐谷里那个,而产生了他。
总之,那些社会上占了很大比例的一辈子不准备结婚的人,他们就有一辈子的自由。
PS:前面讲了半天,都是礼,其实周公还编排了很多样板戏,都属于“乐”。周公编排了大型革命历史剧《大武》,共分六幕,以讴歌和舞蹈的形式再现了武王伐纣从出征、渡黄河到砍下纣王脑袋的全部革命场景。该剧于全体演员在雄壮的乐曲声中手举道具向看台上的周天子致以最高的礼敬(类似后世的高呼万岁)中圆满结束,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民众作用。
但是这种“大乐于天地同和”的主旋律音乐,以钟鼓打击为主,节奏简单缓慢,听了实在不耐烦,后来终于“礼崩乐坏”了,被靡靡之音的民间小调取代了,把孔子气个半死。
合在一起,这就是周公“制礼作乐”了。周公是个了不起的人啊。唯一遗憾的就是这个《周礼》并不是周公制定的。哈哈!它是后来很多礼仪发展汇总形成的,成书也大约是在战国时期,只是后人让前人周公来挂名罢了。甚至这些礼仪到底有多少真正被严格执行过,还只是《周礼》描绘出的乌托邦,也难以确定。但是不管怎么样,即便还有践奄的事情,周公仍然成了无可争议的圣人,而且人们说,就像尧帝眉分八彩、大舜目有重瞳、大禹耳有三漏、周文王有四个rǔ头一样,周公手能反握。就是说,他两手如绵,可以反握。这都是圣人的异禀哦。
远古时代的中国,通讯、交通都不利索,技术条件上的限制,使得大周朝只能借助分封制来管理庞大的国土。周天子的弟兄们,各自封出去承包一块儿土地和人口,成为诸侯国。
具体分封的仪式是这样的:周公或周成王造了一个大社,社的空场上面堆着五堆土:东面一堆是青土;南面赤土;西边白土;北边骊土;中央黄土。王室亲戚、战斗功臣以及伐纣中出过力的友邦领导人都团聚到这里来。将被分配到哪个方向的封国去,就从哪个方向的土堆里凿取一把,与中央的黄土混合一起,裹以白茅,送给他,作为分封的信物。这就是所谓裂土分茅吧。
诸侯领了土,跑到自己的封国上,也修建同样的社,定期祭祀。祭肉都是从周天子的社里取来的,是牛肉干儿。诸侯军队出征前,也要到社里领取牛肉干,回来后要在社里献俘。社这个东西,很快普及到基层,一般的城邑和村落都有自己的社,平时打官司也在社前听讼,老百姓节日里跑到社来喝酒聚会,这个聚会叫做“社会”,现在演变成了society的意思。总之社是个神圣而且热闹的地方,即便老鼠也赶来凑热闹。但你不敢放烟熏老鼠,怕一不小心失了火,把社给点着了,那罪就大了。所以“社鼠”,表示天子身边的大坏蛋,君王身边的幸臣,狐假虎威,你都不敢动他。
鲁迅先生曾写过《社戏》,就是在社里演的戏吧,归来的路上还偷了六一公公的豆。
还有一个建筑,与社往往挨着,叫做“稷祠”,是祭祀谷子神后稷的地方。阿Q先生糊里糊涂被人在土谷祠里捉去枪毙,这个土谷祠,大约就是供奉谷子神后稷的吧——可能把土地爷也一并在里边供了,所以叫土谷祠。
稷祠,与社往往挨着。“稷狐”,表示稷祠里藏的狐狸,你也不敢拿水灌它。它跟“社鼠”是哥们。总之,“社、稷”两个建筑物,是国家的象征,政权的代名词,拆掉某诸侯国的社稷,再拆掉其宗庙(里面有祖宗牌位),就表示这个国家被灭了。一般宗庙在公宫东面,社、稷都在公宫西面。
“稷狐社鼠”,有时也叫“稷蜂社鼠”,是稷祠里的一窝马蜂,同样也是不方便拿烟去熏它的。就是领导身边仗势作恶又难以除掉的坏人。而“城狐社鼠”,则是城隍庙里的狐狸,意思都是一样的。
“社稷之臣”,则是褒义词了,譬如诸葛亮,专是指不是效忠于皇帝而是效忠于社稷(国家)的臣子。这样的不是效忠于某个人,而是效忠于其职事的人,在中国是最难找了。可以这样造句:社稷之臣与稷狐社鼠之间的斗争,总是你死我活的,结局往往又都是社稷之臣之死,因为稷狐社鼠繁殖的太快了,而社稷之臣繁殖的太慢了!所以很快就形成了社稷之臣死光了,而稷狐社鼠独占祭坛乐园的局面!
这样的社稷能不完蛋吗。这大约就是中国古代无数个“社稷”,终于没有不被拆毁的原因了。
周初分封制的好处可谓立竿见影,诸侯们感恩戴德,立刻给周人帮忙,从而保障了周公东征的胜利,以及未来周的长久安全。
周公因为功大,被封到山东鲁国,都城就在被他“践”掉的奄那个地方,不知道他到那里时是什么心情。而姜子牙则被封到了鲁国以北的齐国,这些都是原东夷的地方,被周人夺来了的。事实上,姜子牙本身就是东夷人,派他来这里,有点儿以夷制夷的味道。姜子牙到了齐国以后,以前把他休掉了的他的老婆,看看不行,又跑来找他了,要求复婚。姜子牙觉得好马不要吃回头草,于是没有客气,泼了一盆水,让她重新收起来。她明白了,羞愧地走掉。这就是“覆水难收”的成语故事。这也是“泼妇”一词之来由。
除了这些功臣以外,还有当初追随武王伐纣的众多诸侯,据说有八百个,也都得了正果,被一一确认为各据一地的诸侯,好比孙悟空、猪八戒,在取经成功之后,都从不入品的鬼怪而册封成了自有洞府的神仙。他们当初追随周武王,多半也就是为了这一天吧。
更有一些诸侯属于无功受禄,比如神农氏的后代被封到了焦(河南西部的陕县)——当时还真厉害啊,神农氏的后裔居然还能判定得出来呢?而黄帝的后代则被封到了祝(济南附近),尧的后代封到了蓟(北京大兴县,离我住处很近!),舜的后代被封到陈国(包拯“陈州放粮”的地方),大禹的后代封到杞(杞人忧天的地方,开封附近)。他们受封没什么讲究,全凭了一个好祖宗,但这也可见出周人的一种大襟魄!
这种分封制好处固然是大大的,缓和了不同部族之间的争斗(你不把它们各自的势力范围划分清楚了,就会互相掐),给地方以发展经济的自由度(诸侯是自治的),给不同地域文化各自持续发展的自由空间,容许了多民族个性文化的百花齐放,在此基础上才融合出伟大的汉文化。
平常,诸侯各国自己养活自己,不给周天子增加负担,他们承认周天子这个“共主”,标志是定期派大夫到镐京进贡纳宝,战时则拱卫大周,还可随王军出征,打周天子想打的人。
当然从人性角度来讲,他们不愿意老老实实呆基层当土皇帝。但是呢,由于诸侯国数目众多(据说有上千个,每个面积都很小,方圆不足百里,不到现在一个小县,现在的一个县的辖区,当时可能就有两三个诸侯国),闹事也多半是在国内搞内讧,或者小国之间互相掐,战争再升级,也不过是地方上的群殴,很难统一起来对抗中央。并且大周对他们的军队编制规模和活动区域,有严格等级限制。
汉朝人借鉴了这种体系,汉武帝以及后面的刘秀等人当皇帝时都实行推恩令,把以前分封的大诸侯,细胞分裂似的,再分解成多个小诸侯,这样越分越小,鼓鼓囔囔地拥挤在全国版图里,没有力量对抗中央了,因此从宏观整体上看(比如说从月球上看),全国是安定团结的。
最后要说一下商朝的遗老遗少,指的是原商朝王畿地区的正宗商人,这些“商朝余孽”在亡国后大部分被留在朝歌,接收纣王的儿子武庚领导。但是这些“商朝余孽”并不认同周人的统治(这也反映了牧野临阵倒戈之说是不可信的),在武庚的领导下,和三监一起掀起“反周公暴动”,结果武庚被周公杀掉,王畿地区的商朝遗民们也只好跟着倒霉,被贬称作“殷顽”。
周人意识到就地监督不是个办法,就采取了强制移民的办法。主要是三个走向:一部分殷顽,被迁到如今的洛阳白马寺附近,集中起来管控,实际就是在洛邑。很多殷顽就在这里劳动改造,慢慢溶入洛邑的历史,终于至今在洛阳分不出你我了。
还有一批人,被按姓氏分批分赐给姬姓诸侯。比如周公的儿子被封到鲁国,就带去了“殷民六族”,卫国又有“殷民七族”。这些殷民几族,各自有属于自己族姓的家传手艺和文化,是商人中的高精分子,他们把中原先进的技术、文化带去了那些相对边远的陌生土地,虽然他们到达目的地之后未必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幸福。
最后还有一批商人,跟随着商朝的大贤人——或者换一种称呼方法——“最乖的亲周派人士”——微子启先生,去了商丘,封建为所谓的宋国。微子启是纣王的异母哥哥,觉得自己是老大,一直闹分裂,给纣王唱反调,作为亲周派人士,他比较乖,所以周人投桃报李地把他封为了诸侯。
据说,微子启每几年就要赴周都镐京述职,半路上还经过了从前的朝歌,看见繁华如锦之场如今已是废墟,从前的宫殿已拉匝成废土堆,农民同志们已经在旁边种植麦苗了,心思不胜其悲,就作诗道:“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彼狡童兮,不我好仇”。呵呵,他还没忘了骂纣王:这个狡童啊,当初就是不重用我!
两千七百年过去了,我趁着出差的机会,来到陕西省西安市以东的骊山脚下,做我自己谋生要做的事情。这里正是从前周人活动过的地方,而我却找不到周人的任何蛛丝马迹,只有残冬天气的冷风,从碎碎的山土里,夹杂吹过。而秦始皇的陵丘,在山坡之余处,倒甚盛,游人也颇隐隐有。
我想到镐丰的旧址,西周故地,试图寻访周武王创国的遗迹和烽火诸侯的往事。然而镐京已经荡然无迹可寻了,只空余一个地名罢了,以及路边一个低矮的小吃店,居然打着“镐京饭店”的木牌子。那曾经煊赫在这块地面上的一整个朝代,只今已抹去仿佛一场梦干干净净了吧。
梓泽丘墟,流水无情。往事已矣,明月常在!